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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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新版)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新版)为了规范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管理,及时消除缺陷,保证继电保护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分类1.1、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投运的装置缺陷;1.2、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1.3、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在定期检验或其它试验中发现的缺陷;1.4、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已投运的继电保护设备的缺陷。

2、缺陷定义及定级2.1、缺陷定义: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或异常运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及拒动);其他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

2.2、设备缺陷按其对运行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2.2.1、一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导致保护的不正确动作。

2.2.2、二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发生异常状态,可能导致不正确动作,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必须立即着手处理的缺陷。

2.2.2.1、由于各种设备原因造成保护退出运行;2.2.2.2、保护装置本身元件损坏或数据采集出错,装置失去保护功能;2.2.2.3、保护通道、通讯设备、接口设备等可能导致误动、拒动的缺陷;2.2.2.4、故障录波器不能录波;2.2.2.5、其他。

2024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缺陷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安全、合理、高效、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二章设备缺陷的分类与程度第五条设备缺陷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严重缺陷是指可能导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对电力系统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影响较小的缺陷。

第六条设备缺陷的程度可分为重大缺陷、一般缺陷和轻微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产生严重干扰,需要立即进行修复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产生一定程度的干扰,需要在合适的时机修复的缺陷。

轻微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产生较小的干扰,可以在合适的时机修复的缺陷。

第七条设备缺陷的分类和程度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判断,并记录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第三章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第八条应建立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记录设备缺陷的分类、程度、处理过程和结果等信息。

第九条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上报相关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进行评估。

第十条责任人应对设备缺陷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确定缺陷的分类和程度。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缺陷,责任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继电保护专业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上报设备缺陷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对于一般缺陷,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复计划,并在合适的时机进行修复,并将修复情况记录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第十三条对于轻微缺陷,责任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修复时间,并将修复情况记录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第十四条设备缺陷的修复过程中,应进行记录,并定期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责任和权限第十五条各级负责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的单位应明确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缺陷进行管理和处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缺陷的分类与登记:
(1) 将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缺陷分为安全性缺陷和非安全性缺陷两类。

(2) 对于安全性缺陷,应立即登记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修复。

(3) 对于非安全性缺陷,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在维修计划中进行安排。

2.缺陷的原因分析与记录:
(1) 对于每一个已识别的缺陷,应进行详细的原因分析,并记录在缺陷报告中。

(2) 原因分析应包括缺陷发生的时间、影响程度、可能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等。

3.缺陷的修复与验证:
(1) 基于缺陷报告和维修计划,对安全性缺陷应立即进行修复,并测试验证修复效果。

(2) 对于非安全性缺陷,根据维修计划进行修复,并在修复后进行测试验证。

4.缺陷的监控与评估:
(1) 建立缺陷监控机制,定期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进行巡检,并记录巡检结果。

(2) 建立缺陷评估机制,对设备的缺陷进行定期评估,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缺陷再次发生。

5.缺陷管理的持续改进:
(1) 定期开展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的评估,查找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 综合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缺陷管理办法,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实际的管理办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048(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Defect management system of relay protection equipment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规范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管理,及时消除缺陷,保证继电保护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分类1.1、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投运的装置缺陷;1.2、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1.3、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在定期检验或其它试验中发现的缺陷;1.4、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已投运的继电保护设备的缺陷。

2、缺陷定义及定级2.1、缺陷定义: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或异常运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及拒动);其他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

2.2、设备缺陷按其对运行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2.2.1、一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导致保护的不正确动作。

2.2.2、二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发生异常状态,可能导致不正确动作,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必须立即着手处理的缺陷。

2.2.2.1、由于各种设备原因造成保护退出运行;2.2.2.2、保护装置本身元件损坏或数据采集出错,装置失去保护功能;2.2.2.3、保护通道、通讯设备、接口设备等可能导致误动、拒动的缺陷;2.2.2.4、故障录波器不能录波;2.2.2.5、其他。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的管理,确保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维持设备状态良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单位的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性能不稳定等问题。

第四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的目标是及时发现缺陷并进行修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稳定、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缺陷发现与上报第六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的发现可以通过定期巡检、定期检修、设备运行监测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定期巡检是指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外部检查,包括外观、接线、固定、通风等方面的检查。

第八条定期检修是指定期对设备进行内部检查,包括设备的组成部分、接线、电源等方面的检查。

第九条设备运行监测是指通过设备的运行数据、告警信息等获取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运行异常或故障。

第十条设备缺陷必须及时上报,相关人员要按规定的流程和方式进行上报。

第三章缺陷分类与分级第十一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根据严重程度可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第十二条 A级缺陷指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或无法正常运行,对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性产生重大威胁的缺陷。

第十三条 B级缺陷指设备出现轻微故障或性能不稳定,对电力系统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的缺陷。

第十四条 C级缺陷指设备出现较为轻微故障或性能不稳定,对电力系统正常运行产生较小影响的缺陷。

第十五条缺陷分级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进行,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

第四章缺陷处理与修复第十六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发现后,应立即启动缺陷处理与修复的流程。

第十七条缺陷处理与修复的流程包括设备停用、缺陷分析、故障排查、修复方案制定、设备修复等环节。

第十八条设备停用是指将出现缺陷的设备停止运行,并及时进行锁定和标识,确保设备安全维护。

第十九条缺陷分析是指对设备缺陷进行深入分析,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范本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范本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范本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而设备缺陷管理则是继电保护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继电保护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一个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的范本,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单位,包括电力公司、发电厂、输电公司、配电公司、电力工程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定义1.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指用于电力系统中发现故障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设备,包括继电保护装置、保护继电器、数字保护装置等。

2. 缺陷:指继电保护专业设备出现的故障、损坏或其他不正常运行现象。

3. 缺陷管理: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进行定期巡检、及时维护和修复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缺陷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定期巡检和维护,提前发现潜在的缺陷,避免发生事故。

3. 及时维修原则:对已发现的缺陷必须及时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缺陷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缺陷管理的组织机构缺陷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缺陷管理委员会、缺陷管理部门、缺陷管理人员等。

第六条缺陷管理委员会缺陷管理委员会是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缺陷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计划。

第七条缺陷管理部门缺陷管理部门是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巡检、维护和维修工作。

第八条缺陷管理人员缺陷管理人员是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的操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巡检、维护和维修工作。

第三章缺陷管理的工作流程第九条定期巡检1. 缺陷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检查设备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2. 定期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连接是否正常、继电保护参数是否调整正确、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等。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规定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规定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规定(总8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规定1 总则本规定适用于继电保护缺陷管理工作。

本规定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辽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及其它有关规程、规定,并结合电网实际情况制定。

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安监、调度、运行、基建、施工安装等部门(单位)的有关领导、专责工程师及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本规定并严格执行。

2 继电保护缺陷管理工作流程图3 继电保护缺陷管理各阶段工作规定说明缺陷发现及报告阶段发现缺陷:运行人员在日常巡视中,通过保护信号、掉牌信号、灯光信号、事件记录及故障录波器动作情况等监视装置发现缺陷。

在进行保护装置的操作过程中发现缺陷。

在装置维护、调试及定期校验过程中发现缺陷。

通过对新建、扩建、技改保护设备的验收发现缺陷。

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缺陷。

继电保护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工作时,发现缺陷,如现场无法处理,及时汇报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专责工程师,并将缺陷情况进行记录。

缺陷定性、登记:缺陷定义: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或异常运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及拒动);其他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

缺陷分为一般、重大、危急缺陷三类:一般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处于异常运行状态,对安全运行有一定的威胁,但尚能坚持运行一段时间的缺陷。

a). 装置一般故障、外部异常、操作错误等告警,装置未失去保护功能;b). 行波双端测距装置通讯通道异常;c). 其他。

重大缺陷:指已威胁安全经济运行或将发展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但不会立即造成事故和设备损坏的设备缺陷。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范本(2篇)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范本(2篇)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故障排除,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二、管理体系建立1. 设立缺陷管理部门,负责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2. 制定缺陷管理制度,明确缺陷监测、发现、报告和处理的流程和要求;3. 建立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缺陷数据库,记录设备的缺陷情况和处理结果。

三、缺陷监测与发现1. 定期进行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巡检和检测,发现设备存在的潜在缺陷;2. 制定巡检计划,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 运用现代监测技术,如红外热像仪进行设备的热态检测,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

四、缺陷报告与登记1. 发现设备缺陷后,及时进行记录,并编制详细的缺陷报告;2. 确保缺陷报告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详细说明设备缺陷的具体情况;3. 包括设备缺陷的类型、位置、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必要信息;4. 将缺陷报告登记到缺陷数据库中,便于后续的跟踪和处理。

五、缺陷处理与修复1. 根据缺陷报告进行及时的设备修复工作;2. 按照维修计划,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的修复和更换;3. 修复后应进行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恢复正常;4. 对于无法立即进行修复的设备缺陷,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

六、缺陷分析与改进1. 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类和归档,进行缺陷分析;2. 根据缺陷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进行优先级排序;3. 针对常见的设备缺陷,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4. 定期评估和监控设备缺陷管理的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措施。

七、培训与交流1. 定期组织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2. 提供专业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维护能力;3. 组织设备巡检人员进行经验分享和案例分析,促进知识的传播和交流;4.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并进行认真的评估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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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总则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的专业管理工作及设备缺陷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对在南方电网中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产品质量进行定量分析和统计评价,对继电保护设备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评议,特制定本办法。

1.2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的宗旨,是通过对电网中的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情况、产品质量、厂家售后服务工作等进行分析评价,从而为设备的选型、现场的检验、技术改造等提供客观、可信的运行依据。

1.3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从调试、运行、设备定期检验或其他检验等多个方面总结和发现在制造、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环节的问题。

基建调试及验收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并提出处理缺陷的办法及措施。

1.4继电保护设备缺陷原则上按照《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度管辖范围(含代管)分级管理、分类统计评价。

1.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各单位。

2缺陷统计评价范围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含故障录波器、故障测距装置),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相关二次回路等,均在缺陷统计评价范围之内,其对应的设备生产厂家均在售后服务质量综合评议范围之内。

2.1继电保护装置2.1.1110kV及以上电压的线路保护装置、断路器保护装置及自动重合闸、过压及远跳就地判别装置、短引线保护装置。

2.1.2150MW及以上发电机(含发电机变压器组)、110kV及以上电压的变压器和母线的继电保护装置、500kV线路高抗保护装置。

2.1.3固定串补、可控串补本体保护(包括LCU、MOV、CAP等三个保护单元)。

2.1.4HVDC直流系统保护(包括交流滤波器保护、交流滤波器母线保护、换流变保护、换流器保护、直流母线保护、直流滤波器保护、接地极保护、直流线路保护、极控保护等)。

2.1.5故障录波器、保护工程师站等。

2.1.6输电线路故障测距装置。

2.2通道加工设备2.2.1保护专用的通讯设备。

2.2.2保护复用通道的接口设备。

2.3相关二次回路3缺陷定义3.1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或异常运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及拒动);其他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

3.2设备缺陷按其对运行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类:3.2.1一类缺陷:系指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经导致保护的不正确动作。

3.2.2二类缺陷:系指保护装置发生异常状态,可能导致不正确动作,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必须立即着手处理的缺陷。

a).由于某种原因造成设备的主保护退出运行;b).保护装置本身元件损坏或数据采集出错,装置失去保护功能;c).保护通道、通讯设备、接口设备等可能导致误动、拒动的缺陷;d).系统发生故障时,故障录波器不能录波;e).其他。

3.2.3三类缺陷:系指保护装置处于异常运行状态,对安全运行有一定的威胁,但尚能坚持运行一段时间的缺陷。

a). 非装置严重故障、外部异常、操作错误等告警,装置未失去保护功能;b). 系统正常,故障录波器不能录波;c). 行波双端测距装置通讯通道异常;d). 其他。

4缺陷责任分类继电保护设备缺陷责任分类及其具体细则可参照原部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以下只列出在此基础上增加的内容。

4.1保护生产厂家责任4.1.1 装置接线不合理(如存在寄生回路等)。

4.1.2 电源损坏、绝缘损坏。

4.1.3 元件抗干扰性能差。

4.1.4 厂家服务质量不佳。

4.1.5 其他。

4.2设计部门责任4.2.1 图纸资料移交不及时。

4.2.2 设计不正确。

4.2.3 其他。

4.3基建部门责任4.3.1 图纸、资料移交不全,图实不符。

4.3.2 没有实测参数或提供的实测参数有误。

4.3.3 其他。

4.4运行值班人员责任4.4.1 未及时发现保护装置异常。

4.4.2 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保护装置异常或动作情况。

4.4.3 其他。

4.5运行部门继电保护人员责任(包括参加继电保护班组现场调试工作的其他人员)。

4.6其他部门责任4.6.1未及时修编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4.6.2 非继电保护检修部门的责任。

4.6.3 调度、方式部门责任。

4.6.4 通信部门的责任。

4.6.5 试验部门的责任。

4.6.6 其他。

4.7自然灾害5缺陷责任分析及评议为进一步了解设备运行规律,分析缺陷产生的薄弱环节,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提高可靠性,将定期对继电保护设备缺陷责任进行统计分析,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质量评议,从而为尽量减少设备缺陷发生概率,及时消除缺陷提供科学的运行依据。

5.1对由于保护生产厂家责任导致的缺陷分类评分定级;其他单位(部门)责任导致的缺陷只进行相应统计分析,不评分定级,不作为任何考核指标;串补本体保护、直流系统保护缺陷责任只进行相应统计分析,不评分定级,不作为任何考核指标。

5.2 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质量评议,是通过对电网中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情况和产品质量等进行定量的分析,从而为设备的选型、现场的检验、技术改造等提供客观、可信的运行依据。

本评级管理办法的宗旨是评价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工艺、元器件质量等方面的水平。

所以凡是发生由于产品原理缺陷、软件设计缺陷、硬件设计缺陷、元器件质量问题以及生产工艺问题、保护屏配线错误等都属于需要扣分的设备缺陷。

同时,对各厂家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

5.3 评分定级细则5.3.1 每种型号的保护装置基准分都为100分,采用扣分制,计算公式为:N X Val /100−=其中:Val 为统计周期内(季)某种型号的保护装置得分;∑=i x X ,i x 为某型号保护装置的扣分,X 为统计周期内(季)南方电网内所有该型号保护装置总扣分;N 为南方电网内该型号保护装置总台数。

继电保护装置按每季度的得分情况分为A、B、C 三级。

分90>Val 为A 级;分85≥Val 为B 级;其他为C 级。

i x 的计算细则见5.3.2~5.3.12。

5.3.2 保护装置在其他地区发生过不正确动作并已执行反措,而厂家未及时通报并采取措施造成误动、拒动后果的每次扣15分。

5.3.3 制造质量、元件性能不良的评分原则a) 造成整套保护退出运行48小时以上的扣12-k 分(k:保护服役年数,k≤12); b) 造成保护告警或短时(超过4小时)退出运行的扣6-0.5k 分(k:保护服役年数,k≤12);c) 造成保护装置误动或拒动后果的加扣6-0.5k 分(k:保护服役年数,k≤12)。

5.3.4 装置接线问题的评分原则a) 造成整套保护退出运行48小时以上的扣5分;b) 造成保护告警或短时退出运行的扣2分。

5.3.5 原理性缺陷评分原则a) 造成保护误动、拒动后果的扣10分;b) 在保护定检或其它检验中发现保护存在可能引起误动、拒动的原理性缺陷的扣5分。

5.3.6软件设计缺陷评分原则a) 由于软件设计缺陷造成保护误动、拒动后果的扣10分;b) 在保护定检或其它检验中发现保护存在可能引起误动、拒动的软件设计缺陷的扣5分;c) 运行中发生死机且不能自恢复的扣5分;如死机造成保护误动、拒动的加扣5分;如死机造成故障报告丢失等情况加扣2分。

5.3.7图纸资料不全、不准确a) 屏内配线与厂家图纸不符的,一处不符扣5分;b) 厂家屏图出现错误的,一处错误扣5分;c) 由于以上错误造成保护装置误动或拒动后果的一次性扣10分;d) 由于厂家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图纸等资料的错误导致整定计算、运行管理等工作失误,每次扣5分,造成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的每次扣10分。

5.3.8未执行反措的评分原则a) 凡保护装置未执行出厂前已颁布实行的各项反措规定的一项扣5分;b) 由于未执行反措造成保护装置误动或拒动后果的加扣5分。

5.3.9故障录波器缺陷评分原则a) 运行中发生死机且不能自恢复的扣3分;如死机造成故障录波报告丢失等情况加扣2分;b) 除死机原因外,运行中的录波器在系统故障或其他需提取录波图的情况下由于装置原因不录波、不能正确完好录波、不能提供录波图的扣5分;c) 由于装置原因不能提供故障测距结果或结果严重失真,每次扣1分;d) 装置异常频繁启动,每次扣2分;e) 装置异常报警,退出运行,每次扣5分。

5.3.10故障测距装置缺陷评分原则装置对时不准或不能对时,每次扣2分,如导致测距结果偏差较大每次扣5分;b) 装置频繁启动,仔细检查后确认线路没有明显故障点,亦不存在绝缘隐患,每次扣2分(因开关、刀闸操作导致的行波故障测距装置启动可暂不扣分,但应积极督促厂家加以改进)。

5.3.11 在24h 内因同一原因导致同一保护装置多次异常或不正确动作,经继保部门负责人认可按一次统计,在不同的被保护设备发生的同一原因造成的保护装置异常或不正确动作,仍需分别统计评价。

5.3.12 如果现场发生某种设备缺陷但本评级管理办法未做规定,则以同等严重为原则参照对其他缺陷的扣分方法扣分。

5.4 厂家服务质量5.4.1 评议内容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厂家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4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及运行单位平时应对厂家服务情况进行相应的记录,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对厂家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议。

a) 平时的技术咨询、资料索取等,能及时、快捷得到满意、合理的回复; b) 能够积极配合继保部门及运行单位消除装置缺陷,能够给出详细、准确的技术解释;对需到现场解决的重大缺陷,厂家能够24小时内到达;c) 消缺快速、质量优良,没有重复消缺的现象,备品、备件的更换方便、快捷; d) 厂家能够与相应继电保护管理部门、运行单位积极配合,组织相应的用户培训、工作培训、维护及管理级培训等;e) 厂家能够及时通报保护装置在其他地区发生的异常或不正确动作情况,并采取改进措施;f) 其他。

5.4.2 综合评议各地调、超高压局、发电企业分别对各厂家服务质量进行评议,给出评议结果(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然后按照调度管辖范围由总调及各中调进行综合评定。

设调度管辖范围内参与厂家服务质量评议的单位总数为M ,其中对某厂家的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单位总数为N ,则:若M N %90≥,则综合评定结果为“优秀”;若M N M %80%90≥>,则综合评定结果为“良好”;若M N M %70%80≥>,则综合评定结果为“一般”;否则为“较差”。

6缺陷管理6.1缺陷管理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发现-记录-审核-汇报-处理-消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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