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适用于出质人为个人的情形)(1)
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抵押合同6篇

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抵押合同6篇篇1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一、双方当事人甲方:银行业协会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二、贷款基本信息1. 本次贷款总额为****元人民币;2. 贷款用途为****3. 贷款期限为****年;4. 贷款利率为****%每年,计息方式为****5. 还款方式为****三、贷款担保方式1. 乙方提供的抵押质押品为****2. 丙方提供的保证人为****3. 若乙方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处置抵押质押品,丙方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贷款利率调整1. 若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贷款利率将相应调整;2. 若贷款利率调整带来贷款还款额变动,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还款计划。
五、还款责任1. 乙方每月应按照约定还款计划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2. 若乙方出现还款逾期情况,应按照相关约定支付逾期罚息;3. 若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法律程序进行催收。
六、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本息或违反其他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2. 违约方应负担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 甲方有权向有关征信机构报告违约信息,对乙方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七、协议终止1. 贷款期限届满,乙方按时足额还清贷款本息的,本合同自动终止;2. 本合同因任一方原因提前终止的,应按相关规定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2. 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补充规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为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抵押合同的重要内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贷款安全稳妥。
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抵押合同范本

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抵押合同范本关键信息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团成员(贷款人):银行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抵押方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团成员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银团成员(贷款人):第一条贷款及抵押物1.2 抵押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
第二条贷款金额及利率2.1 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银团成员共同确认的比例分配。
2.2 贷款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年利率计算。
第三条贷款期限及还款计划3.1 贷款期限为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抵押合同5篇

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抵押合同5篇篇1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一、合同的缔约方:出借银行: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甲方”)承借企业: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抵押权人:银团贷款抵押权代理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丙方”)银团贷款参与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银行(以下统称“银团贷款参与银行”)二、合同目的:为了保障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银团贷款的正常偿还,乙方愿意将自己的特定财产作为抵押担保,并且由丙方代表银团贷款参与银行向乙方提供抵押贷款。
三、抵押财产: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给予的抵押权利为_______厂房及土地。
2.抵押财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和权利证书由乙方保管,并在银团贷款参与银行的要求下提供。
3.乙方不得将抵押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变更等行为。
4.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四、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1.贷款利率为_______(年利率),按照_______(年/半年/季度/月)复利计息。
2.贷款还款方式为_______(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其他)。
3.还款期限为_______年/月,乙方须按照还款计划表的要求按时足额还款。
五、债权转让: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将债权转让给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但不影响乙方的还款义务。
2.若甲方将债权转让给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乙方应当遵守新债权人指示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账户。
六、风险提示及争议解决: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各项条款,如有疑问应当咨询专业人士。
2.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本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
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___份,自双方盖章生效。
2.本合同经签署后,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案例

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案例咱先来说说啥是银团贷款啊。
就好比一群人(银行们)凑一块儿,共同给一个企业或者项目借钱,这就是银团贷款。
那权利质押合同呢,就是在这个银团贷款里,有人把自己的某些权利拿出来当成一种担保,就像把自己珍贵的宝贝押在那儿一样。
我给你讲个例子哈。
有个叫阳光科技的公司,它想要开发一个超级厉害的新能源项目,但是这个项目需要好多好多钱,就像一个超级大胃王,钱少了根本填不饱。
于是呢,阳光科技就向银行申请贷款。
这时候啊,一家银行觉得风险有点大,自己单干可能hold不住,就拉来了其他几家银行,组成了一个银团。
其中有个银行叫聪明银行(这名字我瞎起的,方便理解哈),它就提出来说:“咱们得让阳光科技给个靠谱的担保,不然这钱借出去要是打水漂了咋整?”这时候,阳光科技的大股东李老板站出来了。
李老板有个特别值钱的东西,就是他对另外一家很赚钱的软件公司的股权收益权。
啥叫股权收益权呢?简单说就是这个软件公司赚了钱,李老板按照他的股权比例能拿到的那份钱的权利。
于是呢,李老板就和这个银团签了一个权利质押合同。
在这个合同里就规定好了,要是阳光科技还不上钱,银团就有权把李老板的这个股权收益权给处理了,比如说把这个权利转让给别人,然后用换来的钱来填补阳光科技欠的贷款。
刚开始啊,一切都很顺利。
阳光科技拿到钱就热火朝天地开始搞项目了。
可是呢,天有不测风云。
突然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的技术,把阳光科技正在搞的新能源项目冲击得七零八落。
阳光科技的项目一下子就陷入了困境,钱花了不少,但是收益却远远达不到预期。
到了该还钱的时候,阳光科技拿不出钱来。
这时候银团就根据权利质押合同开始行动了。
银团先通知了李老板,说:“你看,按照合同,我们现在要处理你的股权收益权啦。
”李老板虽然心里不太乐意,但是合同在那儿摆着呢,也没话说。
银团就开始找各种途径去转让李老板的股权收益权。
这过程可不容易啊,就像卖一件特别贵重但是又有点小众的东西一样。
不过最后呢,还是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买家,把这个股权收益权转让出去了,拿到了钱,填补了阳光科技的一部分贷款窟窿。
银行用-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模版

银行用-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模版银团贷款是指由多家银行共同贷款,由一家主行负责协调贷款事宜的一种贷款方式。
为了保障贷款方的利益,常常需要将银团贷款的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
以下是一份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模板,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填写]质押合同甲方(出质人):[填写]乙方(质权人):[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质押合同:第一条质押的权利甲方作为借款人,取得银团贷款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的利息、本金、赔偿等),并将其质押给乙方,作为保障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
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填写] 年,到期日为 [填写] 年 [填写] 月 [填写] 日,质押总金额为人民币 [填写] 元整。
甲方应当在质押期限届满前,将债务清偿。
第二条权利质押的范围和效力1.权利质押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主张和补偿均应包括任何法定利润、滞纳金、罚息、复利、索偿费、诉讼费及其他因此产生的费用等(以下简称“相关权利”)。
2.权利质押效力: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及还款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关清偿义务,否则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进行实现或处置。
甲方保证其质押权利没有任何纠纷或争议,并对质押权利承担完全责任。
第三条质押的方式和流程1.质押的方式:质押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乙方亲自保管其质押品,另一种是甲方托管在第三方。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并填写)2.质押品的转移:在甲方未清偿本合同所规定的债务到期前,任何无效的质押品转移均是无效的。
3.质押品的孳息:质押品所产生的孳息由甲方享有。
第四条质押物的保管1.乙方的保管:若质押品由乙方保管,则乙方应对质押品进行非保证金监管并妥善保管。
质押品仅可在以下情形下被动用或处置:(1)甲方违约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且在还款期满 [填写] 日内乙方未收到甲方书面解释或者知会;(2)甲方在还款期满[填写] 日内没有履行完毕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付款义务。
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2篇)

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某项权利质押给乙方,以保障乙方贷款的偿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质押权利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权利质押给乙方:(此处应详细列出质押的权利,如: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1.2 质押权利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贷款事项2.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贷款。
2.2 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2.3 贷款利率为____%,按____(年/月)结息。
第三条质押权利的行使3.1 甲方应确保质押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2在贷款期间,甲方不得转让、变更或放弃质押权利,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质押权利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
3.3 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四条质押权利的解除4.1 甲方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及时解除质押权利。
4.2在贷款期间,如甲方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乙方应当相应解除部分或全部质押权利。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未按照约定偿还贷款的,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权利,以实现债权的清偿。
5.2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二)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银团贷款参与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银团贷款,为确保贷款的偿还,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某项权利质押给乙方。
银团贷款抵押合同模板

银团贷款抵押合同模板一、出借方甲方:(公司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二、借款方乙方:(公司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三、合同金额及用途1.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2. 贷款用途:详细说明贷款用途四、贷款利率及期限1. 贷款利率:(具体数字%)2. 贷款期限:(具体数字)月(或年)五、还款方式1. 分期还款:乙方应根据约定时间,按期归还本息,直至全部还清。
2. 一次性还款:乙方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本息。
六、抵押物及抵押权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为:(详细描述抵押物)2. 乙方同意将上述抵押物作为还款保障,甲方有权在乙方逾期还款时依法行使抵押权。
3. 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折合为%抵押物价值。
七、保证人及保证方式1. 如果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应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为:(保证人个人或单位名称),其联系方式为:2.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不可撤销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及还清贷款之日止。
八、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贷款及利息的,应按1‰/天对逾期未归还本金及利息的部分支付滞纳金。
2. 乙方对抵押物进行转让、出租、改变形态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其他约定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如有争议,应依法解决,若解决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以上文字为银团贷款抵押合同模板,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银团贷款股权质押合同4篇

银团贷款股权质押合同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银团贷款股权质押合同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丙方:(质押人)鉴于,乙方为XX公司的控股股东,拟向甲方申请银团贷款,为保障甲方的利益,乙方同意将自己持有的XX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并约定如下:第一条质押股权情况1.1 乙方质押给甲方的股权为XX公司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
1.2 乙方保证质押股权没有被司法冻结、查封以及其他限制性限制,并保证在还款期限内不会进行转让或者其他处置操作。
第二条质押权利的行使2.1 乙方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处置质押股权,以归还债务。
2.2 乙方在贷款还清后,甲方将取消对乙方质押股权的处置。
第三条特别约定3.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3.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3.3 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是关于银团贷款股权质押合同的具体内容,双方在签署该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确认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篇2银团贷款股权质押合同一、甲方:债务人XXX公司二、乙方:贷款方银行三、丙方:质押人XXX公司四、甲方及乙方同意在以下条款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设立财产抵偿风险的方式,用以规定甲方与丙方间质押的范围以及质押所涉及股权的转让办法,为银行授信提供资本充足性。
第一条:质押的债务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贷的款项为信用贷款,其借款额度为XX 万元人民币。
2、甲方已在乙方处质押部分所有权股权为XX公司的股票。
3、债务期限为XXX年,届期后未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时,乙方将向丙方索赔股权转让权。
第二条:质押范围1、丙方将所拥有的XX公司的股权权益质押给乙方,转保留到甲方还清贷款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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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银团质字年号-】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出质人:身份证号码(出质人为自然人):质权人:牵头行: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代理行: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参加行(社):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作为参加行、社)共同签订的编号为【银团借字年号】的《人民币资金银团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质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权利质押担保。
出质人、质权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定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一)出质人:指(二)牵头行:指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合同的质权人之一。
(三)代理行:指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合同的质权人之一。
(四)参加行(社):指在银团中除牵头行和代理行外,参加银团为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信用社)及其各自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是本合同的质权人之一。
(五)质权人:指银团中包括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社)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
第二条质押权利(一)出质人以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二)质权人实际接受的权利凭证、质权证书、质押证明文件或登记机关质押登记簿所表明的权利与“质押权利清单”记载的权利不一致的,以质权人实际接受的权利凭证、质权证书、质押证明文件或登记机关质押登记簿所表明的权利为质押权利。
(三)若质押权利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或者质权人收执的质权证书、质押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出质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四)出质人应保证质押权利的价值和有效性,防止因超过规定的期限等其他事由,导致质押权利贬值或失效。
质押权利价值增加的,增加的部分仍作为质权人债权的质押担保。
(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权利所生孳息,孳息作为质押权利的一部分,与质押权利共同用于质权人债权的质押担保。
(六)如果质押权利的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质权人债权实现,出质人应按照质权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三条质押担保范围出质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按以下第壹种方式确定。
壹:出质人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涉及的安排费、代理费、手续费、电讯费及其他杂费等)以及质权人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贰:出质人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本金(币种)(金额大写)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涉及的安排费、代理费、手续费、电讯费及其他杂费等)和质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质押权利的登记或交付与返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质押权利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部门办妥登记。
质押登记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代表其他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办理,质权人设定为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出质人应于质押登记完成当日将质权证书、质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质权人(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持有。
质押权利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后,出质人在支付了应由出质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后,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押权利凭证。
出质人应当场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出质人无异议。
质押权利担保的全部债务清偿后,质权人应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登记注销。
第五条责任承担(一)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且出质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则出质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如果质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贷款账号、还款账号、还款方式、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变更债务履行期限的起止日),出质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质权人与债务人延长贷款期限或增加贷款金额,未征得出质人同意的,出质人仍对变更前的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三)质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出质人也承担担保责任。
(四)无论质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质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出质人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仍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质权人向出质人主张担保权利,出质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如果债务人或质权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出质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六)质权人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或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出质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七)如果质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但未实际履行或变更主合同的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出质人仍按照本合同对质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八)如果出质人只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在其承担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全部清偿,则出质人承诺,在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时,不得损害质权人利益,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出质人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
如出质人已经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取得了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质权人尚未获偿的债权。
(九)如果出质人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出质人同意,在债务人清偿、质权人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出质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十)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质权人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质权人有权划收债务人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开立的账户中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六条第三方妨碍质押权利(或其项下动产)被国家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注销、没收、强制收回、查封、冻结、扣押、监管、扣划、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如果质权人提出要求,出质人应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担保。
质押财产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质权人债权的质押担保。
出质人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
对于该赔偿金或补偿金,出质人同意质权人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一)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三)经质权人同意,用于修复质押权利项下财产,以恢复其价值;(四)向质权人指定的第三人提存;(五)出质人重新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担保后,可将损害赔偿金自由处分。
第七条质押权利先于主合同债务到期以载明兑现或提货日期的权利出质的,如兑现或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提货。
所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应存放于质权人指定的账户或场所。
出质人同意质权人选择下列任一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质权人办理有关手续。
(一)将提取的货物代替质押权利用于质押或抵押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二)兑现的价款、提取的货物进行变卖或拍卖后所得价款,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三)出质人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出质人可自由处分兑现的资金或提取的货物。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质押权利:1.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2.根据主合同的约定质权人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
(二)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实现质权。
当出质人与债务人系同一人时,质权人可以对出质人的质押权利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质权或先处分质押权力为前提条件。
(三)质权人处分质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变卖或拍卖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等)后,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出质人。
(四)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记载的或出质人、质权人另行约定的质押权利的价值(下称“暂定价值”),均不表明质押权利的最终价值,其最终价值为质权人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
若以质押权利抵偿质权人债权的,上述暂定价值并不作为质押权利抵偿质权人债权的依据,届时质押权利的价值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公平评估确定。
第九条出质人危及质权人债权的救济措施(一)质权存续期间,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危及质权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提供相应的担保、赔偿质权人受到的一切损失,并有权提前实现质权。
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对提前实现质权所得款项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1.以所得款项优先支付质权人为实现质权而支出的相关费用;2.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3.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4.向质权人指定的第三人提存;5.出质人重新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担保后,可将所得款项自由处分。
(二)如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导致质押合同被确认无效,或导致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或导致质权人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且出质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三)如果质权人因过错致使质押权利凭证毁损、灭失,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补办凭证的费用。
第十条其他条款(一)费用承担与本合同及质押权利(及其项下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管理、处置、登记、公证、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拍卖、过户、税费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和质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应付款项的划收对于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质权人有权从出质人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