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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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流失原因分析及征管对策

个人所得税流失原因分析及征管对策

个人所得税流失原因分析及征管对策1.高税负压力:一些纳税人认为个人所得税税负过重,尤其是在高收入群体中。

这导致他们寻求逃避税收的途径,例如通过非法手段隐藏或转移收入,或者通过虚报支出等方式来减少应纳税额。

2.征管不力:税务机关在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可能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执行不公等问题,使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纳工作不够有效。

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的判断产生了破绽,提高了逃避税收的动力。

3.法律法规不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对于一些收入项目的税收征收方式、税率、免税政策等存在缺失或者不合理的地方,使得纳税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存在漏洞。

针对个人所得税流失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征管对策: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改,合理调整税制,进一步明确收入项目的征税方式和税率。

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例如适度提高起征点,增加适用税率的分档,优化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缴税程序等,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压力,提高纳税意愿。

2.加强征管力度: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查处逃税行为,提高违法成本。

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流程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加强税务稽查队伍建设,提高征管能力。

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增加宣传教育力度,让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和重要性,提高纳税意识,减少逃税行为。

4.改善征纳环境:简化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缴纳程序,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减少纳税人的操作成本和负担。

加强税收服务,提高对纳税人的服务质量,解决问题,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使纳税人主动履行纳税义务。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流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征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改善征纳环境等一系列对策,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流失,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纳率,实现个人所得税的合理征收。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中,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但目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本文将从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1. 税负过重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较低,导致很多中低收入群体也要承担较重的税收压力。

特别是在一线城市,房价和生活成本居高不下,而起征点却没有相应提高,使得很多中等收入者也难以承受如此高的税负。

2. 税收征管不严在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存在一些隐形收入和逃税现象。

例如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往往有很多现金收入,很容易忽略申报,导致一定程度的抗税现象,给国家造成一定的财政损失。

1. 提高起征点加大对中低收入者的税收减免力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通过提高起征点,可以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2. 健全税收征管机制及时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严谨性。

通过加大对隐形收入的查处力度,减少逃税现象,维护国家财政利益。

3. 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收力度,使得税收更具有调节功能,促进社会公平。

同时适当降低对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压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4. 完善税收政策完善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有赡养费用的纳税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减免,减轻其税收负担。

同时对于特殊行业或地区也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均衡。

5. 强化税收宣传教育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意识,增强纳税人与税收征管部门的互动和合作。

通过宣传教育,使得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形成良好的纳税风气。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加大政策调控力度,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使得个人所得税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个人所得税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个人所得税流失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以我国个人所得税为例

个人所得税流失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以我国个人所得税为例

个人所得税流失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以我国个人所得税为例一、现状分析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个人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但是,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个人所得税存在较大的流失情况。

一方面,一些高收入人群采取各种方式规避、逃避税收,如设立虚拟公司、窝藏财产、假借公司或朋友等方式,使得个人所得税的实际征收效果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也存在不合理的因素。

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全年一次性结算的方式,对于一些月薪比较高的人群来说,每个月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能远远低于年度应该缴纳的额度,导致他们有较大的退税额度,这也导致了税收流失的问题。

此外,还有一部分收入较低的人群存在不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以及税务部门不到位的宣传教育,这些情况也有可能导致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二、对策探讨为了解决个人所得税的流失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征收方式以及纳税义务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人们对个人所得税的认识与意识。

同时,税务部门还应加强对税收规避等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醒人们自觉遵守税收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2.优化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

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政策进行优化,改变现行的一年一结算的方式,更好地体现月缴税制的原则,对于月薪较高的人群,可以逐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减少退税额度的情况,同时也可以更有效地遏制有些人虚报收入的行为。

3.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系统。

加强税务系统的建设,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对纳税人税务信息的实时、全面跟踪,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减少税收流失的情况。

4. 加强税收征收监督。

建立完善的税收征收监督机制,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严禁执法人员与纳税人之间的勾结,确保税收征收的公正、透明。

与此同时,对于违法行为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加大违规实行税收行为的打击力度。

综上所述,解决税收流失问题,既需要税务部门的全面协调、发挥的作用,又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协力,合理施行税收政策,加强征收监督,共同维护税收领域的经济秩序,进一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水平也逐渐提高,加上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个税已经成为了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析。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一)缺乏细化的分类税率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分类税率非常简单。

当前仅设有7个档次,起征点在每月5,000元之内。

这并不能够有效地区分收入大小,而导致许多中等收入的人都有可能受到过高的税负压力。

(二)税基范围狭窄人们在获得收入后,经过一系列法定或事实的扣减,才确定最终应该纳税的收入额。

这一纳税基数明显达不到公平的标准。

例如,工资收入中包含一部分工作费用,但该费用无法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三)税务部门的执法能力有限这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制的合规程度。

随着逃税行为和假报税的增加,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威慑力和监管力度是很关键的。

但是,由于执法部门执法大多需要依赖申报,盲目性比较大,而且在股权转让等领域,实名制也较难作为有效的手段来实现。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对策(一)加强细化税率设计为了解决“中等收入陷阱”等问题,应该对税率进行量化分析和修订。

税率分级应该根据收入水平来进行细化,从而达到防止个人所得税过高的目的。

同时,鼓励一些特殊行业更完善地规定相关政策,但又要避免造成过度优惠。

(二)扩大税基范围对于扩大个人所得税税基的范围,可能采用自由职业所得、房屋租赁、涉外收入、财产增值等作为新的税基。

此外,可以采用纳税周期的方式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的收入,从而提高税基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执法能力需要加强税务部门的执法能力,特别是在核实申报信息的时候要更加严格。

加强税收管理、定向抽查等都是有效手段,同时也要大力开展各种税收宣传活动,让公民对个人所得税了解得更多。

(四)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适时推出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措施。

注重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或者推出类似于针对家庭成员的税费优惠等一系列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一)

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一)

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一)摘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既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收入分配领域,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的“稳定器”,始终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

最近,党中央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并提出“调高、扩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改革目标。

根据税收公平理论,深入剖析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负公平缺失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关键词: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制度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公平缺失问题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于1980年9月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其初衷除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调节收入差距。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未曾预见到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削弱了税种设置的效率,甚至违背了该税种最初设计的本意,未能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水平的有效调节。

2005年的税制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贫富的差距。

但是由于此次改革只是“微调”,没有对税制模式、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依然存在公平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横向不公平和纵向不公平两大方面。

(一)横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第一,有多个收入来源和收入来源较单一的两个纳税人,收入相同缴纳不同的税收。

所得来源多的人分别按不同税目多次扣除免征额,可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涉及税目单一的人却因扣除金额少要多纳税。

如一人工资2.600元每月,另一人则每月有1.600元工资再加1000元的劳务报酬,前者需要纳税,而后者则无需纳税。

这迫使纳税人将收入化整为零,或偷税漏税以减轻负担,寻求公平。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及其治理对策分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及其治理对策分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及其治理对策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水平逐渐提高,个人所得税也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税种。

然而,近年来个人所得税的流失现象也随之出现,导致税收收入减少。

本文将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原因和对策。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原因1. 执法不严格。

税收执法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个人所得税遭受逃避和抵制。

2. 纳税人规避。

由于税制的复杂性和漏洞,许多纳税人通过各种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责任,导致税收收入缺失。

3. 不当管理。

政府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方式单一,缺乏对纳税人的鼓励和惩罚措施,导致许多纳税人不自觉地违规。

4. 数据管理不当。

税务部门缺乏科技手段和数据管理平台,无法实时监测个人所得情况,导致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二、治理对策1. 加强执法监管。

税务人员应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执法监管,打击逃税和规避税的行为。

2. 强化税制建设。

政府应加强税制建设,完善条款,堵塞漏洞,降低个人所得税规避的空间。

3. 科技手段管理。

政府部门应使用适当的科技手段与大数据技术,实现对个人所得税的实时监测,降低数据处理出错率。

4. 落实纳税人责任。

政府应建立奖励与惩罚机制,对纳税人开展差异化的管理,加强对纳税人的考核与督导。

5. 开展宣传教育。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居民应尽责任,政府应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宣传,提高纳税人的意识和义务意识。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流失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提高国家财政收入,政府部门应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和监管,形成完善的税制体系和管理机制,落实纳税人的责任,强化纳税人宣传教育,尽可能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现象。

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缺失与改进方案

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缺失与改进方案

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缺失与改进方案摘要:从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存在以下三大公平缺失问题:所得金额相同,税负不同;费用扣除不合理造成税负不公;所得分类计税有失公平。

对当前存在的三个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出解决现存问题的几种方法法。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税收的公平。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收公平;费用扣除标准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现状(一)所得金额相同,税负不同1、纳税人设计的公平缺失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以居民个人为单位来设计的,而居民个人收入的高低并不能真正反映其负担能力的强弱。

因为目前居民个人是以家庭为基本生活单位的,纳税人负担能力的强弱必须与其家庭的总收入、赡养的人口、健康状况和教育支出等因素相结合,从这些因素中综合确定。

例如两个收入同为50 000元的个人,其中一人要负担失业配偶的生活费用、患病老人的医疗费用、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费用等沉重家庭负担,而另外一人可能没有任何其他负担,对他们课征同样的税额,明显违背了量能负担的公平原则。

2、不同的奖金发放方式导致税收负担不平衡国税发[2005]9 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奖金,诸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很显然,这一规定将会使同一金额同一性质的奖金由于发放方式、发放时间的不同,承担不同的税收负担。

假设2008 年某人每月工资为10 000 元,准备全年发放奖金50 000元,费用扣除额为每月2 000 元。

如果奖金按月平均发放,则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 000+50 000/12- 2 000)×20%- 375]×12=24700 元。

如果奖金全年一次性发放,则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 000- 2 000)×20%- 375]×12+(50 000×15%- 125)=22075 元。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所得范围不清晰、征收方式不合理以及税收征管水平有待提高等方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明确所得范围、完善征收方式以及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等对策。

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对策的提出,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国家财政需求和社会公平。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的也有着改进和完善的空间,希望在不断的改革中能够更好地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问题分析、对策、所得范围、征收方式、税收征管水平、明确、完善、提高、总结、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所得范围不够明晰。

有一部分高收入人群通过各种途径规避纳税义务,导致很多高收入者实际缴纳的纳税金额远低于其应交纳的税款,从而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也存在不合理之处,有些地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税负分担不均等。

税收征管水平不够高效,很多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了一些可征收的税款流失。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需要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的所得范围,遏制逃税现象。

完善征收方式,建立统一的征收标准,确保税负公平。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收管理力度,减少税收漏税现象,确保税收稳定增长。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以保障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2. 正文2.1 我国个人所得税问题分析问题一:所得范围不清晰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所得范围比较广泛,但具体的征税对象和标准并不明确,导致一些高收入群体存在着避税行为,影响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益。

一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折扣和减免政策也存在着不够明确和统一的问题,容易造成税收的漏税现象。

问题二:征收方式不合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采取的是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相结合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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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一)
摘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既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收入分配领域,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的“稳定器”,始终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

最近,党中央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并提出“调高、扩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改革目标。

根据税收公平理论,深入剖析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负公平缺失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关键词: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制度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公平缺失问题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于1980年9月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其初衷除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调节收入差距。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未曾预见到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削弱了税种设置的效率,甚至违背了该税种最初设计的本意,未能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水平的有效调节。

2005年的税制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贫富的差距。

但是由于此次改革只是“微调”,没有对税制模式、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依然存在公平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横向不公平和纵向不公平两大方面。

(一)横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第一,有多个收入来源和收入来源较单一的两个纳税人,收入相同缴纳不同的税收。

所得来源多的人分别按不同税目多次扣除免征额,可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涉及税目单一的人却因扣除金额少要多纳税。

如一人工资2.600元每月,另一人则每月有1.600元工资再加1000元的劳务报酬,前者需要纳税,而后者则无需纳税。

这迫使纳税人将收入化整为零,或偷税漏税以减轻负担,寻求公平。

第二,因来源不同导致同一性质不同收入项目缴纳不同的税收。

例如,甲乙两人,甲每月获得工资薪金所得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1.600)x15%-125=535元,乙该月获得劳务报酬所得也是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x(1-20%)x20%=960元。

可见,甲乙两人取得数量相同的劳动性质所得,但由于适用税率不同,导致两者的应纳税额也不同。

第三,收入相同的纳税人因所得性质不同缴纳不同的税收。

例如,甲月工资收入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600)x30%-3,375=11.145元,乙彩票中奖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x20%=10.000元。

甲的工资所得与乙的中奖所得数额相同,因分别适用9级累进税率和20%的比例税率而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

第四,同为利息所得,对存款利息、股票分红、企业债券利息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而对财政部门发行的债券和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
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也是一种不平等的做法。

第五,同为中国的纳税人,本国居民与外国居民因适用的费用扣除额不同(本国居民扣除额为1.600元,外国居民扣除额为4.000元),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

(二)纵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第一,收入来源少的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高收入者却缴纳较少的税。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所专家们的跟踪调查报告显示:2002年全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组获得了全社会总收入的6.1%,比1995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最高的5%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的近20%,比1995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最高的10%的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的32%,比1995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

与此相应的是,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在高收入人群的比重却相对降低。

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

〔1〕根据广东省地税局公布的消息,2004年广东省共征收个人所得税239.6亿元,其中约70%即168亿元来自工薪阶层。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

如今,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

第二,隐形收入和附加福利多的人往往少纳税,偷逃税现象严重,造成社会的不公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保守估计,全国职工工资以外的收入大约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5%左右,这还不包括职工个人没有拿到
手里却获益匪浅的那部分“暗补”,如住房补贴、公费医疗、儿童入托、免费或优惠就餐、住房装修等等。

这些“暗补”、收入少纳税或不纳税,说明现行税制仍然存在许多漏洞,没有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

第三,对工薪按月计征,对劳务报酬等一些所得采取按次计征产生的纵向不公平。

例如,一个月工资为1.500元,年收入为18.000元的工薪阶层,和一个假期打工一个月挣得2.000元的学生相比,前者不缴一分钱的税,而后者却要缴80元的税。

第四,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搞“一刀切”,赡养老人、抚育未成年子女及家庭成员是否失业等情况均未考虑在内,在新经济形势下暴露出了税收负担不公的现象。

个人收入同样是3,000元,两个人都就业的两人家庭和两个人就业的五人家庭,人均的税收负担差异就很大,导致事实上的纵向不公平。

第五,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征管不严也导致税收负担不公平。

表现在:首先,个人所得税实行以源泉代扣代缴为主、个人自行申报纳税为辅的征管方式导致税负不公。

工薪收入相对于其他税目而言,较为规范透明,实行源泉代扣代缴,税收征收成本较低而且征收效率高,工薪阶层偷逃税现象就少;相比之下,高收入者由于收入来源形式多,加上大量现金交易的存在,使得税务机关无法对其进行有力的监控和稽查,税收征管成本高且效率低下,导致高收入者偷税、逃税、避税现象严重。

虽然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偷逃税和欠税问题
依然严重,执行中的外来人为干扰及某些税务干部执法不严等更使个人所得税的偷逃现象愈加严重。

其次,一些基层税务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包括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征税,存在多征税、少征税和虚征税的问题,也造成税收负担不公平。

再次,我国幅员辽阔且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各地的纳税条件不一样,容易导致税收征管发达的地区多征,落后地区不征或少征,不能真实体现税收的纵向公平。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原因剖析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未能较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在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方面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制模式的选择、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存在偏差造成的。

(一)税制模式选择偏差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公平缺失的重要原因在于税制模式选择上我国实行分类所得税课征模式。

这种税制模式存在许多缺陷:
第一,采用分项计征,易使纳税人通过划分不同收入项目和收入多次发放而使所得收入低于起征点,达到偷逃税、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第二,未能对纳税人的应税收入综合计算,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负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

第三,费用扣除一刀切,不考虑纳税人家庭人口、支出结构因素以及
实际负担水平,难以体现“多得多征、少得少征”的量能负担原则,难以实现税收负担公平,有悖于个人所得税的调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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