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
创建五型机关单位工作总结

创建五型机关单位工作总结创建五型机关单位工作总结总结涵盖了一个人在工作中的优秀的一面和不足的一面,可以让人更清楚的认识自己、更迅速的提升自己,以便以后更好的参与到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展现自己的才能,但是,该怎样做出一个好的工作总结呢?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工作总结频道的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工作总结,其中还有季度工作总结、实习工作总结、人事工作总结等内容,想产看更多工作总结范文的文章,欢迎登录单位工作总结网。
(一)以勤奋好学、提高素质为根本,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我们始终把抓学习作为加强机关建设的基础性环节来抓,进一步深化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注重学习实效,在全会上下形成一个积极学习、认真思考的浓厚氛围。
一是增强学习紧迫性。
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在全会干部职工中开展以“重品德、讲操守、增本领、提效率、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我为创业创新作贡献”专题教育讨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树立“等不得”的紧迫意识、“慢不得”的危机意识、“低不得”的目标意识,增强服务职工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完善学习规划。
深化学习领会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提高理论素养,不断加强工作中的理论指导。
今年,以更新知识为重点、以提高素质和能力为目标,以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相关法律、管理、信息等学习培训100余场,不断丰富知识储备,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三是健全学习制度。
完善党组中心组、机关、中层干部和科室学习等制度,不断创新学习载体,积极开展专题学习会、研讨交流、中心发言和个人自学等学习活动,每次学习做到有专题、有内容、有结合、有效果,增强学习实效。
(二)以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理念,努力创建“创新型”机关。
我们始终把创新贯穿到平常的工作中,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手段,努力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的机关。
一是树立创新意识。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4.24•【字号】长政办发〔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1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4月24日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营商环境优化年”“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以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速为目标,以巩固和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为重点,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全面推进“一张表、一张网、一个厅、跑一次”(“四个一”)、“网上办、就近办、减证办、帮代办”(“四个办”),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到2019年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20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目标任务(一)做实“四个一”工作,推进审批效能提速1.公布全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市“一张表”管到底(1)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以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最小化为原则,充分听取职能部门、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对现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统一标准,本轮机构改革到位后,按照“四级九统”的要求,组织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梳理本业务线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各级各业务线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事项名称、类别、编码、依据等方面在全市范围内规范、统一。
关于推进审批服务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实施方案(最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X〕22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一)大力推动“全城通办”。
围绕婚姻登记、商事主体(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二手房抵押登记、营运车辆年审、社保卡业务办理、出入境业务办理、公证业务办理等量大面广的事项,通过审批协同、网上审批、自助服务等手段,逐步推动实现全城通办,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完成时限:长期(二)全面推行“就近能办”。
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学习借鉴市人社局事项下放办理、服务端口前移的做法,加大对审批服务事项的下放力度,强化指导保障、业务培训,确保基层能办事、办成事。
各区要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下放的公共服务事项,按办理、初审、代办三类,简单事项直接办结,一般事项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导办或代办。
梳理相对统一的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公共服务清单,规范使用镇(街道)审批专用章,整合网格化管理系统、社区服务站等资源,确保授权到位,规范办理时限,共享基础信息,提升办理效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完成时限:X年8月(三)持续提升“全程网办”。
各审批服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网上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降低网上审批门槛,主动引导申请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申报,加强与申报人的线上互动指导,推行审批结果文件电子送达,提高网上办理效率。
市、区各类备案事项原则上一律实行无纸化全流程网上即办或纳入自助机办理,做不到“全程网办”的事项,须征得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审改办同意。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07•【字号】咸政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构建全市开发区开放发展新体制,形成开放引领、创新驱动新优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0〕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咸宁市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重点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推进“三个创新”、“两个提升”。
“三个创新”:开放创新方面,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领域通过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拓展空间,进一步激发对外经济的活力;科技创新方面,开发区要集聚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生产要素,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升级,拓展发展新空间。
要鼓励开发区复制推广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试点经验,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将开发区打造成科技创新集聚区;制度创新方面,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通过优化机构职能、优化管理体制、优化激励机制,支持开展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等创新举措,营造更加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开发区要率先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公开,为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累有益经验。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28•【字号】鄂州政发〔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发〔2019〕4号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鄂州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28日鄂州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市推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
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形成“88政务”模式(一门、一窗、一号、一单、一表、一网、一次、一份8个“一”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集中办、帮你办、自助办、全域办8个“办”合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易办、快办、办好的需求,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促进政务服务优质、快捷、高效,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主要目标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着力推动“两个转变”“三个集中”“三个到位”(即审批服务以部门管理为中心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转变、办事模式从找“行政条线”为主向找政务平台转变,职能部门一般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实体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切实做到“四减”“五统一”(即减事项、减流程、减时间、减材料,统一收件出件、统一咨询答复、统一办事标准、统一表单、统一网上审批和监管平台),着力于“三个通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全域通办),实现行政审批效率、政务服务水平、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三提升”。
关于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推行“五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推行“五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推行“五制”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尤其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得到快速推进、有效落实,取得预期成效。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实行包干制、倒逼制、约谈制、督查制、奖惩制。
一、推行“包干制”一包干原则1.坚持应包尽包。
凡是全市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都要明确包干领导、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
2.坚持一包到底。
推行“一个项目工作或任务、一名领导、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包干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3.坚持分工协作。
包干领导要善于牵头抓总,责任单位、相关单位、直接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抓落实。
二包干事项1.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的落实。
2.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议定事项的落实。
3.主要领导的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落实。
4.其他急难险重任务的落实。
三包干对象1.包干领导,即全市副市级以上领导。
2.责任领导,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3.涉及工作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四包干内容1.包责任落实。
按照“一事一方案”原则,由包干领导牵头,对所包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做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四明确”。
2.包协调调度。
采取走访调研、听取汇报、召开协调调度会等方式,重点解决所包工作遇到的问题。
3.包督促检查。
定期不定期检查所包工作的进展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工作质量情况,确保所包工作达到时序进度。
4.包任务完成。
包干领导、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对所包工作全力服务、全程负责、一抓到底,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5.包不出问题。
所包工作在质量、安全、廉洁上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现组织满意和社会满意的“双丰收”。
五有关要求1.包干工作制度的实施由谢密蜂同志负总责;“两办”根据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情况,制定总体包干方案;各包干领导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所包工作的具体方案;市委督查室、重大项目办负责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23•【文号】•【施行日期】2018.05.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2018年5月23日)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带动面上改革上新台阶,现就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15•【字号】怀审改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怀化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管委会,中央、省在怀单位:《怀化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7月15日怀化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为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及《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市州推进方案》(湘政务函〔2019〕5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一事一攻关、一步一突破,2019年12月底之前,全面落实省首批公布的100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到2020年底,全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重点任务(一)梳理事项清单。
1.公布责任清单。
依照湖南省首批10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公布市本级与各县市区事项清单。
8月底之前,县市区落实单独的50件“事”(第51-100项)改革,10月底之前市本级完成50件“一揽子事”(第1-50项)改革,其中,8月底前完成12件试点(见附件1:市本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12个试点项目责任清单)。
2.再造办事流程。
聚焦每件“一件事”,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进行梳理,打通关节、归并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流程规程和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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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
温委…2011‟5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更好地服务温州转型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人民团体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省部属在温单位。
二、主要目标
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市机关工作达到“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佳、评价最好”的水平,实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
具体目标是:“更高、更快、更好”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一日事一日毕”的良好习惯自觉养成;机关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要求更加明确,手续更加便捷,过程更加透明;机关办事速度大大加快,各类审批时限在去年基础上压缩30%,其他事项办理时限压缩30%以上;机关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升。
三、实施内容
所有公务事项都应该推行即办制。
根据公务事项办理难易程度,实行科学分类、区别对待。
一是简单事立即办。
凡是属于程序简单、不需要集体研究、单个部门可以独立办理的事项,应当场或当天办结,做到当天事当天办、
一日事一日毕。
二是复杂事限时办。
凡是属于程序复杂、需要集体研究、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或需上级审核批准的事项,应立即启动办理程序,做到并联办理、限时办结。
三是特殊事紧急办。
凡是属于上级部门和领导有特殊要求或情况紧急的事项,应迅速办理,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四、实施方法
1、注重教育引导。
今年上半年,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从政理念教育,开展以“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为基本要求的公务员精神教育,开展机关精神和机关工作人员核心价值观讨论活动,引导广大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为推行即办制奠定思想文化基础。
2、规范即办事项。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类事项逐项进行梳理分类,明确简单事项、复杂事项、特殊事项划分及其具体流程、办事要件、办理时限、责任人员等。
其中,属于单位内部事务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由市审管办审定;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其他事项,由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力量进行审核。
各机关单位的各类事项及其办理要求都要形成即办事项规范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这项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纪委(监察局)总牵头,各机关单位具体落实,要求今年4月底前完成。
3、完善配套制度。
今年3月底之前,各单位要对现有的各项办
事制度进行梳理,按照即办制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特别要健全完善办事公开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重大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制等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为推行即办制提供支撑。
同时,注重制度创新,尤其要通过建立否定报备制等制度,切实解决有些单位办事中存在该办不办、拖延迟办、推诿扯皮等问题;积极推行并会、套会和半节会等会议制度,努力解决因会议过多过长而影响日常公务处理、影响即办制落实的问题。
4、加强过程监管。
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强化电子效能监察,对即办件运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
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监察局)要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组织巡视督查,及时曝光反面典型。
市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要开通网上渠道、设立电话热线,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对各单位即办制执行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排序,形成时间上的纵向比较和单位间的横向比较。
即办制执行情况,要作为“五型机关”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直单位的考绩体系。
五、组织领导
推行即办制是改进机关作风、加快政府转型的一项创新性举措,要坚持“党政带头、两委牵头、两办领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予以推进。
1、坚持领导带头。
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即办制。
对文件传阅和审签、重要事项决定、紧急事项处理等,按规定限时办结,并做到能快则快、能早则早。
对请示事项要及时批办,并认真负责地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
对分管的
部门和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即办制落实。
2、明确职责分工。
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纪委(监察局)要牵头负责,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典型引导、情况通报,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要领头执行即办制,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为机关单位起到示范作用。
各部门单位要从我做起、自我加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落实即办制的主体作用。
3、强化责任追究。
推行即办制,各机关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所有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都是直接责任人。
对各类即办事项,要逐项逐级落实责任。
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即办制规定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即办制执行不力的机关单位,要实行行政问责。
4、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策划专题、专家访谈、事件评议、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大对即办制推行情况的报道,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加大对反面典型的监督,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弘扬先进机关行政文化,在全市上下营造推行即办制的浓厚氛围。
附:关于市领导带头执行即办制的若干规定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3月9日
关于市领导带头执行即办制的若干规定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要从我做起,带头执行即办制。
就此特作以下规定。
一、关于文件审签。
一般文件的程序性审签,审签领导应即到即签,做到不过夜;若遇出差、下乡等情况,可由工作人员通过传真送签或电话请示同意后补签,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做到一日事一日毕。
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审签,在送签过程中需作进一步审核或修改调整的,审签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使每个文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审签环节时间总体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
二、关于文件传阅。
上级公文传阅,一般批阅时间为1个工作日,紧急公文即到即阅。
若遇出差、下乡等情况,可采取待阅的办法,先由其他领导先予阅批,以防公文滞留和流转不畅。
三、关于请示件批办。
下属部门单位呈报的请示、报告,不需要协调研究的,应即到即办;需要协调研究的,应尽量快速批办(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需要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的,应明确办理和反馈时限要求。
同时,对所有请示件批办,应认真负责地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并签名以示负责。
四、关于重要决定事项办理。
凡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有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具体办理时限的事项,必须按要求限时办理;没有时间要求但有明确具体责任领导的,应及时研究部署,除涉及经费、编制、土地、案件处理等特殊情况以及时间跨度较长的外,一般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关于上级交办事项落实。
凡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分工,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抓紧组织办理。
有时间要求的,按要求限时办结;没时间要求的,按照能快则快要求,及时完成。
六、关于重要紧急事项处理。
对重要紧急事项,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第一时间做出处理。
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相关领导应按规定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
七、本规定适用于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其他及各级领导可参照执行。
为配合市领导带头执行即办制,市“两办”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综合协调,改进方式方法,并通过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等各项制度,为市领导落实即办制提供优质服务。
特别是各联系秘书长要积极协助市领导掌握时间节点,注意提醒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类事项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