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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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一般流程包括哪些

公司清算一般流程包括哪些

公司清算⼀般流程包括哪些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就要遵守相应的流程,但是我们要知道对于其中的流程包括哪些?这是⼤家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进⾏清算。

我们可以从本⽂的内容中进⾏详细的了解。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清算⼀般流程包括哪些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有限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成⽴清算组。

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起15⽇内成⽴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民法院负责并报告⼯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债权⼈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成⽴之⽇起10⽇内通知债权⼈,并于60⽇内在报纸上⾄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次债权⼈会议召开的⽇期。

三、召开债权⼈会议。

所有债权⼈均为债权⼈会议成员。

第⼀次债权⼈会议由⼈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会议在⼈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要求时召开。

四、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内属于他⼈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通过清算组取回。

五、确认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1.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第一步是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申请可以由企业自愿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提出。

在申请中,企业应提供相关财务文件和债务清单等证据,以证明其已经无法偿还债务。

2.破产管理人的任命:在法院接受破产申请后,法院会任命一名破产管理人来管理企业的财产和资产。

破产管理人可以是专业的清算公司或律师等。

3.资产评估与清单编制: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评估,并编制资产清单。

资产清单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所有可变现的资产。

4.清偿债务的工作: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债务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债务的优先级和清偿顺序。

优先级较高的债权人将优先受偿。

破产管理人会与债权人进行谈判,以达成债务清偿的协议。

5.资产变现:破产管理人会采取各种方式变现企业的资产,包括拍卖、出售或租赁等。

变现所得将用于清偿债务。

6.债权登记与核对:债权人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登记其债权金额。

破产管理人将核对债权登记,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7.债权分配与清偿:根据债权的优先级和登记情况,破产管理人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将先行受偿,其余债权人根据债务的优先级和资产变现情况逐渐清偿。

8.破产清算报告的提交:破产管理人将在清偿完债务后编制一份破产清算报告,并提交给法院和相关部门。

报告中包括企业的资产清单、债务清单、债权清偿情况等信息。

9.企业解散: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后,企业将被解散,并被从工商注册系统中注销。

总结起来,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流程包括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的任命,资产评估与清单编制,清偿债务的工作,资产变现,债权登记与核对,债权分配与清偿,破产清算报告的提交,企业解散等环节。

整个流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注重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务得到合理清偿。

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

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

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以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由于公司的破产清算由《破产法》单独调整,本文仅讨论公司的非破产清算公司,因此本文所指的公司清算仅指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一般是在公司资产可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

非破产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指定清算两类。

两类清算的基本程序如下:公司解散后,成立清算组。

自行清算中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指定清算中由人民法院依相关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后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公司以其资产偿还所有债务后尚有剩余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进行注销登记,而后公司法人人格消灭。

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讲解清算的相关流程。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的议事规则和1会议制度,编制工作计划,接下来就是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二)接管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的公章,公司进入清算以后应当严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2、无遗漏的债权债务清册;3、资产清册,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牢固资产分类登记造册;4、合同书、协议书等各种法律文件应当编制成册;5、账务账册、传票、凭证、空白支票等;6、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职员的花名册,详细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景遇;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8、企业的历史档案和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公司自行清算流程

公司自行清算流程

公司自行清算流程一、前言。

公司自行清算是指公司因各种原因而自愿解散、清算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依法履行清算程序,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最终完成公司的清算。

本文将介绍公司自行清算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公司能够顺利、合法地完成清算工作。

二、清算决定。

在进行公司自行清算之前,公司应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经过合法程序,做出清算决定。

清算决定应当包括清算的原因、清算的方式和清算的程序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确认。

清算决定的通过是公司进行自行清算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三、清算组成员确定。

在清算决定通过后,公司应当组成清算组,负责具体的清算工作。

清算组的成员应当包括清算组长和清算组成员,清算组长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代表任命,清算组成员由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或者外聘专业人员担任。

清算组成员的职责是协助清算组长开展清算工作,包括资产清查、债务清理、资产变现等工作。

四、资产清查。

资产清查是公司自行清算的重要环节,清算组应当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清查和登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清算组应当认真核对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五、债务清理。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清算组应当对公司的全部债务进行清理,包括应付账款、借款、未了结的合同等。

清算组应当与债权人协商,制定清偿计划,按照清偿计划逐项清偿债务。

对于无法清偿的债务,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依法进行处理。

六、资产变现。

清算组在完成资产清查和债务清理后,应当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变现。

资产变现的方式包括出售、拍卖、抵债等方式,清算组应当选择合适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的价值。

在资产变现过程中,清算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产变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七、清算报告。

在公司自行清算的最后阶段,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报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

清算报告应当包括清算的全部过程和结果,清算组的工作报告,资产清查和债务清理的情况,资产变现的情况,清算结余的处理等内容。

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

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

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公司清算是指企业因各种原因而终止法人资格,将资产变现并清偿债务的一种程序。

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如下:一、决定清算公司:1.决定清算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进行清算并任命清算组成员。

2.通告债权人:公司对债权人进行通告,说明公司清算事宜,并要求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资产冻结:公司决定清算后,应立即冻结公司的资产,禁止变卖、转移,确保资产安全。

二、编制清算方案:1.清算组成员的任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并选举出清算组的组长。

2.资产调查和评估:清算组应进行全面的资产调查,包括对公司的财务报表、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存货等进行评估,编制资产清单。

3.债务调查和确认:清算组应对公司的各种债务进行调查,包括未偿还款项、未结算费用、可能的索赔、合同违约等进行确认。

4.清算方案编制:在资产和债务的基础上,清算组应编制清算方案,包括资产的变现方式、债务的清偿顺序和方式等。

5.发表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向公司的债权人和股东进行发表,并公告于媒体上,公示一段时间。

三、资产变现和债务清偿:1.资产变现:根据清算方案,清算组应进行资产的变现,包括出售存货、固定资产等,并将变现所得进行登记。

2.债务清偿:根据清算方案和债务的清偿顺序,清算组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债务的清偿,优先支付公共债务、劳动者工资等。

3.债务与债权核对:清算组应核对债务清偿和债权确认情况,确保清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与债权人进行沟通。

四、清算结束:1.缴纳清算款项:清算组应按照清算方案的规定,将清算后的剩余资产进行分配,并缴纳清算款项给债权人。

2.公告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向公司的债权人、股东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清算报告,并对外公告清算的结束,解除公司法人资格。

3.资产归还和注销登记:清算组应进行资产的归还,包括发还押金、返还抵押品等,并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以上是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

公司清算流程

公司清算流程

公司清算流程一、概述。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依法或依照章程规定,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分配的程序。

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的前提和必要程序,也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职责之一。

公司清算流程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清算的效率和公正性。

下面将对公司清算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二、公司清算流程。

1. 决定清算。

公司清算的首要步骤是由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清算决议。

在决定清算时,应当选举清算组成员,确定清算负责人,并向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组成员应当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公司清算工作。

2. 编制清算方案。

清算组应当在决定清算后的15日内,编制清算方案,包括清算的时间限制、清算的方式和程序、清算的负责人、清算的财产清单等内容,并报送公司股东大会或者登记机关备案。

3. 公告清算。

清算组应当在清算方案备案后的15日内,通过公司网站、报纸等途径向债权人公告清算事宜,并在公告中载明清算的负责人、联系方式、债权债务申报期限等内容。

4. 整理财产清单。

清算组应当在公告债权债务后的30日内,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点和整理,编制财产清单,并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财产清单应当包括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对资产进行评估并确定价值。

5. 债权债务申报和清偿。

债权债务人应当在公告后的6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清算组应当在申报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实和清偿。

6. 分配剩余财产。

在清偿完债务后,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并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7. 结束清算程序。

清算组应当在清偿完债务并完成财产分配后的15日内,向登记机关报告清算工作的完成情况,并申请清算组终结。

三、注意事项。

1. 清算程序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清算方案和分配方案。

2. 清算负责人应当勤勉尽责,保证清算工作的公正、公平。

3. 在清算过程中,应当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债权债务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处理。

清算公司的清算程序怎么走(清算公司费用)

清算公司的清算程序怎么走(清算公司费用)

清算公司的清算程序怎么走(清算公司费用)法律分析:企业清算的流程是: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确认;依法分配清算财产;制作清算报告并报确认;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公司清算的具体流程如下: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债权申报后登记;制定清算方案;确定清算方案;实施清算方案;清算报告;注销登记并公告。

公司进行清算的流程是:公司自行成立或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务;对债务、债权、财产清算;清算完毕的,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方案,并报告公司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公司的清算程序有哪些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1)登记债权清算组。

公司清算的详细流程如下: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公司清算必须依法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并且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

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组由公司股东或者董事会指定,由清算组组长、成员组成。

法律分析:公司清算的基本程序包括对破产财产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

破产清算指的是宣部公司破产之后,由清算组来接管其公司,并清算其破产财产。

公司清算的详细流程1、公司进行清算的流程是:公司自行成立或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务;对债务、债权、财产清算;清算完毕的,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方案,并报告公司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法律分析:企业清算的流程是: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确认;依法分配清算财产;制作清算报告并报确认;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3、公司清算的具体流程如下: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债权申报后登记;制定清算方案;确定清算方案;实施清算方案;清算报告;注销登记并公告。

4、公司清算的详细流程如下: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公司清算必须依法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并且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

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组由公司股东或者董事会指定,由清算组组长、成员组成。

5、公司清算流程有以下这些: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清算的一般流程

公司清算的一般流程

公司清算的一般流程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依法解散并清理其债务、财产,最终了结公
司的一项法律程序。

公司清算的一般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公司清算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
权力机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才能进行公司清算。

在股东大
会上,应当通过解散决议,并选举出清算组织者。

其次,清算组织者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清算。


报清算的材料包括公司清算决议、清算组织者名单、清算方案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报材料后,依法予以登记并予以公告。

接下来,清算组织者应当编制公司清算财产清单。

清单中包括
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清算组织者应当依法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编制清单报告。

然后,清算组织者应当进行债权债务清理。

在清理过程中,清
算组织者应当依法履行债务清偿程序,对公司的债务逐一进行清偿,并做好债务清偿的记录和凭证。

最后,清算组织者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应当包括公司清算的全部过程和结果,清算组织者应当对清算工作进行总结和说明,并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清算组织者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审查清算报告和公司清算情况,最终决定是否予以注销公司登记。

总之,公司清算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清算组织者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只有在完成了公司清算的全部程序和手续后,公司才能最终被依法解散并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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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以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由于公司的破产清算由《破产法》单独调整,本文仅讨论公司的非破产清算公司,因此本文所指的公司清算仅指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一般是在公司资产可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

非破产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指定清算两类。

两类清算的基本程序如下:公司解散后,成立清算组。

自行清算中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指定清算中由人民法院依相关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后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公司以其资产偿还所有债务后尚有剩余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进行注销登记,而后公司法人人格消灭。

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讲解清算的相关流程。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编制工作计划,接下来就是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二)接管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的公章,公司进入清算以后应当严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2、无遗漏的债权债务清册;3、资产清册,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4、合同书、协议书等各种法律文件应当编制成册;5、账务账册、传票、凭证、空白支票等;6、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详细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8、企业的历史档案和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三)清理公司财产首先,清算组应当确定公司的财产范围,这种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解散时享有的股权;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

其次,清算组应当接管公司财产。

将公司的实物和债权进行清查登记;同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最后还要对公司的非金钱财产进行财产估价。

最后,清算组应当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财物的持有人交还其财物,如果相应的财物无法交回,则可以要求相应的持有人作价清偿;如果清算公司向外进行了投资,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收对外投资;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

(四)接管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合同义务。

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有无违规合同或者是非应当公司承担的债务,完成公司债务的确认后,将得到清算组确认的债务登记造册。

(五)设立清算帐户清算帐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帐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帐户和清算损益帐户。

(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这一环节,清算组的主要工作包括: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查验是否有遗漏债权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核对其证明材料。

申报登记结束后,清算组应当编制债权、债务清查报告表,以利于及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解决纠纷。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为了了结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可开展一些必要的“为了了结公司业务”范围之内的经营活动。

清算组在此环节中的主要工作包括:为了结公司现有业务而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清理,包括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催收应收款,收回债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因为不同的债权有着不同的情况,所以应当指定不同的策略方针来实现债权的回收工作。

(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公司清理活动中,无可避免的会和其他相关主体发生纠纷,这时候清算组应当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参加民事诉讼,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清算组可以聘请律师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九)处理公司财产因为公司在清算中的清偿大部分都是金钱清偿,因此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相应资产进行变价处理,转为货币形式。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相关报表完成以后,如果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则按法定顺序清偿;可能不足以清偿的,及时通知债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停止清算活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清算公司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或人民法院有权提出清算方案修改建议和意见,由清算组进行修改,直至通过。

(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经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清偿顺序一般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分配剩余财产。

(十三)提交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制出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政府主管部门,由上述机构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

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2)清算组的组成;(3)清算的形式;(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6)清算方案;(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十四)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经股东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分别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法定代表人职责包括哪些?《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

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

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三、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四、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五、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董事长必须是股东,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不一定必须是股东。

破产程序破产程序(bankruptcy proceedings; insolvency proceedings),是指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终结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程序,也叫破产还债程序。

破产程序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破产程序仅指破产的申请和受理、破产宣告、清算和清偿程序。

广义的破产程序还包括和解和整顿、破产责任的追究等程序。

企业破产的程序,根据现有的企业破产法律,企业破产的主要程序如下:(一)破产申请的提出。

对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不一定要求资不抵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实施破产还款;债务人也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

但对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则不适用破产程序: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2、取得还债担保,并能够从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3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则对债务人的有关债务提供担保的(包括物的担保和信用担保)保证人有权就该债务部分申报债权。

债务人为其他单位担任保证人的,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5日内转告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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