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皮肤病——电光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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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职业性皮肤病的基本知识,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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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职业性皮肤病的基本知识,来了解一下!发表时间:2019-06-27T15:22:42.687Z 来源:《中国保健营养》2019年第2期作者:胡秀玲[导读] 职业性皮肤病指的因生物、物理和化学等职业因素导致的皮肤和其附属器的病症。

通常此类患者多存在黑变病和皮炎、烧伤和痤疮等症状表现。

(梓潼县人民医院四川绵阳 621000)【中图分类号】R47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9)02-0074-02职业性皮肤病指的因生物、物理和化学等职业因素导致的皮肤和其附属器的病症。

通常此类患者多存在黑变病和皮炎、烧伤和痤疮等症状表现。

而对于职业性皮肤病的发生,建议先通过调查分析将职业性有害因素搞清,对生产设备进行改革,尽量做到密闭化与机械化,从而能防止与有害因素的接触;配备防护用具,对个人卫生的开展予以加强。

现就对专业性皮肤病的基本知识做介绍如下。

什么是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皮肤病表示在从事职业劳动生产中导致的各种皮肤病,在职业病中职业皮肤病所占比例较高,包括40%职业病与30%职业损伤。

同时,对于职业皮肤病也需要一定的预防,如果只是单纯开展治疗并未进行有效预防,则会加大临床治愈难度,而且容易导致病情复发。

由于职业性皮肤病能严重影响社会劳动与生产人民的健康,对此临床应加大对其重视程度。

职业性皮肤病的类型(1)刺激性接触性皮肤病易发职业性皮肤病发生的主要因素是,经原性刺激导致的慢性或急性皮炎,据统计,在职业性皮肤病患者中,约70%患者病症情况的发生是由原发刺激所致;若患者伴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症,为刺激性接触皮炎症状的患病率能达到90%左右。

急性刺激性皮炎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与铬酸盐和碱、酸和三氯化锑等接触所致,在短时间内容易导致皮肤急性皮炎发生,或者因溶剂、洗涤剂等较弱原发刺激物反复且长期刺激皮肤而引发慢性皮炎。

经各种不同的机制将皮肤保护作用予以实现,比如黑色素能对紫外线受损情况的发生予以预防,角质层能有效屏蔽化合物带来的侵害,皮肤的弹力前卫可对切力的应激进行有效预防,经不断更新表层能有效排除微生物的侵袭。

常见职业性皮肤病及其防治措施

常见职业性皮肤病及其防治措施

常见职业性皮肤病及其防治措施一、职业性皮肤病概述(一)职业性皮肤病的基本概念皮肤覆盖在整个人体的表面;保护着各组织和器官,并且执行着各种生理功能,使人成为完整健美的个体生活在社会中。

大自然的各种不良因素和生产劳动中的各种有害物质时刻都在影响着人体的皮肤,而皮肤每时每刻都在保卫着体内组织器官不受外界有害物质的伤害。

职业性皮肤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以化学、物理、生物等职业性有害因素为发病的主要原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皮肤病的发生受很多因素影响,在接触有害物质的人群中有的表现多人发病,有的是单人发病。

在一般情况下职业性皮肤病遵循着年青人发病高于老年人,女性发病高于男性的规律。

致病性化学物质接触人体暴露部位皮肤后,有的在接触部位立即发生皮肤损害。

如接触性皮炎(即刺激性皮炎),有的不立刻发生皮肤损害,但此时在体内已产生了致敏状态,当再次接触该类化学物质时,便在皮肤接触部位发生皮肤损害,如过敏性皮炎(即变应性皮炎)。

人体暴露部位的皮肤直接接触高强度人工紫外线照射后,可引起急性电光性皮炎。

在阳光照射下作业,人体裸露部位的皮肤接触作业环境中高浓度的沥青、煤焦油等光敏性物质,可引起光毒性皮炎。

也有的是在物理因素与化学因素协同作用下方能促使发病,如皮肤接触到化学性光敏性物质时,再经过日光或人工光源的中长波紫外线照射后才能发生皮炎。

职业性皮肤病的致病因素众多,临床类型各异,同一种致病因素可引起不同类型的皮肤病变,而同一种皮肤病变也可以由不同的致病物质所引起,如煤焦油、石油及其分馏产品、橡胶防老剂及橡胶制品、某些颜料、染料及中间体,这些外源性致病物质与表内分泌紊乱或有神经精神因素工人接触后,这个人体的内在因素作为诱因导致了皮肤黑变病的发生。

因此可以说职业性皮肤病是一病多因或者一因多病的疾病。

(二)职业性皮肤病致病因素1.化学因素:职业性皮炎的主要致病原因是化学因素r化学性原因引起的职业性皮炎约占90%以上,在社会上存在的数十万种化学物质中,有许多可以引起皮肤损害,所有对皮肤有危害的化学物质,按其作用性质可以分成两大类,即原发性刺激物质和致敏物质。

(整理)GBZ18-2002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整理)GBZ18-2002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Skin Diseases (General Guideline)职业性皮肤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化学、物理、生物等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

非职业接触引起的类似皮肤病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l06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l7149.1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3 诊断原则根据明确的职业接触史与临床表现,必要时结合皮肤斑贴试验或其它特殊检查结果,参考作业环境的调查和同工种发病情况,综合分析,并排除非职业因素引起的类似皮肤病,方可诊断。

4 临床类型职业性皮肤病常见的临床类型及病因如下:4.1 职业性皮炎4.1.1 接触性皮炎直接或间接接触刺激物和(或)变应原引起的刺激性和(或)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4.1.2光接触性皮炎接触光敏物并受到日光或人工紫外线光源照射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4.1.3 电光性皮炎接触人工紫外线光源(电焊等)引起的急性皮炎。

4.1.4放射性皮炎电离辐射引起的急、慢性皮炎和皮肤粘膜溃疡见GBZl06。

4.1.5药疹样皮炎接触三氯乙烯等化学物后引起的皮肤、粘膜炎性反应,严重时伴发热和内脏病变。

4.2 职业性皮肤色素变化4.2.1 职业性黑变病长期接触煤焦油及矿物油,橡胶成品及其添加剂,某些颜(染)料及其中间体等引起的慢性皮肤色素沉着。

4.2.2 职业性白斑长期接触苯基酚或烷基酚类化合物引起的皮肤色素脱失斑。

常见职业性皮肤病及其防治(2篇)

常见职业性皮肤病及其防治(2篇)

常见职业性皮肤病及其防治职业性皮肤病是由工作环境中的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或心理因素引起的一类皮肤疾病。

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职业特点,常见的职业性皮肤病主要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真菌感染、疣和湿疹等。

1. 接触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是由于长时间接触或频繁接触化学物质、溶剂、油漆、溶剂等刺激物而引起的皮肤炎症。

预防和治疗方法包括:- 避免长时间接触或频繁接触刺激物;- 戴好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使用皮肤屏障剂来保护皮肤;- 及时清洗污染的皮肤,并使用适当的皮肤护理产品。

2. 光敏性皮炎:光敏性皮炎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紫外线辐射引起的皮肤炎症。

预防和治疗方法包括:- 减少阳光暴晒的时间;- 使用防晒霜和遮阳帽等防护用品;- 注意补充维生素D和钙等营养物质;- 定期进行皮肤检查,及早发现和治疗光敏性皮炎。

3. 真菌感染:真菌感染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真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预防和治疗方法包括:- 保持皮肤清洁和干燥;- 避免与感染者共用个人用品;- 使用防真菌药物进行治疗,同时注意个人卫生习惯。

4. 疣: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引起的一种皮肤病,对工作环境有较高的感染风险。

预防和治疗方法包括:-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避免与感染者直接接触;- 使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定期进行检查和治疗。

5. 湿疹:湿疹是一种非传染性的皮肤病,主要由于工作环境中的刺激物、过敏原等引起的皮肤炎症。

预防和治疗方法包括:- 避免接触或减少接触刺激物;- 使用合适的皮肤护理产品,保持皮肤的湿润与滋养;- 预防和控制过敏反应,避免食物过敏和环境过敏。

总的来说,预防和控制职业性皮肤病的关键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皮肤检查和治疗。

此外,对特定的职业群体,如化工工人、建筑工人、农民等,要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减少职业性皮肤病的发生率。

常见职业性皮肤病及其防治(二)职业性皮肤病是由于工作环境中接触有害物质或机械刺激导致的一类皮肤疾病。

GBZ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Skin Diseases (General Guideline)职业性皮肤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化学、物理、生物等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

非职业接触引起的类似皮肤病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l06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l7149.1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3 诊断原则根据明确的职业接触史与临床表现,必要时结合皮肤斑贴试验或其它特殊检查结果,参考作业环境的调查和同工种发病情况,综合分析,并排除非职业因素引起的类似皮肤病,方可诊断。

4 临床类型职业性皮肤病常见的临床类型及病因如下:4.1 职业性皮炎4.1.1 接触性皮炎直接或间接接触刺激物和(或)变应原引起的刺激性和(或)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4.1.2光接触性皮炎接触光敏物并受到日光或人工紫外线光源照射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4.1.3 电光性皮炎接触人工紫外线光源(电焊等)引起的急性皮炎。

4.1.4放射性皮炎电离辐射引起的急、慢性皮炎和皮肤粘膜溃疡见GBZl06。

4.1.5药疹样皮炎接触三氯乙烯等化学物后引起的皮肤、粘膜炎性反应,严重时伴发热和内脏病变。

4.2 职业性皮肤色素变化4.2.1 职业性黑变病长期接触煤焦油及矿物油,橡胶成品及其添加剂,某些颜(染)料及其中间体等引起的慢性皮肤色素沉着。

4.2.2 职业性白斑长期接触苯基酚或烷基酚类化合物引起的皮肤色素脱失斑。

职业病分为哪几类?

职业病分为哪几类?

职业病分为哪几类?根据2013年12月23日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10大类、132种,具体如下:(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具体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过敏性肺炎;棉尘病;哮喘;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硬金属肺病。

(2)职业性皮肤病。

具体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白斑;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3)职业性眼病。

具体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具体包括: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爆震聋。

(5)职业性化学中毒。

具体包括: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铍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钡及其化合物中毒;钒及其化合物中毒;磷及其化合物中毒;砷及其化合物中毒;铀及其化合物中毒;砷化氢中毒;氯气中毒;二氧化硫中毒;光气中毒;氨中毒;偏二甲基肼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硫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四乙基铅中毒;有机锡中毒;羰基镍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一甲胺中毒;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二氯乙烷中毒;四氯化碳中毒;氯乙烯中毒;三氯乙烯中毒;氯丙烯中毒;氯丁二烯中毒;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三硝基甲苯中毒;甲醇中毒;酚中毒;五氯酚(钠)中毒;甲醛中毒;硫酸二甲酯中毒;丙烯酰胺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有机磷中毒;氨基甲酸酯类中毒;杀虫脒中毒;溴甲烷中毒;拟除虫菊酯类中毒;铟及其化合物中毒;溴丙烷中毒;碘甲烷中毒;氯乙酸中毒;环氧乙烷中毒;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病例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病例
放射性皮炎 药疹样皮炎
主要病因
职业性变应原和刺激原
接触职业性光敏物质并照光
职业性暴露于紫外线光源,如电焊 器等 职业性暴露于电离辐射
职业性接触三氯乙烯、硫酸二甲酯、 丙烯腈、甲胺磷、乐果等
五、职业性接触性皮炎分类
临床类型
主要病因
职业性刺激性 接触性皮炎
职业性变应性 接触性皮炎
附注:气源性 接触性皮炎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
一、引言
1,2015年5月调至职防所,开始关注职业性皮肤病。 2,虽然调离皮防,仍然从事皮肤病临床工作。
6月开始,周六上午在江门市妇女儿童医院四楼皮肤 科门诊。 7月开始,周日上午在新会皮肤医院苍ft住院部查房。 9月10号,职防所皮肤科门诊开张。周一、三、五 上午诊。 9月开始,调整在皮肤医院门诊时间。周二、四上午。
2,皮疹见接触部位,也可以扩展至远处皮肤、以丘疹、 斑丘疹、丘疱疹为主,大疱少见。
3,瘙痒。 4,初次接触至少要3天以上发病,再次接触24小时内发 病。
七、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 准 GBZ 20--2002
前言 本标准的第4.1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7806—1987与本标准 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主要有化学性因素引起。这一类型 皮肤病发病率高,致病物种类多,涉及行业广,在职 业性皮肤病中居榜首。为保护接触者的健康,有效地 防治职业性皮肤病,制定本标准。
七、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 准 GBZ 20--2002
二、介绍三个病例
病例1,黄某,368751 江门外海某工厂,面部皮炎(接触性皮
炎?) 据患者口述:厂里皮肤病发病率达五成

职业性皮肤病防治(2篇)

职业性皮肤病防治(2篇)

职业性皮肤病防治职业性皮肤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化学、物理、生物等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疾病。

一、职业性皮肤病是多发病皮肤是人体同外界环境接触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生产性有害因素首先接触的器官。

根据国外资料,职业性皮肤病约占职业病总数的50%~70%.我国尚未见完整的统计。

据上海医科大学华山医院皮肤科对近300家工厂、40多种行业的调查,发现几乎各工种均有职业性皮肤病发生,其中石油、焦油化工、合成树脂、橡胶、电镀、制药、玻璃纤维、涂料等行业发病尤为普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曾对某化工厂接触氯苯类化合物的工人氯痤疮的发病调查发现,患病率达62.6%.这说明职业性皮肤病应予以足够重视。

二、接触机会职业性皮肤病的发病原因比较复杂,常常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但就某一病例而言,通常有一种原因起主要作用。

在生产条件下,最常见的致病因素有三大类:1.化学性因素化学性因素是职业性皮肤病的主要致病原因,约占职业性皮肤病的90%以上,其种类繁多,涉及多个工种。

按其作用机制分为原发性刺激物、皮肤致敏物及光感性物质,在每一类物质中既有无机性化学物,亦有有机性化学物。

2.物理因素物理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机械性损伤、温度、湿度以及紫外线等各种光能等。

在化工行业中,可与化学因素协同作用促使发病。

3.生物性因素生物性因素引起的职业性皮肤病在工业生产中比较少见,主要见于农、林、牧、渔业中的某些工种。

如皮肤炭疽、类丹毒以及螨疹等。

三、职业性皮肤病的临床类型国家标准中将职业性皮肤病分为12种临床类型。

其中最常见的是职业性皮炎,约占整个职业性皮肤病的80%以上。

基本损害为红斑、水肿、丘疹及水疱。

同一致病因素可引起不同临床表现,同一临床表现又可由不同致病因素引起。

四、职业性皮肤病的一般性处理原则1.找出致病原因,暂时脱离接触。

2.及时清除皮肤上残留的致病物,以免这些物质继续对皮肤产生刺激或致敏作用。

3.针对不同的临床类型及皮疹发展经过的不同时期和疹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症地给予全身和局部治疗,同时注意某些外用药物本身是否有刺激或致敏性,使用时必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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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常识分享职业性皮肤病——电光性皮炎
导语:很多行业的工人不仅仅要辛苦的工作,还要承担患上职业病的风险。

长时间在紫外线光源下工作的工人,如电焊工人等,都容易患上电光性皮炎。

我国对很多职业病都是记性了法律认证的,而电光性皮炎就是其中之一,那么,电光性皮炎会有哪些变现呢?又该如何预防呢?
电光性皮炎的发病时间
如果长时间在没有防护措施的工作环境正工作,或者防护不严的情况下,都会在于照射后数小时内发病。

容易感染电光性皮炎的人群
需要长期在紫外线光源下工作的工人。

电光性皮炎的症状
电光性皮炎的症状和急性皮炎极为相似,具体的症状表现和视光线强弱、照射时间长短都有一定过得关系。

轻度患者会出现水肿型红斑,还会伴有蜕皮、肌肤有灼热及刺痛感等症状。

重度患者身体上会出现灼热及刺痛感,更严重甚至会出现表皮坏死等症状。

伴随本病发生的,还有电光性眼炎。

介绍了这么多,想必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如何预防电光性皮炎。

减少和紫外线光源的接触时间,正确使用防护服等劳保用品能有效的预防电光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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