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主要知识点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教材结构与考纲要求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了解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和基本要求)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第三节银行卡(熟悉银行卡的分类,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和收费))第四节预付卡(熟悉预付卡相关规定)第五节结算方式(重要)(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第六节票据的一般规定(难度大)(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熟悉票据追索)第七节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重要)(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第八节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熟悉)二、历年题型及分值比重本章是《经济法基础》课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章,与初级考生的工作实践有紧密联系。
本章在近三年的考试中,涉及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每年必考),分值均在20分左右,是本课程分值最多的一章之一。
与流转税、所得税等章平分秋色。
三、本章重点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注意】支付结算是指转账结算,不包括使用现金。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例题·多选题】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A.现金B.票据C.银行卡D.汇兑『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结算方式,支付结算方式不包括选项A。
二、办理支付结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三票一卡”是指三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考题·多选题】(201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属于结算方式的有()。
A.票据B.银行卡C.汇兑D.委托收款『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支付结算方式。
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2018年全国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四、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关于出票日期的具体要求
月为壹、贰和壹 拾的(1、2、10) 日为壹至玖和壹 应在其前加“零” 拾、贰拾、叁拾 的(1-9、10、20、 30) 日为拾壹至拾玖 的(11-19) 应在其前加“壹”
如1月15日,应 写成零壹月壹 拾伍日;如10 月20日,应写 成零壹拾月零 贰拾日
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银行(含城乡 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 和个人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 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网上银行、第 三方支付以及预付卡和国内信用证等。
三 票 一 卡 结 算 方 式
汇票 三票 本票 支票 一卡 银行卡
【例题2· 单选题】(2011年)某票据的出票日期 为“2011年3月15日”,其规范写法是( )。 A.贰零壹壹年零叁月壹拾伍日 B.贰零壹壹年叁月壹拾伍日 C.贰零壹壹年零叁月拾伍日 D.贰零壹壹年叁月拾伍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 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 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 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伪 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 造 签章的行为。(无中生有)
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 变 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 造 为。(篡改事实)
四、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关于票据更改的具体要求
①出票金额、出票日期、 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 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 受理 ②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 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 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 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 处签章证明 ③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 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 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 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 盖章 ④个人在票据结算凭证上 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人 的签名或盖章
2018初级会计基础学习经济法基础讲义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二)知识点:商业汇票(★★★)(一)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1.概念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依托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分类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1)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2)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注意】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3.适用范围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注意】只有单位才能使用的支付结算方式包括: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和商业汇票。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A.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B.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以外的付款人C.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D.银行承兑汇票属于银行汇票『正确答案』D【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票据的付款人不是银行的是()。
A.支票B.商业承兑汇票C.银行汇票D.银行本票『正确答案』B(二)出票1.出票人的资格(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2)与付款人(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注意1】签发电子商业汇票还应具备的条件【注意2】电子商业汇票的强制使用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原则上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
(2018年新增)2.出票人的确定(1)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2)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3.必须记载事项(1)纸质商业汇票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0)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0)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概述本章包括2个单元:(1)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票据法律制度。
本章自机考改革后分值波动比较大,在单套试卷中的最高分值曾达到17.5分,而最低分值仅为9.5分。
本章很少不涉及大题,请考生做好应对票据法律制度大题的充分准备。
2017年本章考点的主要变化有:(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对信用卡有关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3)根据《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对银行卡刷卡结算收费进行了重大调整。
第一单元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情分析考卷之一考卷之二考卷之三单项选择题- 1题1.5分-多项选择题- - -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不定项选择题4题8分- -合计5题9分2题2.5分1题1分单元框架考点解读支付结算概况(★)(一)主要支付工具1.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三票一卡”是指三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和银行卡。
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2.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以电子支付为发展方向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诚实守信就是要做到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拒绝支付。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无权在未经存款人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擅自动用存款人在银行账户里的资金。
3.银行不垫款原则(1)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应按照付款人的委托,将资金支付给付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按照收款人的委托,将归收款人所有的资金转账收入到收款人的账户中。
初级会计证考试经济法知识点

初级会计证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支付结算法律制度》①基本定义: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简单说呢,就是在经济往来中怎么把钱又安全又准确地付出去或者收回来,用什么方式来清算这些钱的流动。
②重要程度:在初级会计证考试的经济法中非常重要。
因为这涉及到日常生活和企业运营中金钱往来的基本规范,就像规则一样,大家做经济交易时都得按照这个来,占的分值也不少。
③前置知识:需要对基本的经济活动概念和货币的概念有一定的了解,像什么是买东西,什么是卖东西,钱有哪些计量单位类似这些基础概念要知道。
④应用价值: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网购用银行卡付钱、去超市刷银行卡或者企业之间的大额转账都是支付结算的实际应用场景,对企业来说,正确的结算能保障资金安全,避免财务纠纷,对个人而言也能保证消费转账之类操作的准确性。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经济法里处于比较中心的位置,和很多其他知识点比如票据法等都有关系,因为很多经济活动的最后环节都是通过支付结算完成的。
②关联知识:和税收征管有一点小联系,比如税款的缴纳方式有时也涉及到支付结算的渠道。
和企业财务会计也有关,毕竟企业财务会计中资金的收支最后也通过这些结算方式。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这个部分内容比较琐碎,各种结算方式的规定、票据的种类与特性等都得牢记,挺难的。
- 关键点:每种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流程规范是关键,像汇兑是怎么进行的,托收承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用等。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高。
经常以选择题、判断题或者不定项选择题的形式出现。
- 考查方式:会考查对各种支付结算方式概念的理解、程序的掌握、不同票据的区别等。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
狭义的支付结算就是指银行转账结算。
打个比方,广义的就像咱们日常生活中小商小贩可能收现金或者手机付的款这些全算,狭义的就主要是通过银行这个正规渠道的转账付款之类。
第2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学习笔记

第2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学习笔记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复习要点支付结算的概念、方式;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
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开户要求。
票据的概念、种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行为、签章、记载事项及丧失的规定;支票、商业汇票、信用卡、汇兑结算方式的规定。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2. 支付结算的主体:单位(包括银行)、个人3.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银行【注意】这里说的银行,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4. 支付结算的方式:(1)支票;(2)银行本票;(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5)汇兑;(6)委托收款;(7)托收承付;(8)信用卡;(9)信用证。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3个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第二节现金管理(了解)一、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一)现金及现金管理1.现金:包括铸币、纸币和信用货币。
2.我国的现金:人民币(包括纸币和铸币)3.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管理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和库存的一种管理活动,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财经管理活动。
4.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二)现金管理基本要求1.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必须依照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概念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额机构进行。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格式要求及填写规范进行。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1)银行必须有当事人支付款项的意思表示才能办理结算;(2)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必须履行审查义务,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擅自动用存款人在银行账户的资金。
(三)银行不垫款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只提供结算服务,起中介作用,不给任何单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三票一卡:支票、本票、汇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电子支付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通过,1996年1月1日施行,属法律。
2、《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属行政法规。
3、《支付结算管理办法》——1997年9月19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属部门规章。
4、《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属部门规章。
五、支付结算办法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人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中文大写金额的书写要求(1)中文大写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迁简化字。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和收费(二)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三)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四)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五)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六)熟悉银行卡的分类和票据追索(七)熟悉预付卡相关规定(八)熟悉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九)了解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十)了解国内信用证(十一)了解票据防伪知识本章内容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第三节 银行卡第四节 预付卡第五节 结算方式(重点)第六节 票据的一般规定(重点)第七节 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重点)第八节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分值预测:20分以上第三章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重点: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官方QQ 群:318549896难点: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知识点一:支付结算的含义及原则(轮换考点)1.支付结算定义: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银行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主体:银行单位、个人。
银行(含城乡信用社)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2.支付结算的原则(重点)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信用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傻瓜”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只是中介)知识点二: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必考点)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不统一无效。
(票据要统一,不统一无效)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账户管理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依法开户)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票据不伪造、不变造)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签章。
变造是指无权人对签章以外事项加以改变。
(伪造签章,变造其他)票据更改规定:(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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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银行结算账户❤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银行结算账户是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存款人包括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①核准类账户(办理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
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
“正式开立之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
②备案类账户(5个工作日内向中银支行备案)
一般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正式开立之日”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变更与撤销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中银当地分支行报备
③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期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④预留签章
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or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签章
个人→个人签名/签章
⑤3个工作日与5个工作日❤
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时候,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3.银行账户的撤销
①撤销情形
☀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的: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其原基本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账户: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②相关规定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撤销账户时,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核对无误方可办理
☀撤销账户的顺序:一般→专用→临时,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
办理撤销
☀应撤销未办理销户手续的,银行发出通知之日起30内销户,逾期视同销户
4.基本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1个单位只能开1个
②开户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③使用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单位人民币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撤销账户的顺序:一般→专用→临时,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撤销
5.一般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的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②开户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借款合同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③使用
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以现金缴存,不可现金支取
6.专用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账户
②开户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③使用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基本建设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批准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当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除其基本存款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①含义
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办理转账、提现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核准的特殊款项
②账户性质
☀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者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预算单位未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的,经统计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基本存款账户”管理
☀除上述情况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专用存款账户”
③使用
☀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或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不得违规向下级或拨资金
8.临时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②适用范围
设立临时机构(要核准)、异地临时经营活动(要核准)、注册(增资)验资(不要核准)
③使用
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可以取现,但应当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9.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①概念
指存款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②适用范围
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③使用
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④付款依据
☀一次提取超过5万的,应向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
☀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想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收款依据
10.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者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异地开户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②适用范围
☀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专用存款账户子表格
12.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①对于非经营性存款人的罚款均为1000元
②经营性存款人;
☀“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存在违规行为,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许可证”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规“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