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事故案例分析图文稿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管理成为保障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其中,火灾事故就是常见的一种。
近年来,各地发生了许多物业火灾事故,其根本原因是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漠,安全设施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的。
以下将结合实际案例,探讨物业火灾事故的成因和解决方法。
案例1:一集体公寓的火灾事故在上海某集体公寓中,两个住户因吸烟,烟灰落地引发火灾。
火灾起源于住户的房间内,但是火势迅速蔓延开来,最终导致整栋建筑物被烧毁。
事后调查发现,该楼居民很多都不知道如何使用灭火器,而且物业公司没有有效的火灾逃生和疏散预案,并且没有建造消防通道。
针对这种情况,物业公司应该采取的措施是:加强居民的火灾防范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让居民了解火灾的成因和防范措施;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如建造消防通道、设置灭火器等;建立起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加强日常管理等。
案例2:一商业物业的火灾事故在北京某商业物业中,一家快餐店发生了火灾事故。
火灾发生时,快餐店门口的防火栓因为被商家误用导致无法使用,加剧了火灾的扩散。
经过调查,发现物业公司没有安排消防责任人,更没有建立起完整的消防安全体系。
为解决这一问题,物业公司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保养,并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打造消防装备的应急预案,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开展消防演练等。
总结:如上所述,物业火灾事故是一项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物业公司必须从管理、设施、预案等多个方面为空间打造安全环境。
只有加强安全意识和实施完善的安全措施,才能有效预防物业火灾事故的发生。
同时还需注意,最终的解决方案需要从长远考虑,构建并守护起社区的整体安全生态。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一、案例介绍2019年5月12日,某小区物业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一名居民死亡,多人受伤,大量财产损失。
事发当晚,该小区内数栋住宅楼被烈火吞噬,熊熊火焰映红了整个夜空,火灾造成巨大的恐慌和混乱。
据初步调查和事故现场勘查结果显示,火灾发生在小区内一幢8层住宅楼的3楼,起火的房屋为一套三居室,由于该住宅楼内大部分家庭都在夜晚休息,因此被困在火场内的人员情况十分严重。
当天,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迅速调动了消防人员和装备,前往救援,经过多个小时的紧张救援,火灾终于得到控制,但事故造成了一名居民死亡,多人受伤,大量住宅楼遭到破坏。
而火灾原因初步判定为短路引发,而导致火势蔓延迅速的根本原因是小区内部水源不足,消防通道被占用,消防车辆一时无法正常进入,且小区内住户自救设施不完备,加之住宅楼内大多居民没能得到及时的火灾救援信息,这些都给了火灾蔓延增加了难度。
该物业公司的应急预案也存在严重不足,给消防部门的救援带来了不小的阻碍。
二、物业火灾事故分析1. 人员伤亡情况火灾中有一名居民死亡并多人受伤,这对于受害居民和其家属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同时也给物业公司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 财产损失情况火灾造成了大量住宅楼的破坏,居民家庭财产遭到了受损,不仅给居民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也给物业公司带来了后续的赔偿和处理方面的巨大压力。
3. 火灾原因初步判定初步判定火灾原因为短路引发,然而导致火势蔓延迅速的根本原因是小区内部水源不足,消防通道被占用,消防车辆一时无法正常进入,且小区内住户自救设施不完备,住宅楼内大多居民没能得到及时的火灾救援信息。
4. 应急预案不足调查发现,该物业公司的应急预案存在严重不足,给消防部门的救援带来了不小的阻碍。
5. 急救设施不完备在火灾发生后,小区内部急救设施不完备,没有有效的紧急疏散通道,疏散逃生过程中出现了拥堵、混乱等情况。
6. 其他安全隐患同时,有居民反映小区内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比如电路老化、消防设施维护不足等。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逐渐成为很多城市的日常工作。
物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保证所有住户的安全。
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火灾事故在物业管理中时有发生。
本文将针对物业火灾事故进行案例分析和报告,以期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一、案例分析:1、某小区车库内发生火灾2018年7月,一家位于南京的小区车库内发生火灾。
事故发生后,车库内的车辆被烧毁,有多人受伤。
根据调查,火灾的起因是由于电缆设备老化导致的电路短路。
然而,由于小区自身的物业管理不善,车库内的消防设施长期没有维护保养,没有及时发现和扑灭火源。
此事故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某物业公司发生火灾2019年5月,广州某物业公司的办公室发生火灾,导致公司内部的设备和文件受损。
在警方对物业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该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事情在当地引起了重大关注,也促使了当局加大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力度。
二、火灾事故问题分析:从以上两个物业火灾事故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打消防设备的重要性。
都是由于物业公司对于消防设施的维修和检查不到位,才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造成了财产损失,甚至人员损失。
从而提醒我们,加强物业公司的消防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物业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应对能力,以确保消防设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正常运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火源,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应对措施建议:1、加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人员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小区或商场管理的细节把控,保障应有设施和保障措施到位,时时保持防火的观念,严格管理小区入住人员,按照规定要求对入住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2、定期维护消防设施物业公司需要定期对小区或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
如果有设施出现问题,物业公司要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正常调用。
定期演习,让大家熟悉出入口的位置,车辆消防通道的位置,增强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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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篇
【案例六】:遇到火警消防栓不出水怎末办? 李先生入住某高层住宅小区还不到1个月。一天,李先生家厨 房内发生火警,其家人急忙跑到楼层消防栓处,打开水源开关, 拉着软管一边向屋里跑,一边打开喷枪开关,,结果喷枪内滴水 未出。幸亏楼层灭火器箱内有几只灭火器,在闻讯赶来的周围邻 居和物业管理公司值班保安员的帮帮助下,及时扑灭了火焰。后 经了解,消防栓喷不出水,是因为小区内有居民盗用消防栓里的 水,物业管理公司担心水费超标,所以擅自将消防栓的阀门关掉 了。据此原因李先生向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赔偿经济损失要 求。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安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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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家防盗篇 大纲提示
➢ 来访安防篇 ➢ 消防管理篇 ➢ 车辆管理篇 ➢ 消防管理篇 ➢ 员工管理篇 ➢ 职业安全篇 ➢ 风险防范篇
居家安防篇
【案例一】: 报警器误报惹了祸 一天,某物管公司值勤保安接到住户联网的报警信号
消防管理篇
【评点】:擅自将消防栓的阀门关掉了是否正确。 【分析】:消防管理涉及物业辖区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是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中的重点工作,物业管理公 司在发现有人使用消防栓的水时,应该依法耐心说服并 制止,必要时可处以适当的处罚,但决不能因噎废食, 关掉消防栓。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 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
来访安防篇
【案例三】:谢绝外来人员进入住宅区的做法是否合法? 某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门口挂有明显的“私
家花园、谢绝外来人员进入”标示牌,一天以外来人 员以参观健身为由要进入小区,在小区保安拦阻制止 的情况下此人打发雷霆并且出口辱骂保安,并扬言要 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投诉及到媒体上宣扬此事,他的 理由是小区内的公共场地就既然是“公共”就应该公 开自由进出,小区管理处这样的做法不合法。 【评点】:上述案例矛盾的关键在,谢绝外来人员进入 住宅区的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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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 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01
. 02
11
启示
作为住户,在阳台等地
方放置物品时一定要做好保护措
施,如焊接防护栏等;作为物业
公司,则应当在规划停车位或其
.
12
案例三
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对阻塞疏散通 道的行为进行制止!!!
.
依
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
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
据
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
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
告。”第47条规定“物业管理企
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
的安全防范工作。”
.
18
THANK YOU
.
19
依
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 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
据
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 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行为
人为个人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的罚款,行为人为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
20万以下的罚款。
.
17
法
律
3.《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第1 款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
02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物业公司)全部 诉讼请求
.
5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
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的义务中的
法
第1条: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
律
规则。刘先生未履行其遵守业主公约的 义务。
依
2.《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
据
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 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概述近年来,物业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不同案例,探讨物业火灾事故背后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
案例一:商场火灾某市一家知名商场在快闪促销活动期间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火灾。
根据调查和证据分析,初步认定该火灾是由电线老化导致的短路引起的。
商场虽然配备了消防设施,但未经定期检修和维护。
此外,员工对紧急情况处理流程缺乏培训。
案例分析:该案例暴露出以下问题:1. 电线老化现象普遍存在于建筑物中。
2. 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
3. 员工培训不足,在火灾爆发时无法迅速做出正确应对。
预防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检查和更换建筑物内部的电线。
特别注意老旧建筑物以及高负荷使用区域。
2. 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维护制度,确保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对员工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其应对火灾事件的能力。
案例二:住宅小区火灾某市一处住宅小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经过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日常巡检和隐患排查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火灾不及时被发现和扑灭。
案例分析:该案例反映出以下问题:1. 物业管理公司缺乏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2. 缺乏定期巡检和隐患排查工作。
3. 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未能及时启动。
预防措施:为了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并完善物业管理规范,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与要求。
2. 加强小区内部巡检和隐患排查工作,并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巡视。
3. 定期对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案例三:办公楼火灾某市一座高层办公楼发生了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大量财产损失。
调查发现该办公楼在建筑过程中并未按照相关消防规范施工,导致了火灾蔓延速度加快,并且逃生通道设置不合理。
案例分析:该案例反映出以下问题:1. 建筑施工过程中忽略了消防规范。
物业项目突发事件安全管理案例分享

物业项目突发事件S全管理案例分享■供稿_金泰物业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 调健康发展的标志。
在新时代,物 业服务企业其实也面临很多安全 的问题,有来自自然灾害所带来的 安全隐患,有物业设施设备带来 的不安全因素,也有来自消防、电 梯、水电煤气等方面发生的问题。
安全事故发生以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及现场服务人员,由于缺乏 专业突发事件处理经验和能力,没 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遭到 追责,影响客户满意度甚至是品牌 形象。
安全是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在管理物,服务人的同时,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泰物业”)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并在物业项目管理过程中,根据不同物业项目,总结了突发事件安全处理经验。
本文摘选几种较常见的案例做分享。
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夏曰抢修冷却水泵事发地点:北京金泰大厦事件经过:2014年5月21日下午,天气异常炎热,中央空调已接近全负荷运行,各种配套设备运转正常。
突然,大厦1号冷却水泵轴封磨损,一股水流喷出,冷却水泵不能工作,为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并没有直接维修1号冷却泵,而是改开2号冷却泵。
2小时后,2号泵轴承异响,声音很大,只能再开启处于备用状态的3号水泵。
此时,抢修1、2号泵已经刻不容缓了。
但是由于阀门关闭不严,无法正常施工。
解决措施: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临时制定了两套方案,一是先维修调整阀门;二是晚上加班泄水抢修。
时间紧迫,空调班组人员全体出动,先将阀门调整到位,断水后拆泵抢修,排除了隐患,恢复▲装修施工,图片来源网络城市开龙(物业管驵2019.04 •URBAN DEVEL0PME大厦中央空调冷却水泵正常运行。
点评:冷却水泵轴封的状况,应在供冷前的空调检修的检查范 围内。
建议项目复检相关工作程序,并根据该项工作环节的检查记 录查对责任人,避免再次出现此类 事故。
客户反映空调不凉事发地点:金泰国益大厦事件经过:夏天某日,大厦510 房间客户反映房间内会议室空调 不凉。
写字楼物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写字楼物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Case Study on Office Building Property Safety Incidents案例分析:写字楼物业安全事故Introduction:This case study aims to analyze a safety incident that occurred in an office building.By examining the incident in detail, we can identify the root causes, consequences, and lessons learned to prevent similar incidents in the future.引言:本案例旨在分析一起发生在写字楼的安全事故。
通过详细分析该事件,我们可以确定根本原因、后果以及所学到的教训,以防止未来发生类似的事故。
Incident Description:On the morning of March 15th, 2021, a fire broke out on the 10th floor of a 20-story office building.The fire was caused by an electrical short circuit in a printer left unattended by an employee the previous day.As a result, the fire spread quickly throughout the building, affecting multiple floors and causing extensive damage.事件描述:2021年3月15日上午,一座20层的写字楼第10层发生火灾。
火灾是由前一天一名员工未注意遗留的打印机引发的电气短路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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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事故案例分析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2楼2、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案例2004年2月23日19:20分左右,某小区业主开车驶入停车场入口时,车场值班员走出岗亭拔起地桩打开道闸,正在办理车辆放行手续时,一业主小孩(3岁)在保姆的带领下从岗亭经过,保姆未能妥善照顾小孩,小孩突然跑进岗亭按动了道闸的控制按钮,道闸突然放下,将正在驶入小车前挡风玻璃砸伤。
事后处理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减少小孩家长(小区业主)的损失,隐瞒事实向保险公司理赔(注:该物业小区办理了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
分析:1、物业管理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各项业务涉及面多、人广,直接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繁杂、多样,受环境影响大,处于随时随地的动态之中,可控性低,涉及的对象(人和不动产)都是金额巨大的标的物,但同时物业管理又是一个微利行业,物业公司多保本甚至亏损经营,合理的风险转移是必不可少的,物业管理公共责任险也就应运而生。
2、在现实工作中,个别物业公司在购买物业管理公共责任险后,出现思想麻痹,认为公司面临的的经济赔偿风险找到了转移通道,物业公司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从而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松懈。
其实,购买保险,转嫁的仅仅是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并不会承担管理品质下降、客户满意度下降的后果,物业公司仍然必须承担自己的管理责任,承担客户抱怨甚至流失的后果,长此以往,物业公司也只能被市场抛弃。
更有甚者出现在现实操作中为了取悦客户,不坚持原则、对保险公司隐瞒事实真相的违规操作,物业公司此种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物业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不但有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公司荣誉受到伤害的风险,若达到一定数额,符合一定条件,公司及法人代表要承担相应罚金甚至刑事责任。
3、从维系客户关系角度来看,良好的客户关系是建立在专业、优质的服务基础之上的,本案中的做法其实并不利于物业公司与业主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反而可能会给日后处理类似问题带来困难。
同时,为维护业主不当利益,却损害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也与公司一直强调的诚信、尊重顾客、尊重合作伙伴的原则不符。
3楼3、特殊侵权问题某管理处在大厦入口外墙安装了一块广告宣传栏,宣传栏宽1米,长1.5米,重约8公斤。
某天,气象台预报有台风,该市为台风预计登陆点,风力可能会超过10级,最高达12级左右。
该天中午,台风登陆将宣传栏刮起,砸毁20米开外的奔驰车玻璃和窗户,经修理花费将近2万元,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经查,该宣传栏系事发3年前安装,原固定宣传栏的4个螺丝,其中两个已经锈蚀、滑牙,经台风长时间吹刮断裂,酿成大祸。
分析: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案例中,台风信息已经提前准确预告,物业公司作为专业公司应该预见到台风登陆所造成的影响,提前做好防灾工作,宣传栏被刮起的情况完全可以避免,所以此案例中“不可抗力”并不能成为物业公司免责的理由。
2、对于建筑物等致人损害,作为特殊侵权行为,国家相关法律通过专门条款予以了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也就是说,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除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以外,均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此案例中,物业公司作为广告宣传栏的所有者,对宣传栏疏于检查,致使原固定宣传栏的4个螺丝,其中两个已经锈蚀、滑牙;并且在已经知道台风将至时未做任何检查和预防措施,所以应该承担责任。
3、此案例也提示我们:在物业管理日常工作中,应该忠于职守,做好设施设备巡查维修保养等常规工作,保证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在面对台风等灾害性事故来临前,应该体现专业公司应有的预见能力和预防能力,积极工作;而不能轻易、消极地以台风、暴雨、冰雹等不可抗力为借口,而忽视履行自己应尽的安全防范义务。
4楼4、小区交通安全2004年4月8日,西安市某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人在小区内散步。
当其行至道路拐角处时,被一辆突然出现的转弯车辆撞翻。
当时车辆时速明显超过小区明文规定的限速要求(现场有限速15公里/小时的标识牌),后来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物业管理单位迅速展开了救助、报警、保护现场、拍照并记录、协助调查等措施,肇事业主也很配合,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可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被撞老人的女儿(业主)在处理完交通事故和老人后事以后。
于4月19日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管理不善和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使业主在公共场所受到人身伤害的事实承担责任,赔偿人民币1万元。
并声称其私人律师已掌握了小区交通标识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且年久失修,已不能起到警示作用的证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关于道路的定义,未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
实际上在各地类似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通常由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行使属地管辖权。
从本案例情节看,肇事者没有主观故意但有车速过快的过失行为,应当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肇事司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虽然不是直接侵权人,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小区内交通秩序管理的义务,设置的交通标识也并无不妥。
交通事故发生后物业管理企业积极依法(条例)履行义务。
但如果有证据表明物业公司设置的小区交通标识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年久失修使标识失效(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同时证据证明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则物管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反之则物管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2、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此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视为两个债务:肇事者与原告之间是侵权民事责任(因侵权所生之债);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主张的是违约责任(因合同所生之债)。
所以,交通事故的处理,不影响当事人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有违约或违法行为)。
当然这个赔偿的范围与侵权赔偿是一致的,不能超出实际损失。
如果在实际损失之内,就不算额外赔偿。
启示与思考:1、《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企业生存的基础。
在现实操作中,为了保护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利益和不必要的经营风险,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详细约定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明确违约的条件和责任》。
2、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物业区域内的交通标识设置须符合国家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除在道路拐弯处加装限速标识牌外,还应加装反光镜、限速路埂、减速带等物防设施,并在物业区域内应做好相关交通、消防知识的宣传;对物业区域内的交通标识等公共设施设备及时巡检、修缮,确保其正常使用。
3、物业管理企业在发生恶性突发事件后,物业管理企业要作好现场抢救、保护,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告、联系相关事故处理部门或通知责任人,以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另外,通过购买相关责任保险的方式可以有效地转移风险。
5楼5、小孩小区爆炸死亡物业公司判赔近7万案情简介:4个未成年的孩子在某花园堆放杂物的地方点燃了放置在那里的天那水发生爆炸,当中一个6岁的孩子被烧成重伤不治而死。
孩子的父母把该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和另3个肇事孩子告上了法庭。
一审结果物业公司被判赔偿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死亡孩子的父母共获得近13万元的赔偿金,其中包括精神赔偿金8.5万元;物业公司因不作为被判赔近7万元。
罗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对易燃易爆物品天那水置于儿童容易获得的地方,对爆炸事故负重要责任。
其不作为的行为和4名儿童玩天那水烧火引起爆炸,这两个方面应各占一半的责任。
具体划分责任比例是:原告对小孩的死亡负15%的责任,由其自负;被告物业公司承担45%的责任;另一孩子小豪由于直接引起爆炸承担25%责任;其他两个男孩各承担7.5%的责任。
由于3个男孩均未成年,其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案情回放据原告郑某诉称,2002年5月7日,他们6岁的儿子小俊和另外两个小朋友10岁的小浩、11岁的小文一起玩,3人到了他们的暂住地、深圳市罗湖区某花园的一栋楼后玩耍,从该楼后一堆放杂物的临时搭建的小房子里,孩子们发现了房子里面有几个放天那水的小铁桶。
此时,暂住在该花园的一个单元里的另一个孩子9岁的小豪,找到了他们一起玩,他们用木棒点燃天那水玩,结果,小豪将燃烧的木棒插入天那水小桶后发生爆炸,小俊则因离得近被严重烧伤。
事故发生后,小俊的父母赶快把孩子送到了深圳红十字会医院治疗了18天,后因付不起医疗费无法继续治疗而被迫出院。
6月13日,小俊因大面积烧伤致败血症,父母本来打算送孩子回老家潮阳继续治疗,但在回去的途中孩子不幸死亡。
6楼6、看房推窗掉下伤人应谁负责案件介绍:香港曾发生一案例,两名外籍女士到一幢商业大厦看房,推开一扇铝窗时,铝窗竟整个脱落下坠到人行道旁,玻璃碎片溅伤一名路过的途人,另一辆路经的出租车亦受损。
据现场消息指出,警察到场后曾有人表示:"谁最后碰到这窗,谁便要负责",哪么,这两名外籍女士究竟是否应该负责任呢法理分析:1、若事主(指该两名外籍女士)是用正确的开窗方法,则不应该负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除非控方能证明被告故意将窗户损坏坠下或鲁莽地打开窗;2、一般香港的大厦公共契约必然有以下两条条文:2.1各业主应对其租客、受许可人、代理人、雇员、访客及其他使用者等的行为、疏忽和错误向管理者及其他业主负责。
因上述人士的行为、疏忽或错误而发生损害、损失,该业主应支付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或赔偿。
2.2负责其单元内部及其所有之装置装修及器材和门窗的保持。
维修、保养及保持良好及可租用之维修状况之费用应由个别单位业主承担及支付。
再者,单元内部设备设施属独自享用部分。
在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第九条亦阐明物业损坏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或有碍外观、市容观瞻,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
因此,产权人(业主)有责任对其单元内的设备设施作出定期维修养护及承担有关费用。
而该两名事主是通过中介公司引进看房,属于受许可人,其行为导致损害的最终责任人仍在产权人。
除非,该房屋属新建而仍在发展商的保修期内,则责任人有机会是发展商。
3、若整幢大楼业权为单一的大业主,而将全幢大楼分单位出租使用,责任属大业主。
但如有证据证明窗户早已发现有松脱现象而已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做出维修,则物业管理公司需承担责任。
7楼7、游泳池安全管理案例简述:2003年8月26日下午3时左右,吴女士8岁的儿子小强和10岁的女儿到游泳池游泳,他们还约了邻居林女士7岁的儿子一同前往。
吴女士和林女士都知道游泳池3点半才开放,而且儿童需要成人陪同才可进入,所以让孩子们先去,她们随后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