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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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汽车的法律规定(3篇)

挂靠汽车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行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汽车数量逐年增加。

然而,在汽车行业中,挂靠汽车现象也日益突出。

挂靠汽车,即个人或企业将车辆挂靠在具有营运资格的汽车公司名下,以获取营运资格和合法运营的权利。

挂靠汽车在给车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将就挂靠汽车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二、挂靠汽车的定义及特点1. 定义挂靠汽车,是指个人或企业将自有车辆挂靠在具有营运资格的汽车公司名下,以获取营运资格和合法运营的权利。

挂靠关系一般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签订挂靠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特点(1)挂靠人拥有车辆所有权,被挂靠人拥有营运资格;(2)挂靠人承担车辆运营风险,被挂靠人承担挂靠车辆的管理责任;(3)挂靠车辆在运营过程中,被挂靠人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4)挂靠关系通常具有短期性,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挂靠汽车的法律规定1. 挂靠协议的法律效力挂靠协议是挂靠关系成立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挂靠协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挂靠车辆的营运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挂靠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挂靠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2)挂靠车辆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挂靠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 挂靠车辆的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挂靠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挂靠车辆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挂靠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挂靠车辆的管理被挂靠人应当对挂靠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营;(2)对挂靠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3)对挂靠车辆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车辆挂靠发生的法律后果(3篇)

车辆挂靠发生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车辆挂靠,是指个人或单位将自己的车辆挂靠到其他个人或单位名下,以获取相关权益或便利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车辆挂靠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在货运、客运等领域。

然而,车辆挂靠行为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探讨车辆挂靠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车辆挂靠的法律性质1. 车辆挂靠不属于物权关系。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物的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车辆挂靠中,挂靠车辆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故不属于物权关系。

2. 车辆挂靠属于合同关系。

车辆挂靠实质上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关系,包括车辆使用、运营、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约定。

三、车辆挂靠的法律后果1. 责任承担(1)合同责任:在车辆挂靠合同中,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被挂靠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挂靠费用、赔偿损失等,挂靠人有权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

(2)侵权责任:若挂靠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挂靠人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若挂靠人在车辆运营过程中,故意或过失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犯罪,如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需承担刑事责任。

2. 违法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事责任:若车辆挂靠行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或者非法经营罪等,挂靠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3. 权益损失(1)挂靠人权益损失:若车辆挂靠合同解除,挂靠人可能失去车辆运营权、收益分配权等权益。

工伤认定中车辆挂靠关系的认定

工伤认定中车辆挂靠关系的认定

工伤认定中车辆挂靠关系的认定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工伤认定中车辆挂靠关系的认定这事儿。

您说啥是车辆挂靠关系?这就好比您租了别人的房子,虽然房子不是您的,但您在里头住着,对外还可能以房子主人的名义行事。

车辆挂靠也是这么个道理,自己没资质或者图方便,把车挂在有资质的单位名下运营。

那在工伤认定里,这车辆挂靠关系可复杂着呢!比如说,小王开着挂靠在某公司的车跑运输,结果在路上出了事儿受了伤。

这能算工伤不?这就得好好琢磨琢磨啦!
咱先得看这挂靠协议咋签的。

要是协议里啥保障都没有,那小王可就有点惨啦。

可要是协议里明确了一些权益和责任,那情况可能就不一样咯。

再看看小王受伤的时候在干啥。

要是他正规规矩矩按照规定的路线和任务开车,那认定工伤的可能性就大一些。

要是他自己瞎折腾,偏离了路线或者干私活,那可就不好说了,您说是不是?
还有啊,这挂靠的公司有没有尽到管理责任也很重要。

要是公司啥都不管,任由小王胡来,出了事又想撇清关系,那能行?
就好比一场比赛,规则得清晰。

车辆挂靠关系在工伤认定中也得有
明确的“规则”。

如果规则模糊,那不乱套了吗?
有时候,这认定过程就像走迷宫,一个不小心就走错路。

可咱不能怕,得仔细分析,找到正确的出口。

总之呢,工伤认定中车辆挂靠关系的认定,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不能一刀切。

要公平公正,既要保障受伤者的权益,也不能让那些钻
空子的得逞。

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个“游戏”玩得公平,大家说对不对?。

私家车辆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私家车辆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私家车辆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车主选择将自己的车辆挂靠在其他公司名下,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或减轻个人负担。

然而,这种做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可能会给车主带来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私家车辆挂靠的法律后果,以提醒车主们谨慎行事。

二、私家车辆挂靠的定义及原因1. 定义所谓私家车辆挂靠,是指车主将自己的车辆挂靠在其他公司名下,以公司名义进行车辆登记、年检、购买保险等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实际上仍然是车辆的实际拥有者,但车辆的相关手续和权益由挂靠公司负责。

2. 原因(1)享受优惠政策:一些车主为了享受国家对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将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

(2)减轻个人负担:部分车主认为,将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可以降低个人负担,如车辆购置税、年检费用等。

(3)车辆来源不合法:有些车主购买车辆时,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取得合法的车辆购置证明,只能通过挂靠公司来办理相关手续。

三、私家车辆挂靠的法律后果1.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应当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年检、购买保险等手续。

而私家车辆挂靠行为,实质上是车主未依法履行车辆管理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2.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车辆挂靠公司并非车辆的实际所有人,车主可能无法直接承担事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税收问题将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车主可能无法享受国家对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若车主与挂靠公司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还可能面临税务部门的查处。

4. 保险理赔问题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车主可能无法按照个人名义进行理赔。

由于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理赔手续可能更加繁琐,甚至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

5. 法律风险(1)车辆被查封、扣押:若挂靠公司涉及违法行为,车辆可能被相关部门查封、扣押。

汽车挂靠情况说明

汽车挂靠情况说明

汽车挂靠情况说明挂靠是指一辆车辆将自身经营权委托给其他具备运营资质和规范管理能力的合法单位或个人,以实现运输业务的目的。

本文将就汽车挂靠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1. 汽车挂靠的定义和背景挂靠是一种常见的运输业务模式,由车主将自己的车辆交由其他公司或个人管理运营,从而节省车辆运营成本,提高车辆利用率。

挂靠业务在中国的交通运输业中已有多年历史,并在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汽车挂靠合同是挂靠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2. 汽车挂靠的形式和模式汽车挂靠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个人车队挂靠、企事业单位车队挂靠以及中介服务公司挂靠等。

个人车队挂靠是指个体车主将车辆挂靠在运输企业或个人名下;企事业单位车队挂靠是指企事业单位将自有车队运作交由其他运输企业负责管理;中介服务公司挂靠是指车主通过挂靠中介公司将车辆委托给其他具备运营资质的企业管理。

3. 汽车挂靠的优势和风险汽车挂靠对车主和挂靠方都有一定的优势。

对车主而言,挂靠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减少管理压力,并且能够专注于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对挂靠方而言,挂靠可以增加车辆规模,提高运营效益,快速扩大市场份额。

然而,挂靠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合同纠纷、违规操作等问题,因此双方应明确挂靠合同的内容和责任,确保合作的顺利开展。

4. 汽车挂靠的合同内容汽车挂靠合同是挂靠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书,合同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挂靠车辆的详细信息、挂靠期限和费用、运营方式和管理责任、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

挂靠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为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5. 汽车挂靠的管理要求和监管措施为了保障汽车挂靠的安全和合法性,相关部门对挂靠车辆的管理和监管也有一系列要求和措施。

例如,挂靠车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定期进行车辆年检、运输许可证检查等,同时还需遵守相关的运输规定和法律法规。

6. 汽车挂靠的发展趋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交通运输需求的增长,汽车挂靠在中国交通运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不断提升。

汽车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汽车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挂靠现象日益普遍。

所谓汽车挂靠,是指个人或企业将自有车辆挂靠在某一家具有经营许可的汽车公司名下,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然而,汽车挂靠在给挂靠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汽车挂靠的法律后果。

一、挂靠人与挂靠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1. 合同关系汽车挂靠双方通常签订挂靠协议,约定挂靠人将车辆挂靠在挂靠公司名下,挂靠公司负责车辆的经营和管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挂靠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因此,挂靠人与挂靠公司之间形成合同关系。

2. 担保关系在汽车挂靠中,挂靠人通常需要向挂靠公司提供担保,以确保车辆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挂靠人与挂靠公司之间形成担保关系。

二、汽车挂靠的法律后果1. 违反行政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

汽车挂靠行为,使得挂靠人通过挂靠公司取得经营许可,实质上属于违法经营。

因此,挂靠人与挂靠公司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2. 违反合同约定挂靠协议中通常约定挂靠人需遵守挂靠公司的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护、保险、税费等。

若挂靠人违反合同约定,挂靠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挂靠人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若挂靠人将车辆用于非法经营,挂靠公司也有权解除合同。

3. 担保责任在汽车挂靠中,挂靠人向挂靠公司提供的担保可能涉及车辆、房产等财产。

若挂靠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挂靠公司有权依法行使担保权利,处置担保财产以弥补损失。

此外,若挂靠人因违法经营导致挂靠公司遭受损失,挂靠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挂靠人将车辆挂靠在挂靠公司名下后,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若因挂靠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导致交通事故,挂靠人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挂靠公司作为车辆的所有人,也可能因管理不善而承担相应责任。

车辆挂靠经营_法律规定(3篇)

车辆挂靠经营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车辆挂靠经营的概念车辆挂靠经营,又称车辆挂靠运输,是指个体经营者将自己的车辆挂靠在某家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进行运输经营活动。

个体经营者与运输企业之间通常签订挂靠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挂靠车辆在经营过程中,由个体经营者承担运输任务,运输企业负责提供经营资质和运输资源。

二、车辆挂靠经营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个体经营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个体经营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二)车辆行驶证;(三)车辆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四)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五)其他有关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三、车辆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1. 运输企业责任风险车辆挂靠经营中,运输企业可能因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承担赔偿责任。

若个体经营者违反运输企业规定,造成交通事故,运输企业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2. 个体经营者责任风险个体经营者在使用挂靠车辆进行运输经营时,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超载、超速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税收风险车辆挂靠经营中,个体经营者可能存在逃税、漏税等行为,一旦被查处,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挂靠车辆的协定

挂靠车辆的协定

挂靠车辆的协定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挂靠车辆挂靠车辆指的是非营运车辆,选择挂靠在有营运资质的公司名下,以便能够享受一系列的车辆管理和服务。

1.2 挂靠公司挂靠公司是指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公司,为非营运车辆提供挂靠服务,并负责对挂靠车辆进行管理和提供相关服务。

2. 挂靠车辆的权益与义务2.1 挂靠车辆的权益- 车辆管理服务:挂靠公司为挂靠车辆提供车辆年检、违章处理等服务。

- 保险理赔服务:挂靠公司协助挂靠车辆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理赔事宜。

- 技术支持:挂靠公司为挂靠车辆提供必要的维修和技术支持。

- 信息咨询:挂靠公司提供车辆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

2.2 挂靠车辆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挂靠车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行驶。

- 按时缴纳费用:挂靠车辆需按时缴纳挂靠服务费、保险费等。

- 维护车辆状况:挂靠车辆应保持良好的车辆状况,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 事故处理:挂靠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挂靠公司,并按照挂靠公司的指导处理事故。

3. 挂靠服务的费用与支付3.1 挂靠服务费用挂靠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年检费、违章处理费、保险费、管理费等。

3.2 费用支付挂靠车辆应在挂靠公司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4. 协定变更与终止4.1 协定变更挂靠车辆和挂靠公司均可提出协定变更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协定内容进行变更。

4.2 协定终止- 挂靠车辆提前终止:挂靠车辆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挂靠公司终止挂靠服务。

- 挂靠公司提前终止:挂靠公司可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挂靠车辆后,终止挂靠服务。

- 法定终止:在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要求下,挂靠服务自动终止。

5. 违约责任挂靠车辆和挂靠公司在履行本协定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争议解决挂靠车辆和挂靠公司对于本协定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挂靠车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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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挂靠经营的概念、类型及特征
车辆挂靠经营是指个人或者个人合伙(以下简称挂靠者)出资购买车辆,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企业(以下简称挂靠单位)名下,并以其名义进行客货运输经营,由挂靠单位提供适于营运的法律条件,挂靠者向挂靠单位缴纳一定的管理或服务费用,自行联系业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方式。

车辆挂靠的表现形式繁多,一般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1、从车辆营运类型上,可分为客运车辆挂靠和货运车辆挂靠。

其中客运车辆挂靠又分为长途客运、市内公交运输和出租汽车运营等。

2、从车辆来源上,分为由挂靠者自选购车和由挂靠单位指定购车两类。

挂靠单位指定购车又有向挂靠单位购买和向挂靠单位指定的汽车经销商购买两种。

3、从购车款来源上,一般有挂靠者自筹资金购车、以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买卖的方式购买,和以汽车消费贷款方式购车挂靠三种。

4、从挂靠关系的形成过程上,分为初始挂靠和继受挂靠两种。

前者是指挂靠者与挂靠单位最初形成的挂靠,后者是指在挂靠关系形成后,挂靠者又将挂靠车辆和挂靠合同转让给他人所形成的新的挂靠关系。

5、从挂靠关系形成原因上,可分为政策性挂靠和非政策性挂靠。

如因国家政策要求客运经营不允许个体经营,使得个体车主在客运经营时不得不选择挂靠,便为政策性挂靠。

6、从挂靠单位收取的费用
上,实践中存在免费挂靠、收取一定管理费的挂靠和取得管理费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挂靠。

如在长途客运和市内公交车辆挂靠中,挂靠单位因向挂靠者提供运营线路,一般会从营运收入中直接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或变相收取高额“管理费”。

车辆挂靠主要有以下特征:1、存在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

名义车主为挂靠单位,实际车主为挂靠者。

2、车辆由挂靠者出资购置。

3、挂靠单位虽为名义车主,但不具备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4、车辆运行权由挂靠者掌控,名义车主不参与车辆经营。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挂靠合同来约定。

如何从法律角度认定挂靠车辆的所有权
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对登记制度的内涵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并没有机动车登记是所有权登记的任何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财产所有权或者实行登记取得制度,或者实行交付取得、约定取得制度。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均未规定对机动车所有权实行登记取得制度,故依法应实行交付取得或约定取得制度。

从司法实践来看,公安部2000年6月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98号)和《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
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110号)均认为:“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

”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答复》([2000]执他字第25号)中认为:“如果能够证明车辆实际购买人与登记名义人不一致,对本案的三辆机动车不应确定为登记名义人为车主,而应当依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归第三人所有。

”该答复认为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上所登记的车主并不必然是机动车所有人,从而否定了机动车所有权采取登记取得制度。

200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2000]法研字第121号)指出:“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应认定机动车所有权从机动车交付时起转移。

”该复函明确了机动车所有权实行交付取得制度。

可见,所谓的机动车实行登记取得制度明显只是一种想当然的认识,无法律依据。

故作为实际出资人购买车辆的挂靠者才是法律意义上的车主,挂靠单位仅是登记的名义车主,而非法律意义上的真正车主。

3、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是否有运行支配权
在车辆挂靠关系中,挂靠者作为实际车主,独立经营,在经营方
面当然对车辆有完全的运行支配权。

挂靠单位虽然仅是名义车主,不得无故干涉挂靠者的合法经营权,一般情况下无权支配车辆的运行,但挂靠单位并非对车辆完全失控,其对车辆仍有管理和监督权,以保障车辆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挂靠单位负责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组织车辆的审验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挂靠者停止营运,否则便是其失职。

故从管理和监督的角度,挂靠单位对车辆仍有有限的运行管理支配权,只不过这种有限支配权不同于挂靠者,并非基于生产运营而已。

4、挂靠单位对车辆有无运行利益
一般情况下,挂靠单位收取挂靠者一定的管理费,这种费用是其为挂靠者提供各项服务收取的费用,不是直接从营运利润中产生的运行利益,但这种费用毕竟是基于挂靠者以其名义经营而产生的,可以说挂靠单位收取的管理费是一种间接的运行利益。

只是基于政策的要求或基于人情关系而形成的车辆挂靠,挂靠单位未收取任何费用,则不存在运行利益。

6、车辆挂靠合同的性质和效力
在研究车辆挂靠的性质时,我们不应仅注意到挂靠者以挂靠单位名义登记车辆,这仅仅是表面现象。

车辆挂靠经营的实质是挂靠者不仅是为了利用车辆的有关手续,其主要目的是利用挂靠单位的经营资格并以挂靠单位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其法律关系
完全符合民诉法若干意见第43条所规定的挂靠性质。

挂靠合同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只要符合平等、自愿原则,应为有效合同。

但在挂靠合同中一般规定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发生的赔偿责任免责。

由于这种免责的对象是挂靠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免除对合同相对方的损害责任,故不应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确认该约定无效。

但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的效力只及于合同的缔约双方,该免责条款不能对抗合同外的第三人。

综上所述,挂靠单位并非挂靠车辆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其对车辆仅有有限的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仅仅是车辆的名义车主,还是挂靠者营运资格的提供者。

采取的是机动车登记主义,即名义车主原则。

但由于该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已被抛弃。

通过“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来把握。

其一是运行支配者,即谁在事实上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

这种支配和控制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

其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

这种利益包括因车辆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

谁既对车辆处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又从车辆运行中获得了利益,谁就是机动车的主体。

“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在我国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并已逐步运用到了司法实践中。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31日以(2001)民一他字第32号,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
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该司法解释便直接采用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

故我们完全可以得出结论,在涉及车辆挂靠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侵权纠纷案件中,因一般情况下,挂靠单位应在其收取费用的范围内对挂靠者的赔偿责任承担有限的连带责任。

若挂靠单位未收取任何费用,则当然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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