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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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流程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流程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流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应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评定和认定的一种程序。

通过评审,可以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职称,以便为其进一步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下面将详细介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基本流程。

1.确定职称评审专业领域和条件:首先需要确定职称评审的专业领域,例如建筑工程、电子信息等。

同时需要明确评审的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年限、论文或专著、科研项目等。

2.编写申报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工作经历、技术职务任职证明、论文或专著成果、科研项目等。

4.技术专家评审:评审组根据专业领域的具体情况,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或专著、科研项目进行评估,并进行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综合评价。

5.综合评定:评审组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和评审标准,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定。

一般评定为符合条件、一般(或较好)、良好、优秀等级。

6.发布评审结果:评审组将评审结果公示,并通知申报人。

申报人可以查看自己的评审结果,并提出申诉。

7.征求意见: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或意见。

评审组将对相关意见进行核实和调查,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和准确性。

8.审定职称: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和符合条件人员的数量,进行职称的审定,确定获得职称的人员,并发放职称证书。

9.评审结果的利用:获得职称的人员可以在职称证书的基础上,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包括晋升、提薪等。

同时,评审结果也可以作为评估企业或组织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参考。

总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是一个系统的、科学的评价过程,通过评审可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进行认定和评定,促进其专业发展和提高。

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对于评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中级职称专家评审流程

中级职称专家评审流程

中级职称专家评审流程
中级职称专家评审流程如下:
1.评审前准备:评审前,评审机构会在评审流程开始前给专家提供相关文件,包括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被评审者提交的材料等。

2.评审材料审核:专家对被评审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资格审查、论文或项目研究的成果等。

3.答辩:被评审者需进行答辩,以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观点、思路等,同时回答专家们的问题。

4.综合评审:专家在对材料和答辩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评审标准对被评审者进行考核和评价。

5.评审结果公示:评审机构会公示评审结果,包括通过和未通过的名单。

6.资格证书颁发:通过评审的被评审者将获得资格证书。

专家评审制度

专家评审制度

专家评审制度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交通部2007年第1号部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行政许可审查中的专家评审制度。

一、专家评审适用于下列行政许可事项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的技术审查:(一).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危险性较大的申请事项。

(二).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危险性较大的申请事项。

(三).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公路桥梁或公路隧道的危险性较大的申请事项。

二、专家评审由处养护科牵头负责。

依法须先进行咨询的,申请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咨询资格的单位咨询后再提交专家评审。

三、处养护科应在确定需进行专家评审后的3日内确定评审专家名单,其人数应为5名以上的单数,并以书面方式告知申请人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以及评审会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四、专家评审阶段包括专家评审时间和申请人按评审意见修改补充时间。

许可的专家评审时间为20个工作日,依法不计入行政许可期限。

五、处养护科应提前7天将申请人提交的论证报告送达评审专家。

六、专家评审会由处养护部门、路政部门、处有关部门、报告编制单位参加,申请人和论证报告中的利害关系人应派人列席。

七、专家评审会由处养护科负责人主持,其具体程序是:(一)主持人宣布专家组名单,推选专家组组长。

(二)报告编制单位简要介绍接受委托和论证的过程、具体论证内容以及对利害关系人权益影响、补偿办法,并对行政许可决定提出建议。

(三)专家口头或书面发表评审意见。

(四)每个专家书面提出经签名的专家意见,专家组组长汇总提出由各专家签名的专家组评审意见,专家意见作为专家组评审意见附件存档。

专家对专家组长汇总提出的专家组评审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明保留。

方案专家评审程序

方案专家评审程序

方案专家评审程序一、背景介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案评审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之一。

方案专家评审程序是保障项目质量和最终成果的关键步骤。

二、目的与意义方案专家评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项目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潜在问题,并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通过专家评审程序,可以在项目实施之前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效果。

三、方案专家的选取和组成1. 选取方案专家应根据其专业能力和经验。

一般情况下,应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评审。

2. 方案专家评审小组的组成应该多元化,包括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市场专家等,以确保全面性和客观性。

四、评审的标准和流程1. 评审标准应明确、具体、可量化。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评审指标和标准。

2. 评审流程应包括前期准备、初评、复评等环节。

评审小组按照统一的评审标准进行评议,并记录评审意见和建议。

五、评审内容1. 方案的可行性评估。

评审专家应对项目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资源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

2. 方案的合理性评估。

评审专家应对项目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包括目标设定、策略选取、资源配置等。

3. 潜在风险评估。

评审专家应对项目方案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六、评审结果与意见1. 评审结果应客观、公正、明确。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和流程,形成评审报告,明确指出方案的优点和不足。

2. 评审意见应具体、可行。

评审专家应提供改进方案和建议,帮助项目团队完善方案。

七、评审结论的运用评审结论应作为项目决策的参考依据。

项目团队根据评审结果,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和优化,以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效果。

八、优化评审程序的建议为了进一步提高方案专家评审的效果和质量,可以考虑以下建议:1. 加强评审专家的培训和学习。

定期组织相关领域的研讨会和培训班,提高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

2. 持续优化评审标准和流程。

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不断修订和完善评审标准和流程。

方案专家评审程序

方案专家评审程序

方案专家评审程序方案专家评审是企业或政府部门在决策过程中重要的一环,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查和评价,可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本文将讨论方案专家评审的程序。

一、确定评审组成员在进行方案专家评审前,需要首先确定评审组成员。

评审组由专业领域的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其中专家应确保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可信的专业技术水平,代表需要确保具有相关的决策职能和职责。

评审组成员应该是独立的,并且不受方案制定者的影响。

二、分析评审对象评审对象是需要评审的方案,需要评审者对方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理解。

分析内容包括方案实施背景、方案目标、方案解决的问题、方案的各项措施等。

对于复杂的方案,评审者需要采用多种评审方式和技巧进行分析,以确保能够全面地了解方案的情况。

三、确定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是评审专家评价方案的依据,需要根据方案的特点和目标确定相应的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应该是客观、公正、可操作的,并且应该明确地表述出来,以便评审者和方案制定者都可以理解。

四、组织评审活动评审活动应该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者需要通过多种方式获取方案相关信息,如面谈、文件审查、技术分析、调查研究等。

评审过程中,评审组应该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方案制定者的影响,并且应该留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进行讨论和交流。

五、发布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专家评价方案的正式记录,应该包括评审的过程、具体评审结果和建议。

评审报告应该包括全面的信息,清晰的结论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评审报告应该在约定的时间内发布,并且应该与方案制定者进行沟通和交流,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结论方案评审专家程序是保证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关键步骤。

评审程序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评审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评审报告应该包括全面的信息和可行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方案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

专家评审基本程序

专家评审基本程序

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基本程序第一条审批人员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大纲)的三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选址的敏感性、项目评价因素的复杂与否或报告书(或评价大纲)的内容因素等确定该报告书(或大纲)是否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请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第二条审批人员通知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环保咨询机构或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会。

第三条受委托的环保咨询机构确定专家组名单,报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认可。

第四条评审会一般程序为:1、介绍会议目的;2、介绍到会人员及专家组名单,主持专家组的确定工作;3、会务交由专家组组长主持;4、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概况;5、环评单位介绍报告书(或大纲)情况;6、察看项目现场(条件许可);7、专家提问;8、形成专家组意见;9、专家组组长宣布专家组意见;第五条市环保局或环保咨询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及会议情况,总结评审会,并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报告书(或大纲)内容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跟踪验收操作规范第一条目的制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跟踪管理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 三同时” 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跟踪管理。

第三条参考文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职责市环保局环境管理科负责组织和协调环境监理支队对“ 三同时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跟踪管理。

第五条工作程序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要求建设防治设施的“ 三同时” 管理项目,有关部门应按如下程序进行管理:1 、工程设计阶段审批人员在环保批复提交建设单位后,要求建设单位初步设计按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的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

通过要求初步设计环保篇章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审查,提出意见。

承担环境保护设施(工程)设计单位,其资格必须符合《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

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评审流程

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评审流程

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评审流程1.申报人需填写《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评审申报表》。

The applicant needs to fill out the "Application Form for the Evaluation of Young Experts in Taishan Scholars Program".2.申报人需提交个人简历、代表性研究成果、推荐信等材料。

The applicant needs to submit personal resume, representative research achievements, recommendation letters, etc.3.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将安排专家评审。

After the preliminary review of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expert evaluation will be arranged.4.专家评审将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进行全面评估。

applicant's academic level, research ability, and innovation potential.5.专家评审结果将作为申报人获得“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资格的重要依据。

The expert evaluation results will serve as an important basis for the applicant to obtain the qualification of "Young Experts in Taishan Scholars Program".6.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公正、公平、严肃。

The review process is conducted in strict accordance with the review standards and procedures, and is fair, just, and serious.7.专家评审将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学术背景、科研经历、成果质量等多方面因素。

应急预案演练专家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演练专家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演练专家评审程序应急预案演练专家评审程序1. 引言应急预案是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重要工具。

为了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评审应成为应急预案演练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旨在介绍应急预案演练中专家评审的程序。

2. 评审目的与重要性应急预案评审的目的是通过专家的评估,检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保证其在实际应急事件中的有效性。

评审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能够发现预案的不足和漏洞,在预案正式启动前进行修正和完善。

- 引入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 增加预案的可信度和有效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能力。

3. 专家评审的程序3.1 选择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的选择是评审程序的重要一环。

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相关行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 熟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 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3.2 评审范围和内容评审范围指评审的具体对象,评审内容则是评审专家应关注的方面。

评审范围通常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写、组织、指挥和实施等环节;评审内容通常包括:预案的可操作性、逻辑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实效性等。

3.3 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包括评审准备、评审会议和评审报告的编写和反馈。

3.3.1 评审准备评审准备阶段是为评审会议做充分的准备工作。

具体包括:- 评审资料的整理和准备。

包括应急预案、评审准备手册、评审问题清单等。

- 评审会议的组织和安排。

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和议程。

3.3.2 评审会议评审会议是评审的核心环节。

参会人员包括评审专家、应急预案编写人员、预案负责人等。

会议内容包括:- 评审说明。

主持人对评审目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简要说明。

- 评审过程。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问题清单逐一对预案进行评审,记录问题和建议。

- 讨论和总结。

评审专家与应急预案编写人员进行交流和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结果记录。

会议记录人员记录评审结果,包括问题、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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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基本程序第一条审批人员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或大纲 ) 的三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选址的敏感性、项目评价因素的复杂与否或报告书 ( 或评价大纲 ) 的内容因素等确定该报告书 ( 或大纲 ) 是否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请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第二条审批人员通知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环保咨询机构或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会。

第三条受委托的环保咨询机构确定专家组名单,报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认可。

第四条评审会一般程序为:1、介绍会议目的;2、介绍到会人员及专家组名单,主持专家组的确定工作;3、会务交由专家组组长主持;4、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概况;5、环评单位介绍报告书 ( 或大纲 ) 情况;6、察看项目现场 ( 条件许可 ) ;7、专家提问;8、形成专家组意见;9、专家组组长宣布专家组意见;第五条市环保局或环保咨询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及会议情况,总结评审会,并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报告书 ( 或大纲 ) 内容。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跟踪验收操作规范第一条目的制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跟踪管理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 三同时” 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跟踪管理。

第三条参考文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职责市环保局环境管理科负责组织和协调环境监理支队对“ 三同时” 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跟踪管理。

第五条工作程序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要求建设防治设施的“ 三同时” 管理项目,有关部门应按如下程序进行管理:1 、工程设计阶段审批人员在环保批复提交建设单位后,要求建设单位初步设计按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 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的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

通过要求初步设计环保篇章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 表 ) 的环保部门审查,提出意见。

承担环境保护设施 ( 工程 ) 设计单位,其资格必须符合《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了解原因,必要时,应提出整改通知。

2 、施工阶段⑴ 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和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授权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及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⑵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 ( 表 ) 及其审批意见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施工期的环保地注,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污染和危害;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⑶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 ( 工程 ) 施工计划应纳入工程总体计划一工实施和管理。

对环保报批手续不完备、环保工程未纳入施工计划或未按计划建设、挤占挪用环保资金等违法行为,环保主管部门应及时查处。

3 、试运行和竣工验收阶段⑴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准备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提交试运行申请报告。

环保主管部门在核实环保设施是否全面建成,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 3 日内答复;若同意试运行,则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规定试运行时间。

⑵ 试运行期间开始 3 个月内,污染物排放及其他环保工作基本达到要求 ( 包括对排污口整治的要求 ) ,建设单位应编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 ( 设施 ) 竣工验收报告》或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 ( 设施 ) 竣工验收报告表》,同时委托负责验收的环保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部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 ( 设施 ) 验收环境监测报告》并填写《建设项目“ 三同时” 竣工验收登记表》,一并上报负责审批的环保主管部门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⑶ 建设单位申请验收审批时,应提交以下材料:A. 建设单位项目验收申请报告;B. 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C. 环境监测部门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需进行回顾性评价的建设项目,编制的回顾性评价报告: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 ( 设施 ) 竣工验收报告表;② 建设项目环保治理设施管理规章制度;③ 排污申报登记表或变更申报表;④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资料;⑤ 排污许可证材料。

D. 验收组竣工验收意见。

⑷ 验收审批时限为验收会结束后 7 日内办理。

⑸ 对须采取“ 以新带老” 措施削减污染的改建、扩建项目,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落实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在竣工验收时应一工以“ 以新带老” 措施或区域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进行验收。

即使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环保设施符合环保要求,但“ 以新带老” 措施或区域污染综合整治项目未完成的,也应视为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不予批准正式投入生产。

⑹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或换发《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注册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单位颁发或换发《排污污染物许可证》。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产整改,金融部门停止提供相应的流动资金贷款。

⑺ 环境管理科年终将有关项目验收资料交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存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和审批档案移交操作规范第一条目的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和审批档案移交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保证按规定要求移交批复和档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和审批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三条职责1 、审批人员负责移交已完成审批工作的建设项目档案;2 、档案员负责核查项目档案,并向有关方面办理档案移交。

第四条工作程序1 、审批人员将已完成审批工作的申请项目资料和批复进行汇总整理,移交给档案员。

2 、档案员对审批人员所移交的资料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为: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内所需的资料 ( 如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等 ) 是否齐全。

⑵ 检查无误时,项目审批人员和档案工作人员分别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和档案移交记录中登记、签字。

⑶ 档案工作人员将已办理完毕的项目资料录入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检查操作规范第一条目的建立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工作检查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以保证环境影响审批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工作的检查。

第三条职责科长负责检查项目审批工作质量。

第四条工作程序1 、检查办法科长每周对建设项目环保申请受理 ( 收文 )-- 分类 -- 审批 -- 形成批复意见的各过程分别进行检查。

2 、检查内容⑴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受理操作规范》要求,检查审批人员受理项目的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

⑵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操作规范》要求,检查审批人员的项目分类是否准确。

⑶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操作规范》要求,检查审批人员的项目审批过程是否规范。

⑷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起草操作规范》要求,检查审批人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 或大纲 ) 审查批复的起草是否规范。

4 、结果处理⑴ 有关的检查结果应记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检查记录中。

⑵ 对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环节,通知有关责任人进行改正,改正后重新进行检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操作规范第一条目的建立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管理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以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准确、权威、公正。

第二条适用范围评审活动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管理。

第三条引用文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职责1 、审批人员负责评议评价机构和专家。

2 、管理科科长负责批准《符合资格环评机构名单》和《符合资格环评评审专家名单》。

第五条工作程序1 、选择和评议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⑴ 对所有拟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表 ) 的评价机构及上述报告进行评审的专家,在委托前进行选择。

⑵ 组织选择和评议评价机构,选择和评议的原则为:A. 持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证书的机构;B. 持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证书的机构。

⑶ 组织选择和评议评审专家,选择和评议的原则为:A. 具有环保方面的高级职称或无高级职称但在环保工作中确有显著成绩的;B. 在环保方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C. 目前正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2 、责任审批人员将对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基本情况和评价的意见送交管理科科长。

由科长审阅后报市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3 、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管理在委托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表 ) 编制或评审时,应注意委托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无行政隶属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尽可能委托与建设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家,以保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时限承诺制度第一条环境影响申报 ( 登记 ) 表审批: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类管理。

对环境基本无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审批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提出下一步须办理的有关手续要求。

申请受理—资料审查—核对基本审批原则—作出审批决定受理环境影响申报 ( 登记 ) 表后1个有效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对需要进行现场勘察的申请,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第二条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

受理申请—资料审查—现场勘察—作出审批决定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后2个有效工作日内批复。

3、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 或大纲 ) 审批管理。

受理申请—资料审查—现场勘察—专家评审—作出审批决定环境影响报告书 ( 或大纲 ) 报送后3个有效工作日内批复。

开发建设活动环境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第一条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中依法行政,认真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护法。

第二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按程序办事,求效率、讲业绩,在工作中做到“ 四不” :不渎职,不越权,不推诿,不徇私舞弊。

第三条坚持原则、恪守职责。

要工作中做到“ 三要” :要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要对外来办事人员宣讲政策和法规;要热忱相待、排忧解难,为企业服务。

第四条廉洁奉公。

在工作中做到“ 四不准”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不准私自指定评价单位;接待建设单位时,不准收受礼品、接受宴请;主持项目审查时,不准接受咨询费;行使审批职权时,不准以权谋私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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