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配备管理规定(HNHS╱MI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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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眼镜、口罩、防护手套、耳塞、防护服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知识。

第六条公司将设立相应的预算,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员工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营。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工作环境和岗位需求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优先考虑质量、耐久性和价格等因素。

第十一条公司将与具备相应资质或经验的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及时将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报告给人力资源部,确保及时供应。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第十三条各部门根据工作环境和岗位需求将劳动防护用品分发给员工。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员工需求,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员工在岗位变动或更换使用新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核实申请,安排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在配备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分发使用。

第十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分发记录应及时登记,并保留备查。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十九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或私自替换。

第二十条员工在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破损、失效或存在其他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停止使用。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一)采购需求评估1.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风险评估,确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规格及数量。

2. 部门负责人应将采购需求和相关资料填写完整并提交给采购部门。

(二)供应商选择和评估1. 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采购政策和流程,选择合作的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2.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

(三)劳动防护用品验收1. 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劳动防护用品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与合同一致。

2. 验收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退货,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一)个人防护用品配备1. 根据岗位风险评估和工作需求,公司应合理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耳塞、眼镜等。

2. 部门负责人应对所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并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二)集体防护用品配备1. 根据工作场所特点和风险情况,公司应配备符合标准的集体防护用品,如防护网、防护栏等。

2. 部门负责人应对所配备的集体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一)佩戴和使用要求1.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应根据工作任务和风险要求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劳动者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调整或摘取。

(二)维护和检修1. 劳动者应按照使用说明和要求正确保养和清洁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性能良好。

2.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修,并记录维修情况。

五、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相关规定未涉及的事项,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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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的管理。

三、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1.采购责任1.1公司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用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1.2采购部门汇总各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1.3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2.采购程序2.1根据实际需求,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申请单》。

2.2采购部门进行供应商评估,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进行报价。

2.3采购部门根据报价和质量要求,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

2.4采购部门进行货物验收,并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单》。

2.5采购部门做好采购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与发放管理1.配备责任1.1各部门负责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并向采购部门提出申请。

1.2采购部门根据申请确认需求,并将所需用品及时配备到各部门。

2.发放管理2.1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制度,确保用品发放到位,不产生浪费和挪用。

2.2用品发放由各部门主管负责,通过签字确认形式,确保记录准确。

五、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1.使用责任1.1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监督员工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如实记录2.1各部门应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记录,包括用品的种类、数量、发放时间和使用情况等。

2.2监管部门要定期检查和复核各部门的使用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监督检查1.内部检查1.1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复核。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的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员工在工作场所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定义: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特定工作场所,为保护从事相关工作的员工在工作中免受事故伤害、职业病危害或环境污染,防止互相之间的传播而使用的工具、设备、材料和用具。

第四条采购原则: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技术先进、性价比合理、质量可靠、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员工从事相应工作时,应按照工作环境和岗位所需,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六条采购程序:(一)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二)通过公开招标、询价比较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三)根据供应商的报价、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综合评估指标进行评估和选择;(四)确定合同内容和签订采购合同;(五)进行货物验收和验收合格后付款;(六)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第七条采购审批:采购金额达到一定限额或者采购非常规劳动防护用品时,应进行采购审批程序。

第八条采购档案:对于每一笔采购,应建立相应的采购档案,保存相应的合同和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

第三章配备管理第九条配备程序:(一)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工作环境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二)根据配备计划,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三)对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四)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登记制度,对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登记。

第十条用品更新:劳动防护用品一般应当在其保质期届满前进行更新,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第十一条用品保管:(一)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专人保管,并进行定期检查;(二)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腐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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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采购、分发、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企业应当将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四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二章配备与采购第五条本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和员工劳动条件,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第六条本企业应当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确保供应商的产品质量。

第八条本企业应当与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的质量、价格、供货时间等事项,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第三章分发与使用第九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分发制度,明确分发的时间、地点、程序等事项,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员工手中。

第十条本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员工正确、熟练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和责任,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严格遵守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拆卸、损坏或者遗失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员工在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使用效果问题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报告,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章更换与报废第十四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更换制度,明确更换的时间、条件、程序等事项,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持续有效。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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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劳动防护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水平,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用品配备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劳动岗位的危险程度和劳动防护需要,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眼防护用品、耳防护用品、口罩、手套、安全鞋等。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的危险特点,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和配备标准。

第三章用品管理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及其职责。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存放、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存放,防止污损、变质和损坏,保证使用效果。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分类存放,明确标志,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使用效果。

第四章用品使用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操作或擅自摘除、更换。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地方应保持清洁和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和交叉使用。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处理和改进。

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

第五章用品更新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到期应及时更换。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用品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更新时间和更新方式。

第十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六章督察检查第二十条劳动保护行政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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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流程,确保职工能够得到适当的劳动防护。

二、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企业应制定年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数量和预算。

2. 采购渠道:企业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

3. 采购标准:企业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和质量标准。

4. 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应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包括需求确认、询价比价、评审采购方案、签订合同等环节。

三、配备管理1. 配备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风险程度,确定不同类型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

2. 配备审批程序:职工申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时,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填写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3. 配备记录: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记录,包括职工姓名、岗位、配备时间、劳动防护用品品种等信息。

四、使用管理1. 佩戴规范:职工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拆卸或擅自减少。

2. 使用维护:职工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保持其功能完好。

3. 定期检查:企业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

4. 禁用报废: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失效或达到使用寿命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五、管理责任1. 负责部门:企业应指定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负责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的管理,做好工作指导和监督。

3. 培训教育:企业应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对劳动防护的重视和意识。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二、用品的选配1.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和风险程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确定所需的防护用品的种类和规格。

2.选配的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3.选配的防护用品应具备保护性能良好、使用舒适、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三、用品的采购1.企业应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付期限等内容。

2.采购的防护用品应在使用前经过检验和质量验证,确保符合要求。

3.企业应建立防护用品的进货验收制度,保证采购的用品无瑕疵且数量充足。

四、用品的配发1.企业应根据岗位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防护用品的配发范围和数量,并建立完善的配发登记制度。

2.配发的防护用品应与劳动者的身高、体型相适应,并提供相应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指导。

3.劳动者领取配发的防护用品后需签字确认,保证使用该用品期间的安全责任。

五、用品的使用1.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应佩戴和使用配发的防护用品,严禁随意乱用、私自替换或拆卸。

2.劳动者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指导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得将用品借给他人,确保用品的个人专用性。

3.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或修理,不得强行使用。

4.企业应定期组织对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无损坏。

六、用品的储存与保养1.企业应为防护用品配置专门的存放仓库或柜架,防止防护用品被污染、受潮、受热等。

2.防护用品在存放时应分类、标识清楚,并定期巡查、清点,确保用品完好无损。

3.企业应建立保养制度,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清洗、消毒、干燥等操作,保持用品的清洁和使用寿命。

七、用品的报废1.防护用品在使用寿命到期或发生严重损坏时应及时报废,不得私自修复或继续使用。

2.企业应建立用品报废台账,记录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报废原因、报废日期等信息,并随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核实。

八、用品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组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用品的配发、使用、保养和报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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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A/1生效日期:2013.08.28某某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配备管理规定0.修改批准页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选型、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检查、更换、报废等工作,确保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职工得到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并正确使用,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术语和缩写3.1本文件采用ISO9001:2008、ISO14001:2004、GB/T28001:2011管理标准和《管理手册》的术语和缩写。

3.2劳动防护用品:指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采取辅助安全措施的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工具。

3.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预防或减轻严重伤害和职业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3.4个体防护装备: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各种护品的总称。

在生产作业场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也称个体防护装备。

3.5防护性能: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保护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能力。

3.6有效防护最低指标:个体防护装备所具有的最低防护能力。

3.7有效使用期:到达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3.8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一标志”:是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3.9定点经销单位: 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生产和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经销单位)中被我公司认可的企业(经销单位)。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自销的产品,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护防用品,非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经销。

4.职责与权限5.工作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配备管理规定流程图5.1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5.1.1安全质量部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发布施行。

5.1.2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包括的内容:1)岗位工种类别和数量;2)每种工种类别对应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名称和数量;3)各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对应的有效使用期;4)各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的防护性能;5)判废条件和判废程序等。

5.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5.1.3.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分6大类共22种,具体如下表:5.1.3.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目录(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具体如下表:5.1.4《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确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要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5.1.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修订。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对《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修订:1)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2)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配备标准变化时;3)国家、行业产品标准发生变化时;4)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业务发生变化或劳动条件发生变化时;5)公司其他要求等。

5.1.6修订后的《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发布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变更发放范围和标准。

5.2 对供方的调查、评定和选择合格供方5.2.1在对供方进行调查、评定和选择合格供方时,应考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特别规定:1)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取得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

2)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销售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劳动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和企业的经营条件审定。

3)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自销的产品,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护防用品,不得经销非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5.2.2安全质量部及有关部门、单位对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供方(生产企业或经销单位)的调查和评价,除了按照《供方评定与采购控制程序》(HNHS/MP10)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产品生产许可等条件外,还有特别要求。

特别要求包括:1)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取得相对应的生产许可证;2)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具有相对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即“三证一标志”;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自销的产品,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护防用品;4)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经销单位(经销商),要取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劳动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定的经销资格证书;5)熟悉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和有关发放标准以及各项规定;6)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介绍商品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

5.2.3安全质量部及有关部门、单位经过对各经销单位(经销商)调查后,按照《供方评定与采购控制程序》(HNHS/MP10)规定要求进行评价,每种劳动防护用品选定至少三家经销单位(经销商)推荐为合格供方,经公司总裁办公会通过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发布执行。

5.3 计划5.3.1确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调整需求5.3.1.1各部门、单位在每年12月初,根据各岗位、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现有配备情况和需要更换、调整的情况,统计出下一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的类别和数量等情况,结果填写在《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登记表》(RHNHS/MI20-01),并报安全质量部。

5.3.2编制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年度预算5.3.2.1每年12月底,根据各部门、单位所报送的劳动防护用品需求情况,安全质量部组织各部门、单位统计和测算下年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类别、数量和费用预算,经企业管理部审核,报总裁办公会议审批。

5.3.2.2财务部应根据公司安全费用管理规定,建立和提取安全费用专用台帐,按批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预算计划及时安排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费用。

5.3.3制定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计划5.3.3.1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分为年度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两种。

5.3.3.2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需求情况和总裁办公会议批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预算,制定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年度计划,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年度用料计划表》(RHNHS/MI20-02)。

5.3.3.3年度采购计划按按采购总值的管理权限流程进行报批。

5.3.3.4临时性需要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由所在单位制定采购劳动防护用品临时计划,经批准同意后,由所在单位自行采购。

5.4 采购5.4.1在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前,应根据年度采购计划编写《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单》(RHNHS/MI20-03),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行采购。

5.4.2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单位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按本规定5.2.3条款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生产企业或经销单位),并按照《报价评议采购作业指导书》(HNHS╱MI23)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和评标,最终评定中标供应商(生产企业或经销单位)。

5.4.3通知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按照《作业合同管理须知》(HNHS╱MI24)的规定进行合同评审,审批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5.4.4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信息应符合《供方评定与采购控制程序》(HNHS/MP10)的规定。

5.4.5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单位与供应商联系,督促其按质按量及时供货。

5.4.6采购人员在接到货物后进行核对,将核对情况填写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记录表》(RHNHS/MI20-04)中。

5.5 验收5.5.1验收工作由采购部门/单位提出申请,使用单位代表、库管人员、各级安全质量部门及工会代表(必要时)参加,按采购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和《供方评定与采购控制程序》(HNHS/MP10)的规定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记录在《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记录表》(RHNHS/MI20-05)。

5.5.2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包括:1)生产厂家(经销单位)生产资质、经营资质;2)数量验收:核对产品数量与采购文件(合同约定)规定是否一致;3)检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4)观察、检查产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等是否符合要求;5)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特种劳动防护安全标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此“三证一标志”);5.5.3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的方法和要求:1)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购合同应事先约定);2)外观合格;3)在有效期限内,不得过期;4)包装上注明的防护性能与采购合同事先约定一致;5)必须同时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此“三证一标志”要求适用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5.5.4经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品,按照采购合同应事先约定的处置方法和《事故、事件及不合格控制程序》(HNHS/MP15)中关于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标识、隔离、退换或退货。

5.5.5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5.6 入库5.6.1验收人员将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结果填写在《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记录表》(RHNHS/MI20-05)中,做为办理入库的凭证。

5.6.2仓库管理人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凭证后,按照《公司物资仓库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某某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进库单》(RHNHS/MI20-06),验收不合格的,禁止入库。

5.7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5.7.1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单位要有专门仓库实行专门储存,有保管人员保管。

5.7.2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5.7.3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超过使用期限或变质的进行登记、标识,并及时处理,防止发放给职工使用。

5.7.4保管人员负责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发放、结存和保管情况的台帐管理工作。

5.8 发放和使用管理5.8.1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和发放5.8.1.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公司《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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