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纪观念 严格遵纪守法)
法纪观念

授课提纲
1、遵纪守法是革命军人思想道德素养的重 要体现
2、 理清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反对绝对的 自由主义
3、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遵纪守法是革命军人思想道德素养的重要体现
任何一个社会和组织都不能没有纪律。都市里的 十字路口,几乎都有醒目的红绿灯。对于穿越 十 字路口的车辆、行人来说,“红灯停,绿灯行”, 是必须遵守的规则。它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不允 许违背和破坏,否则就会造成交通堵塞,甚 至发 生交通事故。所以,行人、车辆都得服从红 绿灯 的指挥,谁要是闯红灯,就要受到罚款、没 收驾 驶证等处罚。事实说明了纪律对人类社会的 必要 性和重要性。那么,什么是纪律呢?
严,说什么也不会往山上跑。如果家里有 人,也 不会发生这种事。首长,你们就高 抬贵手,刀下留人吧。”
遵纪守法是革命军人思想道德素养的重要体现
但邓小平政委说: “部队作 风纪律的好坏,关系着部队 的胜败存亡,关系着部队的 生命。一支部队作风纪律坏 了,就是这支部队政治危机 的开始,就等于给自己挖掘 坟墓。为了在大别山站住脚, 扎下根,必须对一切破坏纪 律的行为严惩不贷。”他还 说:“一个没有纪律的部队 是没有战斗力的,是不会得 到群众真心拥护的。尤其在 目前情况下,纪律应该是铁, 是钢,而不能是豆腐渣,不 能一碰就 碎!”“法纪如山, 谁也不能以身试法。”
遵纪守法是革命军人思想道德素养的重要体现
邓小平同志也一贯重视纪律。1947年,刘、 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后, 发生了直属警
卫团的一个副连长违犯群众纪律,从店铺 随便拿东西的事。这位副连长平时打仗很 勇敢,对战士也很关心。他在店铺里拿的 那卷布,是给 战士做棉衣用的,因为冬天
已经到了,可战士们仍穿着单衣站岗打仗; 他拿 的纸和笔,是准备给连里办板报用的; 而那捆粉条,也是给刘伯承司令员弄 的,
遵纪守法合规立身强化依法合规理念筑牢防范风险根基的心得体会

遵纪守法合规立身强化依法合规理念筑牢防范风险根基的心得体会近日我行展开了“合规管理年”活动的学习总动员会。
通过我们深入学习,把理论具体化,根据实际建章立制,以规章制度管理人,以规章制度约束人,以规章制度培养人,以此我们要坚决遵循合规守纪的行为习惯。
从“严”开始,抓实抓细,增强自己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的观念和抵御职务犯罪的能力。
经过学习,因此,我将自己的心得体会写下来勉励自己日后更加时刻提醒自己的主动合规“意识。
有这样一则笑话:一个人和他的女朋友逛街,看到红灯便闯了过去。
女朋友说,你连红灯都敢闯,什么违法的事不敢做,就跟他分手了。
他又结识了一个女友,逛街时,看见了红灯,便老老实实地等,女友不高兴了,说你连红灯都不敢闯,还能干什么事?这虽是一则笑话,却道出了一个事实,就是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
事实上,在我们的身边,规则意识缺失的现象随处可见。
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违法乱纪。
对这些现象,有的人似乎已是习以为常、司空见惯。
殊不知,个人意志高于社会规则,个体行为凌驾于制度约束之上,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和行业规则是社会运行、企业发展的基石,是社会有序运转、企业健康发展、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
合规是银行职业者的生命线。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法律富有弹性,形同虚设,社会必定混乱无序;如果规则可以灵活掌握,随意调整,人人不择手段,以实现一已私欲为目的,企业又会变成什么样子?远的不说,从近年来,邮政储蓄所发生的资金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银行管理遭到质疑,员工法纪意识、道德水准遭到否定。
究其原因来讲非常简单,“十案十违章”,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是发生案件的最主要原因。
以案为鉴,以过为镜,防微杜渐。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们应该意识到在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信贷业务发展的同时,提高现代经营理念,深入推进违规积分,切实强化案件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
强化法纪观念,让警示教育成为常态

强化法纪观念,让警示教育成为常态在社会文明建设过程中,法纪观念的强化和警示教育的落实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通过不断加强法纪观念的宣传教育,让警示教育成为常态,才能有效预防和惩治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权威。
首先,要加强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体公民应当遵守的最高法律准则。
要让广大群众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学习宪法知识,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增强法治观念。
同时,要推动全社会加强法律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人们明白法律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利器,只有依法行事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要加大对违法违纪现象的曝光和查处力度。
通过加强舆论监督,广泛宣传打击违法违纪行为的成果,让违法者受到舆论的谴责和道德的谴责,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起到震慑效果。
同时,要强化执法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保持高压态势,让违法分子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
再次,要加强警示教育的力度和广度。
除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严厉打击外,更要注重对广大公民进行法纪观念的教育和熏陶。
要通过各种途径,如宣传教育、讲座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让人们了解违法违纪的危害性和后果,引导大家坚守法律底线,自觉遵纪守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最后,要加强对法纪观念的引导和熏陶。
只有让法纪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个公民都内化为自觉守法的自觉行为,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要注重从小培养孩子们的法纪观念,加强学校教育的法治教育力度,让孩子们从小就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综上所述,强化法纪观念,让警示教育成为常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探索。
只有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严厉打击和深入引导,才能实现社会法治的长治久安,让每个公民都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愿我们的社会在法纪观念的引领下不断向前发展,迈向更加文明法治的明天。
强化法纪观念,从日常警示教育做起

强化法纪观念,从日常警示教育做起在当今社会,法纪观念的强化显得尤为重要。
法律是社会的基本准则,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的重要工具。
而一个国家的法纪观念是否牢固,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为了加强法纪观念,从日常警示教育做起是至关重要的。
接下来,本文将探讨如何通过日常警示教育来强化法纪观念,以促进社会的长期发展。
首先,要加强从小培养法治观念的工作。
作为社会的未来,孩子们应该在家庭、学校等环境中受到正确的法治观念教育。
父母和老师要以身作则,做孩子们的榜样,教导他们要遵守法律、尊重法纪、珍视公共秩序。
通过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双重力量,培养出一代有道德、有责任感、懂法守法的公民,为社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加强对广大公民的法治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人们了解法律的重要性,知道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律知识手册、举办法律常识测试等方式来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增强对法纪的尊重和遵守意识。
只有让每个人都明白法律是公平的准则,是保护他们自身权益的利器,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法纪的氛围。
再者,要加强对行业从业者的法治教育。
不同行业有着不同的法律法规,作为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触犯法律红线。
政府和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让他们明白法律的底线在哪里,不可逾越。
只有做到尊法守法,才能确保行业的规范有序,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
最后,强化日常监督和警示制度的建设。
构建健全的法纪监督体系,加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和约束。
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惩处,确保法纪观念的有效落实。
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对遵纪守法的模范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一个正能量的社会风气。
总之,强化法纪观念,从日常警示教育做起,是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
只有让每个人都牢固树立起尊法守法的思想,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维护法纪,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让我们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为建设一个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强化法纪观念-严格遵纪守法)

强化法纪观念严格遵纪守法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开车不守交通规则,公路上会血流成河;做人不遵纪守法,社会上会一片混乱;当兵不守军纪军规,战场会溃不成军。
作为边防军人,要想在边关军营建功立业,写好自己的当兵历史,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惟有严守纪律,才能为成才、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今天根据教育计划安排,我主要围绕“强化法纪观念、严格遵纪守法”这个话题与大家探讨交流,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纪律是军队的命脉。
遵纪守法是对军人最基本的要求,铁的纪律是形成和巩固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主席历来高度重视军队纪律建设,一直把严明纪律作为建军治军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一)遵纪守法是我军的优良传统。
依法从严治军,是古往今来治军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军克敌制胜的法宝。
早在建军之初,毛泽东同志就为人民军队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完善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它既是人民军队本质的体现,也是我军的传家宝。
邓小平同志也指出:“军队非讲纪律不可,纪律松弛是不行的。
”要求从高级将领到普通一兵,都要严格遵章守纪。
江泽民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纪律是军队的命脉,纪律不严,军队就会成为一盘散沙。
”并把“纪律严明”作为“五句话”总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多次强调纪律的重要性。
胡主席反复强调:“要把从严治军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紧抓不放。
”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
我军之所以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纪律建设。
在我军的历史上,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谁违反了纪律,决不姑息迁就。
1937年10月,革命圣地延安发生了一起颇为轰动的“黄克功杀害刘茜”案件,抗日军政大学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不成一时冲动,开枪打死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
黄克功少年参加红军,担任过红军旅长,作战勇敢,屡立战功。
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措施

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的措施:
1. 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2.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使人们深刻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以及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3. 宣传普及: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4.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权利和义务,规范行为准则,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5. 监督检查: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有力的震慑。
6. 奖惩机制: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对遵纪守法的行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7. 公民参与: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8. 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9. 榜样引领:树立遵纪守法的榜样,通过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引导人们学习先进,自觉遵纪守法。
10. 环境营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人们在遵纪守法的行为中感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人们的遵纪守法意识,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纪观念方面个人总结

法纪观念方面个人总结引言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法纪观念的培养和形成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法纪是一个社会的基础,它确保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在这篇个人总结中,我将从三个方面来阐述自己的法纪观念:正义意识、遵纪守法以及法律责任和义务。
正文1. 正义意识正义意识是一个人对于什么是公正、公平和合理的认识和追求。
正义是法律制度的核心,它保障了个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关注社会问题、参与公益活动和关心弱势群体,我逐渐培养和提升了自己的正义意识。
比如,我经常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并尽自己的力量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我相信只有在每个人都秉持正义意识的时候,社会才能摆脱各类不公和不平等。
2. 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体现,它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作为一个公民,我认识到自己既是法律的受益者,也是法律的应行使者。
我始终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从不故意违反法律。
在生活中,我时刻牢记交通规则,不走红灯、不违章停车,以此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此外,我也乐于为他人提供帮助,比如帮助年老的邻居填写表格和解决一些法律上的疑问。
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3. 法律责任和义务作为一个公民,我深知自己有着一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在享受法律的保护和权益的同时,我也必须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比如,我要按时缴纳税款,遵守合同约定,保护他人的权益。
同时,我也要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比如履行选举和投票权利,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通过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我将自己融入到社会法律秩序中,实现自己与社会的和谐共处。
结论法纪观念的培养和形成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正义意识、遵纪守法以及法律责任和义务是构建良好法纪观念的重要方面。
作为一个公民,我将继续坚持遵纪守法,提升正义意识,并努力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
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相信通过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能够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平等和法治的社会。
遵纪守法教育心得体会3篇_遵纪守法教育的话学习体会(2)

遵纪守法教育心得体会3篇_遵纪守法教育的话学习体会(2)遵纪守法教育心得体会范文4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
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
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
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
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
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
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
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
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
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
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
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
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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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开车不守交通规则,公路上会血流成河;做人不遵纪守法,社会上会一片混乱;当兵不守军纪军规,战场会溃不成军。
作为边防军人,要想在边关军营建功立业,写好自己的当兵历史,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惟有严守纪律,才能为成才、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今天根据教育计划安排,我主要围绕“强化法纪观念、严格遵纪守法”这个话题与大家探讨交流,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纪律是军队的命脉。
遵纪守法是对军人最基本的要求,铁的纪律是形成和巩固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主席历来高度重视军队纪律建设,一直把严明纪律作为建军治军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一)遵纪守法是我军的优良传统。
依法从严治军,是古往今来治军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军克敌制胜的法宝。
早在建军之初,毛泽东同志就为人民军队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完善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它既是人民军队本质的体现,也是我军的传家宝。
邓小平同志也指出:“军队非讲纪律不可,纪律松弛是不行的。
”要求从高级将领到普通一兵,都要严格遵章守纪。
江泽民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纪律是军队的命脉,纪律不严,军队就会成为一盘散沙。
”并把“纪律严明”作为“五句话”总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多次强调纪律的重要性。
胡主席反复强调:“要把从严治军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紧抓不放。
”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
我军之所以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纪律建设。
在我军的历史上,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谁违反了纪律,决不姑息迁就。
1937年10月,革命圣地延安发生了一起颇为轰动的“黄克功杀害刘茜”案件,抗日军政大学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不成一时冲动,开枪打死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
黄克功少年参加红军,担任过红军旅长,作战勇敢,屡立战功。
案件发生后,黄克功上书党中央,请求上前线戴罪立功。
毛泽东亲自批准对其处以死刑,并专门写信给给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写信,“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
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黄克功案件的处理告诉人们,不论是谁都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遵纪守法是对军人的基本要求。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为一名军人,既要模范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要严格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只有这样,才能规范自己的言行,养成良好的作风。
古人讲“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
”一个理智的人,必须在“有度”和“有禁”中生活,时时、事事把握自己,将自己的行为约束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
在一些犯罪的军人中,有的苦苦干了几十年,有的在艰苦的环境中几经坎坷,但终因“无度”、“无禁”而误入歧途。
诸多事实充分表明,“无度”能让人私欲膨胀,“无禁”能让人失去理智。
一个人如果欲无度、无禁,就可能在一夜之间由“体面之人”变成“无耻之徒”。
而许多战斗英雄或先进模范人物的成长过程也都一再说明,一个具有崇高志向的军人,一定是具有严明纪律观念的军人,无论在任何艰难困苦的情况下,他们都能够自觉地用法纪严格约束自己,甚至不惜牺牲生命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战斗英雄邱少云在烈火中永生,用生命捍卫了战场纪律;四川汶川地震和青海玉树地震时,抢险救灾部队在转移人民群众财物时分文不拿,用行动诠释了群众纪律,无不体现了广大官兵遵纪守法的高度自觉性。
(三)遵纪守法是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
2008年底,在军队的一次重要会议上,胡主席把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集中概括为“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深刻提示了我军官兵根本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进一步构筑起人民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石,为强化官兵精神支柱提供了基本遵循。
两年来,全军掀起学习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热潮。
前段时间,分区专门通报表彰了一批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号召全区部队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
对我们每名官兵而言,最基础、最根本的就是要自觉严于律已,主动遵章守纪,扎实履职尽责,努力学习践行。
如果违规违纪不断,事故案件频发,损坏党的声誉、危害人民利益、影响部队建设,那么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就是一纸空文,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就会变成一句空话。
二、发生违法违纪的主要原因当前,绝大多数官兵都能够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条令条例,自觉维护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但也有极少数同志自律意识差、自身要求松、自控能力弱,特别是在营区以外、八小时以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居多,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面对诱惑多。
开放的世界,没有封闭的军营,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通讯发达,电话手机世界风,手指一按全球通;交通便利,公车私车出租车,油门一踩到处跑;人员流动频繁,交往机会增多;满街是酒店,到处是歌厅,营区连着市区,操场连着赌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消极的思想文化,腐朽的生活方式乘隙而入,良莠混杂,是非难辨。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从没停止过。
美中央情报局为对我实施颠覆,专门制定了内部代号为“十条诫令”的《行事手册》,其中一条就宣称:“尽量用物质来引诱和败坏他们的青年,鼓励他们藐视、鄙视、进一步公开反对他们原来所受的是思想教育,特别是共产主义教育”,等等。
面对花花世界、面对酒绿灯红,有的人思想混乱、神经错乱、心猿意马,滑进罪恶之门、踏上不归之路。
对此,我们要高度警觉,增强抗腐拒变能力。
(二)纪律约束松。
在营区过惯了严格紧张的生活,有的同志离开部队、离开领导后,想放松一个身心,缓解一下疲劳,本是无可非议的。
但是,在缺少了纪律的约束后,一些同志放松自我约束,放松自己的行为,加之一些同志阅历相对较浅,经验相对较少,遇事情感波动起伏较大,自我控制能力较弱,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感情,不善于约束自己的行为,受到社会不良形象的影响,什么都敢尝试,什么都敢挑战,追求新潮、时尚、另类、刺激,无意之中就会蜕化、堕落、变节。
某部一名平时表现不错的机关干部,单独到南方出差,任务完成后,他却冒出了想“放松放松”的念头,走进了一家娱乐服务“一条龙”的洗脚城,去“开开眼界、见见世面”。
由于经不住诱惑,接受了异性按摩,发生了嫖娼行为,结果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并拘留。
(三)法纪观念差。
有的同志入党考学、学技术、当班长未能如愿,就精神颓废、工作消极、破罐子破摔;有的在公共场所军容不整,言行粗野,不讲礼节;有的出入不健康场所;有的遇到自己不顺眼、不服气的事,就“挺身而出”,“抱打不平”;还有的打架斗殴、参与赌博、酗酒滋事,等等。
这些同志中,有的在连队平时表现还是比较好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不良现象呢?究其原因,就是这些同志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把纪律、法规、制度抛之脑后,法纪观念淡薄,放纵心理严重。
2008年1月,某军分区通信站主任黄某,带车外出执行任务,途中多次要求驾车,被驾驶员拒绝,但酒后黄某不顾劝阻强行驾车,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教训极为深刻。
(四)组织监控难。
个人自主性较强,自我支配的时间较多,活动的空间较大,这给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增大了难度。
有的同志错误地认为自己做的事只有“天知,地知,我知”,容易把握不住自己,进而迷失方向,胡作非为,为所欲为,但是,他们忘记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忘记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忘记了“纪律就是铁,谁碰谁流血;纪律就是钢,谁碰谁受伤”。
近年来,发生的网上卖密泄密的案件,很多都是抱着“无人知晓”的侥幸心理,步入陷阱,陷入泥潭,坠入深渊,最终都难逃法纪的严惩。
三、军人违法违纪的本质危害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会给国家、集体和个人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尽管军人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由于身份和职业的特殊性,其危害和影响不可低估。
(一)败坏部队的声誉和形象。
我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军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个军人在社会上做了好事,人们会翘起大拇指称赞:“解放军真好”。
相反,一个军人在社会上做了不光彩的事,人们就会同声批评“这哪像解放军”。
军人违法乱纪,不仅给人民群众造成危害,而且还辜负了人民群众的厚爱和希望,使人民群众对我军的执纪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产生怀疑。
2005年6月,某工兵团班长熊某伙同“女朋友”薛某,用私藏的炸药,将薛丈夫伤害致重伤,手段凶残,性质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军队的形象和声誉。
(二)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
我军是纪律严明的人民军队,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军的唯一宗旨。
然而,有的官兵不但不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某部战士王某、和某,盗窃两支“五四式”手枪和32发枪弹、300发“五六式”步机弹后逃离部队,在某地持枪抢劫打伤一人潜逃。
部队和地方公安、民兵出动百人追捕,搞得满城风雨,人心惶惶,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某炮兵旅即将退伍的战士雷某与几名同乡战士在驻地一饭馆喝酒时,因不慎打破该饭馆窗户上的一块玻璃,与回民老板及其儿子发生争执。
雷某蓄意报复,返回宿舍携带私藏的手榴弹报复行凶,炸死炸伤4人,当地回族群众情绪激愤,准备抬尸游行,向政府和部队施加压力,经过军地反复做工作才将事态平息。
由此可见,军人遵纪守法事关社会稳定,尤其是我们部队驻守在少数民族地区,更应以法纪为准绳,时刻规范言行。
(三)影响部队的建设和发展。
如果我们官兵身在操场,心系舞场;不想敌情,只念柔情;你到舞厅潇洒走一回,他去歌厅引吭高歌一曲,部队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丧失战斗力。
此外,发生事故案件,必然牵扯领导精力,无论是办案还是处理后事,都需要大量经费,给部队建设发展带来沉重的负担,影响正常的教育、训练和工作,还会给官兵精神上造成压力,导致纪律松弛,作风松散,情绪低落,士气不振,甚至长时间难以从事故、案件的阴影中走出来。
某部战士李某因考学落榜,心理失衡、精神颓废、心灰意冷、工作消极,整日游手好闲、无所视事,私自使用手机上网结识一女孩,很快便以“对象”相称,随后,张某以看病为由,私自离队,看望“女朋友”,部队出动大量人员四处寻找,严重影响了部队的正常秩序。
(四)断送家庭幸福和个人前途。
对那些违法犯罪军人来说,他们本来是怀着保卫祖国、增长才干的美好愿望应征入伍的,但却从一个光荣的革命军人沦为“阶下囚”,美好的人生受到重大挫折。
有的即使通过服刑后能够认罪伏法,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等到出狱时,失去的青春年华已无法追回,而且“刑满释放”的污点将难以洗刷。
对于这些人的家庭来说,由于自己在部队犯罪,其家庭一下从“光荣之家”变成了“犯罪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