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201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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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三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三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行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

一、违规行为及处罚1.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的,给予警告,并确需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 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或未按规定设置警戒线,致使他人进入危险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标识或警戒线。

3. 不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影响其他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不符规定的施工作业。

4. 强行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退出禁止进入的区域。

5. 未对施工现场周边进行清理,致使杂物堆积、垃圾乱倒乱放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清理施工现场周边。

6.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网或未按规定固定防护网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或固定防护网。

7. 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措施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高处作业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8.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漏报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9.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10. 擅自更改施工计划或违规增减施工人员的,给予警告,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施工计划的调整和施工人员的调整。

11. 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导致施工环境混乱、秩序混乱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施工现场管理。

12. 擅自调整施工材料、设备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更换或使用合格材料、设备。

13. 未对施工现场实行交通管制或交通管控措施不到位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加强交通管制或管控。

14.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例会或例会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开展安全例会并规范内容。

15. 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情况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事故情况。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1. 引言在施工项目中,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和文明施工环境,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

本文档规定了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基本准则和违章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通过明确违章行为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推动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 执法机构及职责2.1 执法机构: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执法人员等。

2.2 职责: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并处理违章行为。

3. 违章行为及处罚措施3.1 整体施工安全违章行为3.1.1 未按计划组织作业: - 处罚措施:警告,并责令整改。

3.1.2 施工现场环境脏乱差: -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3.1.3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 处罚措施:责令停工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3.1.4 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安全标志: - 处罚措施:责令停工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3.2 高处作业违章行为3.2.1 上下高处未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 处罚措施: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设施设置完善。

3.2.2 高处作业未穿戴安全带: - 处罚措施:责令停工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3.2.3 高处抛物、坠物未采取控制措施: - 处罚措施:责令停工整改,直至采取控制措施。

3.3 施工机械设备违章行为3.3.1 未经操作证上岗操作机械设备: - 处罚措施: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3.3.2 施工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3.3.3 未按规定进行机械设备操作培训: -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直至进行操作培训。

3.4 爆破作业违章行为3.4.1 违反爆破作业审批程序: - 处罚措施:停止施工,责令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3.4.2 未按规定设置爆破警示标志: -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违章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违章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违规违纪处罚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中的有关规定,结合JGJ59-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为制止三违的行为发生,消除事故隐患,各类事故的发生,创建文明施工工地,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规定:一,安全教育培训:1,凡是进场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屏签订教育卡片,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签订教育卡片的罚10元每人,(以工区班组为单位计罚)。

2,工区与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班组与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每缺一份每人罚10元。

3,凡不服从教育培训和不有有愿意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三级教育卡的罚10元/人。

4,特殊工种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100元/人。

二,.安全纪律: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20元/人,未系帽带的罚10元/人。

2.管理人员的班组加倍处罚。

作业面上有5人的(含5人)未戴安全帽的,除对职工按规定罚款外,罚班组长50元,有10人以上(含10人)未戴安全帽的罚工区主人100元。

3.高处作业,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

/人。

作业面上有3人以上(含3人)未系安全带的罚班组长100元。

4.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每人罚20元。

1 酒后上岗的;2 穿拖鞋,高跟鞋上岗的;3 赤膊上岗的,4 非本工种人员而使用另外工种机械设备的。

5.在高处向下抛物或向下倒垃圾的,罚100元/次。

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6.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罚20元/次。

7.未经工区,项目部负责人批准,擅自拆除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护棚,防护栏杆, 洞口防护,盖板,安全防护门,安全网的或工区项目负责人批准拆除,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恢复的,罚100元/处。

8.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在宿舍区食堂打架,斗殴的,每人罚100元/次。

安全文明施工违规违章管理处罚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违规违章管理处罚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违规违章管理处罚规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杜绝安全隐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违规违章的管理奖惩制度,要求所有在本项目范围内从事施工做完的分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并按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一、劳务单位所管理的内部班组,必须按实际工人人数进行入场登记和安全“三级”教育,无有效身份证和未登记的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未按要求正确佩戴者,一经发现,每人每次处罚20元,经教育任不改,处罚50元;
三、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未按要求进行佩戴者,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四、室内作业严禁向室外抛弃任何物体,发现向外抛弃物体,由该作业班组共同负责并罚款500-1000元;
五、高空作业,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及工作面山。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范文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范文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范文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

1. 违反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行为,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轻微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b. 较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警告、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c. 极其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责令停工整顿、吊销执照,并追究刑事责任。

2. 未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组织和实施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 不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求履行职责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项目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项目主要负责人多次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项目主要负责人严重失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刑事责任。

4. 不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培训和教育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5. 未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6. 错误使用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必须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具体的管理措施如下:(一)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方案,在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确定施工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风险。

(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相关工作流程。

(三)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施工技能。

(四)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佩戴劳保用品、正确使用施工设备等。

(五)加强现场监督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行为和隐患。

(六)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奖励机制为了激励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施工,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励机制,具体的奖励措施如下:(一)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对施工过程中出色完成施工任务并保持良好安全文明环境的单位,给予奖励和承认。

(三)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的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给予奖金或物质奖励。

(四)定期举办安全文明施工知识竞赛和技能比赛,对参与者进行奖励和表彰。

三、惩罚机制除了设立奖励机制外,还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惩罚机制,以确保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始终遵守安全施工规定。

具体的惩罚措施如下:(一)对发现的安全违规行为,依照规定进行相应程度的警告或罚款。

(二)对严重的安全违规行为,暂停其施工资格,并进行停工整改。

(三)对重大的安全违规行为,吊销相关资质证书,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法律惩罚。

四、持续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

为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必须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具体的改进措施如下:(一)定期召开施工安全管理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二)加强与行业相关单位和专家的交流合作,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有效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维护良好的施工秩序,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违章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下文将详细阐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违章处罚措施,以期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施工现场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能和权限。

同时,施工单位和施工队伍也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每日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记录。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规范、应急处理、危险品防护等。

3. 进场安全检查制度每个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佩戴标识,包括安全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的人员,应予以制止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4.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包括悬挂安全网、设置隔离带、防护栏杆等。

同时,还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和安全通道的畅通。

5. 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以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二、违章处罚措施1. 违章行为认定违章行为是指施工现场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擅自进入高风险区域、操作机械设备未经培训等。

2. 处理程序一旦发现违章行为,相关管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并进行现场记录。

随后,将违章行为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调查结果,对违章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并要求整改。

3. 违章处罚措施违章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暂停承接工程等。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范本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秩序,本公司制定了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范本》。

2.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并且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施工以及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4. 违反本办法的施工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安全管理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来参与施工。

2. 所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标识。

如发现设施有损坏的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修复。

3.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4. 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更新。

三、文明施工管理1.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作业规范,不得私自改变施工工艺和作业流程。

2.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施工废料必须及时清理,并分类处理。

3.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4.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5.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互相协作,做到安全施工。

6. 施工现场应设置指示标识和警示牌,以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四、奖罚办法1. 安全奖励:对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等。

2. 安全惩罚:对违反安全规定、擅自改变施工工艺等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记过、扣减工资等,严重违反的将给予停工处理或解雇。

3. 文明奖励:对积极参与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的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等。

4. 文明惩罚:对在施工现场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罚款等。

5. 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因违规操作、疏忽大意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人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或行政责任,并追求赔偿。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处罚规定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促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确保职工有一个文明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条例:1、新到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现场前,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而上岗的人员。

处以50元/人。

2、不签订劳动合同。

处以50元/人,并要求班组辞退拒不签订劳动者。

3、不提供花名册或提供虚假花名册。

处以100元/人。

4、使用在逃违法人员,处以500元/人,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以30元/人/次,戴安全帽不按要求系好帽带子处以10元/人/次。

班组不得给工人发放坏安全帽,如果班组给工人发放不合格的安全帽,对班组处以20元/人/次。

如果班组安全帽不足,可以向劳务总包处领取。

6、在高空、临边、陡坡条件下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方可作业,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人/次,不正确系好安全带罚款30元/人/次。

7、制止穿拖鞋、高跟鞋、光脚、赤背、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制止闲散人员、家属,出格是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30元/次。

8、禁止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50元/人/次。

身体特困,心情特烦时最好不要上班,以免发生事故。

9、制止在作业中打闹嬉耍、擅离职守、离岗串岗,违者罚50元/次。

10、制止坐在防护栏上、窗台上、脚手架下、坑槽壁下苏息,或在脚手架板上躺歇、睡觉,违者罚款30元/人/次。

11、制止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爆破等区域),制止在起重臂下,吊物下逗留,违者罚款30元/人/次。

12、制止攀爬脚手架、龙门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楼,违者罚款30元/人/次。

13、严禁擅自随意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记,违者罚30元/次,并责令违反划定的班组恢复安全防护或安全标记。

14、制止非指定人员私自开动、操作任何施工机械,违者罚款100元/次.对于私自登塔、开动塔吊者处罚500元/人/次,并要求班组解雇违反划定者。

工程安全惩罚制度

工程安全惩罚制度第一条:总则1.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监理的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条: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3.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违规行为与处罚1. 对于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或者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2. 对于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3.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情节严重的,暂停施工,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4. 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处以罚款。

5.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2. 项目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决定。

3. 对于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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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司工程管理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与处罚规定
西安公司工程管理部
2012-10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与处罚规定
一、总则:
1、为强化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通过本办法的实施,达到进一步明确调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全面促进施工企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安全管理目标:
生产事故轻伤率<5‰;重伤率<2‰;死亡率0。

避免各类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事故。

三、处罚实施细则:
对违反国家相关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的施工单位将依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没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经劝其无效处罚50元/次人。

第二条: 对无证操作各种机械、机电设备、起重机械及无证驾驶各类场内机动车(如汽车、塔吊、升降机、拖拉机、铲车、翻斗车、龙门架、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处罚100——500元/次。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的视情节之一的除恢复原状和赔偿外,另处罚100—500元/人. 次。

1、随意挪动、挪用场内固定的消防器材及设备如:灭火器、消防龙头、消防栓、消防柜、消防水桶、消防标志、警示灯、消防沙袋等。

2、随意挪动、挪用防洪器材、工具、沙土袋、抽排水设备等。

3、随意挪动、拆除场内各种警示标牌、指示牌、方向牌、警示灯、设备标牌、宣传牌、标语、横(竖)幅。

4、随意拆除挪动各种防护栏杆设施、支撑杆、拉线、揽风绳、防护棚、安全网、施工电梯停层的防护栏杆(封闭网等)。

5、随意挪动场内照明设备、配电箱(柜)、电闸、机电保护设备。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100元/人次罚款: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2、赤身、赤脚、穿拖鞋或高跟鞋、裙子进入施工作业工作面。

第五条:对有下列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处罚50—500元/处罚款:
1、乱拉电线、乱接插头、开关、插座、灯具。

2、私自拆除、更换、调整配电箱内及电气设备上的零部件及电器。

3、私自更改、调整配电箱(柜)及电气线路位置和限额容量、接地体等。

4、使用私自加工的加热器、电褥子、取暖器、制冷器等。

5、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专用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
接。

6、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7、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电箱下引出线混乱、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8、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未使用五芯线(电缆)、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9、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

第六条:对违反场内消防管理,在禁烟场所吸烟、动火者,处罚20元/人•次。

第七条:对从事明火作业(如电气焊、割、切、熬制防腐剂、防水剂、使用喷灯、塑焊枪等),未申请动火作业证,未采取防范监控措施者,处罚50——200元/人•次。

第八条:违反脚手架搭设相关安全规范、有下列之一情形的,经指正仍不改,处100—1000元罚款:
1、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拉结不坚固的。

2、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小横杆搭设缺失、移位、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3、作业面脚手板不满铺、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有探头板、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网间不严密。

4、脚手架搭设前无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即开始使用、无量化的验收内容。

5、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完全封闭。

6、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无安全门。

第九条: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100—500元/处。

1、在建工程外架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安全网未满挂、有破损、安全网破碎不及时更换。

2、高空作业时每有一人未系安全带、每有一人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安全带不符合标准。

3、在建建筑内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等各种临边洞口预留洞口:每一处无防护措施、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

电梯井内每层未设置安全隔离。

4、不按要求组织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活动 ,或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项目(部)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

6、未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无记录、弄虚作假。

7、施工单位必须对项目(部)公司(监理公司)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进行及时认真整改并回复。

第十条:违反施工电梯、塔吊等特种设备相关安装使用安全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处罚100-1000元∕次
1、施工电梯、塔吊安装前未报批相关安全技术方案或指定无资质
证书的拆装队伍施工。

2、施工电梯、塔吊安装完成后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未经验收即私自使用的。

3、塔吊司机、指挥、施工电梯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
证操作。

4、电梯出入口未搭设防护棚、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停层
架未安装防护门或防护门不能及时关闭。

5、施工电梯必须每层安装呼叫系统,必须经常检查各部位限位器、漏电保护开关等安全设施是否正常,不得带病使用。

第十一条:违反施工机具使用安全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处罚50-100元∕次
1、各种圆盘锯、平刨、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搅拌机等必须做保护接零及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各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2、搅拌机必须搭设防雨棚,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离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对于公司安委会在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抽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的项目(部)公司或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2000元。

第十三条:对于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上级单位在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抽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通知单后,没有及时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部)公司或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500—2000元。

四、文明施工的管理:
1、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悬挂“五牌二图”,无“五牌二图”或内容不全的每处罚款100—500元。

2、开工前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围墙、办公生活区、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场、塔吊、施工电梯、施工道路、洗车槽、临时水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平面位置,经甲方和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图布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

如确实需要更改,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更改。

没有平面图罚款1000元;平面图没有经过审批罚款1000元;没有按图布置的每处罚款1000元;随意更改的罚款200元/每次。

3、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入口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枪,使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洗车槽内清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

排水应经三级沉淀后才能排出,违者罚款500元/每天。

4、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当畅通,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

不符合的每处罚款200元。

5、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违者每处罚款500元。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出现脏、乱、差的,并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
500元。

7、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

不设厕所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1000元。

8、堆料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料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清罚款100—500元。

9、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聚众起哄闹事罚款500—2000元/每次。

10、从高空向下乱抛杂物、垃圾、脏水罚款500—1000元/每次。

11、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

违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

12、小区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式机械,如确需通过经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过。

违者每次罚款2000元,并承担修复费用。

13、禁止在人行道与环境铺装面上行驶任何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

14、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楼地面上堆放砂浆和混凝土,违者每处罚款1000元。

15、在楼层施工时要做到工完场清,每天下班垃圾要清运干净,机械、工具排放整齐,剩余材料要归垛。

违者每处罚款100—500元。

16、不得在现场和楼内随意大小便,在墙面上乱写乱画。

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7、在建主体楼内设宿舍、办公室、仓库每处罚款500-1000元。

18、对成品(半成品)墙面、地面安装完成后的门窗、水电设施、电梯、机电设备等要进行成品保护。

违者每处罚款1000元—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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