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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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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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并优化公司股权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指导下,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的股权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股权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股东,包括普通股东、优先股东和其他持股者。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股东权利、义务、行使程序、变更手续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股权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股东权利第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利润、依法持有、转让、继承股权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股东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享有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依法继承、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第七条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

第八条公司股东有权依法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财务信息,遵守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保障股东知情权。

第九条公司股东有权监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公司股东有权依法要求公司代表权利进行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有权依法参与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拥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的监督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相关程序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公司控制权。

第三章股东义务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义务参与公司决策,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义务,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执行公司事务。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应当依法缴纳出资款,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提供相关财务信息,保证股东知情权。

健全股权登记管理制度

健全股权登记管理制度

健全股权登记管理制度一、股权登记管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股权登记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依法对其股东的股份情况进行登记、变更、转让和核实,用以记录公司实际股东的身份及其持股情况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股东权益受到保护,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和顺利进行。

具体来说,股权登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股东登记:包括股东登记册的建立、管理和更新等,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地掌握实际股东情况;2. 股权转让:包括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权转让等,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3. 股东权益:包括股东权益的保护、行使和维护等,确保股东合法权益受到保障;4. 股东权责:包括股东权利的行使和股东责任的履行,确保股东权责相符、合法合规。

健全的股权登记管理制度可以从多个方面产生重要的积极作用:1. 保障股东权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有效保护股东的利益。

2. 促进公司治理:通过建立健全的股权登记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公司治理,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和决策效力,促进公司长期发展。

3. 促进公司成长:健全的股权登记管理制度有助于稳定公司股东结构,增强公司投资者信心,为公司吸引更多优质资本和人才提供保障。

4. 加强风险防范:通过良好的股权登记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公司内部腐败和违法行为,减少公司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健全的股权登记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期发展非常重要,对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治理和加强风险防范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建立健全的股权登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建立健全的股权登记管理制度已经成为企业管理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1. 保护投资者权益: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他们对公司的治理和利益分配直接产生影响。

如果公司没有建立健全的股权登记管理制度,就无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2. 促进公司治理:健全的股权登记管理制度有助于增强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降低公司治理风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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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文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股权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股东,公司股东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尊重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公司股权管理上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公司股东的行为。

公司股东大会监督董事会执行股权管理制度。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五条公司股东享有公平、合法的股东权益,有权参与公司治理,有权按照公司章程享受公司收益。

第六条公司股东有权依法自愿选择购买、持有、转让和处分股权,有权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益。

第七条公司股东应依法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正常运作和稳定发展,不得恶意破坏公司治理和经营秩序。

第八条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有权获得关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

第九条公司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和知情权,有权参与公司治理,维护公司稳定。

第十条公司股东应依法履行股东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股东身份谋取私利。

第三章股东责任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依法履行股东权益,不得利用股东身份恶意破坏公司治理和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和知情权,维护公司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应配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管理层对公司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应参与公司治理,行使股东权利,支持公司正常经营,不得干扰公司正常运作。

第四章股东协议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签订股东协议,明确股东权益、义务和约束,调整公司内部关系。

第十六条股东协议应依法合法有效,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股东协议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备案,公司董事会应做出相应决定。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协议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股权管理制度

股权管理制度

股权管理制度一、概述股权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有效管理和保护股东权益,规范股权的行使和流转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股权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股权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

二、股权定义1. 股权的定义:股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公司权益,包括股份、股息、分红、议案表决权、知情权等。

2. 股权证书:公司发行的股权证书是股东的有效凭证,股东应妥善保管股权证书,如股权证书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向公司申请重新办理。

三、股份管理1. 股份登记: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股份登记簿,记录股东的基本信息、股权份额等相关信息。

2. 股份流转:股权转让必须经过书面协议,并在登记簿上进行记录,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生效。

3. 股东大会: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权由按股权比例行使,大会决议事项需通过绝对多数或特定比例通过。

四、股权行使1. 股东权益:公司按照股东持股比例享有分红、分配红利等权益,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

2. 股东投票: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公司应提供充分的信息,确保股东对公司事务有足够的了解。

五、股东权益保护1. 公司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在处理股东关系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股东。

2. 股东冲突解决: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处理股东之间的冲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 股东信息披露:公司应定期向股东公开公司的财务、经营和重大事项,确保股东的知情权。

六、股权激励1.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以激励和留住优秀人才。

2. 股权激励方式:公司可通过股权期权、股权分红等方式进行股权激励,具体方案需由股东大会批准。

七、违规处理1. 股权违规行为:股东行使股权时如有违规行为,公司可采取适当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股权行使、解除股权关系等。

2. 违规处理程序: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违规处理程序,保证处理违规行为的公正和公平。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公司有权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股权书管理制度

股权书管理制度

股权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股权的概念和种类公司股权是指股东在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按照权益性质可分为股本性质股权和其他权益性质股权。

根据表决权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根据权益比例的不同可分为控股权和一般股权。

三、股权的比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原股东未能按照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新股份发行时优先向公司内部员工,供应商,客户等特定对象。

新股份的发行不得损害原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股权的转让1. 股权转让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并在转让前向公司其他股东提供优先购买的机会。

2. 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遵循《公司法》关于国家安全审查的相关规定。

3. 股东在股权转让前要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转让的理由以及受让方的资质和合法来源,并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股权的解除1. 股东因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严重违背合同约定等原因,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可以决定对该股东的股权进行解除。

2. 股东死亡、宣告破产、失踪等情形,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需换股权。

3. 股东解除股权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该股东对公司的权益也同时终止。

六、股东会1.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增加会议次数。

2. 股东会的召开应当提前30天通知所有股东,并公告在公司指定的报纸上。

3. 股东会应当通过议案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例如公司章程的修改,增减资本,合并分立,股份转让等。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1. 公司要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股东披露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计划。

2. 公司要建立投资者关系联络机制,对外保持透明度,及时回应股东关切,并接受股东监督和投资者提问。

八、公司章程1.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组织法规,所有的股东都应当遵守。

2.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股东会议的审议和通过,并应向有基本权益的股东提前通知。

股东股权管理制度

股东股权管理制度

股东股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股权管理,保障公司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股东股权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股东和相关股权交易活动。

第三条公司股东股权管理制度的宗旨是维护公司的稳定和繁荣,最大限度地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公司股东股权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合法、公平、公正、透明。

第五条公司股东股权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公司的股东大会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公司股东股权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股东大会负责审议和决定。

第二章股东大会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第八条股东大会行使的主要职权包括审议和决定公司章程修订、选举和罢免董事、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增减资和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当符合股东大会章程的规定,并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通知应当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参加会议的方式。

第十条公司股东大会要确保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和表决权,保证股东大会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遵循股东大会章程的规定,超过半数的表决权为通过。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产生的决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供决议文件,董事会应当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可以在公司总部或者其他经营场所召开,也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等方式进行股东大会。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章程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公司章程应当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等内容。

第十六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经股东大会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七条公司章程对公司和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股权管理制度

股权管理制度

股权管理制度
摘要:
股权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它对于公司内部的股权
分配、交易和保护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探讨股权管理制度的定义、目的、内容、执行和优势,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帮助企业构建健
全的股权管理制度。

1. 引言
股权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为了规范股权的流转和利益分配而
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它旨在保护股东权益,确保公司的稳定
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效果。

2. 目的
股权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股东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并建
立公平、透明的股权交易机制。

此外,股权管理制度还有助于提高
公司管理的效率和决策的准确性,减少内部纠纷和风险。

3. 内容
股权管理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股权登记和变更:明确了股权登记和变更的程序,确保股东权益得到及时记录和保护。

- 股权交易规则:规定了股份交易的方式和流程,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 股利分配:明确了股利的发放程序和标准,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

- 股东权益保护:建立了股东投诉、仲裁机制,以保护股东权益不受侵犯。

- 股东关系管理:规定了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良好的股东关系。

- 备案和披露:制定了信息披露的规定,确保股权交易和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4. 执行
股权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全体股东的共同努力和有效监督。


司应建立专门的股权管理部门,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股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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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管理制度一、引言股权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依法设立,根据国家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于股权的分配、流通和行使进行管理的制度。

股东的股权是公司重要的资源之一,合理、规范的股权管理制度能够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股权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二、股权分配股权分配是指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将公司的股份分配给各个股东的过程。

在股权分配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 平等原则:股权分配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确保各个股东在股权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 公开透明:公司应当及时公布股权分配的决策过程和结果,确保股东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

3. 合理分配:股权分配应根据股东的出资比例、投资价值和贡献程度进行合理分配,以维护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

三、股权流通股权流通是指股东之间股份的转让和交易过程。

在股权流通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 股份转让限制: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股份转让的限制,如优先购买权、审批权等,以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 可流通股份:一定比例的股份可以随意流通,以提高公司股权的流动性,吸引外部投资者。

3. 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权转让的信息,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股权行使股权行使是指股东依法行使拥有的股权,参与公司治理和经营决策。

在股权行使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 股东会议: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会议,就重大事项进行投票决策,充分发挥股东的民主权利。

2. 股东权益保护:公司应确保股东权益不受侵犯,如利润分配、分红权、转股权等。

3. 信息沟通:公司应向股东提供透明、准确的信息,以便股东行使股权时做出明智的决策。

五、股权纠纷解决机制股权纠纷是指股东之间或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纠纷。

在面对股权纠纷时,应建立有效的解决机制,包括以下几点:1. 协商解决: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股权纠纷,促进各方的理解和妥协。

2. 独立仲裁机构: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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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管理制度拟制:审核: _____ 日期:批准: _____ 日期:匕京XX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切实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对象: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股权管理的内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行使。

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管理遵循如下原则:一、保证公司依法行为和高效运转原则;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二章公司股东的权利第六条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股东大会的新提案。

第九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十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财务决策和重大人事决策,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除此之外,任何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干涉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如下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14、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国有股股东代表指国有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国有股股东委托的自然人。

国有股股东委托股东代表,须填写“国有股股东代表委托书”,该委托书是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的证明。

四、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同时载明下列内容:1、代理人的姓名;2、是否具有表决权;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4、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5、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6、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六、股东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审议表决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和特别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不享有表决权。

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十一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章公司股东的义务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本办法及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此处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此处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行为。

第四章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公司依法自主经营,有权拒绝任何股东违反本办法、《公司章程》、《公司法》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无理要求。

第十六条公司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十七条公司应该建立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各法人股东的公司经济性质、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登记各自然人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应该每周一开始工作时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核对公司股东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变更登记股东名册。

公司认为本公司的股票出现异常交易情况时,必须即时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核对本公司股东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变更登记股东名册。

第十八条公司应该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时间和程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并及时通告各股东。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应该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只对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的事项进行决议。

第十九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在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公司股东。

第二十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该事先制作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并由出席会议股东签字。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记录各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记录各次董事会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记录各次监事会会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员签字,并保存至少十年。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该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具体披露信息的内容、格式、时间、期限、频率等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该坚持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开展经营活动,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所处的产业环境和资本环境、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等拟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与亏损弥补方案、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合并分立方案和解散清算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证券管理部解释,经公司总裁工作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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