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产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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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明和产业有限公司年产600万kVAh铅酸蓄电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明和产业有限公司年产600万kVAh铅酸蓄电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明和产业有限公司年产600万kVAh铅酸蓄电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1.04•【字号】辽环函〔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1.04•【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明和产业有限公司年产600万kVAh铅酸蓄电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辽宁明和产业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辽宁明和产业有限公司年产600万kVAh铅酸蓄电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我厅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2017年第10次会议讨论,现就该报告书批复如下:一、本项目拟建项目厂址在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6号,占地面积130226.96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7条铅粉制造生产线、5条和膏生产线、1条铅带生产线、3条拉网板栅生产线、20条组装生产线、4条测试操作线、及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29套高效除尘装置、2套净化酸雾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库、分区防腐防渗等)。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6台铅粉机,1台红铅铅粉机,7个铅粉罐,1台熔铅炉(包括熔铅锅和保温铅锅),1台铸带机、压延机、裁切机、收卷机、铅合金炉循环水冷机(熔铅温度360℃±5℃),4台熔铅炉、32台铸板机、10台加工机,2台铅零件铸模机(熔铅炉温度不高于500℃),50个全自动固化干燥室,280套内化成设备和充放电源,5台套计量装置、合膏机、铅膏料斗,5个3立方米原料硫酸储罐,1套氢氧气生产设备,1套冷却循环水设备、配酸机、灌酸机、纯水设备等。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年产200万kVAh储能电池、100万kVAh动力电池、300万kVAh汽车启动电池。

主要原材料为铅、钙铝合金、锡锭、硫酸、玻璃纤维隔板及非铅添加剂、氢氧化钠溶液、环氧树脂等,运输方式为汽运。

项目选址符合《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沈阳绿色铅蓄电池园区发展规划(2013-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辽环函〔2014〕387号)及规划环评要求。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4.07.12•【字号】辽环发〔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区域监察局、直属各单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7月12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做好督察指出问题整改的组织调度、督导帮扶、督办提醒、验收和审核等工作,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实行厅党组领导下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负责制,压实责任,形成合力。

一、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事项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统筹组织协调本地区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报告。

(一)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推进本地区内全部整改任务整改落实及督察进驻期间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办理工作,组织完成本部门承担的整改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报告,并组织推动解决。

(二)负责建立健全督察整改日常调度、实地督导、问题督办、验收复核等工作机制,做实工作举措,把好整改工作第一道关。

应组织对销号申请进行复核。

(三)负责组织建立本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并推动问题解决。

二、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局)、直属单位与区域监察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以下称省督察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一)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省生态环境厅作为责任单位的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方案,并负责整改。

辽宁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及展望

辽宁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及展望

推动新材料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 深度合作,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提升 新材料产业整体竞争力。
加强新材料产业环保监管,推广清洁生产 和循环经济模式,推动新材料产业绿色发 展。
拓展新材料应用领域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拓展新材料在高端装备、新能源、电子信 息等领域的应用,提升新材料产业附加值 和市场竞争力。
发展目标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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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推动新材料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实现智能化 制造和绿色化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领域 ,加快培育壮大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 的增长点。
打造产业集群
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若干具 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和创新高地。
积极参与国际新材料产业合作与交流,引 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辽宁省 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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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功能材料
研究形状记忆合金、超导 材料等功能性金属材料, 满足电子信息、
先进陶瓷材料
研发结构陶瓷、功能陶瓷 等高性能陶瓷材料,应用 于机械、电子、化工等领 域。
特种玻璃
开发光学玻璃、光伏玻璃 等特种玻璃,满足高端装 备、新能源等领域需求。
新型建筑材料
推广绿色、节能、环保的 新型建筑材料,提高建筑 质量和能效水平。
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政策保障与协同机制构建
完善政策体系
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完 善新材料产业支持政策 体系,加大财税、金融 、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 ,降低企业成本负担。
强化人才支撑
加大新材料领域人才培 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完 善多层次人才体系,为 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

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现状与对策

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现状与对策

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现状与对策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现状与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工业的快速发展,污水处理厂的数量不断增加,污泥处理和处置成为了重要的环境问题。

辽宁省作为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和处置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亟待关注和解决。

本文将介绍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基本情况、污泥产生及其处置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截至目前,辽宁省拥有大量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涵盖了各主要城市和工业区。

这些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逐年提高,有效地降低了污水对环境的污染。

然而,随着处理量的增加,污泥的产生量也日益增加,给环境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现状1、污泥产生量大:随着污水处理能力的提高,污泥产生量也随之增加。

目前,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量较大,给处置带来了困难。

2、处置方式单一:目前,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的污泥处置方式是填埋和焚烧。

这种单一的处置方式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处置技术落后:现有的污泥处理和处置技术相对落后,处理效率低,费用高,难以满足环保要求。

三、对策建议1、推广新型处置技术:引进和推广新型的污泥处置技术,如好氧消化、厌氧发酵、生物质能源利用等,以提高处理效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发展多元化处置方式:除了填埋和焚烧外,应积极探索和发展其他的污泥处置方式,如土地利用、资源化利用等。

3、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新型污泥处理和处置技术,提高环保意识,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提高公众意识:广泛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公众对污泥处理和处置的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四、展望辽宁省作为中国的重要工业基地,应积极应对污泥处理和处置带来的环境问题。

未来,辽宁省应继续关注污泥处理和处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努力提高处理效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7.15•【字号】辽环函〔2014〕227号•【施行日期】201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4〕227号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验收审批工作,落实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战略,现就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对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的认识当前,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资源环境约束条件日益趋紧,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压力巨大。

但一些地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不力、监管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把关不严,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问题比较普遍,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未验先投、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突出,严重损害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依法加强环评审批监管,严肃“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源,突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对发挥环评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二、严格执行环保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程序,要强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通过实行现场踏查、技术评估、民主审议、公参公示等程序确保建设项目监管质量。

严格环境准入门槛。

各地在受理审批项目环评文件时,应重点把握以下原则: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以及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专业类别的环评文件不得受理;对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或与规划环评审查结论不一致,该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不得受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技术指标及标准项目的环评文件不得受理;严格落实环保部《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要求,不得受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的环评文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和城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项目须实行产能的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落实《辽宁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当地没有环境容量、不符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对需要依托园区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落实的项目,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11.01•【字号】辽环发〔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全省政府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落实。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1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全省政府系统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彻底整治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强化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分类施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小切口”破题,带动共性问题解决,以十三届省委首轮巡视发现涉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问题整改为切入点,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刀刃向内的斗争精神,推动干部队伍作风改进,实现监管和服务能力、水平提升,促进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增强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量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辽宁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为抓好十三届省委首轮巡视发现涉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成立省生态环境厅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省生态环境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鹏轩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陶宝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兴杰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金起龙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丽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海兰厅总工程师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局、办)及各派出机构、直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崔海兰兼任,刘峰、刘天泽、徐光、李国军、田博、邓春凯、王晓东、李红梅、熊英禹、张晓华、时海峰、高大为、王嘉璐、吴喆、肖文涛为成员。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上报2016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上报2016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上报2016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7.21•【字号】辽环函〔2016〕189号•【施行日期】2016.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上报2016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函环境保护部:根据《关于调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上半年实施情况的函》(环办水体函〔2016〕1116号)的要求,我厅对上半年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一、水环境质量状况2016年上半年,我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44.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23.8%;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6.4%;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为23.08%。

7条入海河流中,沙河、五里河和连山河断流未监测,监测的4条河流中,熊岳河和六股河为Ⅳ类水质;登沙河为Ⅴ类,大旱河因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为劣Ⅴ类水质。

按我省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计划,今年未设定完成整治水体任务,故暂无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一)工业污染防治一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38号),要求各市(县)应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方案;二是省政府召开全省“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市(县)抓紧时间,立即行动,确保年底前完成排查取缔工作;三是各市(县)均已制定了排查取缔工作方案,并进入摸底排查阶段,拟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关停、取缔工作。

(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是以园区循环化改造为突破,加快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

组织开展了沈阳法库经济开发区和鞍山经济开发区开展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启动全省园区循环化改造需求调查,全面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工业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二是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工程,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比例。

丹东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

丹东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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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生态环境现状
自然环境现状
气候条件
丹东市位于辽宁东部,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冬季 漫长寒冷,夏季短暂凉爽,春秋两季温和多雨。
地理环境
丹东市地处山区,拥有鸭绿江、辉南江、大洋河等众多河流 ,水资源丰富,同时拥有长白山余脉的森林资源,为生态环 境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生态环境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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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
土壤治理效果评价
土壤污染状况
丹东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显示,经过多年来的治理和修复, 土壤污染程度较之前有所减轻,部分地区土壤污染状况得到 了有效控制。
土地利用变化
通过土地利用方式的调整和转变,丹东市将重度污染土地转 为绿化用地或休耕,使得土地利用结构发生了积极的变化, 推动了生态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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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 策
根据市民反馈和调查,多数人认为丹东市空气质量较过去有所改善,蓝天白 云和清新的空气环境得到了市民的认可。
水质改善效果评价
水质监测数据
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丹东市的主要河流和湖泊的水质均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污染 指数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参数均有所下降,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
生态效益
水质改善带来了显著的生态效益,部分水域已经可以看到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的 身影,水生生物多样性有所恢复,对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
研究目的和目标
研究目的
通过对丹东市生态环境现状的调查和分析,旨在揭示其环境质量状况、主要环境 问题及产生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为丹东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 依据。
研究目标
通过对丹东市生态环境现状的研究,明确其环境质量状况、主要环境问题和产生 原因,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建议,改善丹东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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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1.引言广义的环保产业是指国民经济结构中为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恢复有效利用资源、满足人民的环境需求,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的产业。

科学研究辽宁省环保产业发展,梳理近十年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围绕辽宁省未来几年环保重点工作,切实将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培育、引导、促进,对优化产业结构,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辽宁环保产业现状2.1 基本情况辽宁的环保产业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门类基本齐全,并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的产业体系。

近10年来保持了产值年均30%的增长率。

2015年全省环保产业收入,据推算,将近1000亿元。

环保产业已经成为辽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环保产业发展呈现如下特点:总产值增长速度明显,占全省GDP比重逐年上升。

企业数量增加,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领域不断扩大,环保及相关产业全面发展:辽宁省环保产业已涵盖环境保护产品生产、洁净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服务、自然生态保护等五大领域,门类基本齐全,并具有一定经济规模。

示范性环保产业园区和环保基地迅速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为了加快推进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辽宁省通过建立示范性的环保产业园,引导、扶持环保产业升级,培育龙头环保企业,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已取得一定成效。

目前,我省共计有13个市规划了20个环保类产业园区(5个综合类环保产业园、14个静脉环保产业园),辐射全省各区域。

比较有特点的: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辽宁静脉环保产业园,辽宁环保产业园(铁岭),大连市庄河再生资源产业园,葫芦岛再生资源产业园,盘锦再生资源产业园,丹东环保产业园。

通过环保产业园的建设,我省环保产业已呈现如下格局:以沈阳经济区为中心,形成了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和环境服务环保产业集聚区。

大连、丹东沿海经济带形成了环保装备(产品)制造业集聚区。

辽北形成了清洁能源、节水环保产业、生态修复产业集聚区。

最近的一次产业调查显示,全省环保产业产值近1 200 亿元,从业人数15 万人,从业单位1 195 家,其中专业614 家,兼业581 家。

发展总体呈现几个特点。

2.1.1产值增长速度明显,占全省GDP 比重逐年上升辽宁省的环保产业一直保持快速稳定增长,根据近十年辽宁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调查数据,年平均增长约24%,2003—2010 年全省环保及相关产业产值曲线见图1。

2.1.2 产值增长速度明显,占全省GDP 比重逐年上升领域宽泛,环保及相关产业全面发展辽宁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分类及发展情况见表1。

2.1.3 具备一定规模, 向多个领域发展目前辽宁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 2006 年全年总产值为 413.2 亿元, 全省有13 个省辖市的年收入总额超过亿元, 其中沈阳和大连年收入总额均超过 60 亿元, 合计 326.7 亿元, 占全省总收入的 79.1%, 与国内其他省市相比处于中上游水平。

产业领域由过去以污水处理技术与设备和大气治理技术与设备为主向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洁净产品、环境工程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多个领域发展, 环保产业的经济总量增长迅速, 初步形成产业规模。

2.1.2 环保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显著目前, 辽宁省环保产品以洁净产品、资源综合利用、水污染治理及大气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为主, 洁净产品经营收入占环保产业总经营收入的 70%, 主要包括节能家用电器、有机食品等, 加大了洁净产品的比重。

资源综合利用呈增长趋势, 作为辽宁省的主导产品, 其中一些关键设备如污泥处理设备、潜水泵设备、单级高速风机、大型除尘脱硫设施、煤的清洁燃烧技术与设备等均处于全国先进或领先水平。

2.1.3 具备了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辽宁省环保及相关产业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植、市场竞争、资源重组已经涌现出一批骨干企业,并呈现良好的增长势头。

这些企业不但具备一定的应用技术开发能力, 而且也具备一定的设备制造与工程建设能力。

2.2环保产业结构及产品构成辽宁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由环境保护产品生产、洁净产品生产、环境保护服务业、资源综合利用和自然生态保护等 5 个方面组成。

经过 30 多年, 特别是近 10 多年的发展, 辽宁省环保产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2001 年以前, 主要以环保产品为主。

随着环保产业定义内涵的拓展, 目前, 辽宁省环保产业从单一环保产品生产向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服务、洁净技术产品、自然生态保护等领域全面拓展。

目前辽宁省环保产业结构中洁净产品占主导地位,其次是资源综合利用, 并且各领域产值比“十五”期间同类指标均有大幅度增加。

2.2.1 环境保护产品的构成在环境保护产品领域, 辽宁省环境保护产品包括水污染治理设备、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回收利用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药材材料等五大类。

从生产产品类别上看, 辽宁省的环保产品主要以水污染治理设备和空气污染治理生产为主, 分别占 58%和 28%; 从工业总产值上看, 噪声振动控制设备的工业总产值最高, 占全省的 40%, 水污染治理设备次之, 占 36%。

2.2.2 清洁产品的构成洁净产品是指产品在整个生产周期中对环境友好的产品, 即通常所指的绿色产品 , 对环境无害化产品或低公害产品。

辽宁省洁净产品包括低毒低害产品、低排放类产品、节水产品、可生物降解产品、低噪声产品、有机食品及环保锅炉等 7 类产品。

全省洁净产品生产企业共有 232 家, 多为从事环保锅炉、低排放类产品、有机食品、低毒低害产品的生产。

年工业销售产值主要以低毒低害产品为主, 约占总产值的 65%。

2.2.3 资源综合利用构成资源综合利用是指对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的加工处理以及利用废弃物生产的各种产品。

主要包括: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 液) 、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 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资源综合利用是以废旧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为目的, 变废物、垃圾为资源而循环利用,这无疑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最好途径。

辽宁省资源综合利用以废弃资源回收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水 ( 液) 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综合利用四大类为主。

2.2.4 环境保护服务构成环境保护服务指为环境保护提供的相关服务活动。

包括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施运营服务、环保设施运营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环境监测服务、环境信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服务、环境工程设计服务等。

辽宁省环境保护服务体系由从事环境保护技术科研开发、产品经销、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与咨询、环境监测服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与管理、污染治理设施产业化投资运营等企事业单位组成, 是环保产业技术支持系统和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体系。

2.2.5 自然生态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指为了自然保护的目的, 把包含保护对象的一定面积的陆地或水体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保护对象主要包括: 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水源涵养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历史遗迹等。

辽宁省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矿山恢复生态建设、植树种草、水土保持、防治荒漠化以及其他生态保护。

2.3 产业分布及企业性质辽宁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从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沈阳、大连等经济发达的城市, 环境保护产品生产领域总产值最多的是大连市, 为 17.3 亿元, 营口、鞍山、沈阳等市总产值也都超过了亿元。

洁净产品主要分布在大连、沈阳、盘锦等市, 而环境保护服务主要分布在大连、沈阳、抚顺等市。

大多数城市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总产值均超过了亿元。

自然生态保护则以丹东和本溪市为主。

辽宁省环保产业的所有制结构正在从单一走向多元化。

目前已形成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私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多种经济成分, 各种经济成分在彼此互补、互相竞争中发展。

3.存在问题辽宁省环保产业起步较早, 发展较快, 已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 但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4- 5] 。

3.1 环保产品制造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辽宁省环保及相关产业规模较大, 但从事环保产品制造业的企业小而散, 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

除少数企业在业内具有竞争优势外, 大部分小而散的企业技术装备相对落后, 专业化水平较低, 技术含量不高, 产品缺乏特色, 市场竞争能力弱, 企业实力差、规模小, 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3.2 环保产业及产品结构不合理, 制约环保产业的发展辽宁省环保产业结构不合理, 环境服务业极其薄弱, 而洁净产品发展较快, 导致环保产业结构失衡, 环保产品结构不合理, 环保产品生产主要集中在水、大气污染治理及噪声震动控制设备生产方面,环保设备成套化、标准化、系列化、国产化及配套率较低, 低水平重复生产仍然较普遍, 真正具有市场优势、质量优势和品牌优势的产品较少。

3.3 技术开发能力不足, 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大多数环保企业的科研、设计力量较薄弱, 在环保产品、技术开发等方面, 常规技术仍占主导地位。

科研院所环保技术开发与企业的生产制造脱节的现象较严重, 科技成果转化滞后, 导致了环保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

电厂脱硫除尘、城市污水处理等关键技术尚依赖于进口。

3.4融资渠道不畅资金不足是困扰辽宁省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虽然近 2 a 获得了部分国债资金和银行贷款支持, 从长远看, 辽宁省环保产业仍缺乏一个多元化、多层次、长期稳定可靠的资金投入渠道, 尚未形成市场化的资金运行机制。

3.5 产业政策法规亟待完善目前 , 辽宁省的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法规滞后于环保产业的发展, 在扶持和管理环保产业方面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 , 法制化管理缺乏权威性, 难以解决环保产业长期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3.6 环境服务相对落后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低, 信息咨询服务的规模和技术手段与国际先进国家比有较大差距。

4 辽宁省环保产业发展对策和建议[6-8]4.1 贯彻落实好辽宁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立足市场需求, 依据国家和地方宏观政策, 根据辽宁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把握好辽宁省环保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方向, 明确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战略措施和产业政策。

制订产业污染控制战略规划和政策, 推动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 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4.2 多渠道增加环保及相关产业投入各级政府将环保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规划, 不断增加环保投入,不断完善环保产业投融资体制, 突破资金瓶颈, 拓宽资金渠道, 扭转资金制约, 使潜在市场成为现实市场。

建立环保资本市场, 充分利用环保资金鼓励企业投资经营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原则, 建立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良性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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