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是为了提高城市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保障交通安全和乘客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公共交通服务规范涵盖了公交、地铁、有轨电车、出租车等各种交通工具,以确保城市交通的有序进行和良好的乘坐体验。
首先,对于公共交通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
运营单位应该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机械性能正常,制动系统和安全装备完好。
同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驶安全。
在日常运营中,应设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
其次,公共交通服务规范还需要注重乘客的舒适感受。
车辆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座椅和扶手应该保持良好的状态,车内温度和空气质量应该符合相关标准。
运营单位还应提供乘客信息查询和导航服务,方便乘客准确了解到达时间和途径站点。
对于特殊乘客,如残疾人和老年人,应提供便利设施,确保他们的安全和便利。
此外,公共交通服务规范还需要注重公平公正。
运营单位应保证运价合理,不得擅自提高票价。
对于乘客的投诉和意见,应积极认真地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同时,运营单位应制定明确的运营时刻表和班次安排,确保乘客能够准确地预估到达时间和等车时间。
对于公共交通服务违规行为,公共交通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执法,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作出适当的处罚。
同时,公共交通服务监督机构和媒体等社会机构应该加强对公共交通服务的监督和舆论引导,发现问题及时曝光,并促使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总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是为了保障乘客权益和交通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则。
通过合理的运价、良好的车辆条件、优质的服务态度和科学的运营安排,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减少城市交通拥堵,方便居民出行,提升城市形象和软实力,进一步推动城市发展。
城市公共交通站点服务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站点服务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站点是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民出行的重要节点。
为了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站点的服务质量,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便利,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服务规范至关重要。
一、站点设置与布局1、站点选址站点应选址在人口密集、出行需求较大的区域,如商业区、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周边。
同时,要考虑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如地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实现无缝换乘。
2、站点间距站点间距应根据城市规模、道路条件、出行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市区内站点间距不宜过大,以方便市民步行到达;郊区站点间距可以适当加大。
3、站点布局站点布局应合理规划,包括站台、候车亭、站牌等设施的设置。
站台应宽敞平整,便于乘客上下车;候车亭应具备遮阳、避雨、休息等功能;站牌应清晰明确,标明线路名称、站点名称、首末班时间、票价等信息。
二、设施设备1、站台设施站台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设置排水设施,确保雨天不积水。
站台应设置安全护栏,保障乘客候车安全。
2、候车亭设施候车亭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配备座椅、垃圾桶等设施。
候车亭的外观设计应美观大方,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站牌设施站牌应采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和标识,标明线路走向、站点名称、首末班时间、票价等信息。
站牌应定期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无障碍设施站点应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婴儿车等通行。
候车亭应设置低位站牌和无障碍座椅,满足特殊人群的出行需求。
三、环境卫生1、日常清洁站点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和垃圾清理。
站台、候车亭、站牌等设施应无灰尘、污渍和杂物。
2、垃圾处理站点应设置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垃圾。
垃圾应分类收集,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3、绿化维护站点周边的绿化应定期修剪和养护,保持美观整洁。
绿化植物应无病虫害,不影响乘客的正常出行。
四、服务人员1、着装规范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着装整洁干净,形象良好。
2、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热情友好,耐心解答乘客的咨询和问题。
城市公共交通业的行业标准与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业的行业标准与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问题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大焦点。
为了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便利,城市公共交通业的标准与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城市公共交通业的行业标准与规范,以及它们对于城市交通发展的意义。
一、城市公共交通业的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业的行业标准是指为规范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发展和服务质量,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标准主要体现在车辆、线路、服务、管理等方面。
首先,针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标准。
公共交通车辆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乘客的出行体验和安全。
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包括车辆的外观尺寸、载客量、乘坐舒适度、安全配置等方面。
只有合格的车辆才能够上路运营,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其次,就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而言,制定规范的线路设计和运营标准至关重要。
标准化的线路设计能够提高运输效率,减少拥堵现象;而规范的运营标准则保障了公共交通服务的可靠性和效率。
通过科学合理地设置站点和线路,降低乘客的换乘成本,提高出行效率。
再次,针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行业标准应该明确服务质量的要求。
包括乘车环境的整洁与舒适、司机的服务态度和技能、公交站点的设施等方面。
同时,还应规定实施车辆定期检修、乘客投诉处理等制度,以确保公共交通服务的高效和便利。
最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也应有相应的行业标准。
公共交通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车辆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只有加强对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规范运营行为,才能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和安全。
二、城市公共交通业的行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业的行业规范是指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中,为了保障公共交通的有序发展和管理,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和行为准则。
首先,行业规范要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和技能。
这包括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服务态度、售票员的规范操作和服务等。
通过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能够提高公共交通服务的质量和形象。
其次,行业规范要求公共交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城市公共交通业的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业的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的出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公共交通的安全、便捷和可持续发展,制定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城市公共交通业的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进行探讨。
一、城市公共交通业的行业标准1. 车辆运行标准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运行标准是为保障车辆安全运营和乘客出行舒适提供规范。
其中包括车辆的技术参数、座椅布置、车身外观、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对于巴士来说,车辆应具备一定的座位数量、紧急疏散通道等安全设施。
2. 线路规划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规划标准旨在确保公共交通线路的完善和良好的运营。
其中包括线路的布局、站点设置、站点间距、通过道路类型等。
通过合理的线路规划,可以使公共交通线路覆盖面更广、服务更便捷。
3. 服务质量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标准是评价公共交通系统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
其中包括准点率、车辆空调设置、车厢内的卫生状况、员工服务质量等。
通过建立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可以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满足乘客的需求。
二、城市公共交通业的技术规范1. 电子支付技术规范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支付成为了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一种重要支付方式。
为了保障电子支付的安全和便捷,制定电子支付技术规范是必要的。
其中包括支付终端设备的要求、支付系统的网络安全等。
2. 车辆监控技术规范车辆监控技术规范可以帮助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
通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定位系统,可以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智能调度技术规范智能调度技术规范包括公共交通系统中的智能调度系统以及车辆之间的通信系统。
通过智能调度技术,可以提高车辆的运行效率,减少拥堵,并提供实时的乘客信息。
三、城市公共交通业的挑战与前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公共交通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车辆的污染排放问题,需要引入更多环保型的交通工具。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规范手册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规范手册第1章总则 (5)1.1 制定目的与依据 (5)1.2 适用范围 (5)1.3 基本原则 (5)第2章公共交通规划与建设 (5)2.1 规划编制 (5)2.2 建设标准 (5)2.3 建设程序 (5)第3章公共交通线路与站点设置 (5)3.1 线路规划 (5)3.2 站点设置 (5)3.3 线路调整 (5)第4章公共交通车辆管理 (5)4.1 车辆采购 (5)4.2 车辆维护与保养 (5)4.3 车辆更新与淘汰 (5)第5章公共交通运营管理 (5)5.1 运营时间与班次 (5)5.2 运营安全 (5)5.3 运营服务 (5)第6章公共交通票价与优惠政策 (5)6.1 票价制定 (5)6.2 优惠政策 (5)6.3 票务管理 (5)第7章公共交通设施与设备 (5)7.1 设施建设与维护 (5)7.2 设备配置与更新 (5)7.3 设施安全 (5)第8章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 (6)8.1 评价体系 (6)8.2 评价方法 (6)8.3 改进措施 (6)第9章公共交通应急预案 (6)9.1 应急预案编制 (6)9.2 应急预案演练 (6)9.3 应急处置 (6)第10章公共交通宣传与教育 (6)10.1 宣传工作 (6)10.2 教育培训 (6)10.3 乘客满意度调查 (6)第11章公共交通监管与考核 (6)11.2 考核指标 (6)11.3 监管措施 (6)第12章公共交通行业自律与规范 (6)12.1 行业自律 (6)12.2 规范制定 (6)12.3 规范实施与监督 (6)第1章总则 (6)1.1 制定目的与依据 (6)1.2 适用范围 (6)1.3 基本原则 (6)第2章公共交通规划与建设 (7)2.1 规划编制 (7)2.1.1 调研与分析 (7)2.1.2 目标制定 (7)2.1.3 线路规划 (7)2.1.4 设施规划 (7)2.2 建设标准 (8)2.2.1 技术标准 (8)2.2.2 质量标准 (8)2.2.3 安全标准 (8)2.3 建设程序 (8)2.3.1 项目立项 (8)2.3.2 设计阶段 (8)2.3.3 施工阶段 (8)2.3.4 验收阶段 (8)2.3.5 运营阶段 (9)第三章公共交通线路与站点设置 (9)3.1 线路规划 (9)3.2 站点设置 (9)3.3 线路调整 (9)第四章公共交通车辆管理 (10)4.1 车辆采购 (10)4.2 车辆维护与保养 (10)4.3 车辆更新与淘汰 (11)第五章公共交通运营管理 (11)5.1 运营时间与班次 (11)5.2 运营安全 (11)5.3 运营服务 (12)第6章公共交通票价与优惠政策 (12)6.1 票价制定 (12)6.1.1 票价制定原则 (12)6.1.2 票价制定依据 (12)6.1.3 票价制定流程 (12)6.2.1 优惠政策类型 (13)6.2.2 优惠政策实施对象 (13)6.2.3 优惠政策具体措施 (13)6.3 票务管理 (13)6.3.1 票务管理目标 (13)6.3.2 票务管理内容 (13)6.3.3 票务管理措施 (13)第7章公共交通设施与设备 (14)7.1 设施建设与维护 (14)7.1.1 设施规划与设计 (14)7.1.2 设施建设 (14)7.1.3 设施维护 (14)7.2 设备配置与更新 (14)7.2.1 设备选型 (14)7.2.2 设备配置 (14)7.2.3 设备更新 (14)7.3 设施安全 (15)7.3.1 安全管理 (15)7.3.2 安全设施 (15)7.3.3 安全监督 (15)第8章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 (15)8.1 评价体系 (15)8.1.1 安全性评价 (15)8.1.2 方便性评价 (15)8.1.3 经济性评价 (15)8.1.4 迅速性评价 (15)8.1.5 准点性评价 (15)8.1.6 舒适性评价 (16)8.2 评价方法 (16)8.2.1 专家调查法 (16)8.2.2 数据包络分析法(DEA) (16)8.2.3 层次分析法(AHP) (16)8.2.4 熵权法 (16)8.3 改进措施 (16)8.3.1 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6)8.3.2 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 (16)8.3.3 提升公共交通安全性 (16)8.3.4 提高公共交通舒适性 (16)8.3.5 完善票价优惠政策 (17)8.3.6 加强公共交通企业监管 (17)第9章公共交通应急预案 (17)9.1 应急预案编制 (17)9.1.1 编制目的 (17)9.1.3 编制内容 (17)9.2 应急预案演练 (17)9.2.1 演练目的 (17)9.2.2 演练频次 (17)9.2.3 演练内容 (17)9.2.4 演练组织与实施 (17)9.3 应急处置 (18)9.3.1 应急响应启动 (18)9.3.2 应急资源调度 (18)9.3.3 现场处置 (18)9.3.4 信息报送与沟通 (18)9.3.5 后期恢复与重建 (18)第十章公共交通宣传与教育 (18)10.1 宣传工作 (18)10.1.1 媒体宣传 (18)10.1.2 线下活动 (19)10.2 教育培训 (19)10.2.1 从业人员培训 (19)10.2.2 服务对象培训 (19)10.3 乘客满意度调查 (19)10.3.1 调查内容 (19)10.3.2 调查方法 (20)第11章公共交通监管与考核 (20)11.1 监管体系 (20)11.1.1 法律法规层面 (20)11.1.2 行政监管层面 (20)11.1.3 行业自律层面 (20)11.2 考核指标 (20)11.2.1 运行效率指标 (21)11.2.2 服务质量指标 (21)11.2.3 安全水平指标 (21)11.3 监管措施 (21)11.3.1 严格市场准入和经营许可 (21)11.3.2 加强服务质量监管 (21)11.3.3 强化安全监管 (21)11.3.4 提高监管透明度 (21)11.3.5 鼓励公众参与 (21)第12章公共交通行业自律与规范 (21)12.1 行业自律 (21)12.2 规范制定 (22)12.3 规范实施与监督 (22)第1章总则1.1 制定目的与依据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2章公共交通规划与建设2.1 规划编制2.2 建设标准2.3 建设程序第3章公共交通线路与站点设置3.1 线路规划3.2 站点设置3.3 线路调整第4章公共交通车辆管理4.1 车辆采购4.2 车辆维护与保养4.3 车辆更新与淘汰第5章公共交通运营管理5.1 运营时间与班次5.2 运营安全5.3 运营服务第6章公共交通票价与优惠政策6.1 票价制定6.2 优惠政策6.3 票务管理第7章公共交通设施与设备7.1 设施建设与维护7.2 设备配置与更新7.3 设施安全第8章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8.1 评价体系8.2 评价方法8.3 改进措施第9章公共交通应急预案9.1 应急预案编制9.2 应急预案演练9.3 应急处置第10章公共交通宣传与教育10.1 宣传工作10.2 教育培训10.3 乘客满意度调查第11章公共交通监管与考核11.1 监管体系11.2 考核指标11.3 监管措施第12章公共交通行业自律与规范12.1 行业自律12.2 规范制定12.3 规范实施与监督第1章总则1.1 制定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组织内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维护组织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运营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运营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运转的重要动脉,而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营规范则是保障其安全、高效、有序运行的关键。
本文将从车辆的技术要求、驾驶员规范、运营调度、服务质量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详细阐述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营规范。
一、车辆技术要求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应具备良好的性能和安全性。
首先,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动力系统等关键部件必须稳定可靠,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在运营过程中不会出现故障。
车辆的底盘和车身结构应坚固耐用,能够承受日常运营中的各种压力和冲击。
车辆的舒适性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座椅的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为乘客提供良好的支撑和乘坐体验。
车内的空调系统要能够根据季节和天气状况,有效地调节温度和湿度,保持车内环境的舒适。
同时,车辆的隔音效果要好,减少行驶过程中的噪音对乘客的影响。
在环保方面,公共交通车辆应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采用清洁能源或低排放技术,减少对城市环境的污染。
车辆还应配备有效的尾气处理装置,降低有害气体的排放。
此外,车辆的信息化设备也不可或缺。
例如,安装卫星定位系统(GPS)、车载监控摄像头等,以便实时掌握车辆的运行状态和车内情况,提高运营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二、驾驶员规范驾驶员是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运营的核心人物,他们的行为和素质直接影响到运营的质量和安全。
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和考核,熟悉交通法规和运营线路。
在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对待乘客热情友好,耐心解答乘客的问题。
在行车过程中,要保持平稳驾驶,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同时,驾驶员要注意自身的形象和仪表,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保持车内的卫生和整洁。
不得在驾驶过程中吸烟、接打电话或从事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从事驾驶工作。
对于疲劳驾驶或身体不适的驾驶员,应及时安排休息或调整工作岗位。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运转的重要动脉,它不仅关系着市民的出行便利,更影响着城市的整体发展和形象。
为了提供优质、高效、安全、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服务规范至关重要。
一、车辆设施规范1、车辆外观公共交通车辆应保持外观整洁,车身无明显破损、掉漆和污渍。
标识、线路号、起止站点等信息清晰可见,易于辨认。
广告张贴应规范有序,不得影响车辆的整体形象和标识的清晰度。
2、车内环境车内地板、座椅、扶手等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车窗玻璃应明亮无污渍,通风设备良好,确保车内空气清新。
车内应设置垃圾桶,并及时清理垃圾。
3、座椅与扶手座椅舒适稳固,无损坏和松动现象。
扶手设置合理,高度适中,方便乘客抓握。
特殊座位(如老弱病残孕专座)应标识明显。
4、车辆性能车辆应具备良好的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空调、照明等设备正常运行,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二、运营服务规范1、线路规划公交线路应根据城市发展和市民出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覆盖主要商业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重要区域。
线路设置应避免过度迂回,提高运行效率。
2、运营时间明确各线路的首末班时间,并严格按照时间表运营。
根据客流量的变化,合理调整运营时间和发车频率,满足市民不同时间段的出行需求。
3、发车准点率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车,准点率达到一定标准。
遇到特殊情况(如交通拥堵、恶劣天气等)导致晚点,应及时通过车内广播和公交 APP 等渠道向乘客说明情况。
4、站点停靠车辆应在规定的站点停靠,不得随意停车上下客。
进站时减速慢行,停稳后开启车门,确保乘客安全上下车。
三、驾驶员服务规范1、驾驶技能驾驶员应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平稳驾驶,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操作。
2、服务态度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乘客的询问。
不得与乘客发生争吵或冲突,尊重乘客的权利和感受。
3、着装规范驾驶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保持仪容整洁,展现良好的职业形象。
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规范在现代城市的快节奏生活中,公共交通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是人们日常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城市运转的动脉。
为了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高效运行,为乘客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线路信息、站点信息、运营时间、票价信息、实时公交动态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及时和清晰传达,对于乘客规划出行路线、合理安排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线路信息应当清晰明确。
每条公交线路的起点、终点、途经站点以及行驶路线都应准确无误地公布。
在线路图的绘制上,要做到简洁明了,方便乘客一目了然。
同时,对于线路的调整和变更,要提前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通知,让乘客有足够的时间做出相应的出行调整。
站点信息同样不容忽视。
每个公交站点都应标明准确的名称、所在位置以及周边的标志性建筑或道路。
站点的站牌设计要规范,字体大小适中,颜色对比鲜明,确保在不同的光线条件下乘客都能清晰地读取信息。
此外,站牌上还应标明该站点所经过的公交线路及其运营时间。
运营时间是乘客安排出行的重要依据。
不同线路的运营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并在相关的信息平台上公布。
包括首班车和末班车的发车时间,以及在节假日和特殊情况下的运营时间调整。
对于一些夜班线路,更要明确其发车频率和运营时段,以满足夜间出行乘客的需求。
票价信息的公开透明也是服务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论是一票制还是分段计价,都要明确告知乘客计价方式和具体票价。
同时,对于优惠票价政策,如学生票、老年票、月票等,也要详细说明其适用条件和办理方式。
实时公交动态信息的提供能够极大地提升乘客的出行体验。
通过手机应用程序、电子站牌等渠道,乘客可以实时了解公交车的位置、预计到达时间等信息。
这不仅有助于乘客合理安排候车时间,减少等待的焦虑,还能提高公交系统的运营效率,减少乘客的拥挤和滞留。
为了确保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的质量,还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更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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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市公共交通3.1 一般规定3.1.1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规模、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在客流预测的基础上,确定公共交通方式、车辆数、线路网、换乘枢纽和场站设施用地等,并应使公共交通的客运能力满足高峰客流的需求。
3.1.2 大、中城市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逐步取代远距离出行的行车;小城市应完善市区至郊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
3.1.3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在客运高峰时,使95%的居民乘用下列主要公共交通方式时,单程最大出行时耗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不同规模城市的最大出行时耗和主要公共交通方式表3.1.33.1.4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3.1.5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0.5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3.1.6 规划城市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城市,应控制预留设置快速轨道交通的用地。
3.1.7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
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3.1.7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表3.1.73 城市公共交通3.1 一般规定13.1.1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规模、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在客流预测的基础上,确定公共交通方式、车辆数、线路网、换乘枢纽和场站设施用地等,并应使公共交通的客运能力满足高峰客流的需求。
3.1.2 大、中城市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逐步取代远距离出行的行车;小城市应完善市区至郊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
3.1.3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在客运高峰时,使95%的居民乘用下列主要公共交通方式时,单程最大出行时耗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不同规模城市的最大出行时耗和主要公共交通方式表3.1.33.1.4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3.1.5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0.5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3.1.6 规划城市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城市,应控制预留设置快速轨道交通的用地。
3.1.7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
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3.1.7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表3.1.73.2 公共交通线路网3.2.1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
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
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
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23.2.2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2.5km/km2。
3.2.3 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1.5;中、小城市不应大于1.3。
3.2.4 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1.4。
3.2.5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40min的行程。
3.3 公共交通车站3.3.1 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公共交通站距表3.3.13.3.2 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m 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3.3.3 无轨电车终点站与快速轨道交通折返站的折返能力,应同线路的通过能力相匹配;两条及两条线路以上无轨电车共用一对架空触线的路段,应使其发车频率与车站通过能力、交叉口架空触线的通过能力相协调。
3.3.4 公共交通车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3.4.1 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3.3.4.2 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3.3.4.3 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3.3.4.4 公共交通车站应与快速轨道交通车站换乘。
3.3.5 快速轨道交通车站和轮渡站应设自行车存车换乘停车场(库)。
3.3.6 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
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市区的港湾式停靠站长度。
应至少有两个停车位。
3.3.7 公共汽车和电车的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可按1000~1400m2计算。
有自行车存车换乘的,应另外附加面积。
3.3.8 城市出租汽车采用营业站定点服务时,营业站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km,其用地面积为250~500m2。
3.3.9 城市出租汽车采用路抛制服务时,在商业繁华地区、对外交通枢纽和人流活动频繁的集散地附近,应在道路上设出租汽车停车道。
3.4 公共交通场站设施33.4.1 公共交通停车场车辆、车辆保养场、整流站、公共交通车辆调度中心等的场站设施应与公共交通发展规模相匹配,用地有保证。
3.4.2 公共交通站布局,应根据公共交通的车种车辆数、服务半径和所在地区的用地条件设置,公共交通停车场宜大、中、小相结合,分散布置;车辆保养场布局应使高级保养集中,低级保养分散,并与公共交通停车场相结合。
3.4.3 公共交通车辆保养场用地面积指标宜符合表3.4.3的规定。
保养场用地面积指标表4.3.43.4.4 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整流站的规模应根据其所服务的车辆型号和车数确定。
整流站的服务半径宜为1~2.5km。
一座整流站的用地面积不应大于1000m2。
3.4.5 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车辆段的用地面积,应按每节车厢500~600m2计算,并不得大于每双线千米8000m2。
3.4.6 公共交通车辆调度中心的工作半径不应大于8km;每处用地面积可按500m2计算4 自行车交通4.1 一般规定4.1.1 计算自行车交通出行时耗时,自行车行程速度宜按11-14km/h计算。
交通拥挤地区和路况较差的地区,其行程速度宜取低限值。
4.1.2 自行车最远的出行距离,在大、中城市应按6km计算,小城市应按10km计算。
4.1.3 在城市居民出行总量中,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比值,应控制在表4.1.3规定的范围内。
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出行量的比值表4.1.34.2 自行车道路4.2.1 自行车道路网规划应由单独设置的自行车专用路、城市干路两侧的自行车道、城市支路和居住区内的道路共同组成一个能保证自行车连续交通的网络。
44.2.2 大、中城市干路网规划设计时,应使用自行车与机动车分道行驶。
4.2.3 自行车单向流量超过10000辆/h时的路段,应设平行道路分流。
在交叉路口,当每个路口进入的自行车流量超过5000辆/h时,应在道路网规划中采取自行车的分流措施。
4.2.4 自行车道路网密度与道路间距,宜按表4.2.4的规定采用。
自行车道路网密度与道路间距表4.2.44.2.5 自行车道路与铁路相交遇下列三种情况之一时,应设分离式立体交叉。
4.2.5.1 与Ⅱ级铁路正线相交、高峰小时自行车双向流量超过10000辆;4.2.5.2 与Ⅰ级铁路正线相交、高峰小时自行驶双向流量超过6000辆;4.2.5.3 火车调车作业中断自行车专用路的交通,日均累计2h以上,且在交通高峰时中断交通15min以上。
4.2.6 自行车专用路应按设计速度20km/h的要求进行线型设计。
4.2.7 自行车道路交通环境设计,应设置安全、照明、遮荫等设施。
4.3 自行车道路的宽度和通行能力4.3.1 自行车道路路面宽度应按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
自行车道路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m,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应加0.25m。
自行车道路双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宜为3.5m,混有其它非机动车的,单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应为4.5m。
4.3.2 自行车道路的规划通行能力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4.3.2.1 路段每条车道的规划通行能力应按1500辆/h计算;平面交叉口每条车道的规划通行能力应按1000辆/h计算。
4.3.2.2 自行车专用路每条车道的规划通行能力应按第4.3.2.1条的规定乘以1.1~1.2;4.3.2.3 在自行车道内混有人力三轮车、板车等,应按本规范附录A.0.4的规定乘非机坳车的换算系数,当这部分的车流量与总体车流量之比大于30%时,每条车道的规划通行能力应乘折减系数0.4~0.7。
5 步行交通5.1 一般规定5.1.1 城市中规划步行交通系统应以步行人流的流量和流向为基本依据。
并应因地制宜采用各种有效措施。
满足行人活动的要求,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避免无故中断和任意缩减人行道。
55.1.2 人行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商业步行道、城市滨河步道或林荫道的规划,应与居住区的步行系统,与城市中车站、码头集散广场,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等的步行系统紧密结合,构成一个完整的城市步行系统。
5.1.3 步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的要求。
5.2 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5.2.1 沿人行道设置行道树、公共交通停靠站和候车亭、公用电话亭等设施时,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
5.2.2 确定人行道通行能力,应按其可通行的人行步道实际净宽度计算。
5.2.3 人行道宽度应按人行带的倍数计算,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m。
人行带的宽度和通行能力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人行带宽度和最大通行能力表5.2.35.2.4 在城市的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路段上,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的间距宜为250-300m。
5.2.5 当道路宽度超过四条机动车道时,人行横道应在车行道的中央分隔带或机动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设置行人安全岛。
5.2.6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5.2.6.1 横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步行人流量大于5000人次/h,且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h时;5.2.6.2 通过环形交叉口的步行人流总量达18000人次/h,且同时进入环形交叉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到2000辆/h时;5.2.6.3 行人横过城市快速路时;5.2.6.4 铁路与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因列车通过一次阻塞步行人流超过1000人次或道口关闭的时间超过15min时。
5.2.7 人行天桥或地道设计应符合城市景观的要求,并与附近地上或者下建筑物密切结合;人行天桥或地道的出入口处应规划人流集散用地,其面积不宜小于50m2。
5.2.8 地震多发地区的城市,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宜采用地道。
5.3 商业步行区5.3.1 商业步行区的紧急安全疏散出口间隔距离不得大于1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