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评分标准说明(精)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中国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标准1、术语和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国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它包括集中式供水项目和分散式供水项目。
集中供水率:某地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扩建工程供水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区域内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向家庭供水(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符合标准率:分为水样水质符合标准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符合标准率两种。
水样水质符合标准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符合标准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所需样本对应的项目供水人口占总样本对应的项目供水人口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获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性。
2、基本规定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够及时获得足够的饮用水,和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的便利性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符合标准才能评价为安全;4只有当所有指标基本达到或高于标准时,才能被评估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符合标准或未基本符合标准,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符合标准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限期符合标准。
2.5农村供水工程的分类应符合表的规定1的规定。
表1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工作类型集中供水工程分散供水项目分类标准万吨万人供水工程万吨以下万人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1000m3/d或设计供水人口≥1万人设计供水规模<1000m3/d和20人≤设计供水人口<1万人设计供水人口,< 20人2.6供水单位应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术语和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农村供水工程分类表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7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3.1 水量评价3.1.1评价内容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程序和资料要求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程序和资料要求一、工程验收依据和标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闽水农水〔2010〕10号)开展工程验收,质量评定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评定相关表格。
二、验收范围工程批复的实施方案、施工图、施工预算、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设计变更文件规定的施工范围.三、验收程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包括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1、单元工程验收.单元工程验收一般为质量评定,基础、隐蔽、重要和关键单元工程组织现场验收确认,单元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施工单位参加,随工程进程随时开展,基础、重要、隐蔽和关键单元工程现场验收邀请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参加。
2、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主持,邀请设计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参加.3、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由业主单位主持,邀请设计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邀请项目村主任或书记、村民代表参加)、质量监督单位和县水利局参加。
单位工程验收前由业主单位收集汇总工程资料,送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资料完备性。
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所有阶段的验收.为简化验收程序,若业主单位未单独开展分部工程验收,可将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并为一次验收。
5、工程竣工验收(1)验收条件工程已按批复实施方案、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设计变更文件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无施工质量缺陷或有施工质量缺陷已整改到位,工程供水正常,供水水质经疾控中心检测合格,工程资料完整。
(2)竣工资料要求竣工验收资料应由业主单位收集汇总,竣工验收前由业主单位将工程资料送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县水利局技术队审核资料完备性。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饮用水质量评价:包括饮用水的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
理化指标包括水质透明度、颜色、浑浊度、臭味、氨氮、重金属等指标。
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指标。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卫生标准,对饮用水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确保符合国家和卫生要求。
3.饮用水供水设施评价:评估农村饮用水的供水设施,包括水源地保护、水源地周边环境状况、水库、水厂、管网等供水设施的状况。
评估供水设施的安全性、运行情况、水质检测等情况,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饮用水的安全供应。
4.饮用水管理评价:评估农村饮用水的管理情况,包括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宣传教育等方面。
评估管理体制,确保农村饮用水的管理有效和健全。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应采用科学、客观、全面的方法进行。
首先,可以采取水质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的方式,获取饮用水的各项指标数据。
其次,可以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方法进行评价,对饮用水质量和供水设施进行数字量化和综合评估。
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和管理规定,确保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可靠。
对于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制定,应当参考国家和卫生标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村居民的饮水需求。
同时,加强对饮用水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农村饮用水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减少饮水安全风险。
此外,宣传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应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居民的饮水安全意识和水质自测的能力。
总之,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制定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才能确保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通过全面提升农村饮用水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持续发展。
农村饮水安全评估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评估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评估标准通常涵盖以下方面:
1. 水源质量评估:评估农村饮水水源的质量,包括地下水和表面水的化学和微生物指标。
常用的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总悬浮物、氨氮、亚硝酸盐等。
2. 水处理设施评估:评估农村饮水设施的处理能力和运行状况,包括净水设备、消毒设备、管道和储水设施等。
评估内容包括设备是否安全、饮用水处理效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3. 水质安全评估:评估农村饮水的水质安全,包括水中化学物质和微生物的浓度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常用的指标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物、细菌和病毒等。
4. 水安全管理评估:评估农村饮水管理措施的完善程度,包括水源管控、水处理设备运维、水质监测和水与卫生教育等。
评估内容包括管理规范性、卫生教育普及率和监测体系建立情况等。
5. 社会满意度评估:评估农村居民对饮水安全的满意度和需求。
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居民满意度调查、需求调研和问题反馈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估标准,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评估标准和指标。
评估标准的制定需考虑当地的水质情况、技术条件和饮水需求,以确保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包括以下内容:
1. 水源质量评价:评估水源的环境状况,包括水源的地质构造、遗留环境污染物、水源湖泊或河流的水质等情况。
2. 水质监测评价:对水源进行定期的水质监测,评估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饮用水质量标准,检测水中的有害物质、微生物等。
3. 水处理设施评价: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包括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工艺流程、运行状况等。
4. 水供应能力评价: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能力是否满足人口需求,包括水源保证能力、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供水管网的覆盖情况等。
5. 正常运行和应急管理评价: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应急管理能力,包括监测和预警机制、紧急应急预案、水源保护措施等。
6. 水质卫生状况评价:评估农村居民使用的水源农村是否存在水源污染或水质不合格的情况,包括水源附近的废水排放情况、用水设施的卫生状况等。
通过以上评价准则,可以全面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术语和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农村供水工程分类表2.6供水单位应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7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3.1 水量评价3.1.1评价内容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农村饮水安全评估验收

农村饮水安全评估验收
农村饮水安全评估验收是指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以确保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评估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估项目是否按照预定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实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2. 工程质量和规模:评估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规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设备设施的性能和维护:评估项目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的性能是否稳定可靠,并检查其是否得到及时维护、保养。
4. 饮水水质的检测结果:评估水源、取水、处理、输水和供水等环节中饮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5. 管理运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运营是否规范,是否能够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6. 民众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评估居民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满意度和意见反馈。
评估验收的结果将直接影响项目的验收和后续的管理运营工作。
如果评估结果符合要求,项目可以通过验收,进入正常运营阶
段。
如果评估结果存在问题,项目可能需要进行改进和整改,并重新进行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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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评分标准说明
一、组织领导(5分)
1、将饮水安全工程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了责任状(2分);否则为0分。
2、饮水安全工程组织机构健全,并有主要领导挂帅(3分);否则为0分。
二、前期工作(10分)
1、以当地的自然、经济条件为基础,对水源和建设方案充分论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了适合当地的工程形式,并根据省里的要求提出了全县饮水安全规划(6分);否则为0分。
2、所有工程项目有设计文件(旱井工程有典型设计)(4分);抽验工程中出现无设计的工程时,按有设计工程数占抽验工程总数的比例评分。
三、任务完成(15分)
1、全部完成了责任状签订的饮水安全指标,工程项目全部完成(10分);达到任务的90%(8分);达到任务的80%(6分);达到任务70%(4分);其余为0分。
2、工程建设项目与省下达计划相一致,或虽不一致,但履行了有关手续(2分);否则为0分。
3、所有工程都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全部受益(3分);在抽验工程中,当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总受益人口的90%以上(2分);比例达到80%以上(1分);80%以下为0 分。
四、工程质量(20分)
1、所有抽验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施工组织健全,有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签订了施工合同或实行了招投标制(3分);抽验工程中,90%以上的工程符合上述要求(2分);75%以上的工程符合上述要求(1分);75%以下为0分。
2、抽验工程中,所有工程实际供水能力达到工程设计要求(3分);90%以上的工程实际供水能力达到设计要求(2分);75%以上的工程实际供水能力达到设计要求(1分);75%以下为0分。
3、抽验工程中,所有工程水质符合《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5分);否则为0分。
4、抽验工程中,所有工程布局合理,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施工,工程配套设施齐全,结构尺寸达到设计要求(3分);75%以上工程布局合理,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施工,工程配套设施齐全,结构尺寸达到设计要求(2分);75%以下为0分。
5、抽验工程中,全部工程土建质量全部达到建筑有关标准,主要建筑物无渗水、垮塌、不均匀沉降现象(2分);75%以上工程土建质量达到建筑有关标准,主要建筑物无渗水、垮塌、不均匀沉降现象(1分);75%以下为0分。
6、抽验工程中,所有管道和机电设备安装规范(2分);主要管道和机电设备安装规范为(1分);管道和机电设备安装不规范为0分。
7、抽验工程中,所有材料、设备质量可靠,产品有合格证书,并且材料设备是按要求采购的(2分);85%以上材料设备达到上述要求的(1分);达不到85%的为0分。
五、资金投入(15分)
1、国补资金按计划足额到位,及时兑现(3分);国补资金到位80%以上,并及时兑现(2分);国补资金到位80%以下为0分。
2、市级配套资金到位额达到省规定配套资金总数的100%以上的(2分);配套资金到位额达到省规定配套资金总数的80%以上(1分)。
3、县级配套资金到位额达到省补资金的20%以上(3分);配套资金到位额达到省补资金的10%以上(1分)。
4、群众自筹资金到位(2分);群众自筹资金到位80%以上(1分)。
5、在县级设立专账(2分);否则为0分。
6、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无违纪违规现象,审计合格(3分);否则为0分。
六、工程管理(35分)
1、县级政府制定了适合当地实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并确定了专门管理人员(4分);否则为0分。
2、每处工程都落实了产权和管理主体(4分);落实了90%以上(3分);落实了80%以上(2分);落实了70%以上(1分);70%以下为0分。
3、每处工程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完备的管理设施,完整的管理运行记录(4分);90%以上(3分);80%以上(2分);70%以上(1分);70%以下0分。
4、每处工程都按国家有关规定重新核定了水价,进行了“水价、水量、水费”公示,并按核定的水价足额征收水费(5分),落实了90%以上(4分);落实了80%以上(2分);落实了70%以上(1分);70%以下为0分。
5、每处工程都核定了基本水量和最高水量,并按相应标准收费(4分),比例达到90%以上(3分);比例达到80%以上(2分);比例达到70%以上(1分);70%以下为0分。
6、每处工程都提取了大修和折旧基金,并有操作性较强的使用管理办法(4分),落实了90%以上(3分);落实了80%以上(2分);落实了70%以上(1分);70%以下为0分。
7、对每处工程的水质要进行水质监测,对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质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分析化验(3分);比例达到90%以上(2分);比例达到80%以上(1分);80%以下为0分。
8、每处工程都有完善的水源地和水工程保护措施(2分)比例达到80%以上(1分);80%以下为0分。
9、工程基础资料齐全,并有完整的档案(2分);工程基础资料齐全,但未整理归档(1分);工程资料不全(0分)。
10、群众对工程管理评价的测评。
满意(3分);比较满意(2分);不满意(0分)。
附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综合评分表
验收人签字:
附三:
山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情况登记卡片县(市): 编号:
审查人:填表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