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教学材料
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报告(样本)

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报告(样本)表6.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表6.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接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表6.2.1利用处置废物类别报表表6.2.2利用处置方式报表表6.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新产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总说明:1.经营活动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表6.1基本情况表,表6.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接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和表6.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新产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
可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一式三份或多份。
2.表6.3按危险废物编号填写。
原则上每个编号的危险废物填写一张,特性及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完全一致的同类废物可仅填1张,同时在废物编号栏注明相应的多个编号。
3.所有表格格式为示意,可以适当调整栏目大小以便填写;可以在此基础上附加列或新的表格。
表6.1填表说明:1-3.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单位名称/法人名称,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及邮政编码。
4.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经营设施地址、行政区划代码、经纬度。
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可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
可利用GPS等仪器设备测量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厂区中心位置的经纬度,如"E116°28‘N39°54'”。
5-10.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经营方式,核准年经营规模(包括总规模及利用、处置)。
经营方式中,收集许可证填写1;综合许可证填写2。
核准年经营规模以“吨”计。
清洗包装容器的,数量单位以“桶”计。
以其他方式处置(如焚烧)包装容器的,数量单位以“吨”计。
11.经营单位类别:只从事收集活动的,填写0。
只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的,填写1。
只处置医疗废物的,填写2。
同时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的填写3。
12.填写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经营规模(包括利用和处置规模)。
13.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未制定填写0。
危险废物管理培训

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是指对危险废物的避免和减量,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循环、利用、无害 化处理以及最终无害化处置的管理,其优先顺序为最小减量化、废物回收利用、废物的环境无害化 处置。
通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行政代执行等制度,切实做到 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监管
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
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单一、转移频繁的单位,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可实行
一日一单制度,但每单必须附详表对当日转移情况进行说明。详表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特性、
转移数量、禁忌及应急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经营单位联系方式。
• 4.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和运输单位应如实、完整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栏目内容。
5.2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5.3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应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5.4 贮存设施(贮存间)应加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接触、进出贮存设施(贮存间)。
6、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
•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
度。
• 4.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 4.2在省辖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所在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在省内跨省辖
市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移出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收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
• 1.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委托他人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对拟接受委托的单位资格、能力等进
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许可条件证明材料说明

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许可条件证明材料说明一、申请表格:申请单位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签字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许可申请报告:该报告需要详细描述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危险废物产生与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等内容。
申请报告要求全面真实,提供详细的危险废物管理方案以及相关规章制度。
三、资质证明:申请单位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例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四、场地证明:应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场地证明,并提供场地平面图和现场照片,以证明场地满足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条件,包括防火、防爆、防污染等。
五、设施设备证明:提供设施设备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以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设备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以证明经营单位具备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处理和运输能力。
六、从业人员证明:提供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以确保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能够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工作。
七、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提供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包括处理流程、处置标准、安全防护措施等,以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行性。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供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说明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对环境的影响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九、审批文件:如果申请单位存在其他审批手续(如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证等),应提供相应的审批文件。
十、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单位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安全防护设施、财务报表、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证明等。
除了上述材料外,申请单位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关的许可证费用,并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申请过程中,还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核和核查,并按照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只有在全部条件满足且审核通过后,经营单位才能获得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许可。
危废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活动报告

经营活动情况报告内容表6.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24——24—表6.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接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表6.2.1 利用处置废物类别报表—32—表6.2.2 利用处置方式报表表6.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新产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33—总说明:1.经营活动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表6.1基本情况表,表6.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接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和表6.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新产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
可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一式三份或多份。
2.表6.3按危险废物编号填写。
原则上每个编号的危险废物填写一张,特性及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完全一致的同类废物可仅填1张,同时在废物编号栏注明相应的多个编号。
3.所有表格格式为示意,可以适当调整栏目大小以便填写;可以在此基础上附加列或新的表格。
表6.1填表说明:—33—1-3.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单位名称/法人名称,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及邮政编码。
4.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经营设施地址、行政区划代码、经纬度。
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可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
可利用GPS 等仪器设备测量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厂区中心位置的经纬度,如“E116º28’ N39º54’”。
5-10.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经营方式,核准年经营规模(包括总规模及利用、处置)。
经营方式中,收集许可证填写1;综合许可证填写2。
核准年经营规模以“吨”计。
清洗包装容器的,数量单位以“桶”计。
以其他方式处置(如焚烧)包装容器的,数量单位以“吨”计。
11.经营单位类别:只从事收集活动的,填写0。
只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的,填写1。
只处置医疗废物的,填写2。
同时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的填写3。
12.填写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经营规模(包括利用和处置规模)。
13.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未制定填写0。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65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和规范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现予公布,请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一、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指导和规范环保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关于证明材料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可参考本《指南》附一的要求,提交有关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当详实充分并合理组织,利于查阅。
三、关于审批程序及时限(一)受理(5个工作日内)负责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后应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二)专家评审(40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核查。
专家组应当提交关于申请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意见;并起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草案或不予颁发许可证的文件。
(三)审批(20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依法发布有关给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制作颁发许可证(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制作并颁发许可证;批准日期以公告日期为准。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一、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指导和规范环保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关于证明材料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可参考本《指南》附一的要求,提交有关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当详实充分并合理组织,利于查阅。
三、关于审批程序及时限(一)受理(5个工作日内)负责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后应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二)专家评审(40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核查。
专家组应当提交关于申请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意见;并起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草案或不予颁发许可证的文件。
(三)审批(20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依法发布有关给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制作颁发许可证(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制作并颁发许可证;批准日期以公告日期为准。
四、关于专家评审(一)专家人数不少于3名,并至少包括1名申请单位有关经营设施所在地环保部门推荐的专家。
专家评审应当推选1名专家任组长。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详细版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详细版为贯彻落实《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和规范各级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作,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现予公布,请各级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参照执⾏。
⼆○○九年⼗⼆⽉⼗⽇⼀、⽬的和依据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指导和规范环保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作,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关于证明材料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可参考本《指南》附⼀的要求,提交有关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当详实充分并合理组织,利于查阅。
三、关于审批程序及时限(⼀)受理(5个⼯作⽇内)负责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后应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书⾯审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专家评审(40个⼯作⽇内)审批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进⾏评审,并进⾏现场核查。
专家组应当提交关于申请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意见;并起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草案或不予颁发许可证的⽂件。
(三)审批(20个⼯作⽇内)审批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依法发布有关给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书⾯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制作颁发许可证(10个⼯作⽇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制作并颁发许可证;批准⽇期以公告⽇期为准。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一、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指导和规范环保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关于证明材料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可参考本《指南》附一的要求,提交有关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当详实充分并合理组织,利于查阅。
三、关于审批程序及时限(一)受理(5个工作日内)负责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后应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二)专家评审(40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核查。
专家组应当提交关于申请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意见;并起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草案或不予颁发许可证的文件。
(三)审批(20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依法发布有关给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制作颁发许可证(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制作并颁发许可证;批准日期以公告日期为准。
四、关于专家评审(一)专家人数不少于3名,并至少包括1名申请单位有关经营设施所在地环保部门推荐的专家。
专家评审应当推选1名专家任组长。
组长应当具有3年以上评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验。
(二)专家的构成应包括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专家应掌握和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危险废物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经验,了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设备、分析和环境监测等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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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的各危险废物; • 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新产生的危险废物 。
适用条件: • 首次接收某类危险废物或新产生每类危险废物时; • 有理由相信所接收危险废物的产生工艺发生变化
时; • 在对所接收的危险废物检查时,发现与转移联单
或其他运输文件所列的危险废物不一致时。 13
2. 对所接收的每批危险废物及每批新产生危险废物确定唯一 的内部序号(如按接收日期加3位流水号确定序号,例 2008-08-12-001)
20
危险废物接收、产生和利用(处置)记录(续)
接收危险废物后直接入库一般应考虑以下情形: • 外来危险废物入库; • 新产生危险废物入库; • 临时收存危险废物入库(指由公安或环保等部门查没的以及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012年12月
1
主要内容
• 目的和依据 • 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 • 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报告
2
目的和依据
出台目的是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408号)第十八条规定: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 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 营活动情况。
例:废物样品详细分析单
• 分析单编号:
测试项 目
• 废物编号:
1总汞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代码: 2总砷
• 产生单位:
3总铅
• 废物重量: • 任务布置人: 4总镍
• 布置日期:
5总镉
• 要求完成日期:
6总铬
测试结 果
单位
测试人
校核人
备注
14
危险废物分析及试验相关记录(续)
2.接收分析记录 • 适用条件:接收每批危险废物时,应当对
17
例:固化车间样品分析单
• 分析单编号: 分析项目
• 废物编号:
• 废物名称:
1汞及其
化合
• 废物类别/代码: 物
• 产生单位: • 采 样 人:
2铅(以 总铅 计)
• 接 样 人: • 接样日期:
3镉(以 总镉 计)
• 说明:
4……
测试结 果
单位
测试人
校核人
备注
18
例:废物样品小试报告单
• 分析单编号: • 废物编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代码: • 产生单位: • 送 样 人: • 接样人: • 接样日期: • 废物信息: • 小试目的:
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 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 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 项。
3
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
5
基本要求
• (一)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确保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掌握任何时候各危险废物的贮存数量和贮存地 点,利用和处置数量、时间和方式等情况。
• (二)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内部整个运转流程中,相关保障经营安全的规 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实施情况。
6
基本要求
• (三)危险废物经营情况的记录要求应当分解 落实到经营单位内部的运输、贮存(或物流)、 利用(处置)、实验分析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 门,各项记录应由相关经办人签字。危险废物 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指南》规定的 内容予以修改或精简。
置)记录 (三)内部检查相关记录 (四)设施运行及环境监测有关记录 (五)其他记录
11
(一)危险废物分析及试验相关记录
• 详细分析记录 • 接收分析记录 • 其他分析记录
(分析的目的:掌握所接收危险废物的特性,一方 面更好地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另一方面防范风 险,避免“无知者无畏”。)
12
危险废物分析及试验相关记录(续)
存而直接进行利用(处置); • 新产生危险废物直接利用(处置); • 库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 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的有关情况。
为确定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处理方法,可以进 行小试,并记录结果。
16
例:焚烧车间样品分析单
• 分析单编号:
分析项 目
• 废物编号:
• 废物名称:
1热值
• 废物类别/代码: 2总氯
• 产生单位:
含 量
• 采 样 人: • 接样人:
3总硫 含 量
• 接样日期:
• 说明:
4……
测试结 果
单位
测试人
校核人
备注
试验内容及结果:
19
(二)危险废物接收、产生和利用(处置)记录
• 记录: 1. 接收的每批危险废物及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及贮
存、利用或处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和时间; 2. 库存废物应当记录出库情况。
• 编号:
1. 对所接收的各危险废物及各新产生危险废物确定唯一的内 部编号(如按废物的来源,包括产生单位或产生工艺,性 质,利用处置方式等进行编号);
7废物物 理 状 态
8废物存 放 位 置
9容器材质 及容 量
10容 器 个 数
11废物重 量
(公 斤)
12本批总重:
废 物 运 输 部 门: 废 物 运 输 人 员:
废 物 运 输 车 号: (签名) 贮 存 部 门 经 手 人:
(签名)
22
危险废物接收、产生和利用(处置)记录(续)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记录应考虑以下情形: • 外来危险废物直接利用(处置),即外来危险废物不经过贮
无名危险废物或者其名称和特性不清的危险废物); • 危险废物返库,即废物利用(处置)部门接收的危险废物未
全部利用(处置)完毕,需将剩余危险废物返回贮存库等。
21
例:外来危险废物入库记录
• 入库日期:
年月日
• 入库单编号:
1废物产生单位
2废物转移 联单 号
3时 间
4废物 编 号
5废物 序 号
6废物 名 称
危险废物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 • 分析目的:确认所接收危险废物与转移联
单、经营合同或其他运输文件所列危险废 物是否一致。
15
危险废物分析及试验相关记录(续)
3.其他分析记录
• 焚烧炉:为保证符合进料要求,焚烧前对危险废 物热值、含氯量、含硫量、重金属含量等相关参 数进行分析并记录结果。
• 填埋厂:为保证危险废物符合进入填埋厂的控制 限值,填埋前,对危险废物的相关参数进行分析 并记录结果。
• (四)有关记录应当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 理,防止遗失,以备环保部门检查。有条件的 单位应当采用信息软件进行辅助管理。
7
美国加州:kettleman填埋场记录储藏室
8
美国加州:kettleman填埋场记录储藏室
9
美国加州:kettleman填埋场记录储藏室
10
基本内容
(一)危险废物分析及试验相关记录 (二)危险废物接收、产生和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