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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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征求意见稿)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目录前言 (2)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5)5.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对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鸭绿江、辽东沿海地区和辽西沿海地区(含小凌河)主要地表水水系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定,水域区划范围包括干流和一二三级支流。

将地表水按主导使用功能划分为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人体直接接触、人体非直接接触)、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型功能区,分别执行不同类别的水质标准。

按照“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及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部分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别的功能区执行高类别的水质标准。

共划分水环境功能区770 个,其中源头水域14个、自然保护区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93个、渔业用水区333 个、景观娱乐用水区51个、工业用水区37个、农业用水区136个。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批准。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1. 范围1.1 本标准对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进行了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按照规划的主导功能,规定了功能区应执行的水质类别标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境内水系的河流、渠道、水库、湖泊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水环境功能区环境保护部门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目的,按GB3838—2002要求,实施水域分类管理划定的功能区。

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5.2.2 二级区分类指标: ...................................................................................................................... 7
6 划分的程序.......................................................................................................................................... 10
7 划分的方法.......................................................................................................................................... 12
7.1 一级功能区划分的方法 ............................................................................................................. 12
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主管部门: 水利部水资源司 承编单位: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二○○四年二月
目录

言 .............................................................................................................................................. 2

青岛市水功能区划

青岛市水功能区划

青岛市水功能区划(征求意见稿)为了指导和规范我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划定水功能区。

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水量与水质并重、前瞻性和突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原则划定水功能区。

二、水功能区的划定范围为全市跨区(市)河道、区(市)边界河道、重点河段及其重要支流、23座大中型水库和承担调水任务的水库等。

三、根据水资源以流域为单元的整体性特点,将我市的地表水按水域功能划定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排污控制区、景观娱乐用水区。

各功能区名称的含义如下:饮用水源区指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类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区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的的江河湖库等水域,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Ⅳ、Ⅴ类水质标准。

工业用水区指满足城镇工业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

农业用水区指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Ⅴ类水质标准。

排污控制区指接纳生活、生产污废水比较集中,接纳的污废水对水环境无重大不利影响的区域。

暂不考虑水质控制标准。

四、各水功能区的功能排序在现状功能的基础上结合该水域的规划功能确定。

水质目标为该水域规划功能的水质目标,遵循不低于现状水质和同一水功能区多种功能水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

五、各水功能区内的一切生产建设和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各水功能区的功能及水质要求。

六、本区划未包含的水域由各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七、本区划由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青岛市水功能区划表附件:青岛市水功能区划表一、水库功能区水库功能区共25个,包括饮用水源区24个,景观娱乐用水区1个。

水质目标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

山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德惠新河庆云无棣工业用水区
纪王桥闸下至入渤海口的河道水域
75.52

庆云县、无棣县
51
海河流域
德惠新河
洪沟河
洪沟河平原农业用水区
杜庄村至王凤楼闸入德惠新河的河道水域
31.17

平原县
52
海河流域
德惠新河
洪沟河
马洪干沟
马洪干沟平原农业用水区
源头至入洪沟河的河道水域
13.69

平原县
53
海河流域
德惠新河
42.50

商河县
59
海河流域
德惠新河
商东河
商东河商河阳信农业用水区
商河县岳桥村西至阳信县戚家村北入德惠新河的河道水域
39.65

商河县、阳信县
60
海河流域
德惠新河
幸福河
幸福河滨州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源头至无棣县南陈村东入德惠新河防洪堤内的水域和陆域
1.45

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
61
海河流域
清源湖
清源湖商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陵县
水源地
40
海河流域
丁东水库
丁东水库陵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以丁东水库一级保护区外、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二级保护区
6.72

陵县
41
海河流域
小店水库
小店水库宁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以取水口为半径300m范围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0.28

宁津县
水源地
42
海河流域
小店水库
小店水库宁津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以及枢纽工程管理范围的区域

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功能区划的函

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功能区划的函

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功能区划的函
尊敬的某某领导:
经过慎重考虑与研究,我单位决定印发福州市水功能区划文件。

水功能区划是指根据水体的现状和管理需求,将水域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以便更好地管理与保护水体资源。

我们对福州市水体资源的保护与管理非常重视,水功能区划是实施水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通过该文件的印发,我们可以规范福州市水功能区的划定与管理,保护水体的质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与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在编制水功能区划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了水体的环境质量状况、水功能需求和水生态特征等因素,确保划定的功能区能够科学合理地满足管理要求。

同时,我们也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注重了各方的利益平衡。

福州市水功能区划文件详细界定了各个功能区的范围与管理要求,包括水质保护区、水资源供应区、生态保护区以及经济开发区等。

该文件将为福州市水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对于保护水体资源、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会积极组织实施该文件,并密切监测水功能区划的执行情况与效果,随时进行调整与优化。

同时,我们也将认真组织相关培训与宣传工作,提高各级管理部门和公众对水功能区划的认识与理解,共同推动水环境管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感谢您对福州市水环境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竭诚履行职责,确保福州市水功能区划文件的有效实施与管理,为保护福州市水体资源作出积极贡献。

此致
敬礼
某某单位
日期:。

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水环境功能区划是指根据水环境的水质特征、水体功能及水环境保护的要求,将水域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并对每个功能区的水质、水体功能和保护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是指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水域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制定的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制定,对于保护水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水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

1. 生态优先原则,水环境功能区划应以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保障水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

2. 分区管理原则,根据水域的水质特征、水体功能和管理要求,将水域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实施差异化管理。

3. 综合考虑原则,水环境功能区划应综合考虑水域的水质、水量、水生态系统、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功能区划标准。

4. 可操作性原则,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能够指导实际管理工作。

二、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内容。

1. 水质标准,根据水域的水质状况,确定不同功能区的水质标准,包括水体的主要污染物限制、水质目标、水质评价指标等。

2. 水体功能要求,根据水域的功能需求,确定不同功能区的水体功能要求,包括保持水体的自净能力、维护水域生态系统功能、保障水资源供给等。

3. 保护要求,根据水域的保护需求,确定不同功能区的保护要求,包括水域的保护目标、保护措施、保护管理要求等。

三、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制定程序。

1. 调研评估,对水域的水质、水体功能、生态环境等进行调研评估,为功能区划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 划分功能区,根据调研评估结果,确定水域的功能区划分,包括一级功能区、二级功能区等。

3. 制定标准,根据不同功能区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包括水质标准、水体功能要求、保护要求等。

4. 审议批准,经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议,确定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进行批准并公布实施。

四、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应用。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为做好浙江省水功能区划与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方案的衔接提高可操作性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局于2003年联合组织工作班子在浙江省水功能区划和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的基础上在市县水利环保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共同编制了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
第一章 概况
1.2.2 工业经济 2002 年,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 9779.04 亿元,全部工业总产值中, 轻工业占 55.0%,重工业占 45.0%。2002 年底,全部国有及规模以 上非国有工业企业 21896 个,乡镇工业企业数 68.06 万个。改革开 放以来全省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优势的产业,如纺织服装、 皮革制造、食品制造、医药制造、电气机械、普通机械和化学工业 等。 1.3 水资源概况 1.3.1 水资源量 浙江省天然水资源量比较丰富,根据 1956~2000 年资料系列评 价,全省多年平均降雨量 1604 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 955 亿 立方米,其中河川径流量为 944 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 221 亿 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间的不重复计算量为 11 亿立方 米。人均拥有水资源量为 2110 立方米。 1.3.2 废污水排放量与水质 据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全省废污水日排放量为 709.6 万吨, 其中工业和生活废污水分别为 460.3 万吨和 249.3 万吨,年排放总 量为 25.9 亿吨。火电厂冷却水排放量为 5.5 亿吨。 根据 2002 年全省水质监测资料评价结果,我省地表水体均存在 不同程度的污染,城市内河,平原河网和江河流经的城镇河段污染 较为严重。 2002年全省河流评价总河长 3759.4 公里。枯水期,属地表水Ⅰ~ Ⅲ类水的河长 2403.6 公里,占评价河长的 63.9%。丰水期,属地表

济南市地表水水功能区划分

济南市地表水水功能区划分

济南市地表水水功能区划分济南市地表水水功能区划济南市水利局二○○七年九月目录1. 总则 (1)1.1 水功能区划的目的和意义 (1)1.2 水功能区划原则 (1)1.3 水功能区划编制的依据和标准 (3)1.3.1 主要依据 (3)1.3.2 主要技术标准 (4)1.3.3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4)1.4 水功能区划体系 (4)1.4.1 水功能一级区分类及划分指标 (5)1.4.2 水功能二级区分类及划分指标 (7)1.5 水功能区划范围 (9)1.6 水功能区划的方法和步骤 (11)1.7 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确定 (12)2. 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13)2.1 自然环境 (13)2.1.1 河流 (13)2.1.2 水库 (17)2.1.3湖泊 (19)2.1.4 气象 (20)2.1.5 降水与水文 (21)2.1.6 水资源 (23)2.1.7 地质 (24)2.2 社会经济概况 (24)13. 水资源质量现状分析 (27)3.1 水质评价标准和方法 (27)3.1.1 评价标准 (27)3.1.2 评价方法 (28)3.2 济南市地表水水质现状 (28)3.2.1 单断面水质评价 (28)3.2.2 济南市地表水水质综合评价 (30)3.2.3 主要水源地水质评价 (35)3.2.4 主要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 (36)4. 水功能区划方案 (38)4.1 水功能一级区 (38)4.1.1 黄河流域 (38)4.1.2 小清河流域 (40)4.1.3 海河流域 (42)4.2 水功能二级区 (44)4.2.1 黄河流域 (44)4.2.2 小清河水系 (46)4.2.3 海河流域 (50)5. 水功能区划分析 (53)5.1 水功能一级区 (53)5.2 水功能二级区 (54)5.2.1 各流域区划分析 (54)5.2.2 各市、县(区)区划分析 (57)21. 总则1.1 水功能区划的目的和意义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命线,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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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功能区二级区划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
随着我省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对水的量和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04年1月14日,以闽政文[2004]3号批复了《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该成果已作为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环保等有关部门在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我省建设项目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采用的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近年来,全省各地加大了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力度,但由于《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未对各设区市流域面积在200km2以下的河流进行水功能区划以及还有部分县(市、区)的开发利用区河段未进行二级区划,造成这些流域河段水体功能不完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四者之间关系的协调发展。

因此,开展全省设区市水功能区划显得十必要又较为紧迫。

1、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明确水体的相应功能及水量水质控制目标,为各县(市、区)河流有效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为水资源保护提供治理目标
水功能区划,是在对水体进行调查研究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水体的主导功能,并据此划分水功能区,依据不同的水体功能和量、质标准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从而使水资源保护措施更具针对性,同时有利于解决上下游之间及各县(市、区)之间的用水矛盾。

3、为截污治理工作提供定量分析标准
进行水功能区划后,可按确定的水体保护目标计算纳污能力,对各县(市、区)内中小河道水体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并进行污染治理优化控制和综合整治,促进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4、为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提供指导方向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并确定相应的标准,将使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提供明确的治理方向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5、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奠定科学基础
通过划定水功能区,并制定配套《水功能区划管理办法》,使各县(市、区)水资源管理工作步上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

6、为其它涉水规划的编制提供控制方案
本次功能区划是其它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

今后区内所有涉水规划的编制都应以水功能区划作为基础,而其它规划的编制也为论证水功能区划的可行性提供相应的依据。

二、区划范围
本次水功能区划范围主要是:
(1)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中未进行二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河段;
(2)集水面积50km2~200 km2河流,以及50km2以下乡镇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包括规划)所在河流;
(3)小(1)型以上水库、湖泊,以及乡镇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包括规划)所在水库、湖泊;
(4)县(市、区)主要引水渠道;
(5)需特殊保护的水域,如自然保护区;
(6)有水污染纠纷的界河。

三、组织形式及分工
1、组织形式
本次水功能区划由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牵头部署,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为技术总负责单位。

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审查本设区市水功能区划,委托相应的编制技术承担单位。

2、分工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全省水功能区划技术细则,承担技术指导和培训,承担全省水功能区划分以及全省水功能区划成果汇总;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设区市水功能区划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收集基础资料,负责本设区市水功能区划成果审查、报批工作;各设区市委托的
编制技术承担单位负责基础资料初审及其上图定位,负责编制本设区市水功能区划报告、区划编制说明及绘制地图。

四、工作计划
本次水功能区划工作主要分5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10年5月-6月下旬)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按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的要求,依据水利部《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全省水功能区划技术细则,完成时间2010年6月10日前。

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组织各设区市有关工作人员技术培训,具体由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完成时间2010年6月20日前。

各设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水功能区的动员部署,并确定技术承但单位。

完成时间2010年6月25日之前。

2、调查阶段(2010年6月下旬-8月中旬)
2.1、基础资料调查
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基础资料收集,按要求整理、填写调查表格,各设区委托的编制技术承担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0年7月20日之前。

收集资料清单(原则上提供电子版):
1、区划河流水资源基本情况;
2、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生活、工业、农业用水);
3、水源保护区(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4、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
5、区划河流、水库(湖泊)水质资料、入河排污口排污资料;
6、水污染纠纷事件。

7、各县市2008年统计年鉴;
8、城市(市、镇)总体规划(文本、图件);
9、各县(市、区)生态功能区划(文本、图件);
10、区划河流综合规划报告;
11、设区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
12、各县(市、区)旅游景区规划。

2.2、调查成果初审
各设区市委托的编制技术承担单位对调查成果(资料、调查表格)进行审核,查缺补漏,审核后的调查成果(资料、调查表格)交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完成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之前。

2.3、调查成果复核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各设区市上报的调查成果(资料、调查表格)进行复核,必要时对重点区域应作实地踏勘和调访。

完成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之前。

3、区划阶段(2010年8月中旬-11月上旬)
3.1、基础资料定位、上图
各设区市委托委托的编制技术承担单位依照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提供的统一地图,根据复核后的调查表,在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指导下按要求将有关内容在Google Earth图上定位标示,完成时间为2010年8月底之前。

制成的Google Earth图电子版成果交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需在Google Earth图上定位标示的内容:
1、区划河流水系及河名;
2、区划水库(湖泊)位置及名称;
3、调水、引水水源工程位置及名称,调水、引水线路及其进水口、出水口
位置;
4、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源名称、取水口位置;
5、农业灌溉取水口名称、取水口位置;
6、工业企业取水口名称、取水口位置;
7、入河排污口名称、排污口位置;
8、水污染纠纷河流(段)名称、位置;
9、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名称及其所在流域的位置;
3.2初步区划
设区市河流水功能区划分由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

省水利水电勘
测设计院根据调查成果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全省水功能区划二级区划技术细则,对区划河流进行水功能一级区、二级区划分,并形成各设区市的水功能区划表初步成果。

完成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之前。

3.3、初步区划成果复核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将各设区市水功能区划表初步成果提交给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承担单位、有关人员对水功能区划初步成果进行讨论、协调沟通,提出反馈意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复核,并完成设区市水功能区划成果表。

完成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之前。

3.4、编制水功能区划报告等成果
各设区市委托的编制技术承担单位根据调查资料、设区市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按照设区市水功能区划分技术细则中有关要求,编制设区市水功能区划报告、编写区划编制说明,绘制各设区水功能区图件。

完成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之前。

4、审查、审批阶段(2010年11月中旬至12月)
4.1、征求意见
设区市水功能区划成果交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征求辖区内有关部门的意见。

完成时间为2010年11月底之前。

4.2、技术审查
由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区市有关部门、省市有关专家和市县各有关部门对设区市水功能区划成果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水功能区划成果。

完成时间为2010年12月上旬。

4.3、成果报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设区市的水功能区划成果(包括水功能区划报告、水功能区划表、水功能区划图集、水功能区划编制说明),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

完成时间为2010
年12月底之前。

5、成果汇总阶段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将批复后的各设区市水功能区划成果进行汇总,形成福建省水功能区汇总成果,成果包括水功能区划表、区划简要说明、水功能区划图集。

目录
一、目的 (1)
二、区划范围 (2)
三、组织形式及分工 (2)
1、组织形式 (2)
2、分工 (2)
四、工作计划 (3)
1、准备阶段(2010年5月-6月下旬) (3)
2、调查阶段(2010年7月-8月中旬) (3)
3、区划阶段(2010年8月下旬-11月) (4)
4、审查、审批(2010年12月) (5)
5、成果汇总 (6)
设区市水功能区划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
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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