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表)
I202-2表(空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样表)
组织机构代码:表 号: I 2 0 2 - 2 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统字[2011]82号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填报日期: 2012 年 月 日
其他从业人员: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包括:非全日制人员、兼职 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
特别注意: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不能统计在其他从业人员里,而是统计在岗职工里。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9月的累计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总额,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
也包括上年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在今年补发的部分。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是当年1-9月的累计工资,单位为元。
纸质报表报送时间(可提前传到指定邮箱、传真):
第三季度9月25号前报送纸质报表(报表要求统计1-9月份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情况) 电子版发送到劳动工资统计邮箱:jxtjgz@ 传真号:6212146。
(完整版)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和103号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102-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补充资料:(1)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50)(2)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 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统计机构次年3月31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补充资料(1)”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5)12=13+18+19 (6)13=14+15+16+17 (7)01=71+72+73+74+75 (8)08=76+77+78+79+80 (9)12=81+82+83+84+85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I102-2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补充资料:(1)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52)个(2)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送报时间、方式由省级统计机构自定;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5.28•【字号】津人社局发〔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精神,进一步提升职工就业能力,稳定就业岗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鼓励提升就业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组织培训或职工积极参加培训的,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政策扶持。
(一)继续教育培训补贴。
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两年,且近两年(当年和上一年度,以下同)年减员均低于全部职工人数10%的用人单位,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培训费超过同一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额的部分给予补贴,补贴额不超过年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二)学历职称提升补贴。
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的职工,在职期间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给予1000元学历提升补贴;在职期间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职称提升补贴。
(三)技能提升补贴。
对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5号)规定的企业参保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指标解释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指标解释北海市统计局日期:2013-12-17 10:09:11 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大中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还包括: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处于试用期人员;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填报指南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填报指南
1. 填报范围,指南通常会明确规定涵盖的从业人员范围,可能
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以及合同工等。
2. 工资定义,指南可能会提供对工资的定义,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奖金、福利和其他补偿形式。
3. 填报格式,指南通常会规定填报表格的格式和结构,包括必
填字段、数据格式和单位等。
4. 数据来源,指南可能会要求说明数据的来源,例如财务系统、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来源。
5. 时间范围,指南通常会规定填报的时间范围,可能是月度、
季度或年度。
6. 分类指导,指南可能会提供关于如何对从业人员和工资进行
分类的指导,例如按部门、职务、工作地点等分类。
7. 核实要求,指南可能会要求对填报的数据进行核实和审计,
以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8. 法律法规要求,指南可能会提醒填报者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税务法规和劳工法规。
总的来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填报指南旨在帮助企业或组织准确、规范地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相关信息,以满足财务报表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遵循这些指南可以确保填报的信息准确、可靠,有利于企业的管理和监管部门的审查。
从业人员工资统计方法说明

从业人员工资统计方法说明一、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定义及计算方法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算方法: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X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自然年度内累计工资总额/12二、指标解释1.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从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具体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
不包括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
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X收益。
3.工资X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从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X津贴、保健X津贴、技术X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取暖补贴、物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X 保险等。
上述各种项目包括货币X质和实物X质的津补贴以及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4.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X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放给从业人员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补发的可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X补贴等。
劳资报表表样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I102-2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4〕59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15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 1 甲乙丙 1一、从业人员——二、工资总额——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01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千元12其中:女性人02 按人员类型分——其中:非全日制人03 在岗职工千元13 按人员类型分——基本工资千元14在岗职工人05 绩效工资千元15劳务派遣人员人06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千元16其他从业人员人07 其他工资千元17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08 劳务派遣人员千元18按人员类型分——其他从业人员千元19在岗职工人09劳务派遣人员人10其他从业人员人11补充资料: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52)个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填表人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号:□□□□□□□□□□□□□□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县(区)统计机构次年2月2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省辖市、省直管县统计机构次年3月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4.本表填报指南可查询河南统计网,网址:。
3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3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国统字(2012)84号单位详细名称: ,, 年有效期至:,,,,年,月计量计量指标名称代码数量指标名称代码数量单位单位甲乙丙 1 甲乙丙 1 一、从业人员———二、工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01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千元 12其中:女性人 02 按人员类型分———其中:非全日制人 03 在岗职工千元 13按人员类型分———基本工资千元 14在岗职工人 05 绩效工资千元 15劳务派遣人员人 06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千元 16其他从业人员人 07 其他工资千元 17按职业类型分———劳务派遣人员千元 18单位负责人人 71 其他从业人员千元 19专业技术人员人 72 按职业类型分———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人 73 单位负责人千元 81商业、服务业人员人 74 专业技术人员千元 82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人 75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千元 83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08 商业、服务业人员千元 84按人员类型分———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千元 85在岗职工人 09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元 20劳务派遣人员人 10 按人员类型分———其他从业人员人 11 在岗职工元 21按职业类型分———劳务派遣人员元 22单位负责人人 76 其他从业人员元 23专业技术人员人 77 按职业类型分——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人 78 单位负责人元 86商业、服务业人员人 79 专业技术人员元 87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人 80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元 88商业、服务业人员元 89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元 90 补充资料:一、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48) 人 (限规模以上工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 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用工情况(限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1) 人其中:一级建造师(42) 人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3) 人其中:持证上岗人员(44) 人劳务分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6) 人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7) 人三、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单位详细名称(50)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1 年月日说明:1.本表“补充资料一”由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调查单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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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计量单位 乙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说明:1.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1日前填报。 2.审核关系: (1)01≥02 (5)12=13+18+19 (2)01≥03 (6)13=14+15+16+17 (3)01=05+06+07 (4)08=0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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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表)
组织机构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女性 其中: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1)在岗职员 (2)劳务派遣人员 (3)其他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1)在岗职员 (2)劳务派遣人员 (3)其他从业人员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1)在岗职员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2)劳务派遣人员 (3)其他从业人员 补充资料: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个 联系电话: 表 号:I 1 0 2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7)157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6 月 代 码 丙 — 01 02 03 — 05 06 07 08 09 10 11 —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报出日期:2018年 月 — 日 — — 数 量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