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计划检修、临时检修停电管理办法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5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1.在配电室从事检修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各项停送电规定和规程。
2.凡属需要停电才能进行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停电(包括断开备用电源),并且经过验电证实无电压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才能进行工作。
3.对于必须实行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项目,必须要指派停送电联系人,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票,并且中途不得换人。
4.电容补偿装置的停电,不管有无放电回路,都要经过放电后才能进行工作。
5.严禁带负荷拉开或闭合供配电系统的隔离刀闸,联络刀闸,对经常断电的隔离刀闸,应悬挂“严禁送电”警示牌。
6.担任配电室检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做好停送电操作的监护工作和停送电的检查工作。
7.对于妨碍工作的带电体,要采取绝缘隔离等防护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和多回路设备,一定要详细检查,确定全部停电项目。
8.在车间内检修电气设备时,一定要对该设备所在配电室(点)的配电盘面采取可靠停电措施,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摘牌送电。
9.责任与权限(1)各中心检修人员负责低压配电室的停送电工作。
(2)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10.检查与考核(1)在停送电过程中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停送电的,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责任部门____分。
11.在高压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并且工作中途不得换人。
12.高压配电室的停电工作必须有负责人同意才可进行。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内的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做到规范、科学、合理、公正。
第五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相衔接,服从上级电力部门和电力公司的统一管理。
计划检修停电管理办法

科右前旗供电有限公司计划检修、临时检修停电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停电审批程序,切实做好供电设施计划和临时停电管理工作,确保供电可靠性,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关规定和蒙东公司、兴安供电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要求,结合科右前旗农村电网结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月停电计划(一)月停电计划的上报、编制与审批程序1、月停电计划的上报:(1)业扩停电计划的上报:客服中心客户代表根据业扩工程进度需要对确需停电的客户业扩工程作业项目,将下月需要停电的线路名称、停电范围、停送电时间整理汇总,由客服代表将停电计划统一整理汇总后于每月22日11时前,同时发至供电所两率专责和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运行方式与调度计划人员处(以下简称调度计划专责),以备案停电申请时间。
供电所两率专责确认具体停电日期、停送电时间,本着“先算后停”的原则,合理分解指标,在保证指标能完成的情况下,将停电计划整理汇总后于每月24日11时前上报公司运检部两率专责人处。
(2)农网工程停电计划的上报:发展建设部施工代表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对确需停电的农网工程作业项目,将下月需要停电线路名称、停电范围、停送电时间整理汇总,由发展建设部施工代表将停电计划统一整理汇总后于每月22 日11时前,同时发至供电所两率专责和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计划专责,以备案停电申请时间。
供电所两率专责确认具体停电日期、停送电时间,本着“先算后停”的原则,合理分解指标,在保证指标能完成的情况下,将停电计划整理汇总后于每月24日11时前上报公司运检部两率专责人处。
(3)其他检修计划的上报:(春秋检停电等对确需停电的作业项目,由公司内各运检单位(工区、供电所),将下月需要停电的线路名称、停电范围、停送电时间按照“先算后停”原则,合理分解指标,在保证指标能完成的情况下,于每月24日11时前由各运检单位两率专责人将停电计划上报公司运检部两率专责人处。
临时用电及停电检修制度(5篇)

临时用电及停电检修制度一、为了加强安全用电,临时用电须经副部长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二、临时施工用电,应设有临时电箱,电箱内应设有总熔丝和漏电开关,插座电线应符合有关要求。
三、临时用电装置应做到装置合格,严禁乱拉,还须定期检查,定期保养,到期拆除。
四、临时用电须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五、临时电箱如安装在露天,应配有防雨措施。
六、检修设备各方面可能来电的电源都要断开,对每一个电源应有一个明显断开点,即拉脱闸刀或拨去熔丝。
七、在断开的开关和闸刀手柄上持“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必要时加锁。
八、对于在工作中容易偶然触及或可能接近的导电部分,应加装临时遮栏或护罩。
九、工作前必须验电,用电笔再检修设备验明无电后方能工作,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十、对于可能送电到检修设备的电源侧或有感应电的设备上还应装临时接地线。
十一、检修工作完毕后的送电前的顺序:1.仔细检查施工现场所有的工具、材料是否遗落,标志牌是否全部取下,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离。
2.拆除临时接地线、临时遮栏及护罩等。
3.拆除开关或闸刀手柄上的锁。
临时用电及停电检修制度(2)是一种规范和管理临时用电和停电检修行为的制度。
主要目的是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具体内容包括:1. 临时用电制度:- 仅在必要情况下使用临时用电,如设备检修、紧急维修、施工等;- 临时用电需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使用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标准,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临时用电结束后,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拆除设备。
2. 停电检修制度:- 对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停电检修需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制定详细的停电计划;- 停电期间,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停电区域,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完成停电检修后,需进行电力设备的安全检测和验收。
临时用电及停电检修制度的实施需要各部门和人员共同遵守和执行。
在制度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从而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供电公司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检修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设备检修工作,包括定期检修、临时检修、预防性检修等。
第三条设备检修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检修计划与安排第四条设备检修计划应结合设备运行状况、季节特点、负荷变化等因素,提前编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检修计划应明确检修项目、时间、地点、人员、材料、资金等,确保检修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设备检修应按照“先计划、后实施、再总结”的程序进行,确保检修工作质量。
第三章检修人员与职责第七条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八条检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检修工作安全、高效。
第九条检修人员职责:(一)按照检修计划,按时完成检修任务;(二)严格执行检修操作规程,确保检修工作质量;(三)发现设备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四)做好检修记录,如实填写检修报告;(五)参与检修技术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检修过程管理第十条检修前,检修人员应全面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分析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检修工作安全、高效。
第十二条检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检修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检修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十四条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进行自检,确保检修质量,并填写检修报告。
第五章检修记录与总结第十五条检修人员应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检修时间、地点、项目、操作过程、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等。
第十六条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检修情况,并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检修工作进行总结。
第十七条检修总结应包括检修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六章奖惩与考核第十八条对在检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停送电工作制度

停送电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停送电工作,提高供电可靠性,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停电工作制度1. 停电计划(1)停电计划应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状况、设备检修需求、安全生产需要等因素,提前编制,并报上级电力部门批准。
(2)停电计划应包括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停电原因、停电影响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2. 停电手续(1)停电前,应向上级电力部门提交停电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停电原因等。
(2)停电申请批准后,应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停电范围、安全措施等。
(3)停电前,应向停电区域内用户发送停电通知,明确停电时间、停电范围等信息。
3. 停电操作(1)停电操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熟悉停电设备、停电流程及安全措施。
(2)停电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状态,确认设备停电安全措施已落实。
(3)停电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4. 停电安全措施(1)停电范围内设备应全部停电,并对设备进行接地处理。
(2)停电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置警戒线。
(3)停电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
(1)停电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停电安全措施得到执行。
(2)停电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停电设备及安全措施。
(3)停电监督人员应对停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理。
三、送电工作制度1. 送电计划(1)送电计划应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状况、设备检修需求、安全生产需要等因素,提前编制,并报上级电力部门批准。
(2)送电计划应包括送电时间、送电范围、送电原因、送电影响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2. 送电手续(1)送电前,应向上级电力部门提交送电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送电时间、送电范围、送电原因等。
(2)送电申请批准后,应进行现场勘察,确认送电范围、安全措施等。
(3)送电前,应向送电区域内用户发送送电通知,明确送电时间、送电范围等信息。
电力检修公司停电检修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停电检修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陕西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检修质量,保证输变电设备运行风险的可控、在控、能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管理目标是建立完备、规范的设备检修运行风险管控体系,明确设备检修风险管理工作的职责、流程及控制措施,在公司范围内实现电网运行风险管控资源的科学配置,提升电网运行风险管控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检修分部、中心及宝鸡站(以下简称各单位)运维的输变电设备检修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各部门的职责(一)运维检修部的职责:是公司输变电设备检修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重大项目停电计划的必要性、停电范围、工期安排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和优化;负责组织召开月度检修停电计划平衡会,审核停电计划的完整性及合理性,会同公司各单位审核、优化检修停电计划,明确月度重大项目停电计划、主要运行风险及风险预控措施,并对预控措施进行安排部署。
(二)安全质量监察部的职责:安全质量监察部参加公司月度检修停电计划平衡会,负责根据电网运行风险分析结果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监督各运行、检修单位制定和落实现场作业的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五条各运维单位的职责(一)分部的职责:各分部直接运维所辖设备,负责C、D类检修,牵头组织应急抢修和异常处理。
负责编制本分部年、月、周检修停电计划;确保停电计划的完整性及合理性,并进行风险分析。
(二)中心的职责:各中心主要是执行公司运维检修部批准下达的检修计划及特殊试验,负责A、B、E类检修,参与设备应急抢修。
负责编制本中心年、月、周检修停电计划,确保停电计划的完整性及合理性,并进行风险分析。
第六条宝鸡换流站职责:主要负责宝鸡换流站C、D类检修,牵头组织应急抢修和异常处理。
负责编制本站年、月、周停电检修计划;确保停电计划的完整性及合理性,并进行风险分析。
国家电网公司电缆检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4)313-2014国家电网公司电缆检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缆检修管理,实施电缆状态检修,提高电缆检修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缆检修是对公司系统500kV及以下电缆本体、附件、附属设备及附属设施检修的总称,包括信息收集、状态评价、检修策略、检修计划、检修准备、检修实施、不停电作业、技术监督、故障抢修要求、电缆抢修流程、故障处理、备品备件、档案资料管理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电缆检修管理工作。
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电缆检修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国网运检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公司运检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检修公司运检部”)、地市(区、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地市公司运检部”)、县(市、区)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县公司运检部”)(前述运检部门统称“各级运检部门”)为电缆检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各级评价中心”)负责电缆检修工作的技术支撑,省检修公司运检部运维分部、地市公司检修分公司、县公司检修(建设)工区(以下统称“运检单位”)负责组织负责电缆检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电缆检修(抢修)班组负责电缆检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公司电缆检修管理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反事故措施。
(二)组织开展电缆状态检修、不停电作业、标准化抢修工作。
(三)组织开展电缆检修重大技术问题研究,参与故障调查分析、科技攻关。
(四)组织召开电缆检修专业技术交流和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酒泉供电公司线路及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酒泉供电公司线路及设备检修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Q/JQGD酒泉供电公司线路及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目次前言为了进一步提高配网管理水平,促进配网生产管理向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转变,确保配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结合公司配网管理实际,特制定《酒泉供电公司线路及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本标准由酒泉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酒泉供电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岩;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张鹏本标准批准人:杨建宁;本标准由酒泉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酒泉供电公司线路及设备检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建立健全公司检修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合理安排设备检修计划,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和健康水平,有效减少设备停电次数和时间,提高设备可靠性,保障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 检修原则2.1 配网线路、设备检修,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依据各类各项检测、分析数据,做好配网线路及设备的状态评估工作,促进配网检修工作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2.2 配网线路、设备的检修,应合理安排,努力做到联合检修。
2.3 凡是具备带电作业条件并能保证安全的检修工作,均应安排带电作业检修,逐步减少停电检修次数,提高线路供电可靠性。
2.4 配网线路、设备的检修,应优先采用先进工艺、方法和检修工器具,努力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并尽量提高线路输送电能的能力、使用寿命和安全经济运行水平。
3 检修工作的项目配网3.1 配网10(6)kV及以下的架空线路及附件的移位、大修、更换及消缺工作。
3.2 配网10(6)kV及以下的电缆线路及附件的更换及消缺工作。
3.3 配网10(6)kV柱上断路器及附件的更换和消缺工作。
3.4 配电变压器及其附件的更换和消缺工作。
3.5 低压配电线路(架空、电缆)的大修、移位、更换和消缺工作。
3.6 配变站内设备及其附件的更换和消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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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停电审批程序,切实做好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处理时的停电管理工作,确保供电可靠性,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月度停电计划的上报、编制与审批程序
1、停电计划的上报:对确需停电的计划检修、客户业扩工程等作业项目,由检修、施工单位于每月18日前,将下月需要停电的线路名称(含农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停电范围、停送电时间,向调度所提出书面申请.停电计划的上报应实事求是,并尽量缩短停电时间、减小停电范围。
2、停电计划的编制:调度所专责人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停电计划,进行汇总、整理与综合平衡后,编制公司月度停电计划。
月度停电计划的编制应根据电网接线方式和运行方式,统筹兼顾,杜绝大面积停电和重复停电。
3、停电计划的审批:调度所专责人将编制完成的月度停电计划于每月25日前书面报生产技术部,经生产技术部可靠性专工、生产技术部主任审核后,报分管经理批准生效,并随月度生产计划一并下发。
二、停电计划的实施
1、月度停电计划一经批准下发,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对未列入停电计划且不属于临时检修的任何停电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2、月度停电计划具体实施的7日前,申请停电的单位负责人须在生产调度会上提出,并填写《申请停电工作单》。
3、《申请停电工作单》的审批程序:调度员---调度主任-——可靠性专工——-分管经理。
《申请停电工作单》一式三份,申请单位、调度所、客户服务中心各一份。
4、申请停电单位的工作负责人按照批准的《申请停电工作单》的要求,于批准当日10时前将需要停电的线路名称、停电的范围、计划停电的时间,书面报调度所当值调度员.
三、停电信息公告与通知
1、计划停电信息公告范围与公告内容.凡10kV线路计划停电均通过媒体进行停电信息公告.信息公告的内容应包括计划停电的线路名称、停电的范围(停电的路段、地理位置)和计划停送电的时间等。
2、计划停电信息公告的程序。
《申请停电工作单》批准后,调度所当值调度员在接到申请停电单位的书面报告后,应于当日12时前将停电线路的名称、停电的范围以及计划停送电的时间书面通知客户服务中心。
客户服务中心接到停电
通知后,负责起草停电公告,报分管经理批准并于当日17时前送交邹城市广播电视局予以公告。
3、计划停电的确认与重要客户通知。
计划停电的线路应由申请停电单位提前48小时在生产调度会上再次申请并确认.
确认后的停电计划由调度员电话通知工作负责人和客户服务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800值班室负责按规定要求电话通知停电范围内的全部重要电力客户。
未通过确认的停电计划,由调度员电话通知客户服务中心,经分管经理批准后送交邹城市广播电视局发布取消停电公告,客户服务中心800值班室同时将取消停电计划信息电话通知重要电力客户。
四、临时检修停电有关规定
1、临时停电,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但在6小时以前(或按供用电合同要求的时间)按规定程序经过批准并通知重要电力客户的停电.分为:
①临时检修停电:系统在运行中发现危及安全运行、必须处理的缺陷而临时安排的停电.
②临时施工停电:事先未安排计划而又必须尽早安排的施工停电.
③用户临时申请停电:由于用电客户本身的特殊要求而得到批准,且影响其他用户的停电。
2、临时停电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按《邹城电网调度规程》和《申请停电工作管理办法》进行办理。
3、临时处理供电设施故障需要停电时,由值班调度员电话通知重要客户及大用电客户.
4、突发供电设施故障停电时,由当值调度员及时通知线路运行管理单位,由运行管理单位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5、施工单位带电作业时,应将带电作业的线路名称和工作地点于工作时间前24小时书面报生产技术部和调度所,调度所根据要求解除线路重合闸后通知特殊客户,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上述各类停电,调度值班员均应将停(送)电的信息及主要原因及时电话告知客户服务中心800值班人员,并由值班人员按公司规定要求及时告知相关客户。
五、考核
1、检修、施工单位不按时上报月度停电计划的,扣责任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5分.
2、无故不能完成月度停电计划的,每条次扣申请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10分。
3、因工作计划不周,不提报停电申请,而确需进行停电工作的,扣责任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10分。
4、不按照规定时限填写《申请停电工作单》的,扣责任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10分。
5、不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工作单传递的,扣责任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10分。
6、不及时通知重要客户和大用电客户停电信息,造成客户举报投诉的每次扣责任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20分.
7、对不经批准私自停电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除按照经济责任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员作出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
六、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