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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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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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一、引言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是处理和存储各种电子设备和相关设备的地方。

机房的设计规范对于电子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和设备的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提供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的规范指南,以确保机房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设计原则1.安全性:机房设计应考虑保护设备免受物理损害和不必要的干扰。

2.可靠性:机房设备应能持续工作,并具备冗余备份能力,以防止单点故障引起的服务中断。

3.灵活性:机房设计应具备可扩展性,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

4.易用性:机房应设计为易于维护、管理和操作的环境。

三、机房布局设计1.空间规划:机房的总面积应根据设备数量和相关需求来确定,以确保设备的适当布局和行动空间。

2.通道设计:机房应设计有足够宽敞的通道,以方便设备维护和线缆管理。

3.机柜布置:机柜应平稳、均匀地布置,以确保设备的散热和安装要求。

4.设备放置:设备应按照规定的间距和布局放置,以避免过热和相互干扰。

四、环境控制1.温度和湿度:机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以提供最佳的设备工作环境。

2.空气流通:机房应具备足够的通风和空气循环,以防止设备过热。

3.除尘设备:机房应安装适当的除尘设备,以保护设备免受灰尘和污染的影响。

4.防静电措施:机房应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措施,以保护设备免受静电干扰。

五、电源与电气设施1.电源容量:机房应具备足够的电源容量,以满足设备的需求。

2.配电系统:机房的配电系统应设计合理,并具备冗余备份,以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3.安全电源:机房应安装UPS(不间断电源)系统,以防止电力中断对设备造成影响。

4.接地与绝缘:机房的电源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和绝缘,以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六、安全措施1.物理安全:机房应设有严格的进出管理措施,包括门禁系统、监控摄像头等,以保护设备的安全。

2.火灾防护:机房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备等,以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

3.电磁屏蔽:机房应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以防止外界电磁干扰对设备的影响。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GB 5017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74-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3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环境要求、建筑与结构、空气调节、电气、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给水排水、消防。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根据各行业对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要求和规模差别较大的现状,本规范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分为A、B、C三级,以满足不同的设计要求。

2.比原规范增加了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等章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配电部分)201007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配电部分)201007
• 天面金属微孔天花:
天面敷设金属微孔天花 , 如不吊顶的房间采用铝箔敷设达到防静电的目 的。
• 墙面彩钢板:
彩钢板与金属微孔天花及防静电地板共同组成机房防静电的等势体。
• 接地连接:
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 、各类金属管道 、金属线槽 、建筑物金属结 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 线槽,桥架敷设:
活动地板下作为空调静压箱时 , 电缆线槽(桥架)的布置不应阻断气流 通路。
静电防护
• 地面防静电地板:
主机房和辅助区的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 , 防静电地
板或地面的表面电阻或体积电阻应为2. 5×lO4~1. 0×109Ω 。且应具有
防火 、环保 、耐污耐磨性能 。不使用防静电地板的房间 , 可敷设防静电 地面。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配电部分)
机房配电的一般要求
• 机房的负载等级:
负载等级
机房等级
一级负载(特别重要的负载) A级
一级负载
B级
二级负载
C级
具体要求
两个电源供电(两个电源不应同 时受到损坏) 变压器应为(M(1+1)冗余配置) 应配置发电机(N或者N+X冗余配 置)
两个电源供电(两个电源不应同 时受到损坏) 变压器应为(M(1+1)冗余配置) 需要配置发电机
故障应急处理
• 发电机:
当市电发生故障时 , 后备能够柴油发电机能承担全部负荷的需要 。后 备柴油发电机的容量应包括UPS的基本容量 、空调和制冷设备的基本 容量 、应急照明及关系到生命安全等需要的负荷容量。 并列运行的发电机 ,应具备自动和手动并网功能。 柴油发电机周围应设置检修用照明和维修电源 , 电源宜由不间断电源 系统供电。 市电与柴油发电机的切换应采用具有旁路功能的自动转换开关 。 自动 转换开关检修时 , 不应影响电源的切换。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1 总则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电子信息系统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

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administrative area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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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目次1总则(1)2术语(2)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3.1机房分级(6)3.2性能要求(6)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4.1机房位置选择(7)4.2机房组成(7)4.3设备布置(8)5环境要求(9)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6建筑与结构(1 o)6.1一般规定(1 o)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6.3防火和疏散(1 1)6.4室内装修(1 1)7空气调节(1 3)7.2负荷计算(1 3)7.3气流组织(1 4)7.4系统设计(1 4)7.5设备选择(1 6)8电气(1 7)8.1供配电(1 7)8.2照明(1 8)8.3静电防护(2 0)8.4防雷与接地(2 0)9电磁屏蔽(2 2)9.1一般规定(2 2)9.2结构型式(2 2)9.3屏蔽件(2 3)10机房布线(2 4)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2 6) 11.1一般规定(2 6)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范系统(2 7)12给水排水(2 8)12.1一般规定(2 8)12.2管道敷设(2 8)13消防(2 9)13.2消防设施(2 9)13.3安全措施(3 0)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本规范用词说明(3 8)附:条文说明(3 9)1 总则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1总则 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area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系统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infrastructure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_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_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目次1总则(1)2术语(2)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3.1机房分级(6)3.2性能要求(6)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4.1机房位置选择(7)4.2机房组成(7)4.3设备布置(8)5环境要求(9)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6建筑与结构(1 o)6.1一般规定(1 o)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6.3防火和疏散(1 1)6.4室内装修(1 1)7空气调节(1 3)7.1一般规定(1 3)7.2负荷计算(1 3)7.3气流组织(1 4)7.4系统设计(1 4)7.5设备选择(1 6)8电气(1 7)8.1供配电(1 7)8.2照明(1 8)8.3静电防护(2 0)8.4防雷与接地(2 0)9电磁屏蔽(2 2)9.1一般规定(2 2)9.2结构型式(2 2)9.3屏蔽件(2 3)10机房布线(2 4)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2 6) 11.1一般规定(2 6)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范系统(2 7)12给水排水(2 8)12.1一般规定(2 8)12.2管道敷设(2 8)13消防(2 9)13.1一般规定(2 9)13.2消防设施(2 9)13.3安全措施(3 0)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本规范用词说明(3 8)附:条文说明(3 9)1 总则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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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是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和学校等单位中至关重要的设施之一,因为这个机房中的设备和系统是保障这些单位正常运转的核心。

然而,机房的设计和管理并不简单,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流程,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一、机房位置的选择机房位置的选择至关重要,它一定要远离噪声较大的区域、湿度较高的环境,保证机房内的设备和系统不受外界的干扰影响。

此外,机房所处的地方应该方便风扇进出,有良好的通风系统,最好占有紧急通道,方便管理和维护。

二、机房的大小机房的大小需要按照计算机设备和系统所需要的空间和设备容量来设计。

如果需要搭建的设备多,容量大,那么相应的机房也需要配备较大的设备和宽敞的场地。

机房的大小由机架、UPS、机柜等配件实现。

需要预留足够的空间和通道,方便维修、检测和维护。

三、机房的布局机房的布局需要按照物理、机房、安全、环境、维修等方面考虑,设计出合理的布局方案。

物理布局时,应考虑布线的路径,以及光缆和电缆的管理。

机房布局可依据中央空调、灭火系统、UPS等配件的位置以及机柜、网络节点等因素进行布局。

为了尽量减少固定风扇的使用,可以考虑采用开门通风和侧向通风的方式。

四、机房的环境机房环境的配置必须合理,包括温度、湿度、光照、保洁等因素。

机房内应设置中央空调、加湿器、消防设备、灭火器、精密空调等设施,以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机房的照明应该与场所需要相匹配,空间消毒、空气净化也是机房环境不可忽视的内容。

五、机房的安全机房安全需要考虑人力管理和技术管理两个方面。

人力管理方面,可以采用门禁系统、摄像系统、环境告警装置等,对机房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

技术管理方面,采用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光电隔离、防静电、监测装置、备份系统等,保证设备和数据的安全性。

机房维护人员一定要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保证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技术,并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六、机房的备份系统机房的备份系统是保证数据安全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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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 —— —— —— —— 不宜小于 1600 米 不宜小于 1600 米 不宜设置机房 不宜设置机房 —— 18~28℃ 35~75% 20%~ 80% <10℃/h
不宜低于丙类
备注
—— 不包括各场所自身使用的机 房 不包括各场所自身使用的机 房 不包括化学工厂自身使用的 机房 不包括军火库自身使用的机 房 不包括核电站自身使用的机 房
2
主机房活荷载标准值(kN/m )
不应小于 1600 米 不应设置机房 不应设置机房
不应设置机房
不宜设置机房
23℃±1℃ 40%~55%
40%~ 70%
5℃~35℃
<5℃/h
18~28℃、35%~75% 5~35℃、20%~80%
15~25℃
不应低于乙类
不应低于丙类 8~10 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准永久值系数
不宜小于 1600 米
距离核电站的危险区域
有可能发生洪水的地区 地震断层附近或有滑坡危险区 域 高犯罪率的地区 环境要求 主机房温度(开机时) 主机房相对湿度(开机时) 主机房温度(停机时) 主机房相对湿度(停机时) 主机房与辅助区温度变化率 (开、停机时) 辅助区温度、相对湿度(开机时) 辅助区温度、相对湿度(停机时) 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池室温度 建筑与结构 抗震设防分类
—— —— ——
不得结露
—— 根据机柜的摆放密度确定荷 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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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
项目 机房位置选择 距离停车场的距离 距离铁路或高速公路的距离
A级 不宜小于 20 米 不宜小于 80小于 100 米
距离飞机场 距离化学工厂中的危险区域、垃 圾填埋场 距离军火库
不宜小于 8000 米 不应小于 400 米 不应小于 160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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