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S招标和技术要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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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 技术标书模板DCS 技术标书一、引言技术标书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供投标人编制的具有权威性、正式性的文件,用于向招标人展示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能力。

本文将按照DCS(分布式控制系统)技术标书的要求,从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技术方案、实施计划、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以展示我公司在DCS领域的专业能力。

二、招标文件基本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合法承担该项目;2. 在过去5年内,我公司应至少完成3个DCS项目,具有扎实的项目经验;3. 提供的技术方案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能够满足项目的规模和要求等。

三、技术方案1. DCS系统架构我公司提出采用分级、分布式控制结构,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系统将由控制层、执行层和操作层组成,每一层都具备独立的控制和监控功能,以实现更好的控制和管理。

2. DCS系统功能我公司的DCS系统将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实时数据采集与监控:通过各类传感器和设备,实现对生产过程各项参数的准确采集和实时监控;- 远程操作与控制:具备远程控制功能,方便操作人员对系统的远程操作和控制;- 集中化数据管理:通过数据中心实现对各个工艺单元的数据集中管理和分析。

3. DCS系统硬件和软件配置- 硬件配置:系统将采用高可靠性的工业级电气元器件,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软件配置:我公司将使用自主研发的DCS软件,该软件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和可靠性,能够满足项目的要求。

四、实施计划1. 项目任务分解我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任务和工作内容,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2. 阶段目标与进度根据项目的规模和要求,我公司将制定合理的阶段目标和进度计划,确保项目的实施过程能够有序进行。

五、质量保证为确保DCS系统能够稳定运行,我公司将提供以下质量保证措施:1. 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我公司将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质量稳定可靠;2. 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团队:我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团队,能够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3. 完善的培训计划:我公司将提供相关的培训计划,帮助客户充分了解和使用DCS系统。

DCS招标技术文件

DCS招标技术文件

D C S招标技术文件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1总则概述本招标文件详细说明买方对集散控制系统(DCS)的要求。

整个系统应经过出厂测试,只要接上电源和输入输出信号即可实现其全部功能。

在招标文件中,术语“系统”特指以微处理机为基础的集散控制系统(DCS),包括现场控制单元,操作单元,通讯系统及相应软件等。

1.1.1规格书规格书是订货合同的基础文件。

卖方应仔细阅读本规格书的每一段,按照规定组织编写投标书。

系统规格书和卖方提供的投标书是买方与卖方今后所有谈判的基础,并将作为合同附件。

凡属系统运行所必需的硬件,软件和技术服务,尽管系统规格书并没有要求,卖方仍负有全部责任满足这些要求,以提供完整的工作系统。

1.1.2标准和规范卖方所提供的系统应符合最新版本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1.3卖方职责卖方对所有提供的硬件、软件、技术服务和整套系统的最终运转负有完全责任。

卖方的技术服务应包括: 工程会议、系统工程和设计、技术培训、出厂测试、包装运输、安装指导、现场测试、开工指导、系统移交及质量保证、系统资料和支持服务等。

1.1.4供货原则声明及保证卖方必须接受下列原则并签字:供货原则声明及保证,我们(投标单位名称),在此特别声明并保证,本公司的技术标书完全符合买方提出的下列五项原则:1 服从原则询价书及其附件和修改通知中规定的所有要求都将100%的满足。

所有的不能严格满足询价要求之处以及替代措施都已经在供货特例申请书中列出并由用户认可。

2 完整性原则将为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可工作的、满足买方询价书中所有要求的系统。

如软件中有分项选择则必须分项说明,如不选择则说明理由,并争取买方同意。

3 冗余原则所有与控制有关的部件(例如I/O卡件、控制器、电源、通讯总线等)都按1:1冗余配置。

4 负荷原则所有的子系统,包括控制站、操作站、工程师站、通讯系统、电源系统等,其负荷都不应超过其硬件、软件能力的百分之六十。

DCS技术要求

DCS技术要求

乌海中联化工有限公司DCS系统改善工程乌海中联化工有限公司2016年11月DCS监控系统技术要求1.1 总则1.1.1 本规范书对乌海中联化工有限公司公用系统的集散控制系统(以下简称DCS系统)提出了技术方面和有关方面的要求。

1.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

卖方在报价前应详细阅读本规范书并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DCS系统。

1.1.3 如果卖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满足了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表明。

1.1.4 报价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

1.1.5 只有买方有权修改本规范书。

经买卖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的规范书应作为DCS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1.6 卖方的投标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1.6.1 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硬件、软件、服务和有关图纸资料(包括DCS 系统的总体配置、电源系统、接地系统)。

1.1.6.2 设备的详细说明,包括系统说明、子系统功能、操作员接口、系统性能等。

1.1.6.3 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ISO9001)认证资格、措施和服务承诺。

1.1.6.4 对规范书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

1.1.6.5 卖方认为有助于提高系统性能的建议和替代方案。

1.1.6.6 DCS与MIS的接口预案,包括通讯接口、软件。

1.1.6.7 DCS与第三方硬件的接口预案。

1.1.6.8 集控室布置效果图。

1.1.7 卖方应提供与本工程类似项目及DCS控制水平相当的买方单位安装、投产情况和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本工程的DCS应用后的预期效果如何。

1.1.8 卖方在投标书中应认真响应本规范书中各项条款的要求,除非有明确文字说明某项条款不能达到规范书中要求,否则,则视为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全部要求。

DCS招标技术要求1

DCS招标技术要求1

DCS招标技术要求目录一、项目概况 (3)1、项目基本情况 (3)2、外部建设条件 (3)二、工程范围 (4)三、标准与规范 (5)四、DCS控制系统要求 (5)1、总则 (6)2、系统说明 (7)3、设备性能要求 (12)4、DCS本体的技术要求 (13)5、DCS系统软件技术要求 (19)6、其他要求 (24)7、外围设备配置 (28)8、技术服务内容 (33)9、工厂验收测试(FAT) (34)11、设计联络会 (39)12、技术资料 (40)13、责任和权利 (41)14、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承诺 (42)附件:系统 I/O点数统计表 (43)五、MES控制系统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MES主要建设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MES主要建设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系统实现的功能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系统结构与软硬件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视频监控系统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系统基本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系统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功能与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系统监控配置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工程管理与技术服务. (44)1、技术服务 (44)3、工程条件会 (45)4、现场技术服务 (45)5、售后服务与维修 (46)6、技术培训与软件组态 (47)7、测试与验收 (49)8、保证 (50)一、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100kt/a电锌氧压浸出新技术工程,本项目采用加拿大Sherritt公司锌精矿氧压浸出冶炼技术、引进大型阴极板电积技术与其自动化出装槽、自动剥锌装备。

DCS技术要求(给甲方)

DCS技术要求(给甲方)
3.1.5 DCS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各类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DCS内各存贮器的数据丢失。
3.1.2 DCS的整体系统配置应满足电石炉及公用系统的整体控制要求,系统配置应安全可靠。
3.1.3 DCS的设计应采用合适的冗余配置和诊断至I/O模件级的自诊断功能,使其具有高度的可靠性。系统内任一模件发生故障,均不应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
3.1.4DCS控制系统应在功能和物理上适当分散,不能过于集中。
1.1.5只有买方有权修改本规范书。经买卖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的规范书应作为DCS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1.6卖方的投标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1.6.1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硬件、软件、服务和有关图纸资料(包括DCS系统的总体配置、电源系统、接地系统)。
1.1.6.2设备的详细说明,包括系统说明、子系统功能、操作员接口、系统性能等。
1.1.6.3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ISO9001)认证资格、措施和服务承诺。
1.1.6.4对规范书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
1.1.6.5卖方认为有助于提高系统性能的建议和替代方案。
1.1.6.6DCS与MIS的接口预案,包括通讯接口、软件。
1.1.6.7DCS与第三方硬件的接口预案。
1.1.6.8集控室布置效果图。
1.2
1.2.1卖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设备、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2.1.1按照电石炉空压循环水配料站运行要求、本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配置满足全厂控制要求的完整的监控系统。
1.2.1.2提供构成监控系统所必需的全部硬件。
1.2.1.3应在制造厂内使用仿真装置并按系统接入相应DCS的输入输出信号,进行闭环运行、测试和演示本规范书对DCS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DCS系统投标书

DCS系统投标书

投标书
项目名称:DCS控制系统
投标单位:有限公司
DCS系统投标书
投标单位:XXXXXX有限公司
投标项目:DCS控制系统
一、系统简介
一、系统构成
1. 根据设计院要求,本系统设置工程师站和操作站二站控制,共享一台打印机。

2. 设置UPS双投切电源一部,
3. DCS原件柜一台。

4. 手动操作柜一套(用户原有控制柜可就用,以减少用户投资)。

二、基本控制功能:
1. 本系统使用“DCS”和“手动”双重控制,保证系统可靠运行。

2. 双重控制均能实现对所有现场设备的所有操作。

如启动、停止、工作状态指示,温度、压力、电流、等各种模拟量数值的显示、上限、下限报警值的设置,调节、等。

3.如有报警发生时,系统有相应的动画显示、语音提示、光电闪烁、并自动进入安全保护状态。

4.需要时可将报警信息用短信形式发送至预定手机,即时提醒用户。

5.可随时随地用手机查看系统的运行情况。

6. DCS中设有,指示面板、操作面板、动态流程图,数据实时、历史曲线,报警记录、方便查询生产及设备的各种数据。

7.按照生产工艺及流程,自动完成各个环节及过程的数据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8. 可根据用户要求增加更多功能。

9. 本条款详细内容见本项目《技术协议》文件。

DCS技术要求

DCS技术要求

集散型控制系统(DCS)1、概述本工程新型干法水泥工艺生产线,在主要生产车间将采用先进的集散型计算机控制系统,用于控制和监视管理,因此投标方应提供能适应水泥工厂技术要求,并在同等规模工厂使用具有成功运行经验的设备。

2、集散型计算机控制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构成及控制范围见计算机控制系统框图。

此框图中系统网络结构仅供参考,操作站、现场控制站、打印输出硬件配置参照本框图。

2、1 中央控制室全厂设置一套计算机控制系统,完成从原料破碎及输送到水泥包装等主要生产车间的电动机和各种用电设备的顺序逻辑控制、过程参数的检测、回路自动控制等,在中央控制室内对所控制的生产车间进行管理和操作。

a、在总控制室内设有操作员操作站(OS)、报告打印机、报警打印机和彩色屏幕拷贝装置。

b、为了编制计算机系统应用软件和对软件的维护,在中央控制室内设有工程师工作站(EWS),配有行式打印机和激光打印机。

c、通信接口装置计算机系统配有与其它系统通信的通信接口装置,如生料质量控制系统,该系统通过DCS对所控制的喂料设备进行配比自动控制。

DCS系统提供通信协议,协助生料质量控制系统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与系统联网。

2、2 现场控制站(FCS)根据工程总图布置和各车间电气室的分布,将所控制的区域分为若干个现场控制站(FCS),详见计算机系统框图。

现场控制站中的各种处理器,I/O接口模件机柜将放置在车间电气室中,通过通讯网络与中央控制室操作站相连,组成集散型计算机控制系统。

3、卖方的工作范围a、按计算机系统框图及本标书的要求,提供计算机系统硬件设备清单、备品备件清单、满足工程设计的详细配置图、各现场控制站模件布置图、模件与现场设备连接的接线原理图和设备用电容量、控制柜尺寸等资料。

端子接线(DI、DO、AI、AO)编号按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要求进行编写。

b、承担水泥厂应用控制软件的编程和组态。

承担用户操作和维护的培训。

c、承担计算机系统硬件现场通电投运技术服务。

DCS控制系统技术规范书.doc

DCS控制系统技术规范书.doc

国网能源伊犁煤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湿式静电除尘器项目DCS控制系统技术规范书招标方: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2018年3月目录1.总则 12.工程概况 53.技术要求84.供货范围225.设计联络会(DLM)246.工程服务257.试验、验收和演示 268.包装、装船和仓储 319.数据和文件 3210.培训3411.质量保证3512.技术数据表351.总则1.1 总的要求1.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国网能源伊犁煤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湿式静电除尘器项目分散控制系统(以下简称DCS)设备订货。

投标方应根据自己的工程经验和业绩,选择安全、可靠的湿式静电除尘器控制系统方案。

1.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协议和标准。

投标方应提供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要求的、经过实践验证的、先进可靠的控制系统。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应必须满足其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包括设计、供货、安装和验收指导、设备及配套附件、连接件、材料等所采用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名称,并能应招标方要求提供标准、规程和规范全文供审查确认。

如本技术规范书前后出现不一致,招标方有权在其间作出选择。

1.1.3 如果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控制系统满足了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表明,并说明原因,否则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满足了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要求。

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则仍以招标方意见为准。

1.1.4 投标方所供的湿除DCS控制系统应在国内300MW及以上大型机组的DCS控制系统具有运行和实施业绩;投标方应同时具有控制系统工程安装指导、软件组态和系统调试的资格和丰富的工程实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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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一热源DCS系统改造工程DCS系统招标文件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2014年2月第一章招标内容及主要要求1.总则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一热源锅炉房工程的DCS控制系统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技术规范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 供方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宏通热力旧锅炉房改造项目,改造规模4×40MW热水炉的DCS系统。

3.招标范围1)DCS控制系统(含UPS);2)DCS控制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服务;3)备品备件供货。

4.总体要求4.1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经济合理。

4.2控制范围本工程4*40M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公用系统等设备的DCS控制系统均设置在热工集中控制室,运行人员在控制室内通过DCS系统对锅炉进行参数检测与自动控制。

4.3监控系统配置本工程DCS系统要求设置冗余过程控制站1个、操作员站3个、工程师站1个(每台操作员站都能互为冗余),配1台打印机,UPS电源1台。

DCS系统现场过程控制站各投标方应根据现场实际安装要求设计,机柜尺寸.本工程要求DCS系统设置1个独立的过程控制站,即1#—4#锅炉站和公用系统站。

DCS机柜配线必须采用过渡端子并分段标记、机打线号,不允许现场来电缆线直接接DCS I/O模块(或模板)上,端子选用凤凰端子UK-5N型。

DCS系统所有DO输出通道必须增加独立的中间继电器,二开二闭型。

DCS系统在正常情况下,运行人员通过LCD及键盘、鼠标等对锅炉等设备进行监控和有关操作。

在异常或事故情况下,通过微机进行报警显示或进行停炉处理,并且在DCS系统故障的情况下,能通过就地对设备进行控制。

4.4 通讯接口供方应提供DCS控制系统的一套完整接口,包括网络接口卡、驱动程序、相关网络通讯电缆和完整的接口功能软件。

DCS通讯接口模件必须在调试结束之后留有20%的备用余量(I/O点和内存)。

4.5 DCS硬件配置要求★DCS系统过程控制站各投标厂家根据所投标产品自行设计,包括相应的I/O 模件(含I/O机柜、模块、I/O系统内及其与微机之间的专用连接电缆)。

★操作员站及工程师站要求:戴尔工作站,22英寸宽屏显示器,分辨率至少为1680*1050;采用英特尔至强4核处理器,主频为2.3GHz以上,500G以上硬盘,4G以上内存,DVD刻录光驱,防尘专用键盘,专用鼠标,声卡、音箱等。

★UPS电源,容量10kV A,配带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电池容量能满足配置系统运行至少60分钟。

★I/O点数(详细参见附件)。

★过程控制站要求配置1个,1#—4#锅炉系统站和公用系统站。

★系统要求精确、实时、可靠,系统无故障运行时间≥50000小时,系统可利用率99.6%;I/O卡件(模件)全封闭、模块化结构,可防尘、防潮、防电磁干扰,其精度≤0.1%,共模抑制比120dB,串模抑制比60dB,输入输出均有光电隔离,I/O 卡能够带电插拔,主控CPU高性能配置。

★系统余量:I/O卡按总点数的20%配置余量。

★系统要求配有相应的支持软件及应用软件,LCD画面应汉化。

系统要组态方便、灵活、并能在线组态,数据处理准确,对信号能进行非线性修正,冷态补偿,故障诊断及故障隔离,能够自动无扰动冗余。

★系统能判断运行状况并自动A/M无扰动保持原位切换,能实现工艺联锁,顺序开停机等,能通过键盘、鼠标、自定义快捷键等迅速处理事故,系统除自报警外,增加音响报警器1个。

★电源:正常情况下采用~220V厂用电供电,在厂用电消失情况下,采用UPS 供电。

★系统接地可以直接接至电气接地网。

5.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5.1 备品备件5.1.1卖方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的供货。

对主要设备或与主设备功能相同并接插兼容的替代品,其备品的供货期至少是设备验收后十年或该设备退出市场后5年(二者之中取时间长的一种)。

如果需要买方自己储备一些备件,DCS厂商必须将这些备件名称、代号和价格列出。

当卖方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应预先告知买方以便买方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5.1.2卖方应对所提供DCS进行在线联调,现场可用率测试(SAT)以及三年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备品备件提出建议和报价。

5.1.3报价书中应列出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并有详细的说明,以便买方了解这些备品备件用于哪些具体项目上。

5.1.4每一种类的模件,至少应有10%(至少一件模件)的备品备件,小数点后部分向上取整。

5.2专用工具5.2.1卖方应提供所有便于维修和安装DCS所使用的专用工具。

5.2.2除专用工具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提供一份推荐的维修测试人员必备的标准工具的清单。

6. 工程联络会议6.1召开工程联络会议的目的是及时协调接口设计,妥善解决技术问题和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6.2工程联络会议参加人员所需的费用自理。

6.3在每次工程联络会议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买方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6.4每次工程联络会议结束时,买卖双方应签署会议纪要,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5工程联络会议具体安排待定。

7. 工程服务7.1项目管理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一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

如系统设计、工程进度、制造确认、编程和技术服务、图纸文件、工厂和现场测试、编制文件、启动、投运和现场系统可利用率测试等工作。

7.2工程设计7.2.1在设备和系统制造前,卖方应将设备布置图、子系统说明书、功能控制逻辑图提供买方审核批准,以保证所供系统和设备能符合合同文本的各项规定。

7.2.2卖方还应向买方提交所有最终接口资料和图纸,以便买方能顺利开展其设计工作。

7.2.3卖方提交的设备布置图、控制逻辑图、控制接线图和其他详图,均应随设计进程而更新,以便及时反映当前的设计进展。

修改版本应以数字形式在图标的版本栏内表示出来。

7.2.4 DCS系统完成现场投运后,卖方还应提供反映在现场投运时作过修改的系统竣工图。

7.3现场服务7.3.1按照合同规定,在完成所有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卖方应派出常驻工程现场的专家,以提供现场服务。

卖方派出的专家,在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和启动期间,应负责监督和指导,并负责向买方提交各阶段的工作计划。

7.3.2卖方派出的专家,还应负责对买方的安装和运行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教会他们如何区分和安装设备,如何启动,操作及维护设备和系统。

7.3.3卖方还应负责将DCS投入运行。

7.3.4卖方应提供由其供应的设备和系统进行安装检查、软件调试、维护和启动所必需的专用测试设备和工具。

7.3.5卖方派驻现场服务的专家每周应向买方提交工作报告和工作进度表,在服务期终止时向买方提交调试工作报告和服务总结报告。

7.3.6卖方的专家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在现场工作期间还应遵守甲方现场工作的规定。

8. 试验、验收和演示8.1总则8.1.1卖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及以功能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8.1.2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8.1.3在试验、检查和演示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范书要求的硬件或软件。

卖方都必须及时更换。

8.2工厂验收试验和显示系统在设备制造、软件编制和反映目前系统真实状况的有关文件完成后,卖方应在发货前进行能使买方满意的工厂验收试验和演示。

8.2.1试验步骤试验应包括对所有可联网并已装载软件的设备进行适当的运行。

采用仿真机构成DCS所有输入信号、组态和控制输出的一个完整的功能闭环试验。

在开始试验前,要求所提供的系统在承包商的工厂标准,(不低于规范书的要求)的温度下顺利运行。

卖方应说明这一试验步骤。

试验内容至少包括下列项目:a、每个模件的微程序工作情况b、每个模件的硬件工作情况c、模拟的报警和状态变化d、所有操作员接口功能e、模拟的故障和排除f、DCS全部失电和部分失电的工作情况g、模拟的DCS自诊断完成工厂试验后,买方应观察一个被试验系统所进行的完整演示过程,卖方应提供充足的时间,至少应有三天时间来进行这一演示。

如需延长试验时间,卖方应无偿满足要求。

演示至少应有如下项目:——对键盘请求的响应——完整地显示一幅画面的时间——失电和通电的反应——控制装置的故障排除——通讯总线故障——过程变量输入变送器故障后的反应——所有规定报表的打印——性能计算的试验结果8.2.2日程安排卖方在试验前应向买方提交一份详细的试验方案,并在计划的工厂验收试验和演示试验前三周向买方告知他们的准备情况。

在买方认可后,所有的图纸和试验步骤才有效。

8.2.3设备卖方应提供进行全部工厂验收试验包括买方选择的单独功能试验所必需的各种试验设备、仿真机和人员。

所有试验设备在试验前都须经过校验,并有校验记录。

买方在需要时应能得到这些数据。

8.2.4试验失败卖方应负责修改试验中碰到的所有系统问题,若某些系统需重做试验,则应进行由买方任意指定的附加项目的试验和检查。

DCS设备只有在成功地通过了试验和演示,并且双方在试验和演示报告上签字后,才能发运。

8.3现场试验8.3.1初步试验现场安装完成后,在设备通电前,卖方应仔细检查所有的设备、现场接线、电源和安装情况,在检查无误的情况后,系统方可授电。

卖方可以进行其标准的诊断试验。

现场输入和输出信号,由买方的施工人员按卖方图纸负责接线。

8.3.2现场可利用率试验(SAT)现场条件满足后,应采用实际的输入、输出信号进行可利用率试验。

卖方应该核实是否所有的系统和文件都已更新,并准备投入可利用率试验,系统只有在通过了这里所规定的可利用率试验要求后,方能被接受。

卖方应保证99.9%的系统可利用率,并在试验期间证实其符合本规范书规定的所有性能。

可利用率试验应在DCS试运行后开始,试验开始的日期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8.4保证期8.4.1卖方应同意DCS的保证期自系统可利用率试验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为期12个月。

8.4.2在保证期内,卖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并非由买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的缺陷或故障。

9.包装、运输和仓储9.1卖方对每一件设备均应严格执行原设备制造商推荐的维护建议,以确保设备在运输时、完好如初。

9.2卖方应包装所有供货设备(包括备品备件),以使设备免遭污染、机械损伤和性能下降。

9.3设备制造完成后,若未及时包装的,应得到切实的防护,使之不受污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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