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借用条例通知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一、引言宣传部作为学校重要的宣传推广机构,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了本物品借用规章,以规范宣传部物品的借用和管理,保障物品的正常使用。
二、适合范围本规章适合于宣传部内部成员以及与宣传部有关的其他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宣传部工作人员、学生会、社团组织等。
三、物品借用流程1. 借用申请:借用人员需提前向宣传部书面提交借用申请,包括借用物品名称、借用时间、借用目的等信息,并注明是否需要承担物品损坏赔偿责任。
2. 审批程序:宣传部负责人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书面通知借用人员,并记录借用人员的相关信息。
3. 物品借用:借用人员凭借用通知单前往宣传部领取借用物品,并在借用物品的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4. 物品归还:借用人员在借用期满后,按时将物品归还宣传部,并由宣传部工作人员检查物品的完好程度,如有损坏需按照事先约定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5. 借用记录:宣传部将详细记录每一次物品的借用情况,包括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借用物品等信息,以便后期查询和管理。
四、物品借用注意事项1. 借用人员在借用物品期间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转借、出售或者丢失物品。
2. 借用人员应按时归还物品,如需延期借用,需提前与宣传部负责人商议并得到批准。
3. 借用人员在借用物品期间应注意使用方法,如有不懂的地方可向宣传部工作人员咨询。
4. 借用人员应爱护借用物品,如有损坏或者遗失,需按照事先约定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5. 宣传部保留对物品借用规章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附则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宣传部工作人员和借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宣传部将依据规章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总结本物品借用规章的制定旨在规范宣传部物品的借用和管理,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和保护。
宣传部工作人员和借用人员应共同遵守规章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宣传部的正常运转和形象。
物资借用管理制度

物资借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单位物资的借用管理,落实物资的使用和归还责任,保障单位物资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物资借用和归还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工具等。
三、借用流程1. 提交借用申请:借用人员需提前向物资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借用申请,并注明借用物资的种类、数量、用途、借用时间等详细信息。
2. 审批:物资管理部门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借用申请需经相关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借用。
3. 借用手续:借用人员持批准文件到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领取借用物资并签署《物资借用登记表》。
4. 使用:借用人员按照批准的用途和时间使用借用物资,不得私自改变使用用途和借用时间。
5. 归还:借用期满或者用途完成后,借用人员应及时将借用物资归还给物资管理部门。
四、借用管理1. 物资登记:物资管理部门应对借用物资做好详细的登记记录,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借用时间、借用人员等。
2. 防盗防损:借用物资在借用期间应当加强保管,注意防盗和防损,不得随意擅自转移、转借、倒卖等行为。
3. 定期检查: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借用物资进行检查,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和正常使用。
4. 拒绝借用:对一些易损、易丢失的物资,物资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借用申请。
5. 违规处罚:对于借用人员违反借用管理规定的,物资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暂停借用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五、归还管理1. 提前通知:借用期满前,借用人员应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物资管理部门,如需延长借用时间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2. 审核确认:借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借用物资归还给物资管理部门,并在《物资借用登记表》上签署确认。
3. 损坏赔偿:如借用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借用人员需按照物资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
六、监督管理1. 监督责任:物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借用物资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规的行为。
2. 抽查检查:对借用物资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借用情况真实可靠。
物资借用条例

物资借用条例
1.借用物资时必须留下可联系并为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如借出物资损毁,该负责人及相应组织需做出相应赔偿;
2.借用物资时双方约定借用时间及归还日期,如逾期未还,我方有权拿回物资,如物资损毁我方有权索求赔偿;
3.由于衣物类物资制作成本高,此类物资借用时,每件需缴纳元押金,物资归还时,若我方检查没有损毁,则退还押金,若有损毁,我方有权扣留押金并要求作出相应赔偿;
4.衣物租用除每套押金100元外,每件衣服每天租金会员20元、非会员30元,如两套以上可有相应优惠。
如在租期间物资有损毁,租借方要做出相应赔偿;
5.损毁情况:物资有污渍、破损等,赔偿金额以损毁情况而定;
注:若衣物类物资损毁严重,除扣留押金外,需按照衣物购买时的价格全额赔偿。
如您同意并愿意履行上述条例,我方愿意将物资租借给您,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南枝汉服社
2014年9月11日
附:最终解释权归南枝汉服社所有。
仓库货物借用管理规定

仓库货物借用管理规定1. 背景为了规范仓库货物借用行为,保障仓库内货物的安全和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借用仓库货物的人员,包括员工、供应商以及其他合作伙伴。
3. 借用申请流程3.1 申请借用人姓名借用货物名称和数量借用货物用途借用时间段3.2 审批借用人的身份和职责借用货物是否符合安全和管理规定仓库货物的库存状况3.3 借用单据借用人姓名借用货物名称和数量借用时间段借用单号签发日期4. 借用规定4.1 借用期限借用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但一般不得长于一个月。
若需要续借,借用人应提前与仓库管理员沟通并进行审批。
4.2 物品保管借用人应妥善保管所借物品,确保物品不被丢失、损坏或盗窃。
在借用期间,借用人应对物品进行合理的使用和保养,以保证物品的安全和完好。
4.3 违规处理若借用人违反借用规定,损坏或丢失借用物品,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5. 归还流程5.1 归还时间在借用期限届满或需要提前归还时,借用人应将货物归还到指定的仓库位置。
5.2 检查和确认仓库管理员在收到归还货物后,将进行检查和确认。
确认时将核对归还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若有损坏或丢失将及时通知借用人并进行处理。
6. 监管与责任6.1 仓库管理员责任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负责借用流程的审批和管理,同时要加强对仓库货物的监管,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
6.2 借用人责任借用人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借用行为,妥善保管和使用所借物品,如有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仓库管理员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7. 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借用行为。
仓库管理员应向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以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2024年物品借用管理制度_物品借用管理制度条例

2024年物品借用管理制度_物品借用管理制度条例物品借用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加强本公司贵重物品(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仪、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贵重物品能够运行正常,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1、行政部信息管理员负责公司内贵重物品设备的申购、安装、维护和管理,确保贵重物品的正常运行。
2、各贵重物品使用人负责该物品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行政部负责监督贵重物品维护保养实施情况。
三、管理规定1、本公司对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机、笔记本电脑、解码仪、诊断仪等贵重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所有贵重物品设备统一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硬件和软件,如果自行拆装发生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拆装人负担。
3、各部门贵重物品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
使用和保管者应保持设备的清洁。
如果发现设备有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应及时与信息管理员取得联系。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信息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处理。
5、管理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负责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给他人或带回自己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专人使用。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10、贵重物品存放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汇总记录表保管人员登记表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设备归还时间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若有违反将处予50分以上处罚直至开除。
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物品借用管理规定

物品借用管理规定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物品借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学院物品的可持续使用和借用规范化,更好地对物品进行管理,特定立一下制度。
一、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学院物品的借用管理,适用于学院各工作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物品属于学院,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借用,必须按程序向学院办理报批手续。
三、借用程序1、借用人填制“物资借用审批单”,内容包括:借物部门、借用人、品名、数量、用途及归还时间。
2、借用部门负责人按实际需要审批签字。
3、借用人凭“物资借用审批单”到后勤处审批,获批准后到资产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大额或大批量物品借用需经院领导审批。
四、借用制度1、学院物品仅限各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借用。
2、物品的借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才可借用。
3、少量物品的借用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超过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批量物品借用时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超过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特殊原因需书面说明)。
4、借用人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和维护借用物品,归还时不得损坏和短缺零部件,做到干净整洁原样归还。
5、易耗品、易燃品、剧毒品及贵重金属等不能借用。
五、赔偿办法1、借用的物品在借用期间应妥善保管如损坏、丢失,查明原因后,按价赔偿(由借用人或物品损坏人承担全部费用)。
2、因借用人辞职或其他原因造成资产管理科无法追回借用物品时,借用部门负责人负责追回,若在规定内无法追回则由责任部门承担借用物品赔偿费用。
3、借用物品丢失、损坏,由后勤处做出赔偿或处理决定,资产管理科办理物品注销手续。
六、资产管理科每月25日负责统计逾期未还、损坏、丢失情况,并汇总报送院领导。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后勤处资产管理科所有。
附: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物资借用审批单。
资产管理科。
物品借用规章制度

物品借用规章制度第一条【目的与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以及外来人员借用本单位物品的行为。
第三条【物品借用程序】1.借用物品前,借用人员应向所属部门提出书面借用申请,申请中需明确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借用期限等信息。
2.所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借用登记表。
3.经审核同意后,借用人员凭借用登记表到仓库领取物品。
4.归还物品时,借用人员需向所属部门提前3天提出归还申请,并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5.所属部门负责核查物品的完好情况,并填写归还登记表。
6.借用人员将归还登记表交还给仓库,同时与仓库人员合作进行核实确认。
第四条【保管责任】1.借用人员在借用物品期间需妥善保管物品,不得将借用物品转借他人或超出借用范围使用。
2.如未经允许,借用人员私自将物品携出单位,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规处罚】1.借用人员在借用物品过程中不得损坏或丢失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所属部门报告并赔偿。
2.如借用人员未按规定归还物品或物品被损坏,所属部门有权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借用人员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保密义务】1.借用人员需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借用物品涉及的任何机密信息泄露给他人。
2.借用人员无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借用物品涉及的机密信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附则】1.物品借用规章制度由本单位负责制定和解释。
2.物品借用规章制度的内容如有变更,经本单位相应部门审核后,进行公告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知。
3.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仓库物资外借的规章制度

仓库物资外借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仓库物资的外借行为,保证物资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的仓库物资外借行为。
三、仓库物资外借条件1. 外借物资必须属于自己单位的物资,严禁外借他单位或个人的物资。
2. 外借物资必须是符合使用规定的物资,不得外借已经损坏或过期的物资。
3. 外借物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签订外借协议。
4. 外借物资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物资的安全使用,如有损坏需赔偿或修复。
5. 外借物资的使用单位必须按时归还,逾期未还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外借流程1. 使用单位提出外借申请,详细列明外借物资的名称、数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2. 仓库管理员核对申请信息,确认物资可用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3. 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签订外借协议并记录在册。
4. 使用单位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使用物资。
5. 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归还物资并进行检查确认。
五、外借责任1. 仓库管理员负责审核外借申请,确认物资可用性。
2. 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外借申请,监督外借过程。
3. 使用单位负责安全使用外借物资,不得私自转借或超期使用。
4.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归还的物资进行检查,核对数量和完整性。
5. 主管颗破财最后对外借行为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迭意见。
六、外借违规处理对于未经审核外借、超期使用、擅自转借或损坏物资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责令归还物资。
2.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限制外借权利一段时间。
3. 第三次违规:停止外借权利并通报单位主管部门。
七、附则1. 所有外借行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规避或改动。
2. 对于制度未能覆盖的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以上为本单位仓库物资外借的规章制度,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务必遵守执行,如有违反将严格追究责任。
制定单位:XXX公司制定日期: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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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借用条例的通知
各学生团体、各职能部门:
为实现对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的统一管理,提高物资利用效率,降低各学生团体举办活动的经费成本,经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研究制定《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借用条例》,现将物资借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学生团体联合会下辖的各学生团体,各职能部门。
第二条各学生团体借用物资之前须仔细阅读此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一、物资的归属
1、校学联物资属校团委所有,由学生团体联合会人力资源部进
行管理。
2、所有学生团体有权使用该物资。
3、所有学生团体有义务保护物资不受损坏。
二、物资的管理
1、人力资源部设有仓库专门负责人,务必认真负责,熟知物资
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对到期未归还的物资要负责
督促归还。
2、要求物资摆放整齐,整洁,井然有序。
3、仓库要保持干净,干燥,定期对物资进行整理,清点,检查。
4、出借物资时应详细登记物资的类别、编号、数量、出借及归
还时间。
5、对物资的严重破损应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6、仓库的钥匙由负责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转借,因擅自转
借钥匙或因管理疏忽、失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三、物资的借用流程
1、各学生团体决定借用物资前可先到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进行相
关咨询。
2、各学生团体如若借用物资,在上交活动策划书时,应同时填
写物资借用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各项填写要求真实、准确。
3、各学生团体借用物资应严格遵循物资借用细则,细则如下:
(1)桌椅的借用:原则上各学生团体借用桌子每次不得超过2张,椅子不得超过4把。
借用桌椅一次的时间原则
上为3天,即从领取桌椅之日起计算到归还桌椅之日不
得超过3天,但活动频繁期如元旦等必须在24小时内
归还所借物资。
(2)帐篷的借用:帐篷须小心使用,轻拿轻放,且必须当天借用当天归还,逾期不还者将取消本学期帐篷借用
权。
(3)各类物资的借用申请须经校团委杨磊老师同意签字并盖章,借用方凭物资借用申请表提前两到三天到人力
资源部登记,否则不予出借。
(4)各学生团体借用物资须有主要负责人亲自登记、领取,
否则不予受理。
(5)借用者在领取物资时应当面清点物资的类别、数量和编号等。
(6)不得以个人名义私用各类物资。
(7)借用方须一次性还清所借物资,由仓库管理员当面检查,清点物资数目及确认其完好无损后,方可履行归
还手续。
若物资出现损坏和丢失现象,借用方应做出
相应赔偿。
(8)借用方如不能按时归还物资或有特殊情况要及时知会相关负责人。
(9)物资借用时间为人力资源部值班时间(节假日不予办理):周一至周五上午8:15-11:15;下午2:15-5:15,
地址为学生团体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无特殊情
况下规定时间外不予受理。
(10)物资领取与归还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20:30-21:30,地址为学生团体联合会人力资源部物资管理室,无特
殊情况下规定时间外不予受理。
第四条各学生团体借用及归还物况将被记录在该团体的《信用档案》内,作为星级评比的材料之一。
第五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享有。
第六条本条例自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物资借用申请表
主题词:学生团体物资借用条例通知
报送:校团委夏光兰副书记杨磊老师
发送:各学生团体、各职能部门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借用申请表
单位因组织开展活动,恳请向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借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使用,望批准。
负责人:电话:
领导签字: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
年月日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借用申请表(存根)
单位因组织开展活动,恳请向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借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使用,望批准。
负责人:电话:
领导签字: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