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培训277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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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师法教师PPT教师培训

02
老版本中,把“成人教育”单独列出来; 修订版中,把“职业教育”单独列出来。 两相比较,时代感喷涌而出。那个年 代,学历匮乏,成人教育是刚需,也 是重中之重。未来一段时间,职业教 育才是重中之重。
修订内容
01
第二十八条(考核制度)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师德师风表现、业务能力水平、教育教学实绩和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不同形式。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考 核工作应当接受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2、立法依据
03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偏低,拖欠 教师工资、干扰教育教学活动等情况屡有发生。 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影响了教 育事业的发展。为了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 的地位和待遇,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吸引 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必须制定《教师法》保障 教师群体的合法权益。
2、立法依据
01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一批又一批既具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又掌握现代科学文 化知识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 人才的培养关键在于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 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队伍,是搞好社会主 义事业的关键。“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 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为此,我们必须制定 《教师法》以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02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需要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教师 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低。已不 能适应培养人才的需要,广大教师急需提高 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了更有效地完成这 一任务,有必要通过立法,制定一整套提高 教师素质的措施、制度,对教师的思想品德 和业务素质作出明确的规定,以加强教师队 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Biblioteka 04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化的需要
教育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8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教育法》规定: 第28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29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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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教育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士学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9
《教师法》规定: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 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 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 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 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 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 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幼) 《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 PPT

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 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不得使接受义务教 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 不得为未成年 人订立婚约。
张某和李某两家世代交好, 他们为双方的未成年子女订立了婚约。 张某和李某的做法 () 。 A. 合法,父母享有对子女的监护权 B. 合法,父母享有对子女的管教权 C. 不合法,订立婚约应征得双方子女同意 D. 不合法,父母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县教育局—— 自行实施义务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寄宿制学校, 特殊学校, 专门学校
➢实施时间:1994年1月1日 ➢地位:第一部关于教师的单行法律 ➢第一个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资格任用 考核
第六章 待遇
第八章 法律责任
专业人员、管理体制
第十三条 【资格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资格限制】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 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 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教师任教】 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二十五条 【专门教育】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 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 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小学】 (2016上)正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刚经常无故旷课。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应当 ()。 A. 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 B. 尊重小刚的选择 C. 及时通报警方 D. 予以开除处理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 不得为未成年 人订立婚约。
张某和李某两家世代交好, 他们为双方的未成年子女订立了婚约。 张某和李某的做法 () 。 A. 合法,父母享有对子女的监护权 B. 合法,父母享有对子女的管教权 C. 不合法,订立婚约应征得双方子女同意 D. 不合法,父母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县教育局—— 自行实施义务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寄宿制学校, 特殊学校, 专门学校
➢实施时间:1994年1月1日 ➢地位:第一部关于教师的单行法律 ➢第一个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资格任用 考核
第六章 待遇
第八章 法律责任
专业人员、管理体制
第十三条 【资格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资格限制】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 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 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教师任教】 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二十五条 【专门教育】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 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 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小学】 (2016上)正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刚经常无故旷课。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应当 ()。 A. 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 B. 尊重小刚的选择 C. 及时通报警方 D. 予以开除处理
教师法制教育培训ppt

定期更新学习资源,确保教师获得最 新的法律知识和动态。
案例研讨与模拟法庭
组织教师开展案例研讨,分析教育实践中涉及的法律问 题。
鼓励教师参与法律援助项目,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支持 和服务。
通过模拟法庭的方式,让教师在模拟的法律诉讼中提高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与司法机关合作,邀请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实务人员来 校进行案例分享和指导。
教师法制教育不仅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还有助于培养守法公民、维护社会稳定和 推动法治建设。
对未来教师法制教育的建议
完善培训内容
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教师法制教育的内容, 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教育教学 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创新培训方式
采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如案例分析、角色扮演、互动 讨论等,以提高教师学习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教师法制教育培训
• 引言 • 教师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 教师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 • 教师法制教育的实施途径 • 教师法制教育的效果评估 • 结论与建议
01
引言
培训背景
01
随着社会法制意识的增强,教师 作为社会的重要成员,需要具备 相应的法制观念和素养。
02
教师法制观念的缺失可能会影响 学生的法制观念的形成,进而影 响整个社会的法制环境。
介绍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实施主体和程序等。
教育法律责任
分析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归责原则和承担方式 等。
3
教育行政复议和诉讼
简要介绍教师如何进行教育行政复议和诉讼,以 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04
教师法制教育的实施途径
集中培训
01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法制 教育培训,确保教师掌 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教 育法律法规。
案例研讨与模拟法庭
组织教师开展案例研讨,分析教育实践中涉及的法律问 题。
鼓励教师参与法律援助项目,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支持 和服务。
通过模拟法庭的方式,让教师在模拟的法律诉讼中提高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与司法机关合作,邀请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实务人员来 校进行案例分享和指导。
教师法制教育不仅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还有助于培养守法公民、维护社会稳定和 推动法治建设。
对未来教师法制教育的建议
完善培训内容
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教师法制教育的内容, 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教育教学 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创新培训方式
采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如案例分析、角色扮演、互动 讨论等,以提高教师学习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教师法制教育培训
• 引言 • 教师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 教师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 • 教师法制教育的实施途径 • 教师法制教育的效果评估 • 结论与建议
01
引言
培训背景
01
随着社会法制意识的增强,教师 作为社会的重要成员,需要具备 相应的法制观念和素养。
02
教师法制观念的缺失可能会影响 学生的法制观念的形成,进而影 响整个社会的法制环境。
介绍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实施主体和程序等。
教育法律责任
分析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归责原则和承担方式 等。
3
教育行政复议和诉讼
简要介绍教师如何进行教育行政复议和诉讼,以 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04
教师法制教育的实施途径
集中培训
01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法制 教育培训,确保教师掌 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教 育法律法规。
教师法培训ppt课件

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 民主管理”的权利; • 该法的这一规定是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落到了实处。
•6、进修培训权(该法第7条第6项)
• 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 三为主:在职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
(二)教师的义务
教师特• 1、定遵义纪务守法的的具义务体(内该法容第为8条:第1项)
• 1•、1、教教育育教教学学权权((该该法法第第7条7条第第1项1项))
• 教• 师教享师有享“有进“行进教行育教教育学教活学动活,动开,展开教展育教教育学教改学革改和革实和验实”验的”权的利权利
• 它• 属它于属职于权职,权是,教是师教最师基最本基,本最,重最要重的要权的利权,利是,其是他其权他利权的利基的础基础
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3项)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 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 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该法第8 关 心条、 爱第护4全项体 学)生 , 尊 重 学 生 人 格 , 促 进 学 生 在 品 德 、 智 力 、 体 质
• 包括三方面内容: A、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B、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C、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① 教教师 可育依教据学其权所 在的学基校本的含教 学义计:划 、 教 学 工 作 量 等 具 体 要 求 , 结
合自身的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②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
容; ③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
•6、进修培训权(该法第7条第6项)
• 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 三为主:在职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
(二)教师的义务
教师特• 1、定遵义纪务守法的的具义务体(内该法容第为8条:第1项)
• 1•、1、教教育育教教学学权权((该该法法第第7条7条第第1项1项))
• 教• 师教享师有享“有进“行进教行育教教育学教活学动活,动开,展开教展育教教育学教改学革改和革实和验实”验的”权的利权利
• 它• 属它于属职于权职,权是,教是师教最师基最本基,本最,重最要重的要权的利权,利是,其是他其权他利权的利基的础基础
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3项)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 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 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该法第8 关 心条、 爱第护4全项体 学)生 , 尊 重 学 生 人 格 , 促 进 学 生 在 品 德 、 智 力 、 体 质
• 包括三方面内容: A、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B、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C、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① 教教师 可育依教据学其权所 在的学基校本的含教 学义计:划 、 教 学 工 作 量 等 具 体 要 求 , 结
合自身的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②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
容; ③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
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法规知识教师培训ppt

(四)与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的主要教育行政法 规与规章
– 教育行政法规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
(五)地方法规和规章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 中小学生守则、 – 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
程序法
注:与程序法相对称,其它5个法律部门又被称为实体法
二、教育法
(一)教育法的性质、地位体系
教育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教育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教育法的调整对象 是教育社会关系,它是国家机关、教育 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它教育机 构、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团 体和公民等在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 会关系。
三、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律 通过调整教育社会生活而形 成的教育主体及相关主体之 间教育法意义上的权利和义 务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分为主体、客体和 内容三个要素。
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学校及其
它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 者、受教育者、公民等。
教育法律关系
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
2、教育法律关系的变更 教育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就 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主 体、客体、内容有一个变更,如 :一学校基建合同中地点、面积 、竣工期限都有变化。
3、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 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不再享 有的权利,也不再承担的义务。 法律关系终止。如教师退休、学 生退学。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 消灭是需要法律事实的。如:开 办学校、聘用教师、招收学生、 开除学生学籍、解聘或开除教师 、乱收费用、伤害学生等行为都 会导致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 更和消灭。
教师法培训ppt

一、总则(共六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 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 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 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 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 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 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 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 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 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 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一、总则(共六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 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 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 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 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 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 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 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 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章
培养与培训制度(略)
第五章
教师的考核与奖励(略)
第六章
教师的待遇(略)
第七章
教师的奖励(略)
第八章
法律责任
《教师法》实施有关的法律责任
侮辱、殴打、报复教 师的法律责任认定及 处理办法。
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 部门的法律责任认定 及处理办法。
教师的申诉权利。
教师违反《教师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理办法
教师履行的六项义务: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 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 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 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当你享有教师职业的权利时就必须承担相关义务。即 "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放弃。
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培训PPT课件

– 地方法规和规章
我 国 现 行 教 育 法 规 体 系 结 构
中小学校园法规的几个问题
一、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分析及处理
二、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三、教师常见违法行为及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预防 四、课堂教学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
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分析及处理
一、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的类型及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 学活动中或者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 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 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 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 生伤害事故的过错责任,根据主体对象 不同,可分为学校过错责任,学生过错 责任,家长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和 其他过错责任等类型。
未成年学生的年龄划分
1.未成年人保护法 18岁以下:未成年人 2.民事行为能力: (1)1岁——10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10岁——18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参加劳动的16岁——18岁:可视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
3.刑事责任能力 0岁——14岁:无刑事责任能力; 14岁——16岁: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16岁以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要求的需要
2、是树立权利义务意识(法律意识)、维 护自身权利和明确自身义务的需要 3、是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 化(制度化)的需要 4、是学校提高法制教育效率、把年轻一代 培养成为守法公民的需要
(三)现代教育者 提高法律素养的方法
1、理论联系实际地系统学习有关理论 知识和教育法规
中小学教师教育
政策法规知识讲座
一、中小学教师应具备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素养
(一)现代教育者学习教育法规知识的必要性 (二)现代教育者应具备的教育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