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隐名股东协议-依据最新版民法典
隐名合伙民法总则

合伙到底是一种协议还是一种组织,这首先会影响法律对合伙地位的确定,并将决定合伙制度是规定在民法总则编的民事主体制度中还是规定在债法或合同法中。
《德国民法典》本身为合伙提供了一种典型的立法模式,其有关民事合伙的基本规则规定在民法典第二编“债务关系法”第十六节“合伙”之中。
根据《德国民法典》第705条的规定,合伙是一种合同,各个合伙人应为实现共同目的提供约定的出资。
可见,《德国民法典》是将民事合伙作为一种合同加以规范,并未承认其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
而德国法关于商事合伙的事项则规定在《德国商法典》第二编“公司及隐名合伙”中,第105条至第160条规定了无限公司即普通商事合伙,第161条至第177a条规定了两合公司即有限合伙,第335条至第342条规定了隐名合伙,第489条至508条规定了海事合伙。
对此,学者解释为:“民事合伙的两种变体即普通商事合伙和有限合伙在中小商业组织中得到了普遍的采用,而有限合伙现在还用于投资项目,那些打算只向商事企业投资的人,可以选择隐名合伙”{1}263。
虽然普通商事合伙在性质上并非法人,但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取得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能够成为民事权利义务的归属主体并具备诉讼法上的当事人能力。
瑞士、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也继受了德国法的做法,在民法典中将合伙定位为协议,并在其民法典的债编中规定了合伙。
可见,大陆法系传统立法对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承认一般持较为谨慎的态度。
但也有部分国家对合伙主体地位的承认较为积极,主要是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
如法国1978年通过第9号法令修订《法国民法典》第1842条第1款并规定:“除第三章规定的隐名合伙以外的合伙,自登记之日起享有法人资格”,从而直接以明文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合伙作为法人的主体资格。
(一)隐名合伙的基本属性隐名合伙是指隐名合伙人与出名合伙人约定由隐名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事业出资,由出名合伙人经营,隐名合伙人分享该项营业的收益并分担其所产生的损失的合同。
隐名股东协议书样板6篇

隐名股东协议书样板6篇篇1隐名股东协议书样板甲方:(单位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乙方:(单位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公司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甲方为便于合作发展需要,向乙方提供股权配合及资金支持,参与乙方所属公司的管理决策,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股权安排1. 甲方出资额:______万元,占乙方所属公司总股本的____%。
2. 甲方享有对乙方所属公司的股权投票权,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选举权、决策权等。
3. 乙方应妥善保管优先股份,并按照约定的期限购回或归还给甲方。
第三条股东权责1. 甲方须按时足额出资,并履行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股东义务。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接受甲方监督。
3. 乙方应保障甲方的投资权益,确保根据协议享有的权利。
第四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协议及相关资料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违反保密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如需延长合作期限,需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第六条协议变更任何协议的修改、解除或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确认生效。
第七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经阅读并确认无异议后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以上为隐名股东协议书样板,仅供参考。
如需具体合作内容或法律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
篇2隐名股东协议书样板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甲方(实际股东):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隐名股东):地址: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持有的(公司名称)股权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愿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名称)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乙方的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协议

隐名股东协议隐名股东协议。
隐名股东协议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知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第一条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隐名股东协议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知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第一条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x 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假如其财产缺乏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 x x x 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
隐名股东协议书通用版5篇

隐名股东协议书通用版5篇篇1甲方(实际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隐名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甲方作为实际股东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乙方作为隐名股东参与投资但不直接显名于公司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信息中。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1. 甲方作为实际股东,负责办理目标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等手续。
2. 乙方作为隐名股东,享有投资权益并委托甲方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二、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1. 乙方投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___%的股份。
三、权利义务1. 甲方应确保目标公司的正常运营,并及时向乙方报告公司经营状况。
2. 乙方有权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享有分红、转增资本等投资权益。
3.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比例分担目标公司的盈亏。
4. 乙方不得干涉目标公司的正常运营及甲方正常行使股东权利。
四、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相关事项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乙方应确保其身份及投资事宜在公司内部保密,不向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人员透露。
五、股权转让及变更1. 双方协商一致,可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2. 股权转让时,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如因故需要变更隐名股东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隐名出资协议模板8篇

隐名出资协议模板8篇篇1甲方(实际出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义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通过乙方进行股权投资,但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以自己名义持有股份,因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隐名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通过乙方的名义进行股权投资,乙方仅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相关股权权益归属于甲方享有。
本协议旨在对双方的隐名出资关系进行明确和约定。
二、出资情况1. 甲方实际出资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出资方式:现金/资产出资等。
3. 出资用途:用于投资目标公司或项目。
三、股权安排与权属确认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名义股东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2. 甲方为目标公司或项目的实际出资人,享有相应的股权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增资权等。
3. 乙方不得擅自处置或转让其名下的股权,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处置股权,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风险承担与收益分配1. 甲方承担因本次隐名出资产生的所有投资风险。
2. 收益分配按照甲方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乙方不得侵占或挪用。
3. 若因乙方过失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保密义务与违约责任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对涉及本协议的信息予以保密。
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若乙方泄露本协议内容或擅自处置股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协议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目标公司或项目结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隐名股东代持协议样书通用版6篇

隐名股东代持协议样书通用版6篇篇1甲方(隐名股东):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义股东):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投资于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但由于某些原因无法直接成为该公司的登记股东,故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名义上的股东,代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代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成为目标公司的登记股东。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代持股份1.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目标公司股份,具体持股比例及数量详见附件。
2. 乙方应确保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登记为股东,并代甲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 乙方代持股份所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侵占或挪用。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享有目标公司股份的实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参与公司决策等。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其指示行使股东权利。
4.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投资款项,并承担投资风险。
5.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名义股东身份,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活。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确保甲方在目标公司的权益得到保护。
2. 乙方应妥善保管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股票等文件,并确保其安全。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擅自处置甲方的股份。
4.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目标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借款等。
隐名股东协议书样板经典版6篇

隐名股东协议书样板经典版6篇篇1甲方(实际股东):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义股东):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在公司中拥有股份权益,但因某些原因需要寻找名义股东,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作为隐名股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在公司中拥有股份权益,但因某些原因无法以自己名义进行登记。
因此,甲方通过本协议将相关股份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担任名义股东。
二、股权状况1. 甲方通过本协议确认其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及相应权益。
2. 乙方仅为名义股东,不享有该股权的任何实质权益。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享有该股权的所有实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表决等权利;(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愿行使名义上的股东权利;(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与该股权相关的投资款项、税费等费用。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仅承担名义上的股东权利,不享有任何实质权益;(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的股权权益保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应严格保密本协议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股权事宜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任何无关人员。
五、协议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2)甲方实质丧失该股权权益,且无法恢复。
2. 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行使名义上的股东权利,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泄露甲方股权信息或擅自行使实质股东权利,应承担违约责任;2.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23年隐名股东投资协议范文(五篇)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范文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身份证号: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_____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_____公司 %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_____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
3.新设目标公司由乙方_____自愿接受甲方_____ 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_____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
乙方_____名义上在_____公司出资比例为 %,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_____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作为_____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_____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_____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_____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_____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承担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_____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_____公司名义上_____%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_____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
乙方不对_____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_____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持有的_____公司_____%的股份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
乙方没有对_____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三、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1、甲方作为_____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