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绞车标准
调度绞车管理规定[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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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绞车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绞车的调度和使用符合安全、高效、合规的管理要求,保障人员和资产的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企业职能部门。
二、管理标准2.1 绞车使用规定1.在使用绞车前,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操作绞车的合法证书。
2.绞车的使用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3.每次使用绞车前,必需进行设备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4.绞车的使用必需符合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5.绞车操作时,必需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保持专注,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6.绞车使用结束后,必需及时进行设备清理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存放。
2.2 绞车调度规定1.绞车的调度必需由经过培训并持有绞车调度证书的员工进行。
2.绞车调度人员必需熟识绞车的性能、使用方法和相关安全要求。
3.绞车调度人员必需了解作业现场的情况,并依据作业需要进行合理的绞车调度。
4.绞车调度人员必需依据作业计划和安全要求,合理布置和调度绞车的使用。
5.绞车调度人员必需搭配现场人员的指挥,确保绞车的安全和准确操作。
2.3 绞车作业管理规定1.绞车作业必需由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作业证书的员工进行。
2.绞车作业必需在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区域和作业条件下进行。
3.绞车作业过程中,必需依照操作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荷、超速等不安全操作。
4.绞车作业前,必需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清除障碍物和安全隐患。
5.绞车作业中发生事故、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需立刻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维护和修理人员。
2.4 绞车维护管理规定1.绞车的维护必需依照维护手册和维护计划进行。
2.维护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维护绞车的合法证书。
3.维护人员必需依照规定周期和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润滑和保养。
4.维护人员必需及时处理绞车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
5.维护人员必需定期进行维护记录的归档和存档,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
三、考核标准3.1 绞车操作人员考核标准1.绞车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定期的操作培训,并持有合法的操作绞车证书。
调度绞车管理规定

调度绞车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企业调度绞车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规范和管理绞车操作,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从事调度绞车工作的员工,包含绞车调度员、操作员等。
二、定义1.绞车:指用于起重吊运工作的专用装置,包含起重机械、吊挂装置等。
2.调度绞车:指在施工现场通过调度指挥,协调绞车的工作、布置和调整。
3.绞车调度员:指负责对绞车工作进行调度、指挥、管理和协调的人员。
4.绞车操作员:指负责实际操作绞车、依照调度指令进行作业的人员。
三、绞车调度员的管理标准1.绞车调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相关绞车操作知识和技能,熟识本规定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本领,能够准确调配和指挥绞车工作;–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紧急情况处理本领,能够妥当处理突发情况;–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与其他部门、员工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绞车调度员的职责:–订立并保持绞车作业计划,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依据作业需要,合理布置绞车作业人员和资源;–依据施工现场情况,合理布置绞车作业次序和工艺流程;–负责绞车作业的安全监督和技术引导,确保作业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维护绞车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和修理保养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绞车作业中显现的问题和事故。
3.考核标准:–绞车调度员定时订立完整的绞车作业计划,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及时报告上级;–绞车作业次序和工艺流程合理,能够高效协调绞车作业,确保施工进度;–具备肯定的绞车设备维护和修理保养知识,能够及时维护和保养绞车设备;–绞车作业安全事故率低于公司规定的标准;–连续学习和提升调度绞车管理及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
四、绞车操作员的管理标准1.绞车操作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相关绞车操作知识和技能,熟识本规定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操作绞车所需的身体素养和技术本领,能够适应长时间工作和高强度操作;–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能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标准;–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协作完成调度绞车工作。
调度绞车安装验收标准

调度绞车安装验收标准一、绞车底座验收标准1、安装绞车的地点或者硐室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绞车安装和司机操作空间的要求,其附近无妨碍司机操作、影响绞车运行以及影响司机视线和注意力的设备、设施等。
2、绞车突出部位与最近轨道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0.4m以上的安全距离,另一侧距离墙壁或障碍物应保持在0.2m以上距离。
3、绞车使用混泥土基础固定的(水泥基础不准低于轨面),水泥底座深度不得小于0.8米,平面长宽每侧距绞车地锚不得小于0.2米。
4、倾斜井巷绞车安装,其基础螺丝或者地锚杆不得小于6根(2度以下的可用4根)。
二、绞车机械部件验收标准1、调度绞车的制动闸和工作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面余厚不得小于3mm,铆钉不得磨损闸轮。
2、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mm。
3、表面光洁平整,无明显沟痕,无油污;4、各部位螺栓、销、轴、拉杆螺帽及背帽、限位拉杆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
5、绞车闸把位置:使闸后,绞车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0-400时,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闸的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2/3-4/5。
6、绞车电动机、减速箱、滚筒、运转应无异常响声和振动。
7、轴承及其它转动需润滑部件、必须使用润滑油(黄油),机件应保持正常配合,转动灵活,各紧固件应固定牢固可靠。
三、钢丝绳安装标准1、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规定;2、12度及其以上的倾斜巷道提升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加装保险绳,保险绳直径不得小于主绳,保险绳与主绳的连接规定为:将保险绳的一头绳卡卡紧,绳卡的压绳板一律在长绳的一侧,数量不得小于3道(绳直径在19mm以上不小于4道),绳卡间距应小于绳直径的6倍,并且末道绳卡距绳头应保持在100~150mm的长度,绳头不得散股。
3、钢丝绳缠满后不得超过绞车滚筒轮缘。
4、钢丝绳在绞车滚筒上的固定必须用压绳板压紧,压绳板不得少于2道,并且不得将绳芯或绳股剁掉,绳头应绑扎牢固,不得出现散股、钢丝绳在滚筒上经常预留缠绕不得少于3圈,以防止钢丝绳放空后缰绳拽托。
调度绞车管理规定

调度绞车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保障企业内部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调度绞车的管理,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绞车操作及维护人员。
二、定义1.调度绞车:指企业内部用于运输货物、设备等重物品的专业设备。
2.调度绞车管理:指对调度绞车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的工作。
三、管理标准1.调度绞车使用原则1.调度绞车的使用应符合安全、高效、优质的原则。
2.调度绞车应安装在固定的位置,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3.调度绞车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4.调度绞车操作时,应依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在使用调度绞车过程中不得超过额定载荷。
6.调度绞车不得用于人员运输,严禁乘坐。
2.调度绞车操作规范1.调度绞车操作人员应持有效操作证书,具备相应的操作学问和技能。
2.在操作前应穿戴整齐的工作服,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在操作时,严禁酒后、疲乏、患病或服用药物影响操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4.调度绞车操作人员必需谙习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遵从操作手册。
5.调度绞车操作人员应依照调度指令和信号操作,并保持与调度员的良好沟通。
3.调度绞车维护保养规定1.调度绞车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每日工作开始前,维护人员应检查绞车的工作状态并记录相关数据。
3.维护人员应依照操作手册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清洁、润滑和紧固等。
4.维护人员对发觉的故障或异常情况应适时上报,并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考核标准1.调度绞车操作考核1.调度绞车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操作技能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绞车起吊、下放、平移等操作动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3.考核结果应适时记录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或培训。
2.调度绞车维护考核1.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维护技能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和故障处理等方面。
3.考核结果应适时记录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或培训。
五、责任与惩罚1.调度绞车操作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时停止操作资格、降级或解雇等处理措施。
调度绞车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19 、,同时逐渐松开离应先慢慢压紧刹车闸接近停车位置时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 停车信号时,压紧刹车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严禁不带电放飞车。
20 、上提矿车时,车速变坡点后应停车准确,严禁停车不到位。
灯等指挥操作。
4 、在车场安设能够防止车辆误入非运行区段的阻车器。 5、在上平台段及距碛头 20 米的地方均安设可靠有效的防跑车装置,而且常关闭状态。
6 、信号规定:一声停、二声拉、三声放、四声慢拉、五声慢放。 7、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 的制度。 8 、矿车掉道时,严禁绞车拉煤仓上道。 9 、必须有专人管理和专人检查维修,并要有记录。 10 、随时检查运输线路是否畅通,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再处理 好以前,不允许提升或矿车运行通过。
14 、下放矿车时,随推车随放绳,禁止留有余绳或无开绞车。 15 、严禁刹车闸和离合闸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16 、严禁强行启动,启动困难时必须查明原因。 17 、绞车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手到信号立即停车。 18 、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方可运行: (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页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3)稳固支柱有松动现象。 (4)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5)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时。
1 、调度绞车安装在支巷上部车场尾端硐室内,顶帮支护必须采用锚杆。 2 、采用地锚固定,锚杆度为 1.7 米,且绞车安装方向要正,应平稳牢固,四压两
戗接顶要实,无松动,安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起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 400 ㎜。 3 、必须安装有清晰、灵敏、通畅、可靠的声光信号指挥系统,严禁说话传信,摇晃
11 、必须按规定数量挂煤包(2 个),严禁超拉煤包。
调度绞车完好标准

调度绞车完好标准
调度绞车包括(11.4KW绞车、25KW绞车、JD—55KW绞车)
一、绞车超过7°(含7°)坡的必须安装25KW绞车。
1.滚筒无裂纹、破损、变形。
2.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
3.闸带无断裂,拉杆螺丝、轴销无损坏变形。
4.绞车底座无变形、无裂纹,基座螺拴紧固,护板完好齐全、无变形。
二、钢丝绳
1.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固,绳卡不少于两付,绳尾在滚筒上缠绕不少于三圈。
2、2度及其以上的倾斜井巷提升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加装保险绳,保险绳与主绳的连接规定为将保险绳的一头绳卡卡紧,卡的压绳板一律在长绳的一侧,数量不小于4道(绳直径在19毫米以上不小于4道),绳卡间距应小于绳径的6倍,并且末道绳卡距绳头的距离应保持在100——150毫米的长度,绳头不得散股。
3.钢丝绳不打结,绳头完好。
绳头采用卡接(11.4kw调度绞车)不少于四付卡揽,25kw、55kw的调度绞车不少于8付卡揽。
4.在大于12度的斜巷内运输钢丝绳不得对接,但在小于12度斜井钢丝绳采用对接时,必须符合标准,每侧插接长度不少于绳径的1000倍。
5.使用的钢丝绳和保险绳断丝不得超过10%,断股或直径缩小10%必须更换。
调度绞车、内齿轮绞车、回柱绞车、慢速绞车安全运行规定

调度绞车、内齿轮绞车、回柱绞车、慢速绞车安全运行规定绞车是在矿井中使用的重型机械设备,主要用于将矿工、物料等物体从井下运送至井口,或将井口物资、设备等物体送至井下,它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绞车的使用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轻则机器故障,重则造成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
为保障员工安全和设备正常使用,制定本文以规范调度绞车、内齿轮绞车、回柱绞车、慢速绞车的使用。
一、调度绞车使用规定1.调度绞车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机动制度执行,确保矿工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2.调度绞车严禁任何人员在配电室外操作,也不得随意触动调度机柜内的电器元件和开关。
3.对绞车进行例行检查,应检查绞车的钢丝绳、电器设备、传动部分、制动装置等,确保其正常灵活运行。
4.绞车使用前,必须对绞车相应的控制装置、制动装置、防护装置的功能进行自检和检修,并经过司机或调度员确认合格后才能启动。
5.在使用调度绞车时,必须表示清晰并进行语音设备提示,防止误操作造成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
二、内齿轮绞车使用规定1.内齿轮绞车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检验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2.内齿轮绞车接收的电源必须为三相四线交流电,电源电压必须符合内齿轮绞车的额定电压。
3.内齿轮绞车在使用前,必须对绞车的传动装置、制动装置、钢丝绳等进行细致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
4.内齿轮绞车安装时,必须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晃动、错位等情况。
5.内齿轮绞车启动后,必须进行试运转,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否则不得使用。
三、回柱绞车使用规定1.回柱绞车应安装在固定的地方,不得随意移动或更换位置。
2.在铁路交通或其他运输渠道上,必须确保物资或设备的装载、卸载操作过程中有足够的空间和安全防护措施。
3.在使用回柱绞车时,必须使用合适的挂钩和吊具,吊重不得超过绞车额定载荷,否则会造成绞车过载,甚至导致事故。
4.绞车使用前,必须对绞车相应的装置、制动装置、防护装置的功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
调度绞车安装标准及规范

调度绞车安装标准及规范要求一、绞车底座的安装要求1、安装绞车的巷道、硐室应符合设计,绞车安装和司机操作空间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其附近无妨碍司机操作、影响绞车运行以及影响司机视线和注意力的设备、设施等。
2、小绞车必须安装在绞车硐室内,其绞车与周壁的有效间距不少于0.5米,检修侧设备外缘与硐室间距不小于1米。
3、绞车硐室应满足25KW绞车大于2.6m×2.0m×2.0m的要求。
4、小绞车安装在轨道一侧时,其外缘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0.5m,钢丝绳不磨帮、顶板及棚腿等。
5、服务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回柱绞车可打地锚或四压两戗。
打四压两戗时(绞车前段为戗柱,后部为压柱),根据我矿实际戗柱、压柱均采用单体液压支柱。
在顶板、地板不好地段时,需要补打四根全长锚固定锚杆对绞车四角进行固定,埋入长度不小于2.2米。
6、JD-25绞车安装可采用地锚或混凝土基础固定。
采用地锚固定时,地锚杆体直径不得小于16mm,锚杆端头要有伞帽(伞帽直径≥35mm、厚度≥4 mm),材质为35#的碳素钢,锚杆的锚固深度不得小于1m,当巷道底板为软岩或煤层时,必须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
绞车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时,混凝土基础严格按绞车厂家提供的基础尺寸浇注;基础预埋地脚螺栓应垂直于机座,下部必须有勾形,地脚螺栓直径应以小于绞车机座固定眼直径2mm为标准尺寸,杆体埋入深度与混凝土基础厚度相差不得超过50mm;如巷道底板为软岩或煤层时,还必须在混凝土基础坑内打锚杆进行锚固。
稳固绞车的地锚或地脚螺栓露出部分应能拧双帽,拧紧后螺栓头露出螺母1-3个螺距;绞车各部所加防松垫圈的规格、数量符合要求6、倾斜井巷安设的绞车,其基础螺丝或地锚杆不得小于6根(2度以下的巷道允许4根)。
7、绞车底座应与轨枕上平面持平,所有安装使用的绞车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有关调度绞车的完好标准。
二、绞车信号及管理排版安装要求1、所有绞车都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声光信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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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运输专项整治(绞车部分)考核内容表
开滦荆各庄矿业公司辅助运输治理标准
根据煤业公司辅助运输专项整治的要求,我公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辅助运输治理标准如下:
一、运输巷道标准
(一)巷道符合设计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空帮、空顶、淋水现象;无矸、料杂物堆积,清洁整齐,地面平整、无积水;达到高、宽、平、直、净。
行人时坡度达20度必须有台阶;30度加扶手创造好安全舒适环境。
(二)矿车一侧距巷帮突出部分(包括距铺设管道和安设的物体)的距离不小于250毫米,行人道宽度不小于0.7米。
(三)有水的巷道必须有正规的水沟(包括木水沟、水槽等)流水畅通,不冲刷道心和巷道帮底。
(四)斜巷上下坡头车场的长度应符合设计和最大存车量要求。
(五)巷道无冒落、掉掉危害,背板插背整齐、无大面积糟朽折伤,折断情况,锚喷巷道无较大爆浆欲裂情况。
(六)照明一条线,电缆一条线,管路一条线,照明灯电缆吊挂整齐。
二、运输设备完好标准
(一)绞车基座无裂纹,基座螺栓紧固,护板完整齐全,无变形。
取消四压两戗的固定方法,绞车基础使用的混凝土标号为C15,现场按C20配置,采用P.O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材料配比为:水泥:中砂:碎石=1:2.4:4.5,碎石粒径为10-30mm,水灰比为0.71,混凝土搅拌要均匀并满足和易性和流动性要求,浇注时要捣固密实。
各型号绞车基础施工图见附图。
(二)绞车安装平稳牢固,运转无异响,紧固螺栓有防松装置。
(三)绞车运转声响正常,按规定选用油脂,油量合适,不漏油。
(四)绞车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绳孔无锐利的边缘。
(五)钢丝绳在绞车滚筒上固定牢靠,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绳头固定处严禁剁股,绳头卡缆必须齐全有效。
钢丝绳选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钢丝绳在滚筒上要排列整齐,工作时不可全部放完,滚筒上至少应保留三圈。
钢丝绳在绞车滚筒上做右螺旋缠绕,并采用下出绳的方式。
(六)绞车使用中的钢丝绳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更换状况时必须及时更换。
(七)绞车运输时,绳头与车链之间必须使用不小于φ27mm(绞运支架用φ32mm刹勾)的专用刹勾连接,刹勾上满扣,严禁用非标准件及其他物品代替。
需要绞两个车时,两车之间必须挂双链,双链之间用刹勾连接。
(八)斜巷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长度为略大于一次提升车辆的长度。
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连,另一端挂在提升车辆尾部并用专用刹勾连接好。
(九)钢丝绳头应采用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3.5个捻距。
(十)斜井必须按设计数量安设托绳轮,安装牢靠,外观无损坏,转动灵活。
(十一)绞车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
拉杆螺栓、叉头、闸把、肖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帽紧固,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与有关规定相符。
(十二)矿车必须运行平稳,同一矿车四个车轮其中—个车轮不接触轨道面时,其间隙不得大于3mm。
车轮无裂纹,余厚符合规定。
车厢无破损,凹凸深度不大于50mm,裂纹长度不超过100mm,底梁不得开裂,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十三)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十四)轨道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不得大于5mm。
(十五)轨道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5mm,下偏差-2mm。
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十六)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大于50 mm。
(十七)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的钢轨。
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钢轨型号。
道岔必须达到标准化
的要求。
(十八)斜井系统的挡车器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挡车器优先使用电动(气动、液压)装置。
(十九)斜井系统的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钩地点的阻车器。
(二十)斜井系统的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二十一)斜井系统的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
(二十二)斜井系统在各个进出口必须设置斜井运行时防止人员进入声光信号,各处的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二十三)斜井系统各进出口信号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有能够相互通话的通讯装置。
(二十四)斜井系统的电气设备不能有失爆现象。
(二十五)斜巷运输系统必须选择常闭式挡车器,每条采区斜巷挡车器的安装数量不少于“三挡”,上坡头挡车器由一对互为闭锁的挡车器组成,安装在上坡头变坡点处,这两道挡车器间距≥20米,下坡头为挡车器。
挡车器必须操作灵活,操作位置必须有能够保证人员安全的躲避硐。
挡车器横梁高度不低于2.2米,挡车器开启的安全高度≥1.9米。
(二十六)声光信号要灵敏可靠。
主要运输斜井优先选用带语音通讯功能的信号装置。
1.语音通讯装置的要求:斜巷上坡头、下坡头、中间车场入口、斜巷中间硐室内,必须安装语音声强大不小于95dB的KTC109扩音电话,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扩音电话进行语音联络,绞车司机、上下坡头把钩人员、截人人员通过扩音电话进行语音联系确认,保证各项工作协调一致。
2.语音报警提示内容为:
(1)行人时的语音提示:“现在是绿灯,可以行人,严禁行车。
”。
(2)绞车运行时,提示“现在是红灯,可以行车,禁止行人”。
3.语音报警装置功能要求:必须具备声光预警控制功能的多功能扩音电话或闭锁式扩音电话。
4.本安型打点信号联络功能:绞车司机、上下坡头把钩人员可通过KTC109扩音电话上的“呼叫”钮进行打点信号联络,信号声强不小于100dB,打点信号为声光信号。
5.一般巷道仍采用交流127V电铃信号。
附件:绞车基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