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堂学生案例分析
法律讲堂经济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经济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以“XX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例,对经济法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2018年,XX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发现,同行业的YY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在其宣传资料、官方网站、电商平台等渠道上使用了与原告产品高度相似的产品图片、文字描述以及商标。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和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2.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3. 被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案例分析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本案中,被告在其宣传资料、官方网站、电商平台等渠道上使用了与原告产品高度相似的产品图片、文字描述以及商标,属于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因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
2.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
本案中,原告的产品图片和文字描述属于其作品,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宣传资料、官方网站、电商平台等渠道上使用了原告的作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3. 被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和著作权,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包括立即停止使用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停止使用与原告作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图片、文字描述等;(2)消除影响,包括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侵权行为给原告带来的不良影响;(3)赔偿损失,包括赔偿原告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以下简称甲):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以下简称乙):某市居民2010年,甲公司取得某市某地块的开发权,随后开始在该地块上进行房地产开发。
2011年,甲公司取得了该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2年,甲公司开始销售该地块的住宅项目,乙在2013年购买了甲公司开发的住宅一套。
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就房屋面积、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以上内容。
合同签订后,乙按照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按期支付了剩余房款。
然而,在交房时,甲公司告知乙,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较大差异,乙对此表示不满。
经协商,甲公司同意退还乙多支付的房款,但拒绝赔偿乙因面积差异造成的损失。
乙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其损失。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应当赔偿乙因房屋面积差异造成的损失?2. 乙的损失如何计算?三、法律分析1. 关于房屋面积差异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且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较大差异,构成违约。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甲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关于损失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
”在本案中,乙因房屋面积差异造成的损失包括:(1)因房屋面积不足,乙无法享受到合同约定的居住空间,造成实际居住面积减少。
(2)因房屋面积不足,乙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费用。
(3)因房屋面积不足,乙可能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房屋装修。
针对上述损失,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导致乙遭受了实际损失,因此判决甲公司赔偿乙因房屋面积差异造成的损失。
法律经济学案例及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服装生产的企业,近年来,甲公司生产的服装产品在市场上取得了较好的口碑和市场份额。
乙公司是一家从事服装销售的企业,其销售的产品与甲公司存在部分重叠。
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乙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手段,包括假冒甲公司注册商标、虚假宣传、诋毁甲公司商誉等。
二、案例分析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在本案中,乙公司采取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包括以下几种:(1)假冒甲公司注册商标: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销售的服装产品上使用与甲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2)虚假宣传:乙公司在宣传材料中夸大其产品性能,误导消费者,损害了甲公司的商业信誉。
(3)诋毁甲公司商誉:乙公司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诋毁甲公司的商誉,损害了甲公司的商业信誉。
2. 案件审理结果法院审理认为,乙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3. 案例启示(1)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应注重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注册,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避免因内部管理不善导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企业应加强行业自律:企业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范,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4)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提高警惕,辨别真伪,避免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
三、结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法律经济学案例,通过分析乙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揭示了法律经济学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
企业应充分认识不正当竞争的危害,加强自身建设,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维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济法律课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A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决定与某市B公司签订一份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A公司负责向B公司提供一批电子产品,而B公司则负责在约定区域内销售这些产品。
双方约定,若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则应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
然而,在合作过程中,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导致A公司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问题1. 合同签订主体是否合法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案中,A公司和B公司均为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因此,合同签订主体合法。
2. 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在本案中,合作协议的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公序良俗,因此合同内容合法。
(二)违约责任问题1. 违约行为是否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已构成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在本案中,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三)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在本案中,A公司于合同到期后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三、案例分析结论1. 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
2. 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已构成违约行为。
3. 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4. A公司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四、启示1.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对方企业的信誉、实力和履行能力,以降低合同风险。
法律讲堂经济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经济纠纷日益增多。
在众多经济案件中,反垄断案件因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市场公平竞争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性而备受关注。
本文将以一起电商巨头垄断案为例,探讨反垄断法规在经济案例分析中的应用。
二、案例背景某电商巨头在我国市场占据垄断地位,其通过不正当手段排除、限制竞争,损害了其他电商企业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经过调查取证,相关部门认定该电商巨头涉嫌垄断,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三、案例分析1. 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条规定,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本案中,该电商巨头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其他电商企业的正常经营,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构成了垄断行为。
2. 违法事实(1)限制其他电商企业进入市场。
该电商巨头通过设置过高门槛、滥用用户数据等手段,限制其他电商企业进入市场,使其无法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存。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该电商巨头在市场中的份额较大,通过不正当手段排除、限制竞争,导致其他电商企业难以与其竞争。
(3)损害消费者权益。
由于市场垄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面临较高的价格和较低的质量,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3.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查处。
4.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该电商巨头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巨额罚款。
四、案例分析总结1. 反垄断法规在经济案例分析中的重要性反垄断法规在经济案例分析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 反垄断法规在经济案例分析中的应用(1)明确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
在分析经济案件时,要准确把握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等。
经济法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销售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手机配件生产的企业。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手机配件采购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手机配件,总价为100万元,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50万元,余款在产品交付后60天内支付。
合同中还约定了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条款。
二、案例事实1. 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生产了手机配件,并交付给甲公司。
甲公司验收后,认为手机配件存在质量问题,与乙公司协商解决。
乙公司表示愿意承担质量责任,但要求甲公司先支付余款。
2. 甲公司以手机配件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余款。
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
3.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提供的手机配件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且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质量保证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法律分析1. 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手机配件采购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
2. 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手机配件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手机配件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余款5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有合同的效力、质量责任和违约责任。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效力。
2.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如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经济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开发某住宅项目时,为了提高销售业绩,采取了一系列违规销售手段。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进行销售宣传和预订,收取购房者定金。
2. 在销售过程中,隐瞒项目配套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3. 以“特价房”、“团购优惠”等名义,变相提高房价,诱导消费者购买。
4. 在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产权证,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
二、法律分析1. 违规销售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2. 隐瞒信息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3. 提高房价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二)以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4. 拒绝办理产权证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讲堂经济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与供应商甲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某公司供应一批原材料,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付款方式为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时间交付了货物,但某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与甲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某公司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返还已支付的50万元货款。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某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甲公司是否应当返还某公司已支付的货款?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某公司的质量要求。
在本次纠纷中,某公司提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对此予以否认。
为了确定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法院委托了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货物进行了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二)某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甲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三)甲公司是否应当返还某公司已支付的货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违约,某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由于某公司已支付的50万元货款是在货物交付后支付的,因此,甲公司应当返还某公司已支付的50万元货款。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构成违约。
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返还已支付的50万元货款。
据此,法院判决:1. 解除某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2. 甲公司返还某公司已支付的50万元货款。
五、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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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股东欠缴出资纠纷案
• 教学目的: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股权转 让、股东会决议等制度 • 教学流程:
• 提前一周下发案例,要求学生找出本案的焦点事 实和相应的法律规定。 • 案例讨论,并布置课后深度思考的问题 • 讨论问题
• 相关问题:
• 了解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的全部过程,并评析 此案 • 反垄断审查的标准 • 商务部为何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 结合本案谈收购的形式和程序 • 关于反收购
4.股权转让案例
• 教学目的: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股权转让、 组织机构等制度 • 教学流程: • 提前一周下发案例,要求学生找出本案的焦点事 实和相应的法律规定 • 案例讨论,并布置课后深度思考的问题 • 讨论问题
• 案情: •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 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 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 20万元; 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 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 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 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 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 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3.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 案例题目:用反垄断法和证券法相关知识评析可 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 教学目的:了解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掌握反垄 断法和证券法关于反垄断审查、收购等制度。
• 教学流程: • 网上收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相关资料 • 查找相关法律制度 • 每个学生从不同角度评析此案,老师提出思考问 题 • 4、 课堂分析问题 • 5、 学生代表制作课件向全班同学讲述和评析此 案
• 教学流程:
– 网上收集达能收购娃哈哈案相关资料 – 查找相关法律制度 – 每个学生从不同角度评析此案,老师提出思考问题 – 课堂分析问题 – 学生代表制作课件向全班同学讲述和评析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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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了解达娃之争的全部过程,找出争议的焦点 娃哈哈商标权的归属 秦鹏是否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宗庆后是否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关于本案中的股东派生诉讼
• 相关问题: • 了解国美电器的发展,并评析中国首富黄光裕 • 了解国美借壳上市的资本运作过程,熟悉证券法 收购制度 • 了解国美之争,评价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 了解黄光裕案,掌握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 认定
2.达能收购娃哈哈案
• 案例题目:用公司法和证券法相关知识评析达能 收购娃哈哈案
• 教学目的:了解达能收购娃哈哈案,掌握公司法 和证券法收购、董事竞业禁止及商标权转让相关 知识。
1.国美之争及黄光裕案
• 案例题目:用公司法和证券法相关知识评析国美 之争及黄光裕案
• 教学目的:了解国美之争及黄光裕案,认识现代 公司治理结构之利弊和资本运作的手段(如借壳集国美之争及黄光裕案的相关资料 – 查找相关法律制度 – 每个学生从不同角度评析此案,老师提出思考问题 – 课堂分析问题 – 学生代表制作课件向全班同学讲述和评析此案
•
2006年3月,甲、乙、丙3个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 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公司)。发起人协议的 部分内容如下:远方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000万元人 民币。其中甲以厂房设备折价10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 800万元、非专利技术折价400万元出资(非高新技术); 丙以注册商标折价800万元出资。2006年4月1日远方公 司正式登记成立,并进行了公告。同年5月,远方公司 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并作出了如下决议:①认为公司监 事会中的两名职工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决定由在职工中 有影响力的李某和该市税务局张某来代替两人的位置; ②决定各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由三个股东平 均分配;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 扩大生产经营和改善职工福利。 • 但不久,远方公司因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很快陷 入亏损。同年9月股东决定解散公司。在清算过程中发 现公司董事赵某在清算期间曾同本公司进行过一次经营 交易活动,但赵某表示这是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
•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 1、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有什么不合 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 2、远方公司的成立是否应当公告? • 3、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作出的决议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 4、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作出的决议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 5、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作出的决议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 6、赵某与远方公司的交易是否合法?并说明理 由。
课程简介
• 案例分析作为法律实践课,主要采用案件讨论形式开展, 思考相关问题,课堂上各抒己见,老师再给予必要引导, 帮助同学们掌握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必要时让学 生进行模拟法庭,或要求学生代表对案件进行必要的总 结。让同学们在熟悉基本理论、规则和制度的同时,掌 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内容主要围绕合 伙、公司、证券等制度。除了一些具有一定难度和有争 议的教学案例外,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意识地 让学生收集一些在社会领域中发生的具有影响力的实务 案例,让其认识到基本法律制度在商事实务中鲜活的一 面,一方面开阔了视野,另一方面培养用商法理论分析 问题的思维习惯。
• 问题: •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 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为什么? •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 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 承担? • 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 5.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 谁为被告?为什么? • 6、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 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