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最新范文-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
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保护乘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制定本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风险共担。
第四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依法、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配套设施,保障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设立车辆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专家组成。
车辆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车辆安全管理策略,研究重大车辆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公司设立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车辆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安全培训等。
第八条车辆安全管理部门下设若干车辆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具体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巡检、维修保养、事故应急等。
第三章车辆安全检查第九条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车辆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车辆结构及关键部件是否完好。
(二)制动系统、悬挂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等是否正常。
(三)灯光、喇叭、电器设备等是否齐全并正常工作。
(四)内饰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车内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如灭火器、安全锤等。
第十一条车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四章车辆维修保养第十二条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要制定车辆维修保养计划,为车辆提供定期的维修保养服务。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保养应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四条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要详细、准确,必要时要保存相关的维修保养文件资料。
第五章车辆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公司要制定车辆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程序。
动车组运行组织管理-动车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和列车调度员。 (3)车站出站端应答器(组)(含电缆)故障时,动车组司机
在发现异常后,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 (4)车站进、出站端应答器(组)皆故障时,动车组司机发
现异常后,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和列车调度员 (5)级间转换应答器故障导致级问转换失败并经司机确认
(4)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故障(机械引导)列控车载设备 接收到的轨道电路信息为HB码时,越过进站信号机后,自 动转入引导模式运行。
(5)车站电码化故障遇车站电码化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 动车组在进站、出站、进路信号机前收不到允许行车的信 息时,应立即停车
7. 牵引供电设备
(1)车载自动过分相装置故障动车组司机应及时采用手动 过分相
2)有两个动力时,CRHl型动车组限速100km/h运行,CRH2 型动车组限速220km/h运行,CRH5型动车组限速200km/h运 行。
3)CRHl型动车组有三个动力时,限速180km/h运行;有四 个动力时,限速200km/h运行。
4)CRH2、CRH5型动车组有三个及以上动力时,不限速。
(2)特殊情况下,遇最前端司机室不能正常操纵,而最后 端司机室操纵正常
6.动车组司机或设备维护单位人员发现应答器故障时应及 时报告邻近车站值班员,车站值班员应及时向列车调度员 报告。
(二)在下列情况下动车组 限速运行
1. 动车组制动系统故障切除25%制动力时,限速160km/h运 行;切除50%制动力时,限速120km/h运行。
2. 空气弹簧故障时,限速160km/h运行。 3. 车窗玻璃破损导致车厢密封失效时,限速160km/h运行。
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xxxxxx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xx铁路局动车组列车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抗御火灾事故能力,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铁道部《铁路消防管理办法》、《铁路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动车组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xxxxxx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动车组列车(以下简称动车组)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路局统一领导、业务部门加强管理、专门机关依法监督"的原则,切实做好动车组安全防火工作。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时速200km及以上动车组。
第二章部门管理职责第四条动车组的消防安全管理,由铁路局车辆、客运、机务部门负责.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和工作部署,制定动车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及动车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动车组消防安全监察工作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第五条车辆部门职责1.负责车辆设备维修保养,保障动车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出库联检,对设备技术状态进行检查确认.3.加强运行途中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置设备故障。
4.组织动车组终到后的安全检查、交接。
5.负责动车所内停留动车组车辆的看守,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开展消防技术攻关,改进动车组车辆设备的消防安全技术条件。
7.组织对新造、定期检修动车组的验收。
8.负责灭火器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六条客运部门职责1.负责动车组消防安全管理.2.指导各旅客正确使用安全设备。
3.组织各客运段加强对旅客的消防安全宣传,强化动车组禁烟管理。
4.负责组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查堵。
5.组织客运人员参加联检交接.第七条机务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动车组运行中本务司机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程序.2.加强对动车组驾驶室的消防安全管理。
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

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国家对高速动车组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和要求的一系列措施和法规。
以下是关于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的一些重点要求:
1. 动车组列车的安全性能和技术要求:包括列车的制动、传动、车体结构、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等的设计和制造要求,确保列车的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标准。
2. 动车组列车的驾驶员要求:动车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驾驶技能和经验,且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
3. 动车组列车的车辆运行安全:包括列车的车辆检修、保养、维修和故障处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列车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4. 动车组列车的应急处理:对于列车出现紧急情况,如火灾、碰撞等应该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5. 动车组列车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动车组驾驶员、乘务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动车组列车的事故调查和安全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和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制定安全报告并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总之,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动车组列车在运营过程中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和相关人员具备合格的技能和素质,从而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和列车的正常运行。
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车组的安全管理,确保运营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动车组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动车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动车组安全管理应坚持科学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风险防控措施,保障乘客安全出行。
第五条铁路企业应建立健全动车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合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动车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应有计划、有针对性、有持续性。
第七条动车组安全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和乘客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协同治理、共同维护安全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动车组安全管理机构由铁路企业设立,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管理、监督、执法的职能。
第九条动车组安全管理机构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条件,配备专业人员,担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十条动车组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规范安全管理流程和操作程序。
第十一条动车组安全管理机构应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动车组安全管理机构应做好安全生产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表,及时掌握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十三条动车组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动车组应配备自动防护装置,能自动报警、切断电源等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动车组应配备紧急救援装置,能实施紧急救护、灭火等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动车组应配备紧急疏散设施,能实施紧急疏散、安全撤离等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动车组应配备安全照明设备,确保列车内部及外部安全工作环境的照明需求。
第十八条动车组应配备安全通信设备,确保与其他车辆、车站等沟通的安全需求。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九条动车组安全生产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十条动车组安全生产管理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化运营和操作规程。
动车组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按照演练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演练,确保演练过程安全、 有序。
评估演练效果
对演练过程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为实际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参考。
完善应急预案
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预案的针对性 和实用性。
06
人员培训与考核评价机制 建设
铁路总公司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动车组运行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总公司制定的针对动车组运行安 全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管理职责 、工作要求和安全措施。
动车组检修规程
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制定了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和处置流程,包括设备故障、自然灾 害、事故救援等情况,确保动车组运 行安全。
详细规定了动车组的检修周期、检修 内容、检修标准和验收要求,确保动 车组的技术状态良好。
对列车进行全面清洁,清除车内外积 尘、油污等,保持列车整洁卫生,防 止因脏污影响设备性能。
确认车载设备齐全且功能正常,如 ATP(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TO( 列车自动驾驶系统)等,以保障列车 运行安全。
检查列车乘务人员到岗情况,确保各 岗位人员齐全、具备相应资质,并熟 悉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
途中监控手段选择和操作规范
终点站后评估总结及改进建议
对列车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 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加强与设备供应商、维修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设 备质量和维修情况,共同维护列车运行安全。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计划, 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乘务人员的安全意 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培训时间等。
设计针对性的课程体系,涵 盖动车组运行安全管理的各 个方面,如安全规章制度、 应急处置、设备操作等。
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

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动车组运行安全管理,确保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动车组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动车组运行活动。
第三条动车组运行安全是指对动车组运行过程中的乘客人身财产安全、动车组列车设备安全以及运行环境安全进行管理的工作。
第四条动车组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全面管理、依法合规、科学技术支撑、责任落实、风险控制。
第二章动车组运行安全组织第五条国家铁路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动车组运行安全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动车组运行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国家铁路管理部门、地方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动车组运营企业组成。
第七条国家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动车组运行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八条地方铁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辖区内动车组运行安全工作。
第九条动车组运营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动车组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动车组运营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岗位,并负责动车组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章动车组列车设备安全第十一条动车组列车设备应当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动车组列车设备的日常检修工作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动车组列车设备的定期检修工作应当依据设备使用情况和维修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功能正常。
第十四条动车组列车设备的临时维修工作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设备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修复。
第十五条动车组列车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工作应当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确保设备质量和性能的提升。
第十六条动车组列车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修,并按照要求进行维修和处理。
第四章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第十七条动车组乘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动车组乘车秩序,确保乘车的安全。
第十八条动车组乘客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防止丢失或者被盗。
第十九条动车组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应当耐心等待发车,不得私自强行进入车厢。
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

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动车组运行安全,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输安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动车组列车(以下简称动车组)的运营、维护、检修、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动车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动车组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动车组安全管理,确保动车组运行安全。
第五条动车组运营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动车组运营企业负责本企业动车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三)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四)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六)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第七条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对动车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二)对动车组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指导和监督;(四)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五)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六)及时处理安全事故,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技术管理第八条动车组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规范,确保动车组安全运行。
第九条动车组运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动车组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动车组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动车组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动车组司机、乘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动车组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动车组乘客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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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安全管理办法
1安全规则
1.1列车乘务组人员(列车员、保洁员、配餐师、服务员、车辆机械师、乘警)应当接受列车长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确保旅客安全的情况下,质量良好地完成本岗位工作。
特殊情况下,按规定也要服从司机统一指挥。
1.2客运乘务组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路局培训,段劳动安全考试合格后,由路局统一颁发上岗证后,方能上岗。
1.3列车长、列车员主要承担服务旅客、查验车票、处理票务、危险品卡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发生影响旅客安全问题时,客运乘务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
1.4旅客乘降按照前门下,后门上分工,特殊情况可通报车站具体变更组织方案。
中间站到达前,列车通过列车广播组织旅客在各车厢运行方向前端车门等候下车。
车站开车前提前5分钟停止检票,始发站提前20分钟检票放客,列车长提前20分钟(折返站10分钟)按规定通知司机、司机通知机械师开门。
到站为低站台时,到站前由列车长组织提前打开车门翻板,并提示附近旅客安全注意事项,开车后及时放平、扣锁翻板;到站为高站台时,车门翻板免开。
发车前,由列车长确认旅客乘降完毕后,通知司机关闭车门(哈站始发为开车前2分钟);用语为动车xx次司机,旅客乘降完毕,请关闭车门,司机听到后回答动车xx次司机明白,如自动开关门装置故障时,由司机通知随车机械师和列车长;列车长负责组织手动开关车门,随车机械师负责
处理相关故障。
动车组到站停稳后,司机负责开启车门。
按钮不在司
机操作台的,由司机通知机械师开关车门。
动车组重联运行时,两列
车长同时确认旅客乘降完毕,二组列车长和一组列车长呼应乘降完毕,用语为xx次后部旅客乘降完毕,由运行前方列车长第一组的列车长负
责确认旅客乘降情况并通知司机,呼叫用语同发车呼叫用语。
1.5列车乘务人员应当配备无线对讲机,及时通报各种信息,但
不得用对讲机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
动车组列车配备二支长度1.5M杆
把为绝缘材料的钩具,定位放置,及时协助旅客捡拾掉入站台下的行
李物品。
1.6CRH5动车组列车乘务室只能用于放置班组资料和办公用品,
不得储物或改作他用。
1.7全列车除指定车厢吸烟处外,其他车厢一律禁止吸烟。
列车
乘务员要加强宣传,对吸烟的旅客做好解释引导工作。
1.8列车销售的食品、饮品必须为全国名优产品,并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进价、统一销售价格,严把食品、饮品进货渠道,防止旅客
食物中毒。
1.9列车乘务人员在列车运行中应当注意对列车安全设备的管理,制止旅客搬动、触碰安全设备等不安全行为。
严禁任何人在列车运行
中打开气密窗。
除工作需要列车长或列车长指定的工作人员准许进入
司机室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司机室。
1.10电气化线路上,接触
网的各导线相连部件,通常均带有高压电,禁止直接或间接(通过任
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与上述设备接触。
为保证人身安全,
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所携带的物品(包括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两米以上距离。
CRH5动车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