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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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感规范

烟感规范

烟感规范烟感布置要求: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2 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5 探测器至广播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1m;6 探测器至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m;7 探测器至喷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8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9 烟感距开水器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5.3感温元件的布置5.3.1感温元件5.3.1.1感温元件采用铜—康铜热电偶,测量不确定度应小于0.25K。

5.3.1.2铜—康铜热电偶必须使用同批生产、丝径为0.2mm~0.4mm的铜丝和康铜丝制作。

铜丝和康铜丝应有绝缘包皮。

5.3.1.3铜—康铜热电偶感应头应作绝缘处理。

5.3.1.4铜—康铜热电偶应定期进行校验〔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5.3.2铜—康铜热电偶的布置5.3.2.1空气温度测点a)应在热箱空间内设置两层热电偶作为空气温度测点,每层均匀布4点;b)冷箱空气温度测点应布置在符合GB/T13475规定的平面内,与试件安装洞口对应的面积上均匀布9点;c)测量空气温度的热电偶感应头,均应进行热辐射屏蔽;d)测量热、冷箱空气温度的热电偶可分别并联。

5.3.2.2表面温度测点a)热箱每个外壁的内、外表面分别对应布6个温度测点;b)试件框热侧表面温度测点不宜少于20个。

试件框冷侧表面温度测点不宜少于14个点;c)热箱外壁及试件框每个表面温度测点的热电偶可分别并联;d)测量表面温度的热电偶感应头应连同至少100mm长的铜、康铜引线一起,紧贴在被测表面上。

烟感规范标准[详]

烟感规范标准[详]

烟感规范烟感布置要求: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 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内,不应有遮挡物;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5 探测器至广播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 探测器至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7 探测器至喷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8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9 烟感距开水器的距离不应小于。

5.3感温元件的布置5.3.1感温元件5.3.1.1感温元件采用铜一康铜热电偶,测量不确定度应小于0 .25K。

5.3.1.2铜一康铜热电偶必须使用同批生产、丝径为0 .2 mm〜0.4 mm的铜丝和康铜丝制作。

铜丝和康铜丝应有绝缘包皮。

5.3.1.3铜—康铜热电偶感应头应作绝缘处理。

5.3.1.4铜一康铜热电偶应定期进行校验〔见附录E (标准的附录)〕。

5.3.2铜—康铜热电偶的布置5.3.2.1 空气温度测点a)应在热箱空间内设置两层热电偶作为空气温度测点,每层均匀布4点;b)冷箱空气温度测点应布置在符合GB/T 1 3 4 7 5规定的平面内,与试件安装洞口对应的面积上均匀布9点;c)测量空气温度的热电偶感应头,均应进行热辐射屏蔽;d)测量热、冷箱空气温度的热电偶可分别并联。

5.3.2.2表面温度测点a)热箱每个外壁的内、外表面分别对应布6个温度测点;b)试件框热侧表面温度测点不宜少于2 0个。

试件框冷侧表面温度测点不宜少于14个点;c)热箱外壁及试件框每个表面温度测点的热电偶可分别并联;d)测量表面温度的热电偶感应头应连同至少10 0 mm长的铜、康铜引线一起,紧贴在被测表面上。

烟感安装标准

烟感安装标准

消防烟感国家标准:
1、感烟器与墙体、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烟雾探测器周围0.5m水平距离内无遮挡物;感烟器与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3、安装应靠近回风口。

感烟探测器与多孔送风吊顶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通道吊顶安装感烟器时,应安装在中间位置。

烟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

不应超过10m;烟雾探测器的安装间隔不应超过15m。

烟感器与端壁的距离不应超过安装距离的一半。

5、烟雾探测器与广播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1m。

6、烟雾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m。

7、感烟探测器与喷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

8、房间以书架、设备或隔板隔开,顶距天花板或横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的,在每个隔开的部分至少安装一个烟雾探测器。

9、烟雾探测器与热水器的距离不应小于1.5。

gb烟感安装规范要求

gb烟感安装规范要求

gb烟感安装规范要求
二氧化碳报警器(CO烟感安装规范)是确保建筑安全的关键技术,包括应急作业、防控烟害等技术。

首先,安装前必须查看烟感器的保修条款,正确安装和试验,以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其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放置CO烟感,避免潮湿或污染接触;及时检查、更换CO 烟感放置部件。

此外,CO烟感放置部件位置应离地面2.2米-3.0米;及时检查烟感安装的密封圈,防止积水和杂物进入;并将其固定在墙体上,禁止拆卸。

使用护目镜与手套,执行CO烟感安装试验,确保安装规格;CO烟感器安装测试工作完毕后,应在记录表上签字,并由验收人员签名以确认。

最后,有必要定期检查CO烟感器的安装、功能和密封,以确保及时处理事故;即使烟感器没有发出报警,也应定期检查,以保证其及时发挥功能来保护建筑安全。

以上就是关于CO烟感安装规范的要求,我们应该认真安装,以确保建筑安全。

烟感布置规范

烟感布置规范

烟感布置规范烟感布置规范是指在建筑物内进行烟感系统的安装和布置时需要遵循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下面是关于烟感布置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一、烟感安装位置规范1. 烟感器件应安装在每个房间的天花板中心,防止烟雾聚集在房间边角而无法被及时检测到。

2. 高层建筑应每层安装烟感器件,以便及早发现烟雾产生的位置。

3. 禁止将烟感器件安装在房间角落、门窗附近或其他可能导致检测延迟和误报的位置。

二、烟感布置规范1. 烟感器件应远离任何可能产生虚假报警的设备,如空调出风口、厨房油烟排气口等。

2. 烟感器件应远离湿度较高的地方,以免湿气影响其正常工作。

3. 烟感器件应保持清洁,定期检查和清理,以确保其敏感度和灵敏度。

三、烟感灵敏度设置规范1.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面积,确定烟感器件的灵敏度。

例如,在人口稠密的公共场所应设置较低的灵敏度,以防止误报。

2. 烟感器件的灵敏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能够及时检测到火灾的发生。

四、烟感报警声音规范1. 烟感系统报警声音的音量应足够大,能够在建筑物内的任何地方清晰听到。

2. 报警声音应具有明显的警示作用,以告知建筑内的人员火灾的发生。

3. 烟感系统报警声音可以与消防广播系统、疏散声音联动,以提醒人们迅速疏散。

五、烟感维护和保养规范1. 对烟感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2. 定期更换烟感器件的电池或电源,以确保其供电稳定。

3. 定期对烟感系统进行系统测试,确保其可靠性和灵敏度。

六、烟感应急处理规范1. 当烟感系统发生报警时,应迅速采取措施确认是否为真实火灾,并及时报警和进行疏散。

2. 对于误报警情况,应及时解除报警,进行故障排除和维修。

总结起来,烟感布置规范涉及到烟感安装位置、布置、灵敏度设置、报警声音、维护和保养以及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遵循这些规范可以提高烟感系统的可靠性和灵敏度,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检测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gb烟感安装规范要求

gb烟感安装规范要求

gb烟感安装规范要求
烟感器(smokedetector)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装置,它有助于提
高建筑物或住宅安全性,在火灾发生时可以及时发出警报,减少损失。

为了保证烟感器的正常安装和使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 GB烟感安装规范要求》( GB/T 21923-2017,这是一份涵盖烟感器安装规范的官方规定。

《 GB烟感安装规范要求》涵盖了烟感器安装中所有安全要求,以使建筑物安全,确保烟感器的有效部署和运行。

这份规范概括如下:
一、烟感器应安装在空气流通良好,不太容易被堵塞的地方,以便有效检测火灾。

二、烟感器安装时禁止使用水溶性胶等,以免影响烟感器的正常检测和报警功能。

三、烟感器的安装位置应合理设置,距地面1.8-2.2米,与墙壁出角应在20°-45°之间。

四、在安装烟感器时,应尽量避免选择容易起灰尘,气流变化大的位置,以免灰尘进入烟感器,影响检测效果。

五、为了确保烟感器的正常工作,安装者应遵循有关的安装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使烟感器可以及时发出警报。

六、烟感器安装工作应记录在册,包括安装时间、烟感器型号、安装位置等,使烟感器的使用顺利进行。

安装完烟感器后,应将关注放到烟感器的运行状况,及时清洁烟感器和火灾报警系统,以确保烟感器正常运行,及时发现火灾并及时
有效地响应。

《 GB烟感安装规范要求》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安全而制定的官方规定,其核心目的在于提高火灾的检测和报警效率,有效地防止和减轻损失。

然而,在安装烟感器时,应当认真遵守《 GB烟感安装规范要求》中列明的各项要求,帮助拯救宝贵的生命,保障人民的安全。

消防烟感安装规范标准

消防烟感安装规范标准

消防烟感安装规范标准
一、安装位置
1.烟感器距离墙壁或天花板的高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一般为
2.5米左右。

2.烟感器应安装在火源易发生的地方,如厨房、电器房等。

3.烟感器应安装在每个房间的中央位置,以便能够检测到房间内任何位置的
烟雾。

二、安装数量
1.烟感器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结构、用途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2.对于住宅区、办公区、商业区等建筑物,烟感器应按照规定数量进行安装。

3.对于高层建筑,烟感器应按照每层不少于两个的要求进行安装。

三、安装标准
1.烟感器应安装在防火墙内侧,以便及早探测到火源并报警。

2.烟感器应保持清洁,不得受到灰尘、水汽等影响。

3.烟感器应与消防控制中心连接,确保及时报警和处置。

四、维护保养
1.定期对烟感器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2.定期更换电池,确保烟感器能够持续工作。

3.定期清洁烟感器,确保其灵敏度和准确性。

以上就是消防烟感安装规范标准案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安装烟感器时,一定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烟感器能够及时探测到火源并报警,以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烟感规范

烟感规范

烟感规范烟感布置要求: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2 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5 探测器至广播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1m;6 探测器至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m;7 探测器至喷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8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9 烟感距开水器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5.3感温元件的布置5.3.1感温元件5.3.1.1感温元件采用铜—康铜热电偶,测量不确定度应小于0.25K。

5.3.1.2铜—康铜热电偶必须使用同批生产、丝径为0.2mm~0.4mm的铜丝和康铜丝制作。

铜丝和康铜丝应有绝缘包皮。

5.3.1.3铜—康铜热电偶感应头应作绝缘处理。

5.3.1.4铜—康铜热电偶应定期进行校验〔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5.3.2铜—康铜热电偶的布置5.3.2.1空气温度测点a)应在热箱空间内设置两层热电偶作为空气温度测点,每层均匀布4点;b)冷箱空气温度测点应布置在符合GB/T13475规定的平面内,与试件安装洞口对应的面积上均匀布9点;c)测量空气温度的热电偶感应头,均应进行热辐射屏蔽;d)测量热、冷箱空气温度的热电偶可分别并联。

5.3.2.2表面温度测点a)热箱每个外壁的内、外表面分别对应布6个温度测点;b)试件框热侧表面温度测点不宜少于20个。

试件框冷侧表面温度测点不宜少于14个点;c)热箱外壁及试件框每个表面温度测点的热电偶可分别并联;d)测量表面温度的热电偶感应头应连同至少100mm长的铜、康铜引线一起,紧贴在被测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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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感规范烟感布置要求: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2 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5 探测器至广播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1m;6 探测器至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m;7 探测器至喷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8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9 烟感距开水器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5.3感温元件的布置5.3.1感温元件5.3.1.1感温元件采用铜—康铜热电偶,测量不确定度应小于0.25K。

5.3.1.2铜—康铜热电偶必须使用同批生产、丝径为0.2mm~0.4mm的铜丝和康铜丝制作。

铜丝和康铜丝应有绝缘包皮。

5.3.1.3铜—康铜热电偶感应头应作绝缘处理。

5.3.1.4铜—康铜热电偶应定期进行校验〔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5.3.2铜—康铜热电偶的布置5.3.2.1空气温度测点a)应在热箱空间内设置两层热电偶作为空气温度测点,每层均匀布4点;b)冷箱空气温度测点应布置在符合GB/T13475规定的平面内,与试件安装洞口对应的面积上均匀布9点;c)测量空气温度的热电偶感应头,均应进行热辐射屏蔽;d)测量热、冷箱空气温度的热电偶可分别并联。

5.3.2.2表面温度测点a)热箱每个外壁的内、外表面分别对应布6个温度测点;b)试件框热侧表面温度测点不宜少于20个。

试件框冷侧表面温度测点不宜少于14个点;c)热箱外壁及试件框每个表面温度测点的热电偶可分别并联;d)测量表面温度的热电偶感应头应连同至少100mm长的铜、康铜引线一起,紧贴在被测表面上。

粘贴材料的总的半球发射率ε值应与被测表面的ε值相近。

5.3.2.3凡是并联的热电偶,各热电偶引线电阻必须相等。

各点所代表被测面积应相同。

一、安装说明(1)特性电源:9V咸性电池或碳性电池工作电流:静态电流小于10UA,工作电流在20-25UA之间。

烟雾灵敏度:符合UL的217号标准。

工作温度:40oF-120oF(4℃-50℃)。

气体介面温度:10%-90%。

蜂鸣器声量能级:10英尺处为85分贝。

电池寿命:至少1年。

(2)安装房间内每25—40平方米装一个烟感,重要设备上方0.5—2.5米安装烟感。

选择一个合适的安装区域用螺钉固定定座,将烟感分线色连接后旋在固定座上。

依照安装支架的孔在顶棚上或墙上画两个孔位。

按两个孔位钻两个孔。

在两个孔中塞入两颗塑料腰钉,然后将安装支架的背面紧贴墙面。

塞入并紧固安装螺钉直至安装支架撤底牢固为止。

本探测器是一种密闭装置并不允许打开,请把电池塞入本机背面的隔间内。

有探测器的背面靠到安装的位置口,并顺时针转动。

并确信这两个螺钉头已给滑入腰形孔中。

轻轻按一下测试按钮看探测器是否正常工作。

(3)工作,测试及维修的程序本探测器在安装好之后就已处於工作状态之中,在此状态,其上面发光二极管大约每分钟闪烁一次。

当燃烧微粒被探测到时,本探测器会发出清脆响亮的脉动报警声直至空气重新平净为止。

二、测试按下测试按钮至少3分钟,一个清脆响亮的脉动报警讯号就会发出。

这意味著探测器真正工作,在报警的同时,发光二极管快速闪烁。

也可以用把烟雾吹进探测腔中的方法来测试探测器。

(每星期做一次测试以得证探测器的可靠工作)三、安装维护注意事项:●不可安装高于温度、高湿的地、否则会影响灵敏度;●为保持传感器工作效率良好,每融6个月需清洁传感器,先把电源关掉,再用软毛刷轻扫灰尘便可,再把电源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9—07—26批准1999—10—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对ZBC 81 002—1984《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修订,标准的技术内容和编写结构均有所修改。

近年来,新型火灾报警控制器不断出现,原标准ZBC81 002—1984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编制的需要,给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以及工程应用带来诸多不便。

此次修订,在保留原标准合理内容的基础上,更新、完善了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在型号中增加了分类特征参数、传输方式特征代号及参数、联动功能特征代号、厂家及产品代号,简化了型号编制方法,突出反映了产品的主要技术特征。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C81 002—1984。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中铮、李芙蓉、卢韶然。

本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1999年6月第一次修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的设计、生产、使用、管理、科研、教学等部门。

2 基本原则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的编制,按类组型特征、分类特征及参数、结构特征、传输方式特征及参数、联动功能特征、厂家及产品代号分类,以简明易懂、同类间无重复、尽可能反映产品特点为原则。

3 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的组成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由类组型特征代号、分类特征代号及参数、结构特征代号、传输方式特征代号及参数、联动功能特征代号、厂家及产品代号组成,其形式如下:3.1 类组型特征代号类组型特征代号包括火灾报警设备在消防产品中的分类代号、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代号、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用范围特征代号。

类组型特征代号用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代号中使用的汉语拼音字母为类组型特征名称中具有代表性的汉语拼音字母。

3.2 分类特征代号及参数、结构特征代号、传输方式特征代号及参数、联动功能特征代号分类、结构、传输方式、联动功能特征代号是指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用途、结构、传输方式和是否具有联动功能进行分类的代号,用分类、结构、传输方式、联动功能特征名称中有代表性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分类特征参数表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可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传输方式特征参数表示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总线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3.3 厂家及产品代号厂家代号表示生产厂家的名称,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英文字母表示。

产品代号表示产品的系列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4 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如下:4.1 类组型特征代号表示法4.1.1 J(警)——消防产品中火灾报警设备分类代号。

4.1.2 B(报)——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代号。

4.1.3 应用范围特征代号表示法应用范围特征代号是指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适用场所。

适用于爆炸危险场所的为防爆型,否则为非防爆型;适合于船上使用的为船用型,适合于陆上使用的为陆用型。

其具体表示方法是:B(爆)——防爆型(型号中无“B”代号即为非防爆型,其名称中亦无须指出“非防爆型”);C(船)——船用型(型号中无“C”代号即为陆用型,其名称中亦无须指出“陆用型”)。

4.2 分类特征代号及参数、结构特征代号、传输方式特征代号及参数、联动功能特征代号表示法4.2.1 分类特征代号表示法Q(区)——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J(集)——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T(通)——通用火灾报警控制器。

4.2.2 分类特征参数表示法分类特征参数用一或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集中或通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特征参数表示其可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数。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特征参数可省略。

4.2.3 结构特征代号表示法G(柜)——柜式;T(台)——台式;B(壁)——壁挂式。

4.2.4 传输方式特征代号表示法D(多)——多线制;Z(总)——总线制;W(无)——无线制;H(混)——总线无线混合制或多线无线混合制。

4.2.5 传输方式特征参数表示法传输方式特征参数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对于传输方式特征代号为总线制或总线无线混合制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传输方式特征参数表示其总线数。

对于传输方式特征代号为多线制、无线制、多线无线混合制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其传输方式特征参数可省略。

4.2.6 联动功能特征代号表示法L(联)——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对于不具有联动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其联动功能特征代号可省略。

4.3 厂家及产品代号表示法厂家及产品代号为四至六位,前两位或三位用厂家名称中具有代表性的汉语拼音字母或英文字母表示厂家代号,其后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产品系列号。

4.4 分型产品型号火灾报警控制器分型产品的型号用英文字母或罗马数字表示,加在产品型号尾部以示区别。

附录 A(提示的附录)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编制示例A1 JB-QTD-XXYYY表示XX厂区域台式多线制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系列号为YYY。

A2 JBC-QBZ2L-XXYYYY表示XX厂船用区域壁挂式两总线制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产品系列号为YYYY。

A3 JBB-QBW-XXYY表示XX厂防爆区域壁挂式无线制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系列号为YY。

A4 JB-QGH2—XXXYYYA表示XXX厂区域柜式两总线无线混合制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系列号为YYY,分型产品型号为A。

A5 JBBC-J8GZ2—XXXYY表示XXX厂防爆船用集中柜式两总线制火灾报警控制器,可连接8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系列号为YY。

A6 JB-T4BZ3L—XXYYY表示XX厂通用壁挂式三总线制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可连接4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系列号为YYY。

A7 JB-T16GH3L—XXYYYY Ⅰ表示XX厂通用柜式三总线无线混合制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可连接16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系列号为YYYY,分型产品型号为Ⅰ。

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颁布机关】公安部【颁布日期】1984年10月05日【实施日期】1985年05月01日【时效性】有效本标准适用于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的生产、科研、设计、使用、教学、出版、管理等部门。

1 型号编制原则产品型号按类、组、型特征分类。

以简明易懂、同类间无重复为原则。

2 型号组成产品型号由类、组、型特征代号、分类、结构特征代号与主参数三大部分组成,其形式如下:→主参数→分类、结构特征代号→类、组、型特征代号2.1类、组、型特征代号类、组、型特征代号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消防产品中的分类代号,火灾报警控制器代号和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用范围特征代号。

类、组、型特征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代号中使用的汉语拼音字母应是类、组、型特征名称中具有代表性的汉语拼音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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