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

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维护幼儿健康成长,制定本食品安全责任制。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标准及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
1.2适用范围本责任制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配送、供应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供应2.1食品采购2.1.1供应商资质审查食品供应商应提交合法经营证照、食品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由后勤部门进行审查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2.1.2食品质量检验采购人员应对每批次到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记录检验结果。
2.2食品储存与保管2.2.1储存条件食品储存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不同种类的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2.2定期检查后勤部门应定期检查储存环境,确保温度、湿度等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3食品加工与配送2.3.1厨房卫生厨房应保持清洁,厨具应经常清洗消毒,厨房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工作服和帽子。
2.3.2食品配送确保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到外界污染,配送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3.1食品安全培训3.1.1培训内容食品从业人员应接受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食品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法规、卫生标准、危险因素识别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3.1.2培训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定期参与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2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3.2.1监测体系建立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包括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监测,确保食品安全。
3.2.2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因素,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应急处理与责任追究4.1应急预案4.1.1制定与演练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4.1.2信息报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向有关卫生部门和家长报备,并采取紧急措施,以减少损失。
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保障幼儿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园长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
2.幼儿园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食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食品质量。
2.食品供应商需具备合法资质,并提供相关证件。
3.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验收、储存、发放制度,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把食品质量关。
3.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过期食品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餐饮具清洗与消毒1.餐饮具清洗应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确保清洁卫生。
2.餐饮具消毒应达到规定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3.幼儿园应定期检查清洗、消毒设备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
六、食品留样与应急处置1.幼儿园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食品留样不少于100克,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
2.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七、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1.幼儿园应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素养。
八、监督检查与考核1.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食堂进行自查。
2.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3.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考核,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处理。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续)4.食堂应制定合理的食谱,保证幼儿膳食营养均衡,满足生长发育需求。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9篇)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9篇)幼儿园食品平安管理人员责任制度11、幼儿园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状况,总结阅历,准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园所膳食费应专用,打算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费中水、电、煤费不超过膳费5%,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
3、幼儿园依据季节供应状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4、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选购,选购的食品应新奇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5、生食品阅历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
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
库房保持干净枯燥,各种盛器须加盖。
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6、精确把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7、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依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养分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状况,听取对膳食的看法。
8、保健人员〔或养分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
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9、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
规范操作。
定期检查。
幼儿园食品平安管理人员责任制度2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毁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选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选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特地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殊是食品混装。
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是指幼儿园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分发等各个环节中,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幼儿的食品安全。
以下是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的详细内容:一、食品采购责任制度1. 幼儿园应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并定期对台账进行审查。
3. 幼儿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4. 幼儿园应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变质、过期、假冒伪劣等食品。
二、食品储存责任制度1.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储存室,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的卫生、干燥、通风、避光、防虫、防鼠、防霉变。
2. 幼儿园应根据食品的种类和特性,合理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3. 幼儿园应定期对食品储存室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储存环境的卫生。
4. 幼儿园应确保食品储存室的温度和湿度适宜,防止食品变质。
三、食品加工责任制度1.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加工车间,确保加工环境的卫生、整洁、通风、避光、防虫、防鼠、防霉变。
2. 幼儿园应要求食品加工人员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幼儿园应禁止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吸烟、进食、佩戴饰品等,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4. 幼儿园应要求食品加工人员按照食品加工流程和标准操作,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食品分发责任制度1.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分发台账,详细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分发时间等信息,并定期对台账进行审查。
2. 幼儿园应确保食品在分发过程中,保持卫生、整洁、避光、防虫、防鼠、防霉变。
3. 幼儿园应禁止分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变质、过期、假冒伪劣等食品。
4. 幼儿园应要求食品分发人员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1.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幼儿园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幼儿园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幼儿园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职责,具体如下:1.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食堂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幼儿园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幼儿园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如下:1. 幼儿园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留样、废弃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从采购到供应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幼儿园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包括食品供应商信息、食品检测报告、食品留样记录等信息的公示,确保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公开。
3. 幼儿园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4. 幼儿园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保障幼儿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人界定1.园长为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分别负责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监督和具体操作等工作。
三、责任内容1.园长责任:(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2)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3)定期检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对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食堂管理人员责任:(1)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操作技能;(4)对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3.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1)负责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2)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3)对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负有监督责任。
4.食堂从业人员责任:(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2)做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防止交叉污染;(3)对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奖惩措施1.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和制度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罚;3.对因工作失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采购管理:(1)建立严格的食品原料采购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2)实行食品原料准入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留存相关资质证明;(3)建立食品原料验收制度,对食品原料进行严格验收,确保无腐烂、变质、污染等问题食品进入园区。
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及落实方案

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及落实方案
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
1. 食品供应商选择制度:幼儿园应当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供应商,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采购验收制度:幼儿园应当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食品质量。
3.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幼儿园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4. 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幼儿园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避免食品污染。
5. 食品留样制度:幼儿园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以备查验。
二、落实方案
1.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2. 加强人员培训: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严格执行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5. 强化应急管理: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并上报。
三、总结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
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及落实方案,可以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确保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稳定可靠。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六篇)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园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及教师生命安全,特制定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一、炊事员1、持证上岗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要进行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2、服从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
4、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5、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时要做到: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时不得吸烟,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幼儿餐具及厨具做到一餐一清洗或消毒,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搞好门前卫生,并保持清洁,下班前检查好水、电、煤气、门窗是否关好。
6、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7、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8、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9、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10、禁止经营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11、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1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注意食品卫生;使用好食堂配备的设施,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上报。
13、勤俭节约,不浪费粮食和副食品,虚心听取教师及家长意见,保证主、副食质量,保证幼儿吃的好、吃的饱。
二、餐具、物品消毒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2、餐具、食具消毒可采用热力消毒的方法: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消毒___分钟;物品消毒可采用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浸泡消毒→清水冲洗;3、掌握正确的消毒液配置和消毒方法,严格按消毒程序进行操作,保证消毒效果和消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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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幼儿园及食堂,由于幼儿是特殊群体,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幼儿园食堂和幼儿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三、幼儿园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所有人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2、所有人员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幼儿园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用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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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幼儿园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园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幼儿园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
B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C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D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A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B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C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D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E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F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G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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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I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员的责任:
A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B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采购进给食堂的: C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采购进食堂的。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A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B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C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员的责任: A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B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 C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D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E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的。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以上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经济罚款,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幼儿园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教育局,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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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幼儿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14号令)和《学院食堂管理规定》等,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园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保障处在主管园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幼儿园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幼儿园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用餐安全。
第五条幼儿园以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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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幼儿园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园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幼儿园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园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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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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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当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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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炊事员、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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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幼儿园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
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幼儿园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幼儿园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办公室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后勤保障处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