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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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01
病毒:如流感病毒、艾滋病毒等
02
真菌:如曲霉菌、念珠菌等
03
寄生虫:如蛔虫、绦虫等
04
其他:如朊病毒、类病毒等
05
危害程度分级
轻度危害: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轻微影响
中度危害: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重度危害: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风险评估步骤
风险评估指标
风险评估结果分析
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评估报告撰写
风险控制
评估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定期评估风险控制效果
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评估结果
风险等级
低风险:病原微生物危害较小,可采取一般防护措施
中风险:病原微生物危害中等,需采取加强防护措施
02
高风险:病原微生物危害较大,需采取严格防护措施
01
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确保实验环境安全
02
加强实验人员培训,提高实验操作技能
03
定期进行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04
感谢您耐心观看
极高风险:病原微生物危害严重,需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04
应对措施
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人员安全
定期进行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及时采取措施
加强实验室消毒和废弃物处理,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
提高实验人员防护意识,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5.
4.
3.
2.
1.
改进建议
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
3
2
1
4
5
评估方法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模板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模板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模板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1. 评估目的本评估报告旨在评估实验室中存在的病原微生物危害,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评估范围本评估报告涵盖实验室中所有可能存在的病原微生物危害,包括但不限于细菌、病毒、真菌等。

3. 评估内容3.1 实验室内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列出实验室内存在的病原微生物种类和数量,并对其潜在的危害进行评估。

3.2 实验室内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评估实验室内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包括空气传播、飞沫传播、接触传播等,并分析其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3.3 实验室内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评估实验室内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包括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等因素,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3.4 实验室内病原微生物的防护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内的通风设施、个人防护装备、消毒措施等,以降低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风险。

3.5 实验室内病原微生物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实验室内病原微生物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的报告和处置流程、人员的撤离和隔离措施、事故后的清理和消毒措施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病原微生物事故。

4. 评估结果根据评估内容,得出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的评估结果,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5. 结论根据评估结果,总结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的主要特点和风险,提出改进和加强的建议,并强调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的重要性。

6. 参考文献列出本评估报告中所引用的参考文献。

备注:本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具体的评估内容和措施应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风险评估报告制度

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风险评估报告制度

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风险评
估报告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实验室涉及的病原微生物对实验室的环境、人员、仪器等诸多因素危害时,应及时做出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科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等有关检测活动的危险评估,或者发生生物安全事故后对病原微生物可能给人或环境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

三、职责:三、职责:
1.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室开展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危险度评估,对危险度评估结果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

2.进行危险评估的人员负责收集相关的新资料和来自科学文献的新信息,跟踪评估的结果的有效性。

3、负责任并负责将此项制度上报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通过委员会讨论并通过、批准此项制度,下发并执行。

负责任要对实验室人员对此项制度进行培训,使实验室人员掌握此项制度,并落实实施。

四、本制度具体要求有
(一)掌握初筛实验室需要评价的内容,HIV的病原学、传播途径、危险程度分级、实验室感染的原因及预防因素阐发,
安全保障措施,做出正确的评价。

(二)、确定实验室风险评价的目的,掌握评价规模涉及到的病原微生物、物理、化学、辐射、防护用品、环境等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同时结合实验室的工作特点、仪器使用,打包评价。

(三)、在做实验室危害评估时,应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之前实施实验活动之中,在使用之后还要进行定期的阶段性评估。

(四)、制定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风险评估报告单,并对存在的风险及时填写报告单。

实验室微生物的危害评估

实验室微生物的危害评估

实验室微生物的危害评估第一章结核杆菌的危害评估1 流行分析1.1 结核杆菌包括人型结核杆菌和牛型结核杆菌,二者有共同抗原存在,有交叉免疫力。

人感染人型结核杆菌后可引起严重肺结核,肺结核的发病率、病死率高,至今仍是世界上不能有效控制的重点传染病。

据WHO报道,每年全球大约有800万新病例发生,至少有300万死于该病。

目前,世界上很多地区因艾滋病、吸毒、贫困导致的营养不良、免疫抑制剂的使用、酗酒等原因,发病率以有上升趋势。

1.2 结核杆菌主要通过呼吸道经空气传播,传染性强,感染者的飞沫、气溶胶、唾液均可传染。

传染源是人或牛等动物。

1.3 结核杆菌对干燥抵抗力特别强,粘附在尘埃上结核杆菌可保持传染性8-10天,在干燥的痰内可存活6-8个月。

1.4 5%石炭酸、70%乙醇、来苏儿等化学消毒剂可杀灭结核菌,物理消毒方法主要是紫外线照射,日光下50分钟或60℃10-30分钟即可杀灭。

2 实验室危害2.1 实验室人员结核病的感染率和发病率是普通人群的9倍。

2.2 通常含有1-10个结核杆菌的1-3um的气溶胶即可致病。

2.3 在实验室的标本处理和检测过程中,容易产生气溶胶。

具有传染性的气溶胶的吸入是结核杆菌感染实验室人员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当实验操作不当时更易发生感染。

3 防治措施3.1 结核杆菌对利福平、异烟肼、链霉素、乙胺丁醇、吡嗪酸胺等抗结核药物敏感。

结核病患者应给予标准化疗方案进行规律治疗。

3.2 处理已知或疑有结核杆菌的样本需要在II级生物安全实验内操作。

3.3 必须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3.4 须接种卡介苗预防。

第二章淋病双球菌的危害评估1 流行分析1.1 淋病双球菌引起人的泌尿生殖系统的粘膜感染和播散性感染。

男性感染后可引起淋菌性尿道炎,继之可引发前列腺炎、精囊炎、附睾炎等;女性可引起宫颈炎、尿道炎,继之引发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卵巢炎、盆腔炎等。

此外,淋球菌可通过血行或淋巴以不同的方式向全身各处播散,可引起脑膜炎、脑脊髓膜炎、关节炎、腱鞘炎、心内膜炎、胸膜炎、肺炎、腹膜炎、淋菌性败血症等。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3)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3)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1. 引言本报告提供了对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的评估,旨在识别潜在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措施来降低这些风险。

2. 评估方法评估包括对实验室中的病原微生物的类型和数量进行调查,检查实验室是否有适当的控制措施和安全设施,以及评估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情况。

3. 病原微生物类型和数量根据实验室提供的信息和样本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病原微生物存在于实验室中:菌落总数(CFU/g),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病原微生物数量在合理范围内,但对于某些病原微生物可能存在较高的风险。

4. 控制措施和安全设施实验室内部有适当的控制措施和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安全柜,消毒设备,标志和防护用具,用于控制实验室中的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和暴露。

5. 员工培训和意识实验室员工接受了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了解病原微生物的风险和控制措施,并知道如何正确使用和操作实验室中的设备和工具。

6. 建议和措施为了进一步降低病原微生物危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定期进行病原微生物数量的监测,并根据结果调整和改进控制措施。

- 增加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病原微生物风险的认识和意识。

- 确保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消毒工作得到有效的执行。

- 鼓励员工遵守和执行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提供相应的奖惩机制。

7. 结论实验室的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结果显示,实验室已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降低病原微生物的风险。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一步降低这些风险。

以上建议和措施仅供参考,实验室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执行适用的安全管理计划。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
4.1.5沙门式菌
沙门式菌无芽胞,一般无荚膜,大多有周身鞭毛。在人类身上造成的症状一般是食物中毒,出现发烧、腹泻、腹痛等症状。
4.1.6白色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位圆形或卵圆形革兰阳性,但着色不均匀,出芽方式繁殖。能引发有肺炎、肠胃炎、阴道炎、心内膜炎、脑膜炎、脑炎等。
4.1.7黑曲霉:子囊菌亚门,丝孢目,丛梗孢科,分生孢子头球状,褐黑色,蔓延迅速。有的能产生致癌性毒素。
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重庆医工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QC微生物实验室属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实验室布局分为培养室、清洗间、灭菌间、准备间、培养基存放间、细菌内毒素室、微生物限度检测室、阳性菌检测室。实验室存在的病原微生物有: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沙门氏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7种。实验室从事菌种的相关活动包括菌种的复苏、传代、保存、培养使用及灭活。因此评估所涉及到的仪器设备、操作环境、标准规范等能否符合法规要求,达到保护操作人员,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3.风险评估概述
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4.2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
我公司菌种从接收后,有以下几项活动:传代,保存,使用,销毁。 所有的实验活动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实验完成后,在培养室完成菌种的计数观察。培养完成的带菌样本通过高压灭菌后集中处理。整个过程可能会存在菌种的泄露、感染,菌种的数量不对,菌种污染环境等风险。

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危害性评估报告

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危害性评估报告

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危害性自评报告为加强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被危害性生物及物品所侵害,确保危害性物品不外泄、不发生生物安全事件,保障公众健康,我科室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病原微生物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对实验活动危害性进行了评。

现汇报如下:一、危害程度分类及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评估本实验室是以维护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目的,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等样品进行微生物学检验的实验室。

生物源危害主要是由各种检验标本中的微生物,尤其是病原微生物引起的,包括细菌、真菌、寄生虫等,具有潜在危险性,可能引起实验室感染;本科室还进行一定数量的各种条件致病性细菌及真菌的分离、培养及鉴定工作,工作过程存在病原微生物对实验人员、环境污染的风险;此外实验室还存在触电、火灾、化学品腐蚀、偷盗等危险。

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本检验科不涉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高致病性微生物的分离培养及高致病性微生物的菌、毒种的保藏,通过采用一定防护措施就能起到控制感染风险的作用。

因此,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按二级实验室(BSL-2)生物安全要求。

二、实验人员和实验室安全防护的一般要求1. 实验区内食用食物、饮料及其它危害评估及防护(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2.使用化妆品危害评估及防护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

3.吸烟危害评估及防护(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2)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4. 实验中眼睛和面部的风险评估及防护(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面罩。

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

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第四条 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实验 室实行分级管理。
• 第五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实 验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 第二十一条 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 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条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卫 生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 以公布;动物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 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 予以公布。
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 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 物通常能引起人或动物
接在人与人、动物与 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 的严重疾病,但一般不
人、动物与动物间传 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 会发生感染个体向其他
播的微生物。
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 个体的传播,并且对感
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微生 染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
物。
措施。
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 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 但对实验室工作人员、
危 害 , 传 播 风 险 有 限 ,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 社区 、牲畜或环境不易
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 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感 导致严重危害。实验室
起严重疾病,并且具 染不导致严重疾病,具备 暴露也许会引起严重感
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 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 染,但对感染有有效的
(4)对于病毒作为表达载体,其防护水平总体上应根据其 母本病毒的危害等级及防护要求进行操作,但是将高致病性 病毒的基因重组入具有复制能力的同科低致病性病毒载体时, 原则上应根据高致病性病原体的危害等级和防护条件进行操 作,在证明重组体无危害后,可视情降低防护等级; (5)对于复制型重组病毒的制作事先要进行危险性评估, 并得到所在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对于高致病性病原体 重组体或有可能制造出高致病性病原体的操作应经国家病原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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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危害性评估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病原微生物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适用范围:微生物实验室。

三、执行人员:微生物实验室人员。

四、操作程序;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程序。

微生物的危害评估是生物安全的核心工作,对于保证生物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微生物的危害评估的基本内容,
致病性、生物稳定性、传播途径、传染性、地方流行性、实验室的性质和职能、涉
及的操作步骤和方法。

2.微生物的危害评估的基本用途
选择安全防护措施、制定管理规程等。

3.微生物的危害评估的基本要求
微生物特性、设备利操作程序、实验室相应的管理等。

实验研究开始前进行评估,专业人员评估
第一节.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
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根据病原微生物对个体和群体的感染后可能产生的相对危害程度和相对危害程度/等级划分—危害类别的高低。

不同国家病原微生物流行的状况不同,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分类。

一.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主要依据
1. 微生物的致病性
致病性越强,导致的疾病越严重,其等级越高。

2.微生物的传播方式和宿主范围
受到当地人群已有的免疫水平、宿主群体的密度和流动、适宜媒介的存在以及环境卫生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3.当地所具备的有效预防措施
措施包括:通过接种疫苗或给与抗血清的防御(被动免疫);卫生措施,例如食品和饮水的卫生;
动物宿主或节股功物媒介的控制。

4.当地所具备的有效治疗措施
措施包括:被动免疫、暴露后接种疫苗以及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和化学治疗药物,还应考虑出现耐药菌株的可能性。

二.国内外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比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按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四类危险程度最低,第一类危险程度最高,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对微生物的危害进行分类,评价标准和等
级划分与危害0《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2004)基本一致,但危害程度由4级至I级递减。

国内外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比较不同标准微生物危害等级划分与标准
我国对具体病原微生物的分类详见卫生部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该名录除对病原微生物的危害分类标准除进行危害程度分类外,还规定了其不同实验操作的防护水平以及运输的包装要求三.病原微生物危害分类及其对应实验室防护水平
病原微生物的危害分类是确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但病原微生物危害分类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的关系是相对应而非“等同”的。

在确定所从事特定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时,应根据危害评估结果来进行专业判断,而不应单纯根据所使用病原微生物所属的某一危害程度分类来机械地确定所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

卫生部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列出的微生物实验操作应采取的是最低防护水平。

第二节.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的相关因素
在实验室工作中通常应根据危害程度分类。

对特定的病原微生物采取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在通过危害评估工作来确立适当的生物安全水平时,除了危害程度分类,还要考虑其它一些因素,应收集与拟进行研究或检测的病原微生物的有关资料以及将进行的相关试验的信息,并作为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

病原微生物的相关信息的获取:
对于病原微生物的相关背景资料可从医学微生物学和传染病学教科书中获取。

危害评估是一种动态发展的工作,它必须考虑到科学的最新进展,研究进展资料可从相关专业杂志或网络获取。

病原微生物进行危害评估主要因素
一.病原微生物的致病性和感染数量
凡能引起疾病的病原微生物都是致病生物,导致发病率高、后果严重的病原微生物为高致
病性病原微生物。

不同病原微生物的致病力强弱不同,即使同类病原微生物不同菌、毒株也还可以有不同强度的致病力。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低感染剂量就可导致发病,同一微生物感染数量越大,其暴露的潜在后果也越严重。

病原微生物对感染个体的致病性与被感染者的体质、免疫状态以及对该病原微生物的易感性有关。

二.暴露的潜在后果
暴露以后,后果的轻重取决于病质微生物的致病力和机体的抵抗力,不同属、种、亚种、型的病原微生物,甚至不同株的病原微生物,其致病性各异。

同时还取决于所感染病原微物的数量,当大病原微生物装人体时,潜伏期般较短,而病情则较为严重;反之,则潜伏期较长而病情较轻,或不发病。

不同个体被传染后,可产生各种不同的结局,最轻的不出现任何症状、最重的发生严重型临床疾病而死亡。

对暴露的潜在后果评估,应参考教科书并收集相关资料,突出个体传染过程与结局。

个体传染过程与结局:
1.隐性感染或不显性感染或亚临床感染
2.显性感染或临床传染病
3.是否出现个体最严重的结局,发生严重型临床传染病而死亡
4. 是否出现个体间的传播
三.自然传播途径
病原微生物可通过空气、水、食物、接触、血液、母婴、虫媒、土壤等途径传播。

每一种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不定相同,同一种传染病在各个具体病例中的传播途径也可以不同,同一种病原微生物也可以有一种以上的传播途径。

通过呼吸道传播的病原微生物容易引起不同的感染性疾病,因此,气溶胶是引起实验室感染的最重要因素。

四.操作所致的非自然途径感染
因实验操作而造成非自然途径感染的机会是很多
--对感染性材料的清除污染和处理可能导致手污染,
--微生物操作中释放的较大粒子和液滴(直径大于5μm)会迅速沉降到工作台面和操作者的手上,由于手被污染而导致感染性物质的食入或皮肤和眼睛的污染;
--破损玻璃器皿的刺伤,使用注射器操作不当可能扎伤而引起经血液感染:
五.病原微生物在环境中的稳定性
病原微生物的稳定性是指其抵抗外界环境的存活能力。

病原微生物为了维持其种系的生存,可凭借其自身的结构特点以应对外界不利的环境。

不同的微生物的稳定性不同,对病原微生物的稳定性评估,考虑其在自然界中的稳定性外,还应考虑其对物理因素,化学消毒剂的敏感性。

六.病原微生物的浓度
所操作病原微生物的浓度和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密切相关,对病原微生物的操作的危险性通常涉及操作的病原微生物的生长状况以及病原微生物的数量和浓度,样木的类型以及实验操作等因素。

体积大、浓度较高的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
生物安全委员会必须对要进行的实验操作进行评位,选择危险性证合的操作技术防扩散仪器和设施。

而不需考虑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的休积和浓度。

七.拟进行的实验操作
应预先确定拟进行的实验项目
实验操作中可能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步骤,在处理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性材料时是否使用可能产生病原微生
物气溶胶的离心机和混合仪等设备。

八.当地是否能进行有效的预防或治疗
应收集拟操作的病原微生物的相关治疗与预防措施资料,确定是否有有效的抗生素、抗病毒药物、化学药物和抗血清等治疗药物和其他与该疾病有效的治疗措施;是否有针对该传染病的疫苗,同时应考虑该疾病是否有典型的体征和可靠的诊断试剂,以用于疾病监测,在查出可能感染时能及时进行有效的隔离与预防。

此外,还应考虑“当地”是否有条件进行上述有效的预防或治疗。

九.工作人员的素质
应对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操作的工作人员进行评估:
知识背景、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人心理素质、健康状态
对实验室管班者还应进行管理能力与处理紧忽事故能力的测评
第三节.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危害评估原则
对于同一病原微生物而言,从事不同的实验活动,操作者接触微生物的数量、浓度、可能的感染途径是不同的,一旦暴露,其后果也是不同的,对于不同的实验活动均应进行危害评估,以指导操作者采取合适的生物安全防护。

对于同一病原微生物而言,从事不同的实验活动,操作者接触微生物的数量、浓度、可能的
感染途径是不同的,一旦暴露,其后果也是不同的。

对于不同的实验活动均应进行危害评估,以指导操作者采取合适的生物安全防护
含已知的病原微生物的物质
对使用已分离并鉴定的,或来源清晰的购买或赠送的病原微生物,可根据对该病原微生物
实验室研究、疾病监测和流行病学研究以及相关教科书或其他资料进行危害评价。

第四节.微生物危害评估的用途
1.确定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根据评估的结果,确保实验室的空间、设施与设备能满足所从事
工作的需要。

2.依据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结果制定微生物操作、仪器设备使用的操作程序与管理规程;微
生物保藏、运输、灭活、销毁程序:潜在危害分析与意外事故处理程序:人员培训、个人
防护及健康保障与监督程序。

3.生物危害评估中包含大量相关微生物以及引起相关疾病的背景信息,是所有工作人员必须
学习的参考资料。

4.评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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