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制度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行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公司所属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卫星定位 GPS 车载终端系统并配备车载终端 GPS 使用证明。
对营运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以及车内驾驶人及货物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二、公司建立动态监控系统,设置监控平台监控卫星定位车载终端。
安装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符合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
1、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1 名,对营运车辆运行情况事实全过程监控。
实行 8 小时专人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章超速、超员等行为,并进行处罚。
2、建立监控台帐,作好车辆运营登记和日常行车记录,填写监控日志。
对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人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三、定期检查、抽查、监控营运车辆。
确保车辆在线时间,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超线行驶等不法经营和违章运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警示、提醒,并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四、做好车载终端GPS 设备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教育并要求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和维修。
五、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收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遇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报告。
六、卫星定位车载终端GPS 要有效接入符合行业标准的监控平台和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七、公司每日抽查车辆运行情况,抽查比例不低于20%。
及时处理违章和报警。
GPS车载终端管理制度

GPS车载终端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车载终端使用和管理,提高车队管理工作效率和通过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管理车辆及相关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
3. 公司管理车载终端设备使用及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标准作业、合规运营、科学管理、创新应用”的原则。
4. 公司管理车载终端设备应强调整体协调,推动车载终端应用技术的广泛应用。
二、车载终端设备管理1. 车载终端设备应具备合法的资质和认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 车载终端设备应安装在车辆指定位置,确保良好的工作状态和通讯质量。
3. 车载终端设备安装后,需进行测试验证,确保功能正常。
4. 车载终端设备遇到故障时,需及时报修,维修后方可重新安装使用。
5. 车载终端设备涉及到软件升级时,需提前通知车队相关人员,并保证升级成功。
三、车载终端设备使用1. 车队管理人员需统一规范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车载终端设备应用于路况监控、行车轨迹记录、安全防护等方面,不得私自关闭或修改。
3. 车载终端设备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合理的监控参数,确保监控到位。
4. 车载终端设备应配备安全锁定功能,确保车辆在停车时不易被盗窃。
5. 车载终端设备应设置严格的操作权限,只允许授权人员进行操作。
四、车载终端数据管理1. 车载终端设备存储的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丢失。
2. 车载终端设备上传的数据应及时整理和分析,为车队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3. 车载终端数据应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4. 车载终端数据的存储和传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数据安全。
五、车载终端设备维护1. 车载终端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车载终端设备维护过程中,需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避免造成设备损坏。
3. 车载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时,需及时报修,不得随意更换设备或进行私自维修。
4. 车载终端设备维护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操作规范,确保设备维护质量。
“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运输公司“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与维护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808-20112、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4、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5、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管理工作平台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10、操作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与维护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808-20112、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4、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5、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管理工作平台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10、操作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车载终端安装,使用维护制度为确保GPS车载终端的信息传输畅通,实现GPS车辆监控平台对车辆的实时监管,根据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4年第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在道路运输行业深入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2015】57号)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职责1、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使驾乘人员认识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对于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企业的管控。
2、认真执行GPS安全监控各项规章制度、监管职责,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三)《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
4、定期对本企业的道路运输GPS监控情况组织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对违反GPS管理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车载GPS终端出现故障时及时汇总登记,联系GPS运营商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车辆监控的畅通。
二、驾驶员职责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严禁私自拆除、改变或改装车载终端结构。
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公司反映,进行更换或维护。
2、严禁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保持终端信息畅通。
3、严禁恶意屏蔽或干扰车载GPS终端信号,致使车辆无法监控。
4、严禁车辆终端不在线时,营运车辆。
待车载终端工作正常后方可恢复营运。
5、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和运营规定,对监控平台提醒的违章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三、维护人员职责1、对新入户车辆安装规定要求的GPS车载终端设备和回收报废车辆的GPS车载终端设备2、定期对车载GPS终端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精选文档】

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为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实行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我公司危货运输车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对货运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二、企业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及监控平台和卫星定位车载终端。
安装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
三、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名,对营运车辆运行实施全过程监控。
建立健全监控台账,落实24小时监控值班。
监控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
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动态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四、建立营运车辆静态信息统计表,做好货运车辆动态监控记录,对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人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五、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
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
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驾驶人应正确使用、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
为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所有车辆必须运行时必须保持在线。
公司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
七、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收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遇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报告。
八、监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积极的和平台服务商沟通,学习,加深对平台的了解;如发现平台出现异常,应及时向领导和服务商沟通。
“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与维护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808—20112、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4、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5、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管理工作平台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10、操作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为确保车载终端的信息传输畅通,实现车辆监控平台对车辆的实时监管,本公司制定了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遵循《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XXX、XXX令2014年第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
一、车载终端的安装1.车载终端设备必须符合以下标准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
2.车载终端的安装必须由专业服务机构进行,配备专业安装人员,经过系统研究和培训,按照车载设备的安装规范实施安装。
安装完成后,必须确保相关数据能在平台上展现。
二、车载终端的使用和维护1.驾押人员是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主体,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并掌握车载设备的使用,并做到以下几点:确保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严禁私自拆除、改变或改装车载终端结构。
如果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公司反映,进行更换或维护。
严禁扰乱平台正常工作,保持终端信息畅通。
严禁恶意屏蔽或干扰车载动态终端信号。
严禁车辆终端不在线时营运车辆,车载终端工作正常后方可恢复营运。
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和运营规定,对监控平台提醒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2.车载终端的维护由监控中心和维护人员配合负责完成。
维护必须由专业服务机构进行,配备本地专业维护人员和相关交通工具。
维护人员经过系统研究和培训,了解并完全掌握车载终端的各项功能,按照车载设备的相关规范进行维护。
按要求做到以下几点:车载终端出现故障时,监控中心应及时汇总登记,联系维护人员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车辆监控的运行正常。
监控中心人员每天定时对车载终端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维护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计划检修和处理日常故障,力求使所修设备尽快恢复原有功能,并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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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为确保车载终端的信息传输畅通,实现车辆监控平台对车辆的实时监管,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的安装
1、车载终端设备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指定的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车载设备在交通运输部公告目录中能查到,并完全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①《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③《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
④《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2、车载终端的安装必须选择专业的服务机构,该服务机构必须配备专业安装人员,安装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学习和培训,了解并完全掌握车载终端的各项功能,按车载设备的安装规范实施安装,安装完成后相关数据必须能在平台上展现。
二、车载终端的使用和维护
1、驾押人员是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主体,驾押人员上岗之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并掌握相关车载设备的使用,并做到以下
几点:
①确保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严禁私自拆除、改变或改装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公司反映,进行更换或维护。
②严禁扰乱平台正常工作,保持终端信息畅通。
③严禁恶意屏蔽或干扰车载动态终端信号。
④严禁车辆终端不在线时营运车辆,车载终端工作正常后方可恢复营运。
⑤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和运营规定,对监控平台提醒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2、车载终端的维护由监控中心和维护人员配合负责完成,车载终端的维护必须选择专业的服务机构,该服务机构必须配备本地专业维护人员,且配备相关交通工具。
维护人员经过系统学习和培训,了解并完全掌握车载终端的各项功能,按车载设备的相关规范进行维护。
按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车载终端出现故障时监控中心应及时汇总登记,联系维护人员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车辆监控的运行正常。
②监控中心人员每天定时对车载终端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维护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计划检修和处理日常故障,力求使所修设备尽快恢复原有功能,并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④维护人员应认真详细地做好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