2017年经济法基础归纳总结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引言概述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它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必备工具。
了解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点对于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展开,包括经济法的含义与发展、经济主体与民事法律关系、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保障、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经济法运行体系,每个大点下分别阐述了五至九个小点。
正文内容一、经济法的含义与发展1.经济法的定义与特点2.经济法发展的历史进程3.经济法与其他法律分支的关系4.经济法的分类和体系5.经济法的国内外比较研究二、经济主体与民事法律关系1.经济主体的概念与分类2.经济主体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3.经济主体间的合同关系4.经济主体与国家的关系5.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责任三、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保障1.市场经济秩序的意义和基本要求2.执法监管机关及其职责3.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竞争法保护4.消费者保护法在市场中的作用5.市场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四、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1.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原则2.经济管理体制与法律机构3.国家对市场的调控方法和手段4.国家对投资和合同的管理5.国家对财税金融等领域的管理五、经济法运行体系1.经济法的主体和客体安排2.经济法中的程序与实务3.经济法的适用和解释原则4.经济法的效力与效果5.经济法的违法与纠纷解决机制总结经济法是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体系,了解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对于从事经济活动以及理解现代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对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点进行了汇总和阐述,包括经济法的含义与发展、经济主体与民事法律关系、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保障、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经济法运行体系。
通过深入了解这些知识点,人们可以更好地适应和应用经济法规定,为经济活动的合法、稳定进行提供保障。
2017年备考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复习笔记(二)

2017年备考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复习笔记(二)
第三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狭义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和法律制裁紧密相连。
违法行为是一切违反现行法律要求的或超出现行法律允许范围以外的危害社会的活动。
广义的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狭义的违法是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关系主体作出了违法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
二、违法的构成要素
违法行为由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四个要素组成。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给予的法律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分是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被授权、委托的执法人员所实施的内部制裁措施。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即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试用期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试用期
2017年《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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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2017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017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有哪些?许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了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点,欢迎阅读。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理解】实质重于形式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5.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为减少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四)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1.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再缴纳。
2.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注意】不包括镀金首饰和包金首饰。
(五)批发销售卷烟——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情况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消费税。
税率: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注意】卷烟消费税改为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2017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13)

【知识点】:国内信用证1.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1)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2)不可撤销,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
(3)不可转让,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
(4)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不包括个人)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开证行在决定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
3.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
5.议付(1)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是指议付行(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
(2)议付行议付后,应通过委托收款将单据寄往开证行索偿资金。
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受益人享有追索权。
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以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
【例题1·判断题】国内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
( )(2007年)【答案】√【例题2·判断题】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 )(2010年)【答案】√【例题3·判断题】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可用于单位和个人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
( )(2015年)【答案】×【解析】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
【例题4·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017年经济法基础归纳总结

经济法基础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和特征①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②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2.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内容(权利和义务):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客体: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人身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4.法的形式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⑥特别行政区的法⑦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⑧国际条约☀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5.法的分类①按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②按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③按法的内容分:实体法(实际内容eg: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程序方面eg:刑事诉讼)④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人的效力分:一般法(普遍适用)和特别法(特别群体时间)⑤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国际法和国内法6.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①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②划分标准: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③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部门;民法、商法部门;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7.法律责任❤二.经济仲裁1.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①平等主体(横向关系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当事人放弃或协议无效时法院才可行使管辖权☀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②不平等主体☀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特殊情况下,eg甲公司对税务机关行为不服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2.仲裁适用范围①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②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③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3.仲裁的基本原则①双方自愿②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③独立仲裁原则④一裁终局制度4.仲裁委员会①独立性②组成=1主任+2-4副主任+7-11委员(其中法律、经贸专家不得少于2/3)5.仲裁协议①书面形式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②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③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设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④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
2017经济法基础总结

2017经济法基础总结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2017经济法基础总结,欢迎参考!2017经济法基础总结一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和特征①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②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2.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内容(权利和义务):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客体: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人身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4.法的形式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⑥特别行政区的法⑦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⑧国际条约2017经济法基础总结二【汇票】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关于票据提示承兑及付款的期限问题,现总结如下:首先,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总结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学习经济法基础对于我们理解和遵循经济领域的法律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经济法基础的一些重要知识点的总结。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如对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等方面的规范。
2、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如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领域的调控。
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保障社会公平分配,如社会保障法等。
二、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在国家干预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其构成要素包括:1、主体: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主体可以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等。
2、内容: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包括所有权、经营管理权、请求权等;经济义务包括履行义务、不作为义务等。
3、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
三、公司法律制度1、公司的设立:包括设立条件、设立程序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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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经济法基础归纳总结
经济法基础
总论
一.法律基础
1.法的本质和特征
①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②特征❤:
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2.法律关系❤
❤主体:
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内容(权利和义务):
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
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客体:
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
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人身
3.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
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
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
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
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4.法的形式
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