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涵盖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积极主动、全员参与、法规合规、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公司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整理、检索和保存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操作手册,明确各类档案的归档、借阅和销毁的具体操作指南。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和检索第十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归档规范,明确不同类别档案的归档要求和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应将纸质档案进行编号和分类,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档案检索规范,明确档案借阅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借阅申请应由相关人员填写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借阅,借阅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归还借阅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档案保存制度,明确档案保存的时间和条件。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届满后,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销毁工作,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监督,销毁过程应有记录和证明,确保销毁后不再恢复。
第五章电子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可用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电子档案归档和备份规范,明确电子档案的归档、备份和恢复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档案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处理,违规人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2. 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管理档案、合同档案、会议档案等的管理工作;3. 技术部负责技术档案、研发档案、项目档案等的管理工作;4. 财务部负责财务档案、审计档案、合同档案等的管理工作;5.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整理归档。
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 档案编号:档案资料应进行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便于查阅和管理。
五、档案保管与安全1. 档案保管: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档案安全: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3. 档案保密:涉及公司机密的档案资料,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六、档案借阅与利用1. 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资料需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2. 借阅期限:借阅档案资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逾期需缴纳滞纳金。
3. 档案利用:档案资料仅限于公司内部查阅、复制和利用,不得外传。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档案资料达到保管期限或因其他原因需销毁时,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销毁手续。
2. 销毁手续:销毁档案资料需填写销毁单,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八、监督检查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九、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销毁、安全保管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纸质档案以文件形式保存、电子档案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
第四条公司档案应遵循透明、公正、保密、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与公司其他工作相结合,加强协作与沟通。
第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订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的档案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提交相关的档案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及时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档案整理规范,保证整理工作的质量。
第三章档案保存与利用第十五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合适的档案保存环境,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档案丢失。
第十七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档案利用的网络平台建设,方便企业内部人员进行查阅。
第十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根据需要,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情况报告。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安全保管第十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规定对档案进行定期的销毁和清理。
第二十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销毁程序和流程,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
第二十一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的安全保管,防止档案被非法获取。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法律与责任第二十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遵循的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保密性。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的范围涵盖公司一切业务活动的有关档案。
第二章档案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一切纸质和电子形式的文件、档案、记录等。
第五条公司档案分为机关档案、业务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不同分类。
第六条公司档案应按照文件的形式、内容的特点和保存期限的长短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方便。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公司档案的归档、借阅、销毁等操作应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审批严格。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档案信息的集中管理、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第十条公司应提供安全、干燥、通风、无虫害等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规定进行,及时进行归档和转存,避免档案遗失和损坏。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利用的正当性和及时性。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第十六条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和方法进行档案的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应有销毁记录,并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第七章档案的转让与接收第十八条公司转让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转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公司接收档案应对档案进行核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便于使用,特制定本细则。
二、档案责任人1.公司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2.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关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学习。
三、档案管理要求1.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公司各部门应及时将档案送交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收集。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号,并制作档案目录和档案索引。
(3)对于重要档案,应采取数字化管理方式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其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2.档案的保管和使用(1)档案管理部门应负责公司档案的保管和防火防盗工作。
(2)档案管理员应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制定档案使用申请和借阅制度。
(3)档案借阅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4)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若需要延长借阅期限,需提前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5)档案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和篡改档案内容。
3.数字化管理(1)公司应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2)各部门应定期将需要归档的电子文档发送给档案管理部门,并保证文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接收到的电子文档进行整理、归类和存储,并制作档案目录和档案索引。
(4)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和内容的安全检查。
四、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公司内部设立档案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2.档案管理监督小组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抽查和核查,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3.档案管理监督小组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解决方案。
五、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细则的档案管理人员,依据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故意篡改、删除或泄露档案内容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六、附则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通知和培训。
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原则;(三)科学性、规范性和便捷性原则;(四)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销毁工作;(三)指导、监督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四)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工作;(二)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三)完成档案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公司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基建工程档案;(三)仪器设备档案;(四)财务人事档案;(五)声像档案;(六)其他档案。
第九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二)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三)准确收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四)分类收集,便于档案的整理和利用。
第十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档案类别、时间顺序和编号进行整理;(二)编目整理,编制档案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三)装订整理,对档案进行装订、塑封等保护措施;(四)数字化整理,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二)科学保管,采用适宜的保管条件,延长档案寿命;(三)保密保管,严格保密制度,防止档案泄密;(四)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档案保管中的问题。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概述
公司的档案是重要的资产,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都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的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非常必要。
2. 档案管理办法
2.1 档案分类管理
将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时按照档案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采用密级制度进行保密。
2.2 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
在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上,应该注重规范性、严密性和保密性,确定档案保管责任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3 档案利用和归档
在档案利用和归档上,应该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保证档案资料被科学地运用,同时实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归档。
3. 实施细则
3.1 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明确电子数据的属性和形态,实现电子数据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管理、流转。
3.2 纸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对档案馆的场地、环境、设施和人员等方面进行规定,并进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规定,确保档案真实可信。
3.3 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
为保障档案馆的安全稳定,制定了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措施和救援机制。
4. 结论
制定一个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于企业档案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企业档案的科学和规范管理,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意义。
实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存放、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第四条公司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文书档案:公司内部各类文件、通知、报告、请示、批复等。
2. 会计档案:财务报表、凭证、账簿、税务申报表等。
3. 科技档案: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技术文件、图纸、规范等。
4. 人力资源档案:员工档案、劳动合同、薪酬福利、培训等。
5. 设备档案:设备购置、安装、维修、报废等文件。
6. 产权档案:公司土地使用权、房产证、专利证书等。
7. 专项档案:招标、投标、合同、审计、审计报告等。
第五条公司档案归档范围:1. 公司内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凭证等。
2. 公司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协议书等。
3.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人员变动、会议、活动等形成的文件。
4. 公司对外交流、接待、捐赠、捐赠证书等。
5. 公司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
2. 各部门应按照归档范围,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及时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3. 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查、整理、立卷。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
2. 档案整理包括:分类、编目、装订、归档。
3.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装订,并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霉等设施。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的原则。
2. 档案利用需填写档案借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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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根据控股公司《档案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的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六类。
其中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处管理,其它五类档案由行政管理处档案室管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唐山生产区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专、兼职档案员。
组长:主管档案工作的公司领导副组长:行政管理处一级主管(正职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成员:各单位一级主管(正职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专职档案员、兼职档案员、项目部兼职档案员、项目部各专业组长、项目部负责人第六条管理职责1、组长:负责审查批准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对企业开展档案工作负总责。
2、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执行情况并对档案鉴定销毁审核把关。
3、各单位一级主管:对本单位归档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负总责,监督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开展工作。
4、专职档案员:贯彻执行控股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编制公司档案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兼职档案员开展工作,检查、评价其工作业绩,同时不断改善与优化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提供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对档案管理工作质量负责,做好档案保密和“八防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销初步意见并组织好鉴定销毁工作。
5、兼职档案员:对本单位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积累和保管,对归档文件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做好文件资料移交前的安全保密工作,并按时移交归档。
6、项目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项目形成的各类科技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时间移交;项目部各专业组长:负责各专业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是各专业资料的直接责任人;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该项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归档及时性,资料交接时项目负责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字,是该项目文件资料管理和归档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文件资料归档要求第七条文件资料归档要求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模糊不清、破损或易褪变的文件资料应予修复。
2、归档的文件资料应为原件(定稿)或具有凭证作用、法律效应的文件资料,特别重要的文件应同时保存历次修改稿。
3、归档文件资料的制成材料必须易于耐久保存,同时要保证图像清晰、字迹工整,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计算机生成的文件定稿必须使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
4、符合文书档案归档范围的电子文件的归档实行“双套制”,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归档时,必须制作相应的纸质版本,同时存档。
5、电子文件归档时还应同时归档其支持性文件(指能够生成运行文本、数据、图形等文件和各种命令及设备运行所需的操作系统)。
6、非纸质文件资料(照片、录音带、光盘等)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资料应保持一致性。
第四章文书档案第八条文书档案是指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直接记述和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现实和长远查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公司文书档案分为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党群工作类四大类。
第十条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件一)第十一条文书档案归档责任划分和归档时间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均由文件资料形成单位兼职档案人员或特定专人负责收集、登记、整理,在规定时间内移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一项工作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参与办理,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主办单位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收集并按要求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1、以公司名义印发的红字头文件、会议纪要(含定稿、文件审批单、打印的正件),由行政管理处文秘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于第二年二季度前归档。
2、公司级管理制度(含年度制度汇编)由企划处兼职档案人员统一收集、整理,于第二年二季度前归档。
3、各单位直接对外联系形成的往来文件、报表、总结等属于归档范围的一般管理性文件资料,由形成单位兼职档案人员收集,于第二年二季度前归档。
4、由公司领导签批、行政管理处转发相关单位承办的外来文件(连同承办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由承办单位兼职档案人员或特定专人负责收集,于该项工作承办结束后1个月内返回行政管理处,由行政管理处文秘人员统一管理,于第二年二季度前归档。
5、需领导阅知的外来文件由行政管理处文秘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于第二年二季度前归档。
6、审计案卷、纪检监察、违纪案件调查处理资料,由控股公司审计监察部驻唐审计处专人负责立卷、整理,于第二年二季度前归档。
7、法律案卷、公司法人治理及业务变更等法律相关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财务处法务人员收集、整理,于第二年二季度前归档。
8、加盖合同专用章的法律合同文本及协议附件(不含销售处产生的合同、协议)由财务处法务人员收集、整理,于第二年二季度前归档。
9、产品销售合同、补偿贸易合同、产品购销协议、质量异议处理协议由销售处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收集,于第二年二季度前归档。
10、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协议由形成单位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收集,于合同、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移交归档。
11、公司重要上报请示及上级批复文件由业务承办单位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收集,于请示批复后1个月内归档。
12、各种会议资料、重大活动文件资料由会议主办单位、活动组织承办单位的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于会议或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
13、各种证件资料由业务承办单位兼职档案人员或特定专人于取证后1个月内移交归档。
14、重要的、机密性较强的文件资料;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资料;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等留在单位或个人手中的文件资料;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应归档的零散文件资料及其它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均由资料形成单位兼职档案人员或特定专人随时移交归档。
15、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各单位在归档纸质文件时要做好同版本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文书档案移交手续1、文书档案按年度归档时,由移交单位编制“年归档文件移交清册”(见附件二),并附“年归档文件目录”(见附件三)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在认真核对、检查归档文件质量合格后,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双方各存一份备查。
2、文书档案资料日常归档时,需由移交人填写“文件资料移交目录”(见附件四),由档案室备案。
第五章科技档案第十三条科技档案是记述和反映本公司基本建设、生产技术和科学研究等活动而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科技文件资料。
主要形式有文字资料、图纸、图表、计算数据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十四条根据控股公司科技档案分类,目前公司科技档案的种类有:产品档案、科研档案、基本建设档案、设备仪器档案、房地产档案。
第十五条科技档案归档范围、归档份数和保管期限对于公司科技类相关活动中,记载科技类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归档;具体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归档份数符合(附件五)的要求。
第十六条科技档案归档责任划分和归档时间1、产品档案在每项产品的计划决策阶段、设计阶段、试制阶段、正式投产阶段、转产阶段分别完成时,由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组长,将各阶段应归档的资料移交本单位兼职档案人员整理、立卷,在1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2、产品申报评优或认证阶段形成的资料,在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如某产品试制阶段较长,已跨年度但未转产所形成的资料,兼职档案员在每年的6月份、12月份进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科研档案在每项科研课题的科研准备阶段、研究试验阶段、总结鉴定、验收阶段、成果申报阶段和推广应用阶段分别完成时,由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组长将各阶段应归档的资料,转交本单位兼职档案人员整理、立卷,并在1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4、基建档案在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组织和实施阶段、试产或转固阶段分别完成时,由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组长将各阶段应归档的资料,转交本项目兼职档案人员整理、立卷,在1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5、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竣工图,在竣工验收前,由施工单位按各专业系统整理汇总,移交该项目部兼职档案员;该项目监理和专业技术组长,对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确认资料完整、齐备并在移交确认单签字后,兼职档案员按基建类档案移交要求,建立好移交清册及目录;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经组织验收单位相关专业再次审核,确认合格1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6、新上基建工程项目设备开箱时,由项目部设备组长负责组织设备开箱,并通知设备处兼职档案人员和公司档案人员,共同参加设备开箱;项目部兼职档案员负责接收设备资料,并将设备资料及时复制,把复印件交技术人员用于安装设备,原件在工程试产后1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7、生产单位大、中修设备资料,由设备处兼职档案人员在设备开箱后收集保管相关资料,在每年6月份、12月份,分别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8、房地产档案的归档,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该项目部兼职档案员将所有资料图纸按系统收集、整理,建立好移交清册及目录,经工程验收确认准确、齐备后,1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9、科技档案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归档责任划分:原则上是哪个科技单位或科技人员经办的,即由该单位或科技人员负责;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项目,协作单位将其承担部分的资料提供给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归档完整的档案;若干单位共同参加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归档。
10、停建、缓建工程项目,停止或不成功的科研项目,停产的产品生产中形成的科技资料,相关单位都要收集、整理,在确定停建、缓建20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不得遗失和销毁。
11、其它科技档案归档内容(见附件五E)。
第十七条基建类、房地产类档案归档具体要求(见附件六)。
第十八条为确保科技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在工程竣工验收、产品试制定型、设备开箱和科研成果鉴定活动中,业务主管单位或项目部负责人必须通知科技档案人员参加,对应归档的科技文件资料进行审查、验收。
第十九条科技档案移交手续1、科技档案归档时,移交单位编制“移交清册”和“移交目录”(见附件七)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
2、基建类、房地产类档案归档移交,需移交单位填写“移交确认单、移交清册、移交目录”(见附件八)一式两份,移交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各保存一份。
附件二:年归档文件移交清册年归档文件移交清册共计:件移交单位:移交人:接收单位:接收人:年月日附件三:年归档文件目录年归档文件目录单位:附件四:文件资料移交目录文件资料移交目录附件五: 科技类档案归档要求附件五A 科技类档案归档要求附件五A 科技类档案归档要求附件五 B 科技类档案归档要求附件五 C 科技类档案归档要求附件五 C 科技类档案归档要求附件五 C 科技类档案归档要求附件五 C 科技类档案归档要求附件五 D 科技档案归档要求五 E科技类档案归档要求附件六:基建类、房地产类档案归档具体要求1、基建、房地产类档案的收集工作,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档案的形成规律,保证资料系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