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14170038_成都市温江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26调研成都市温江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近年来,成都市温江区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此,在对温江区公务员队伍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调研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温江区公务员队伍现状截至目前,全区机关(含参公人员)在职工作人员1923人。
机关单位中公务员126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660人。
从学历结构来看,全区公务员学历层次逐步提升。
目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有1463人,占76%,其中研究生学历212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有376人,占20%。
在年龄结构方面,全区机关干部平均年龄43岁。
其中35岁以下359人,36至40岁290人,41至50岁以上799人,51岁以上475人。
总体上看,年龄结构稍显老化。
二、目前公务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分析(一)基层公务员结构不尽合理温江区干部队伍结构整体以中青年为主,本科以上学历层次达76%,整体结构较为理想,但部分基层镇街公务员的结构仍不尽合理。
目前全区镇街公务员的平均年龄达46岁以上,年轻干部相对缺乏,公务员队伍出现严重断层。
从专业结构看,目前全区公务员队伍中行政管理、中文、法律等专业所占比例较大,而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严重缺乏。
(二)基层行政编制缺口大编制并未根据“编随事走”原则下划到区县,现有编制总量已经难以调剂和保障工作,导致干部工作量和工作压力长期偏大,工作激情不足。
(三)干部交流渠道不够畅通近年来,温江区不断探索建立干部的交流规则,通过单位内部轮岗或调整分工、集中开展跨单位调整或调动工作,约有600余人次参与了交流轮岗。
但目前的交流对象主要集中在副局级以上干部和少数正科级干部上,一般干部的轮岗交流涉及较少,没有形成交流轮岗的常态机制,对激发全区公务员队伍内生动力、促进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作用发挥还有限。
公务员队伍建设

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现实思考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很关键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本文主要分析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现状,针对其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现实思考。
一、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1993年4月国务院通过并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于同年10月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形成。
在实践方面,从中央国家机关开始,各级政府先后在“三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职位设置,制定了职位说明书;在立法方面,先后颁布了12个全国性的有关单项法规,覆盖了公务员制度的绝大部分环节。
但在国家公务员制度初步确立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由于历史的原因,特别是十年“文革”使许多公务员没有机会进入高等学府深造,造成其学历偏低。
经过推行公务员制度,大部分干部过渡公务员并进行相应的学习、培训,但大部分为参加工作后脱产、半脱产的进修学历,理论基础不够扎实,整体素质偏低,造成目前全国公务员队伍专业结构单一。
(二)公务员制度存在层面障碍,影响公务员队伍建设具体性制度障碍包括以下四方面:1 、职位分类制度不能显现能力且职位设置单一狭窄,违背了人才成长规律,限制了公务员的个性发展。
2、考核制度缺乏系统性和程序性,指标体系缺少量化,考核评价主体单一和考核等次太少,使考核失去权威。
3、传统的公务员培训根植于计划经济土壤,计划经济的国家包办,高度集中统一的方式,使公务员的培训渐渐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暴露出许多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
4、考试的公开平等竞争性及其信度与效度直接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还需加强我国公务员管理受传统文化和行为习惯浸润已久,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存在很多问题。
在现实中,往往“公共服务中服务提供者居于主导地位”,而作为主人的公民则只能被动地接受,公务员作为公民的“公仆”成了一种理念价值的虚构,被现存关系所扭曲,其结果是不负责任和官僚主义盛行。
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公务员是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所以公务员的队伍建设很重要。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建议,希望对大家有用。
公务员队伍建设建议一、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分析以武隆县为例,通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经过几次机构改革、严格实行凡进必考、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切实加强培训交流等工作,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成绩,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整体结构得到明显改观,能力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从学历上看,目前全县2014名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56人,占2.8%;本科生564人,占28%;专科989人,占49.1%;中专208人,占10.3%;高中及以下的197人,占9.8%,学历层次得到了较大提升。
从年龄上看,30岁以下的252人,占12.5%;31至35岁的304人,占15.1%;36至40岁的459人,占22.8%;41至45岁的354人,占17.6%;46至50岁的379人,占18.8%;51岁以上的266人,占13.2%,属于基本合理的范围,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公开考录,机关新进了一批综合素养较高的年轻公务员,对改善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整体能力素质状况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面临的主要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感到,当前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也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许多地方和部门都还存在着整体行政能力不强、水平不高、效能不优等问题,值得引进高度重视。
1、是专业素养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
据抽样统计,目前乡镇机关公务员中熟悉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村经济管理的仅为39%,在县直单位中专业对口的不到30%,在县直专业部门班子成员中非专业人员普遍达到30%至50%。
在许多基层机关单位中,人员数量不少,但真正能干事的人十分缺乏,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专业素养不高问题比较严重。
用非所学,干非所长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外行大量充斥在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中。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现实思考

03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对 策建议
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
建立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建立以职位分类为基础的 公务员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完善公务员招聘制度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聘公务员,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 现象的发生。
实施公务员培训制度
通过公务员培训制度,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公务员的 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现实 思考
2023-11-06
目 录
• 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当前公务员队伍现状
公务员队伍规模庞 大,数量众多。
公务员队伍整体素 质和能力水平不断 提升。
公务员队伍结构不 断优化,涵盖了各 个领域和行业。
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与道德建设缺失、监管不到位等因素有 关。
02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必 要性
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
01
02
03
增强服务意识
培养公务员的服务意识, 以服务为导向,提高服务 态度和质量。
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和加强 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务员 的工作效率。
强化责任意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加强公务员的政治思想教 育和忠诚度培养,增强公务员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
同感,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公平
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推 动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建 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保持公务员 队伍的清廉和公正。
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短板与改进措施

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短板与改进措施公务员队伍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中坚力量,对于国家的发展和治理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我们也要面对一些存在的短板。
本文将探讨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短板,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
一、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短板1.招聘与选拔机制不够完善公务员招聘与选拔机制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但目前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地方单位在招聘中存在门槛过高、流程复杂等问题,导致优秀人才的流失。
其次,选拔机制不够公正透明,容易造成腐败现象。
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招聘与选拔机制。
2.职业发展通道不畅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不畅也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个短板。
目前,晋升和提升的机会相对有限,很多公务员很难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
公务员队伍建设应该注重建立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提供更多的晋升和培训机会,鼓励公务员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3.队伍结构不合理公务员队伍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目前,公务员队伍中普遍存在结构单一、缺乏专业能力等问题。
而现代治理对公务员队伍的需求是多元化、专业化的。
因此,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通过合理调整结构,引进更多的专业人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改进措施1.改革招聘与选拔机制为了提升招聘与选拔的质量,应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既注重能力素质,又注重综合素质。
同时,还应加强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公务员的道德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
此外,可以探索公务员队伍的社会化招聘,引入更多社会精英,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注入新鲜血液。
2.优化职业发展环境为了畅通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可以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价考核机制,确保优秀公务员能够获得更多的晋升机会。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和学习,提供更多的专业发展机会,鼓励公务员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3.推进队伍结构优化为了解决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大对专业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成都市温江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年 龄结构稍显老化 。
■ 二 目前公务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及 核指标 设置 不够科 学、考核 主体 逗硬 策导 向, 建立 “ 流动一培训一 双 向选择 ”
分析
( 一)基层公务员结构不尽合理
■ 三、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建 设高 素质 的公务 员 队伍 ,必须 狠抓机 制建 设 ,建 立完善 公务 员的录
炼 相结合 等 多种 培训 方式 ,以能 力培 训 为主 ,辅之知识 传授 的 岗位 技能训
( 二)基层行政编制缺 口大 编 制并 未根 据 “ 编 随事 走”原则
下 划 到 区县 ,现 有 编 制 总 量 已 经 难 以
名大 学生 ”实践 经验 丰富和 工作上
员 )在 职 工 作 人 员 1 9 2 3人。机 关 单 位 中公 务 员 1 2 6 3人 ,参 照 公 务 员 管 理 单位 和行 政 执法 单位 工 作人 员 6 6 0
人。
( 三 )干部交流渠道 不够畅通 近 年来 ,温江 区不 断探 索建 立干 部的交 流规 则 ,通过 单位 内部轮 岗或 调整分 工、集 中开展 跨 单位调 整或调 动工作 ,约 有 6 0 0余人 次参 与 了交流 轮 岗。但 目前 的交流 对象 主要集 中在 副局级 以上干部和少数 正科级干部上 ,
用 、 竞 争 、 交 流 、激 励 四 大 机 制 ,最 终 建 立 能 上 能 下 、 能 进 能 出 、 充 满 生
温 江 区干部 队伍结 构整体 以 中青
年 为 主 ,本科 以上 学历 层 次达 7 6 7 o ,
整体 结构较 为理 想 ,但 部分 基层镇 街 公 务 员的结 构仍 不尽合 理。 目前全 区 镇 街公务员 的平均年龄达 4 6岁以上 ,
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一、引言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对于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报告旨在对当前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提供参考。
二、公务员队伍规模截至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规模庞大,拥有数量众多的公务员。
根据最新数据,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总人数达到xx万人,其中中央机关公务员xx万人,地方机关公务员xx万人。
虽然公务员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与国家的发展需求相比,仍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
三、公务员队伍素质公务员队伍素质是保障政府高效运转和有效服务的重要保证。
目前,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教育背景公务员队伍中,高学历人才的比例逐渐提高。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占比已超过xx%,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比也有一定增长。
这一趋势表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2. 专业能力公务员队伍的专业能力也在逐步加强。
近年来,国家对公务员的选调及培训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加强了公务员队伍的专业素养培养。
不仅要求公务员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还要求其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综合素质。
4. 年龄结构公务员队伍中存在年龄结构不均衡的问题。
目前,中青年公务员人数偏多,而年轻一代公务员的比例相对较低,老龄化现象比较明显。
这意味着随着老一辈公务员的逐渐退休,对年轻一代公务员能力培养的需求将更加迫切。
四、公务员队伍建设面临的挑战尽管公务员队伍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依然面临一些挑战与问题。
1. 与社会需求的不匹配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存在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部分地区和部门公务员人数过多,而一些关键岗位的人员缺口较大。
这导致了资源分配不合理和缺乏专业化人才的情况。
2. 管理机制不完善在公务员队伍管理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任用和考核方面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导致了人员素质不均衡和队伍建设的不稳定因素。
需要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机制,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公务员队伍建设问题

公务员队伍建设问题公务员队伍建设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直接关系到政府机构的高效运作以及公共服务的质量。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公务员队伍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当前公务员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一、人才招聘与选拔人才招聘与选拔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
然而,目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招聘流程繁琐,程序复杂,限制了优秀人才的进入。
其次,选拔标准过于注重学历和考试成绩,而忽视了实际能力和素质的考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借鉴一些企业的招聘模式,引入面试和评估等环节,综合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潜力。
二、培训与职业发展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注重培训与职业发展。
然而,目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培训内容和方式相对单一,缺乏创新和实用性。
其次,缺乏职业发展通道和机制,导致公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加强培训的实际性和实用性,引入案例研究和团队合作等培训模式。
同时,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发展的评价和晋升制度,激励公务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三、职业道德与廉洁建设公务员队伍的职业道德与廉洁建设是保证政府机构公正运作的重要基础。
然而,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有些公务员缺乏职业操守,不尽职尽责,甚至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洁建设的教育培训,注重道德伦理的内化和外化。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执法,形成权力监督的有效机制。
四、公务员队伍多元化和专业化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务员队伍需要更加多元化和专业化。
然而,目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公务员队伍的结构相对单一,缺乏各类专业的人才。
其次,公务员队伍的多元化程度不够,缺乏不同性别、不同族群和不同地区的代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加强对各类专业人才的招聘和培养,鼓励优秀人才从事公务员工作。
同时,积极推动公务员队伍的多元化,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条件,吸纳更多不同背景和特长的人才。
综上所述,公务员队伍建设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任务,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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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公务员是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所以公务员的队伍建设很重要。
今天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建议,希望对大家有用。
一、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分析以武隆县为例,通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经过几次机构改革、严格实行凡进必考、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切实加强培训交流等工作,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成绩,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整体结构得到明显改观,能力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从学历上看,目前全县2014名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56人,占2.8%;本科生564人,占28%;专科989人,占49.1%;中专208人,占10.3%;高中及以下的197人,占9.8%,学历层次得到了较大提升。
从年龄上看,30岁以下的252人,占12.5%;31至35岁的304人,占15.1%;36至40岁的459人,占22.8%;41至45岁的354人,占17.6%;46至50岁的379人,占18.8%;51岁以上的266人,占13.2%,属于基本合理的范围,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公开考录,机关新进了一批综合素养较高的年轻公务员,对改善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整体能力素质状况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面临的主要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感到,当前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也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许多地方和部门都还存在着整体行政能力不强、水平不高、效能不优等问题,值得引进高度重视。
1、是专业素养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
据抽样统计,目前乡镇机关公务员中熟悉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村经济管理的仅为39%,在县直单位中专业对口的不到30%,在县直专业部门班子成员中非专业人员普遍达到30%至50%。
在许多基层机关单位中,人员数量不少,但真正能干事的人十分缺乏,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专业素养不高问题比较严重。
用非所学,干非所长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外行大量充斥在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中。
2、是发展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
在县乡两级,掌握现代经济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外贸、金融、旅游、环保和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懂经济、会管理的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极度匮乏。
目前,基层公务员不缺乏发展的意识,但缺乏发展经济的能力和本领。
有的思想滞后,抓不到发展机遇,有的方法不对,盲目蛮干,造成了巨大损失。
3、是行政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
一方面,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已相对滞后。
另一方面,基层公务员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偏低。
由于改革开放和各种改革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不断出现,面对复杂局面,有的公务员不去认识、不懂分析、不会处理,片面地、孤立地看待和处理复杂局面,经常把问题上交,把问题扩大化,从而导致“到县、赴市、上京”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4、是精神状态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
官多兵少矛盾突出。
近些年来,在基层两级公务员人才队伍中领导职数过度膨胀,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官”、“兵”结构倒置现象。
以武隆为例,目前,在县一层次的1053名公务员中,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191人,仅占18%,在乡一层次的627名公务员中,科员及以下22人,仅占3.5%。
在许多县直单位甚至已经出现了班子成员比一般公务员多几倍的现象。
骨干力量过度流失。
三、加强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1.建立健全选用激励机制,增强能力导向。
在基层公务员的选拔任用上,要坚持以能力为标准,牢固树立“能力为本”的用人导向,变注重“政治素质”向“政治素质”与“能力素质”并重转变。
一要建立严格的公务员招录机制。
严把“进口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机关工作的实际需要,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急需的各类合格人才,在源头上确保公务员的高素质,使得公务员增量的上升与质量的上升同步。
二是建立定期转岗的流动机制。
要加强基层公务员转岗交流工作。
除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定期轮岗外,还应规定一般公务员在某一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必须转岗,以岗位的变化带动公务员求学的积极性,多职位的锻炼,不仅可以提升公务员的全面素质,而且使机关内部保持一种有序的活力。
加强基层公务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转任力度,实行一般公务员和单位的双向选择,增加外在压力。
三要进一步健全竞争择优的选用机制。
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工作力度。
四要疏通公务员“下”的渠道,健全公务员汰劣机制。
实行基层公务员任期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
坚决调整那些缺乏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实绩平平、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公务员,以能力用人,能者上、平者让、劣者下,促进基层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通道。
2.切实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促进能力提升。
要建立鼓励学习机制和强迫学习机制。
立足于公务员完善现有素质的需要,针对公务员自身的素质、经历的明显缺陷,进行“补课型”锻炼。
对长期在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安排其下基层锻炼;对有基层工作经验,但缺乏在综合部门工作经验的公务员,安排到上一级机关锻炼;对长期从事单一工作的公务员进行轮岗锻炼。
立足于对公务员增长某一方面特殊才干的需要,为其安排更能发挥特长的岗位和环境,进行“扬长型”锻炼,使其特处更特、长处更长。
立足于公务员担当重任的需要,把基层公务员放到顺境、逆境中交替工作,特别是要通过选派公务员到矛盾多、困难大、条件差的地方去工作,进行“考验型”锻炼,提高其组织领导和应变能力。
立足于把公务员培养成复合型人才的需要,采取跨行业、跨地区轮岗交流等形式,将公务员放在业务、环境陌生的地方和单位工作,进行“轮岗型”锻炼,使其成为“复合型”、“创新型”的人才。
3.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强化能力激励。
建立绩效挂钩的薪酬机制,强调基层公务员内部工作绩效的不同,同职级不同岗位间工作难度、责任的差别等,逐步将工作量的大小、工作难度的高低、工作质量的优劣等因素引入收益分配。
要尽快制订和落实工资制度向基层主要领导倾斜的相关政策。
对连续在基层工作达一定年限的,可以高定工资级别档次等。
对长期在基层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的同志,还可以考虑设立相应的基层工作津贴,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工作。
4.探索完善考核考评制度,加强能力考核。
要按照分类指导、科学合理、易于考核、便于操作的原则,建立健全适用于基层公务员能力建设的考评机制,促进能力建设的落实。
首先,要构建能力考核评价体系。
主要包括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和绩效能力等三个方面。
第二,要制定能力评价标准。
按照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和绩效能力三个层次,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确定具体的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要考虑基层公务员能力建设的相关因素,如公众对基层公务员能力的认知和认同程度、能力建设的效率与成本、实际工作效果。
要注重从人的能力到注重体制的能力的转变,通过切实科学有效的制度建设,来提高制度的执行能力,并通过制度来塑造和提高基层公务员的能力。
第三,要建立能力评定机制。
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类别,在继续运用和完善传统的公务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方法的同时,借鉴现代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建立科学有效的能力考核评价和认定工作机制,促进公务员能力的提高。
公务员范围规定第一条为明确公务员范围,加强公务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 依法履行公职;(二)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三)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第三条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一)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三) 各级行政机关;(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五) 各级审判机关;(六) 各级检察机关;(七)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一)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二)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三) 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四) 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一)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二)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三)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中。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一) 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二)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三) 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第八条各级审判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一)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二)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第九条各级检察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第十条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一)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二)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三)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四)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五)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六) 中国致公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七) 九三学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八)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工商联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于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机关的,不列入公务员范围:(一) 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四) 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工商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条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后,方可确定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