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的计算方法
护理费赔偿标准

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赔偿标准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定护理费赔偿标准,并对护理费的计算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护理费是指因受伤或生病需要他人照料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护理人员的工资、护理用品和相关设备的费用等。
二、护理费赔偿标准1:赔偿对象范围护理费的赔偿对象包括受伤或生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成员。
2:护理费赔偿范围(1)护理人员工资:赔偿受伤或生病个人因护理而需雇佣的护理人员工资。
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当地护理人员工资水平进行合理计算。
(2)护理用品费用:赔偿由于受伤或生病所需的护理用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床垫、便盆、尿袋、医用纱布、绷带、药物等。
(3)相关设备费用:赔偿受伤或生病个人所需的相关设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轮椅、拐杖、助行器、离心机等。
3:护理费计算方法(1)护理人员工资计算:根据实际雇佣的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按照每小时/每天/每月进行计算,并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护理用品费用计算:根据实际使用的护理用品种类和数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计算,并保留相关购买凭证。
(3)相关设备费用计算:根据实际购买或租赁的设备种类和数量,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计算,并保留相关购买或租赁凭证。
4:护理费的支付方式赔偿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如每月)向受伤或生病个人支付相应的护理费,双方可在协商中确定支付方式和时间。
三、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护理费发生凭证、护理费支付记录、相关设备购买或租赁凭证等。
具体的附件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护理费:受伤或生病个人因护理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护理人员的工资、护理用品和相关设备的费用等。
2:赔偿对象:受伤或生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成员。
3:护理人员工资:受伤或生病个人因护理而需雇佣的护理人员的工资。
4:护理用品费用:受伤或生病个人因护理而需购买的护理用品的费用。
5:相关设备费用:受伤或生病个人因护理而需购买或租赁的相关设备的费用。
6:护理费计算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对护理人员工资、护理用品费用和相关设备费用进行合理计算的方法。
8级工伤护理费怎样算

8级工伤护理费怎样算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包括职业病和工伤。
对于因工作受伤的职工,工伤护理费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待遇。
那么,针对8级工伤,工伤护理费又该如何计算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8级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方法。
首先,8级工伤是指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经医疗鉴定机构诊断为8级伤残的情况。
伤残等级是根据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经医疗鉴定机构评定的损伤程度来确定的,等级越高,伤残程度越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8级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1. 护理费的基本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8级工伤护理费的基本标准是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 护理费的计发期限:8级工伤护理费的计发期限为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工伤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确定后的一年内。
3. 护理费的调整:护理费的标准可以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进行相应调整,但不得低于国务院规定的最低标准。
4. 护理费的支付方式:护理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8级工伤职工,除了护理费外,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定期伤残津贴等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例确定的,而定期伤残津贴则是根据伤残等级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的比例确定的。
总的来说,8级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比较清晰的,根据当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伤残等级来确定护理费的基本标准,同时还需要考虑护理费的计发期限、调整和支付方式等因素。
对于受到8级工伤的职工来说,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的工伤待遇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能够帮助他们顺利度过伤残期,还能够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实际操作中,职工可以通过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待遇。
同时,也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8级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有一个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护理费的赔偿时间是怎样计算的

护理费的赔偿时间是怎样计算的引言在人身意外保险和交通事故理赔中,护理费是被广泛关注的一项赔偿项目。
护理费的赔偿时间是赔偿金额计算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介绍护理费的定义和计算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
护理费的定义护理费是指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或交通事故受害人需要接受他人照料而发生的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包括护理人员的工资、护理设备的租用费用以及相关医疗费用。
护理费的计算护理费的计算通常基于以下几个方面:1. 护理时间护理费的计算首先需要确定护理的时间段。
通常将护理时间划分为白天和夜间两个时段。
白天一般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夜间则是从晚上8点到早上8点。
根据具体的情况,护理时间段可以进一步细分。
2. 护理等级根据被保险人或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护理需求,护理费的计算还需要考虑护理的等级。
通常将护理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不同等级的护理费用不同,一级护理费用最低,三级护理费用最高。
3. 赔偿标准根据法律和保险合同的规定,不同的地区和保险公司对于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有所不同。
通常,赔偿标准以天为单位,例如每天赔偿100元或200元。
4. 赔偿时间护理费的赔偿时间是指需要接受护理的时间段,也就是护理费开始计算的时间点。
赔偿时间的计算通常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护理费的法律规定在人身意外保险和交通事故理赔中,护理费的赔偿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规定:1. 保险法规定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标准,履行赔偿义务。
保险合同中通常明确了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2. 具体法律规定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对于护理费的赔偿也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例如,我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规定》明确了护理费的计算方法和赔偿标准。
3. 法律案例在实际操作中,护理费的赔偿也会参考一些相关的法律案例。
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对于类似情况的护理费赔偿具有指导作用。
护理费的实际操作在理赔过程中,护理费的计算通常由保险公司或理赔机构来完成。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员的收⼊状况、护理⼈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1、护理⼈员的收⼊状况1.1护理⼈员有收⼊的,按照误⼯费的规定计算。
1.2护理⼈员没有收⼊的,⽆论受害⼈是否实际⽀付给护理⼈员以报酬,均统⼀参照当地护⼯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3受害⼈雇佣护⼯的,其计算⽅法与第⼆种情形相同。
2、护理⼈数2.1护理⼈员原则上为⼀⼈;2.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员⼈数。
3、护理期限3.1⼀般原则,计算到受害⼈恢复⽣活⾃理能⼒时为⽌;3.2受害⼈因残疾不能恢复⽣活⾃理能⼒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年。
3.2.1如果受害⼈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超过了⼆⼗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法院⼈⾝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向⼈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五⾄⼗年。
)。
3.2.2如果受害⼈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例如,受害⼈在此期限内康复已⽆需护理,或者在这个期限未满时受害⼈就死亡的)⽽赔偿义务⼈⼀次性已经⽀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基于法院的判决⼀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或者其继承⼈不负返还的义务。
4、护理级别护理级别是确定护理费数额的另⼀个重要因素。
⽽护理级别⼜是由受害⼈的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情况决定的。
4.1⽣活⾃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2)翻⾝;(3)⼤、⼩便;(4)穿⾐、洗漱;(5)⾃我移动。
4.2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对护理⼈在⽣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4.2.1完全护理依赖,指⽣活完全不能⾃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4.2.2⼤部分护理依赖,指⽣活⼤部分不能⾃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4.2.3部分护理依赖,指⽣活部分不能⾃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护理费计入不计出的文件

护理费计入不计出的文件护理费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医院或医疗机构向患者收取的费用。
其目的是为了覆盖医院提供的护理服务和相关医疗资源的使用费用。
护理费是医疗费用的一部分,与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等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患者在医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
护理费的计算方法因医院和地区而异。
一般来说,护理费的计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护理人员的工作量和服务时间:护理费的计算与患者所接受的护理服务时间和护理人员的工作量有关。
通常情况下,护理费会根据患者入院时间、住院天数、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长等因素来进行计算。
2. 护理设备和用品的消耗:在护理过程中,会使用一些护理设备和用品,如导尿管、药物、敷料等。
这些设备和用品的消耗也会计入护理费中。
3. 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护理费的高低也与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关。
一般来说,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越高,护理费也会相应增加。
除了上述因素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会影响护理费的计算,如医院的地理位置、医院的规模和设施等。
不同地区和医院的护理费标准也不尽相同。
护理费的计入不计出的文件,是指将护理费计入医院的财务报表中,作为一项费用进行记录,但不计入医院的利润和损益表中。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医院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在财务报表中,护理费通常作为医院的运营费用进行记录。
运营费用是指医院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设备维护费、护理费等。
将护理费计入不计出的文件后,可以更好地反映医院的运营成本和经营状况。
不计出的文件是指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某些项目的金额从利润和损益表中剔除,转而计入其他财务报表或作为递延费用进行处理的文件。
不计出的文件的作用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护理费作为医院的一项费用,在财务报表中计入不计出的文件中。
这样做可以更好地反映医院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为医院的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护理费的计算方法因医院和地区而异,但都以护理人员的工作量和服务时间、护理设备和用品的消耗、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等因素为基础。
二级护理费天数计算规则

二级护理费天数计算规则引言在医疗领域,二级护理费是指根据患者的护理需要,对其进行更加细致和个性化的照护服务。
为了使护理费的计算更加准确和公平,我们制定了二级护理费天数计算规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则,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使用。
一、二级护理费的概念二级护理费是指医疗机构为满足患者的护理需要而提供的额外费用。
它是一种根据患者的实际护理情况而确定的费用,不同于一级护理费的统一标准。
二级护理费的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因医疗机构和地区而异。
二、二级护理费天数的定义和计算方法二级护理费天数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二级护理服务的天数。
为了准确计算二级护理费,我们采用以下规则:1.入院当日:若患者在当日入院并接受了二级护理服务,该日记为1天的二级护理费天数。
2.出院当日:若患者在出院当日还接受了二级护理服务,该日记为1天的二级护理费天数。
3.二级护理费天数计算方式:-若患者接受二级护理服务的天数不足1天(不满24小时),不计入二级护理费天数。
-若患者接受二级护理服务的天数超过1天,每满24小时计为1天的二级护理费天数。
4.二级护理费天数的截止时间:二级护理费天数的计算截止时间一般为患者出院时的午夜12点。
即若患者在出院当日上午11点出院,只计算到前一天的午夜12点。
三、二级护理费天数计算示例为了更好地理解二级护理费天数的计算规则,下面我们提供几个计算示例:示例一:患者小李因骨折住院,护理级别为二级护理,住院期间从3月1日上午10点至3月5日下午2点出院。
在此期间,小李每天都接受了二级护理服务。
根据二级护理费天数计算规则,小李的二级护理费天数计算如下:-入院当日:3月1日记1天。
-出院当日:3月5日记1天。
-中间的天数:3月2日至3月4日记3天。
因此,小李的二级护理费天数共计5天。
示例二:患者小张因糖尿病住院,护理级别为二级护理,住院期间从2月28日上午8点至3月1日下午4点出院。
在此期间,小张接受了二级护理服务。
根据二级护理费天数计算规则,小张的二级护理费天数计算如下:-入院当日:2月28日记1天。
职工工伤护理费标准怎么计算的

Those with aspirations have thousands of things on their own, and those without aspirations only feel thedifficultie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职工工伤护理费标准怎么计算的相关的职工工伤需要支付护理费时,按照上年度工资的50%、40%、30%进行支付。
相关的支付标准按照这类人员的情况不同,支付的标准也各不相同。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鉴定部门申请,鉴定自身的工伤伤残等级。
一、职工工伤护理费标准怎么计算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
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护理费赔偿标准

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赔偿标准引言定义护理费赔偿是指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受害人需要接受一定护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在法律上作为损害赔偿的一部分。
这些费用通常包括护理人员的工资、医疗设备的消耗、康复设施的使用等。
适用范围护理费赔偿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1. 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能因身体伤害而需要一定的护理服务。
2. 工伤事故: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事故中,受害人可能需要长时间的护理以恢复健康。
3. 医疗事故: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可能导致受害人需要一定的护理。
4. 其他意外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如滑倒、踩踏等也可能导致受害人需要一定的护理。
护理费赔偿计算方法护理费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通常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面是一个常见的计算方法示例:1. 确定护理时间:需要确定受害人需要接受护理的具体时间,例如短期护理为3个月,长期护理为12个月。
2. 确定护理人员工资:根据当地护理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护理人员的工资。
例如,每月护理人员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
3. 确定护理设备费用:根据受害人需要使用的护理设备,确定护理设备的消耗费用。
例如,护理设备的平均消耗费用为每月2000元。
4. 确定康复设施费用:根据受害人需要使用的康复设施,确定康复设施的使用费用。
例如,康复设施的平均使用费用为每月3000元。
5. 计算护理费总额:将护理人员工资、护理设备费用和康复设施费用相加,得到每月的护理费用总额。
例如,每月护理费用总额为5000+2000+3000=10000元。
6. 计算护理费赔偿:将每月的护理费用总额与护理时间相乘,得到护理费赔偿的总额。
例如,短期护理费赔偿总额为100003=30000元,长期护理费赔偿总额为1000012=120000元。
结论护理费赔偿标准是用于衡量受害者在康复期间所需护理费用的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护理费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护理时间、护理人员工资、护理设备费用和康复设施费用来计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护理费的计算方法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护理费的计算方法一、不构成护理依赖的情况下,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护理费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身体受到损害,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受伤致残后一定程度上生活依赖护理,需要有人进行护理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即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信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费的赔偿涉及到的根本问题是人身损害后暂时或一段时间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问题,正确合理地确定生活能力的丧失程度和期限是确认赔偿费的关键。
人身损伤后伤者本人的生活能力能否自理、是否需要他人帮助,应通过其对护理依赖的程度来判断。
所谓护理依赖程度,是指因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依赖他人护理的程度。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项:一是进食;二是翻身;三是大小便;四是穿衣、洗澡;五是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为完全护理依赖,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为大部分护理依赖,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为部分护理依赖,对于完全护理依赖和大部分护理依赖应当给予护理费,部分依赖者可以给予护理费。
需要注意的问题:(1)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定残后如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可以主张护理费,这和以前是不同的。
定残后的护理,要根据伤者的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再根据护理级别确定护理费用。
而护理级别的确定,有人建议采用鉴定的方式。
(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此处所谓“无收入”,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者,主要指城镇待业人员和乡村未参加劳动的人员,包括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各类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其他未参加工作的16岁以下的少年,以及乡村已达劳动年龄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
(3)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如确需二人或以上,则需要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或通过鉴定的方式加以确定。
二、构成护理依赖的情况下,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
依照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是指致残的受害人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在多大的程度上恢复了生活自理的能力。
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受害人致残后,赔偿义务人要承担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责任,因此,当配制了残疾辅助器具后,当时能够不同程度地恢复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
其护理依赖程度降低,护理级别也相应较低,护理费相应减少。
法院在受理的大量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受害者及其亲属请求侵权人或赔偿义务人赔偿的损失中护理费是一项比较常见的项目。
因为受害人在没有遭受人身伤害之前,本来能够自主处理自己的生活,无需他人的帮助,而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致受害人受伤就医生活不能自理和定残后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就不得不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护理费用。
因此该笔财产损害的发生与加害行为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自然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住院期间和休养期间的护理费赔偿,在司法实践中还比较容易掌握,即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费,而评定为护理依赖后的护理费赔偿问题则规定得比较原则和笼统,这种情况实践中比较难以操作,法官为了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需要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来作出认定。
笔者对此情形护理费赔偿的实务操作,发表一点浅见。
一、现行有关的规范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2、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的于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之附录B(资料性附录)护理依赖等级及相应的赔付比例,分以下三等:a)完全护理依赖100%;b)大部分护理依赖80%;c)部分护理依赖50%。
二、关于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性的程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GB/T16180-2006》的规定,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的规定:按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十个项目分别评分,每项10分,总分值100分。
总分值在61分以上,日常生活活动基本自理,为不需要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60分以下,为需要护理依赖。
护理依赖程度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40分~2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2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三、护理级别的确定应注意的问题1、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伤害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损害及并发症和后遗症导致日常生活能力或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丧失为依据,综合评定。
被评定人原有疾病或残疾需要护理依赖的,必要时确定本次损伤因素的参与度。
被评定人同时有躯体残疾和精神障碍的,应分别评定,按护理依赖程度较重的定级。
2、躯体残疾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其治疗终结后进行。
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其精神障碍至少经过一年以上治疗后进行。
3、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受害人伤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所谓“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是指致残的受害人再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在多大程度上恢复了生活自理能力。
之所要考虑这一因素是因为,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受害人致残后赔偿义务人要承担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责任,因此当配制了残疾辅助器具后受害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生活自理的能力,自然其护理依赖程度降低,护理级别降低,护理费也相对较少。
因此对需要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受害人作护理依赖鉴定时,应考虑其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的护理级别而作出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更为科学和合理。
四、针对构成护理依赖的护理费赔偿1、关于护理费用的赔付计算比例。
针对构成护理依赖的护理费赔偿,应按照不同类型纠纷,结合护理依赖程度,适用不同的赔付计算比例。
因为工伤案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GB/T16180-200》的规定对伤者作出的伤残和护理依赖等级鉴定,而《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因人为伤害、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因素所造成的人身伤残、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
国家和其他行业已有规定的,执行其相关规定。
”。
虽同是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但依照国家分布的不同评定标准作出,在依据该等级鉴定计算护理依赖费用时,也须比照不同的赔付比例(或称护理依赖系数)计算。
笔者认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适用《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之附录B规定,完全护理依赖,则应赔偿100%的护理费用;大部分护理依赖,则应赔偿护理费用的大部分,即赔偿80%的护理费用;部分护理依赖,则应赔偿护理费用的部分,即赔偿50%的护理费用。
2、关于护理期限的问题。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定残后的护理费从法理上讲属于将来发生的财产损失,即随着护理的延续而产生的损失。
对将来发生的财产损失,有些国家法院采用定期金给付的赔偿形式,司法解释从其法条的含义看,应该是判决一次性赔偿。
但该司法解释有关“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的规定,赋予了法官很大的自由心证和自由裁量权,法官对该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审判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第一,对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费的赔偿,要征求赔偿义务人的意见,如果其愿意一次性赔偿,法院可以判决不超过二十年的一次性赔偿。
第二,如果赔偿义务人不同意一次性赔偿,则不宜判决一次性赔偿二十年的护理费。
其理由是:(1)如果一次性赔偿,赔偿义务人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可能使他们的生活一下子处于极度困难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