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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与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与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与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8【案件字号】(2020)苏行终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建功赵黎臧静【审理法官】刘建功赵黎臧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王广枫【当事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王广枫【当事人-个人】王绪海王广枫【当事人-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王广枫【被告】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院观点】本案王绪海原审诉请确认二原审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宿迁市经开区管委会、三棵树乡政府原审均辩称涉案房屋虽然登记在王绪海名下,但早已抵债转让于王广枫,王广枫才是涉案房屋的真正权利人,王广枫作为本案原审第三人在原审中亦提出与上述意见一致的主张。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违法共同诉讼共同被告第三人证明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王绪海原审诉请确认二原审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宿迁市经开区管委会、三棵树乡政府原审均辩称涉案房屋虽然登记在王绪海名下,但早已抵债转让于王广枫,王广枫才是涉案房屋的真正权利人,王广枫作为本案原审第三人在原审中亦提出与上述意见一致的主张。

一审判决后,王广枫提起与王绪海之间所有权确认纠纷诉讼,现已有生效裁判认定王广枫与王绪海就涉案房屋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并作出了确认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朱庄居委会被征房屋编号为48号的房屋拆迁款735900元归王广枫所有的判决。

故王广枫是涉案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也是应受补偿主体。

三棵树乡政府成立的工作组在王广枫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就涉案房屋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并领取相关款项后,拆除涉案房屋并不违法。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宿政发〔2021〕56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和创新发展需要的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更好地服务全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先行区建设,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科技服务业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培育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和壮大科技服务业平台载体为抓手,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优化科技服务业布局,着力推动科技服务业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体系化发展,构建特色突出、布局合理、投入多元的科技服务体系,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为宿迁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科技服务资源潜力充分释放,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的支撑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符合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全市累计建成科技服务业集聚区8-10个,创成省级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3-5个,全市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达到200家,服务收入超亿元的骨干企业不少于30家,全市科技服务业收入占GDP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强化科技服务业发展定位按照“市场导向、集约集聚、错位发展”的原则,到“十四五”末,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形成特色鲜明的科技服务业发展定位。

沭阳县以沭阳软件园、沭阳高创园为平台,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信息技术和创业孵化服务。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4.01•【字号】宿政办发〔2011〕58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资产配置第四章资产使用第五章资产处置第六章资产收益第七章产权登记和产权纠纷调处第八章资产评估和清查第九章资产信息管理和报告制度第十章资产绩效管理第十一章监督管理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其他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益、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资产绩效管理和资产监督检查等。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25•【字号】宿政办发〔2017〕91号•【施行日期】2017.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业家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主力军,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

加快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现代企业家队伍,对于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加快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现就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1.指导原则——紧扣服务发展原则。

紧紧围绕“4+4”主导产业发展,把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应对经济下行、推动创新创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企业家队伍规模、结构、素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坚持重点突破原则。

在普遍加强企业经营者培训、储备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优秀人才,对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加快培养一批行业性、区域性企业领军人物。

——突出问题导向原则。

针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聚焦“短板”、持续用力,着力破解企业家健康成长、素质提升、环境建设等难题,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2.主要目标到“十三五”末,实现新型企业家总量较大增加,结构明显优化,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努力促进我市企业家阶层的形成和发展,逐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战略眼光、创新创业创优的发展能力、守法守信守德的职业品德、思源思进思报的责任意识、经营业绩突出的优秀企业家。

全社会尊重、宽容、爱护企业家和关心支持、激励创新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企业家培养、激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企业家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20•【字号】宿政发〔2022〕104号•【施行日期】2022.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构建数据资源体系为核心,以政府治理模式变革、方式重塑、能力提升为根本路径,充分激发数字技术的创新活力、要素潜能、发展空间,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不断提升,建成权责清晰、协调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引领驱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1.统筹协调、系统推进。

紧扣一体化布局,坚持整体谋划、联动集成,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力度,完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体系,推动以部门为中心的建设模式向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方向转变,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2.需求导向、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民生“难点”“痛点”,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1•【字号】宿政发〔2014〕65号•【施行日期】201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十八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2014年4月21日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运作机制第三章无偿奖补资金的项目管理第四章有偿使用资金的项目管理第五章绩效管理与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扩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市政府在现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导资金来源于整合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新兴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基金、酒业发展引导资金、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引导资金、其他服务业引导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水运和物流发展专项资金、全民创业发展资金。

其他扶持对象特定、用途相对独立、不宜统筹安排使用的现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旅游产业引导资金、金融业引导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暂不纳入整合范围。

第三条根据纳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主要用途和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将引导资金划分为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全民创业以及标准化建设等子项引导资金,分别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等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审批职权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审批职权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审批职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13•【字号】宿政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赋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审批职权的通知宿政发〔201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结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市经开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需要及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承接能力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赋予市经开区管委会部分审批职权。

现就授权项目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授权项目1. 城市园林(道路)挖掘、损坏、占用许可;2. 建筑(含市政)工程施工许可(限工业项目、市政项目、建筑装饰装修、拆除工程);3. 燃气经营许可(停、歇业许可);4. 排污许可及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验收;6.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危险废物省内转移交换审批;7.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国省干道除外);8. 市级权限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9. 在市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河道、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10. 全区性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以及基金会以外的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明晰行使主体市经开区管委会系市政府派出机构,依据《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可行使审批或审核开发区内的投资建设项目等职权,相关授权职能可相对集中办理,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审批、区事区办”。

以上权限涉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发展改革委等6个部门的10项职权,自2016年1月15日起由市经开区管委会行使。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项目承接工作,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便民服务机构和其他职能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关于印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各乡(街道),区各部门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各集团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区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力做好业务支持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重点项目建设直接责任,积极主动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各乡(街道)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和属地维稳责任。

各单位要增强重点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既要各负其责、担当作为,更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切实加快前期手续办理。

二、强化协作,夯实保障。

一是项目责任领导要靠前指挥,主动了解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调度会作出决策和提出意见;二是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要努力拓宽市场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各单位要用足用好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充分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三是要严格工程监管。

建设局要切实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执行建设规范标准,健全施工管理流程,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使工程在安全、优质的前提下快速推进。

三、强化督促,严格考核。

区重点办依据各重点项目建设年度目标倒排计划,实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展和协调事项落实情况, 每月通报项目督查情况,督查结果将和单位年终综合考评挂钩。

四、优化作风,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以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紧盯工程建设进度,该拍板时就要敢于拍板,敢于做事,不推诿、不扯皮,在全区上下形成勇奋进、敢担当的工作氛围。

附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2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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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一)负责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工业项目投产前协调推进工作,包括进区项目的审核、核准、备案及在建项目的推进工作。

(二)负责全区目标管理及考评工作,包括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市发改委相关工作及产业集聚考核、各部门目标任务管理与考核、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牵头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四)全区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及考核工作。

(五)对企业实际投资情况情况认定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机构:设立6个处室,分别为综合服务处、目标管理处、招商管理处、“零地”招商处、项目推进处、产业信息处。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投资促进局在党工委、管委会正确领导下,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全市发改系统综合考评中获得一等奖(在三县七区发改系统中连续三年综合考评一等奖),在全区综合目标考评中获得目标综合管理一等奖(已连续两年)。

现简要汇报如下:(一)发改方面:一是做好权限内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按季度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分析,项目节能评估达100%。

二是组织编制经开区循环化改造自评报告,顺利通过了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验收工作,获得省级循环化园区称号,并获批专项补助资金750万元。

三是组织编制全区“十三五”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全市生态园区、物流、能源等专项领域的规划编制研讨及修订工作。

(二)目标管理方面:一是创新考评机制,激发工作活力。

按照乡、社区,招商服务局、产业园,区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实行四类独立的考评体系,实现同平台评比,同时完善考核办法,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做到重点突出。

按照略高(快)于市下达的任务进行分解,考核内容由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事项、重点指标”工作、业务工作、共性指标四部分组成,重点突出招商引资和“四重”项目。

三是加强督查,推进完成进度。

对落后序时进度的部门,由党工委、管委会下达交办单。

经过全区共同努力,获得市目标管理二等奖。

(三)产业集聚方面:一是全面梳理区内符合考核条件的企业,主动对接,建立产业集聚项目库,动态更新,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全年完成新开工项目9个,新竣工项目8个,2016年在市本级四园区中,排名第一,连续两年获得市产业集聚先进单位。

二是细化产业发展规划。

在2015年出台的“2+1”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增强对产业形势、发展方向的分析研究。

三是认真落实政策兑现。

会同会计事务所对区内已投产符合条件的家电企业2015年度项目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共补贴资金874.64万元。

目前,正在对2016年度家电企业审核认定,预计补贴金额1277万元。

四是积极组织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和宿迁食品饮料产业江苏省“十三五”首批先进制造业基地申报工作;配合做好中国家电产业基地申报工作,并成功获批。

(四)招商引资、项目帮办方面:一是认真对照目标任务,精选人员,梳理在手信息,成功引进嘉兴铭度户外用品项目(与建设局联合引进)和盛丰家居项目。

2016年度在同类部门中招商引资工作排名第一,获得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二等奖。

二是全局共帮办项目8个,其中投产项目7个,在建项目1个,投产企业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五)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一是精心开展项目编排,共排定项目103个,其中工业类项目40个,重点工程类44个,为民办实事项目19个,计划总投资425亿元,当年投资130亿元。

二是强化项目动态管理,多次组织对停滞项目专题会办,加大对停滞项目的跟踪力度,随时对新签约项目纳入推进考核督查。

三是强化项目推进机制,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个性和重大问题,采取会办会和下发交办单形式,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用地征收补偿、场地回填平整、水、电、气、热以及道路搭接等工作。

全年共计下发各类问题交办单18份(今年已交办3份),组织召开会办会30余次,有效保证了重大项目早进场、快建设。

四是配合争取土地点供指标,会同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建设等部门及投资方、项目帮办人组成工作组,全力争取土地点供指标。

通过各部门配合,年度获批点供指标600亩。

五是加大督查考核,实行“月督查、季考核”。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总督查办、建设局、政社办等相关部门深入项目一线,严格对照进度目标计划找差距,及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运用,并对未达序时进度项目首问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确保列市重大项目均达到序时进度,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额完成率达100%。

获得市委市政府项目推进先进单位。

第二部分区投资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项目行次决算数项目(按功能分类)行次决算数按支出性质行次决算数栏次 1 栏次 2 栏次 3一、财政拨款收入1 268.6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 268.6 一、基本支出 55 108.56其中:政府 2 二、外交支出29 二、项目支出 56 160.04性基金二、上级补助收入3 三、国防支出30三、上缴上级支出57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31 四、经营支出 58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32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59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6六、科学技术支出33六、其他收入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0 十、节能环保支出37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3812 十二、农林水支出39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40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16 十六、金融支出 43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4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46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21 二十一、其他支出48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49 二十三、债务付50息支出本年收入合计23 268.6 本年支出合计60 268.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4 结余分配61年初结转和结余25 年末结转和结余6226 63总计27 268.6 总计64 268.6表二、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268.6 268.6合计合计合计268.6 268.6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 268.6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8.56 108.56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6 108.56201139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43.08 143.08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6.96 16.96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6.96 16.96表三、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268.6 108.56 160.04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 108.56 160.04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8.56 108.56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6 108.5620113 商贸事务143.08 143.082011399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43.08 143.08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6.96 16.96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6.96 16.96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收入支出项目行次决算数项目(按功能分类)行次决算数合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栏次 1 栏次 2 3 4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 268.6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 268.6 268.6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 二、外交支出323 三、国防支出334 四、公共安全支出345 五、教育支出356 六、科学技术支出36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0 十、节能环保支出40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4112 十二、农林水支出42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43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16 十六、金融支出46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7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8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49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21 二十一、其他支出51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52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53本年收入合计24 268.6 本年支出合计54 268.6 268.625 55年初财政拨款结26 年末财政拨款56转和结余结转和结余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 基本支出结转57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8 29 59收入总计30 268.6 支出总计60 268.6 268.6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 1 2 3合计268.6 108.56 160.04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 108.56 160.04 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8.56 108.56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6 108.5620113 商贸事务143.08 143.08 201139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43.08 143.08 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6.96 16.96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6.96 16.96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经济分类编码经济分类名称计栏次 1 2 3 合计118.29 107.22 11.07 301 工资福利支出97.49 97.49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 11.07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3 9.73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306 赠与307 债务利息支出310其他资本性支出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 1 2 3合计268.6 108.56 160.04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 108.56 160.04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8.56 108.56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6 108.5620113 商贸事务143.08 143.08 2011399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43.08 143.08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6.96 16.96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6.96 16.96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经济分类编码经济分类名称栏次 1 2 3合计118.29 107.2211.07301 工资福利支出97.49 97.49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 11.07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3 9.73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06 赠与307 债务利息支出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合计小计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0.32 0 相关统计数:项目统计数项目统计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召开会议次数(个) 参加会议人次(人)组织培训次数(个) 参加培训人次(人)表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功能分类编码科目名称小计基本项目支出支出类款项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表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编码经济分类名称栏次 1合计11.07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 30201 办公费 3.3130202 印刷费 1.1730203 咨询费30204 手续费0.00530205 水费30206 电费30207 邮电费0.00530208 取暖费30209 物业管理费30211 差旅费 1.23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30213 维修(护)费30214 租赁费30215 会议费30216 培训费0.3130217 公务接待费30218 专用材料费30224 被装购置费30225 专用燃料费30226 劳务费0.1530227 委托业务费30228 工会经费30229 福利费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84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5第三部分区投资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区投资促进局 2016 年度决算收入268.6万元,决算支出26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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