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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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室内体育场馆验收要求规范

室内体育场馆验收要求规范

室内体育场馆验收要求规范1.建筑结构验收要求:a.场馆建筑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合格的结构计算和验算。

b.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必须牢固稳定,不得存在明显的倾斜、开裂和渗水等问题。

c.建筑物的墙面、地面和顶棚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不能存在明显的破损、起泡和漏水等现象。

d.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和防火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2.室内环境验收要求:a.场馆内部空气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清洁、无异味。

b.场馆内部采光和照明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室内光线充足、均匀,不得存在明显的眩光和阴影。

c.场馆内部噪声和振动水平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室内环境安静舒适。

3.设备设施验收要求:a.场馆内部的体育设备和设施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用和安装,保证运动员和观众的安全。

b.场馆内部的灯光和音响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比赛和表演的效果。

c.场馆内部的座椅和观众通道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观众的安全和舒适。

4.安全防护验收要求:a.场馆内部的消防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灭火和疏散人员。

b.场馆内部的疏散通道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观众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疏散。

c.场馆内部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标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5.环境卫生验收要求:a.场馆内部的环境卫生必须保持清洁整洁,无积尘、垃圾和异味。

b.场馆内部的卫生设施和卫生间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6.监测与验收:a.监测要求:对于场馆的建筑结构、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必要的监测和测量,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b.验收要求:由专业验收机构对场馆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确认场馆的建设符合相关要求。

总结起来,室内体育场馆验收要求规范涵盖了建筑结构、室内环境、设备设施、安全防护和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

只有按照这些要求进行验收,才能确保室内体育场馆具备安全、舒适、健康的使用条件,满足运动员和观众的需要。

体育场馆验收标准要求

体育场馆验收标准要求

体育场馆验收标准要求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建体育场馆的兴起,对于体育场馆的验收标准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文将探讨体育场馆验收的标准要求,以确保体育场馆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设计标准要求体育场馆的建筑设计是体育场馆验收的首要标准。

体育场馆的设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 建筑安全性:体育场馆的建筑结构必须具备足够的抗震和抗风能力,确保安全性。

2. 空间结构合理:体育场馆的空间结构应该合理,能够满足不同体育赛事的需求。

3. 观众视野良好:观众席位应设计合理,确保观众在观赛过程中有良好的视野,能够充分享受比赛。

4. 照明和声音系统:体育场馆应配备高质量的照明和声音系统,以确保比赛的进行和观众的观赛体验。

5. 舒适度:体育场馆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空调和座椅舒适度,为观众和参赛选手提供舒适的环境。

二、场地设施标准要求体育场馆的场地设施也是验收的重要标准之一。

体育场馆的场地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1. 运动场地: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应根据不同运动项目的需求设计,如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

2. 室内场地设施:室内场地设施应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如羽毛球场地、乒乓球场地等。

3. 观众席位:观众席位应根据体育场馆的规模和需求进行设计,并确保观众的安全和舒适。

4. 设备设施:体育场馆应设备完备,如计时器、计分板、球具等,以支持比赛的进行。

三、安全管理标准要求体育场馆的安全管理标准要求是确保场馆安全的重要环节。

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 火灾安全:体育场馆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制定相关的火灾应急预案。

2. 人员疏散:体育场馆应设备良好的疏散通道和标识,确保观众在紧急情况下的迅速疏散。

3. 比赛管理:体育场馆应配备安全人员,确保比赛期间的秩序和安全。

4. 设备维护:体育场馆的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5. 卫生管理:体育场馆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如厕所的清洁和垃圾的及时清理。

四、可持续发展标准要求体育场馆的可持续发展标准要求是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扩声音响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扩声音响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扩声音响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如果说扩声音响工程的招标、投标过程是维护投资者权益,使投资得到更有效、更合理的使用和促进廉政建设的必要条件,那么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的保障条件,两者不可缺一。

一、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1、工程竣工后必须至少连续运行一个月,考核系统工件的稳定性和各项性能指标是否能完全达到指标文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我国现行实施的行业标准有:(1)GYJ25-86《厅堂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2)WH0301-93《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3)JGJ57-2000《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67-2001《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的条文规程》;(4)JGJ/T131-2000《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J42-2000《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的条文说明》;(5)GB4959-85《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2、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提供全套图实相符的竣工图纸和资料,它们包括:(1)全套工程设计和施工图纸;系统电路图、系统安装图(包括扬声器系统安装图、机房设备和机柜安装图、接线图等)、管线敷设图及其他相关图纸;(2)各设备的操作使用手册;(3)系统设计计算报告;(4)设备器材配套彰细表;(5)进口设备“三证”复印件和国产设备、线材质保卡;(6)系统调试记录和系统测试数据报告;(7)房间建声特性测试数据报告;(8)预埋工程的监理检测报告;(9)设备代用申请审批报告及代用设备与原设备的性能对比数据;(10)系统操作使用手册。

上述各项文件资料除第(2)项单独分列包装外,其他各种图纸资料应一式2份装订立卷,作为竣工资料归档备用。

上述条件具备后,设计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申请报告后必须在一周内答复设计、施工单位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日期。

3、建设单位责成原招标公司,组织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和同行专家5——7人组成。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范围和程序1(1)系统相关功能例如体育馆扩声工程的多功能应用特性,主扩声系统与消防公共广播、大屏幕显示,电视评论员、训练房、新闻发布、广场扩声和检录处等系统的联动运行功能。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要求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要求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厅堂扩声系统的一般要求

厅堂扩声系统的一般要求

厅堂扩声系统的一般要求
2010-1-22
房间混响时间要求:
一般要求:语言扩声要求声音清晰,音乐扩声要有足够的丰满度。

如混响时间过长则导致清晰度下降,混响时间过短,则影响音乐的丰满度。

根据厅堂使用功能不同,可参照表一混响时间推荐值提出设计要求。

以语言扩声为主的厅堂混响时间可适当短些,例如报告厅、教室等,混响时间宜≤0.8S。

对于多功能厅而言,既要保证语言清晰,又要兼顾音乐丰满,混响时间宜在1±0.2S。

房间建筑声学要求:
声学房间建筑不应出现声学缺陷,如反射声、回声及声聚焦、振荡颤音等现象。

噪声评价系数应符合表二中规定,总噪声级小于NR25(30、35)是指在638kHz 范围内,总噪声频谱中任一倍频程的噪声分量都不超过表中NR25(30、35)所列的相应值(dB)。

噪声评价数(NR),是评价噪声烦恼和危害的系数。

它与倍频带声压级的关系见表。

厅堂扩声的声学指标标准

厅堂扩声的声学指标标准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三级
语言扩声系统二级
最大声压级空场稳定准峰值声压级dB
.1~范内平均声压级≥100dB
~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5dB
~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0dB
025~范围内平均声压级≥85dB
传输频率特性
~10kHz以~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内允许≤±4dB
~以~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内允许≤±4dB
厅堂扩声系统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作为一个电声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将此标准做为一个系统验收的参照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其标准如下表中所列:
分类特性
音乐扩声系统一级
音乐扩声系统二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一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二级
语言扩声系统一级
≤10dB
≤10dB
~以~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0dB,且在~内允许+4~-6dB
~,以其平均声压级 为0dB,允许+4~-10dB
传声增益dB
~的平均值≥-4dB戏剧演出≥-8dB音乐演出
~的平均值≥-8dB
~的平均值≥-12dB
~的平均值≥-14dB
声场不均匀度0dB
≤10dB, kHz≤8dB
≤8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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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郑典勇、徐文学、崔广中、刘芳、隋春立、周建辉、王峥、陈建华、陈怀 民、骆学聪、王季卿、沈勇、林杰、张飞碧、马军、王世全、孟子厚、陆宏瑶、李国琪、朱峰、齐琪、 徐文海、虎良勇、邹玉环、雷宁秋、任红雷、王连生、沈启清、张焱。
II
GB/T ××××—××××
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验收规范
扩声系统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的工程,对设计、施工单位依据验收的结论写出的并经建设单位认可 的整顿措施,验收机构有责任配合工程建设单位督促、协调落实;验收不通过的工程,验收机构应在验 收结论中明确指出问题与整改要求。
6 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的检测
6.1 检测机构 声学特性指标的检测应由法定机构或专业机构实施。
(报批稿)
××××-××-××发布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GB/T ××××—××××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扩声系统验收条件……………………………………………………………………………………………2 5 扩声系统验收组织与职责……………………………………………………………………………………3 6 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的检测………………………………………………………………………………3 7 扩声系统施工验收……………………………………………………………………………………………4 8 扩声系统技术验收……………………………………………………………………………………………8 9 资料审查…………………………………………………………………………………………………… 10 10 扩声系统验收结论与整改…………………………………………………………………………………11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扩声系统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厅堂、体育场馆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其他装有固定安装扩声系统 的场所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6.2 检测时机 检测工作宜在正式验收时进行,若在正式验收前进行检测工作时,应满足第4章规定的验收条件。
6.3 检测范围 只对观众厅(区)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进行检测,其余子系统可以不做。
6.4 测量方法 测量方法按GB/T 4959-xxxx和JGJ/T 131-2000中规定进行。
6.5 测量项目 测量项目应包括最大声压级、传输频率特性、传声增益、声场不均匀度,系统总噪声级,总噪声级
更改原因
系统名称 原为
GB/T ××××—×××× 编号:
更改为
申请单位(人):
日期:
建设单位:
日期:
批设计单位:准会签施工单位:
日期: 日期:
监理单位:
日期:
7.3.2 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提供隐蔽工程施工验收单,见表 3。
5
GB/T ××××—××××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等。 6.6 不合格项目的复测
检测中有不合格项时,允许改正后进行复测,复测时测量次数应加倍。 6.7 检测报告
由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依据、使用仪器、检测条件、测量人、 检测结果和结论等。
7 扩声系统施工验收
7.1 验收组织 由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的施工验收组负责实施。
隐 蔽 工 程 内 容 与 检 查 结 果
表 3 扩声系统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系统名称
检查内容
安装质量
检查结果 部位
图号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验收人: 日期:
验收人: 日期:
验收人: 日期:
注:1、检查结果的安装质量栏,按检查内容序号,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并注明部位和相应 图号。
2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日期 起止时间
表 1 扩声系统试运行记录
系统名称
试运行内容
试运行情况
备注
GB/T ××××—××××
操作人
操作人签字: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注:系统试运行情况栏中,正常打“√”;不正常的在备注栏内及时扼要说明情况(包括恢复日期)。
4.2.2 试运行的范围应包括工程合同规定的内容。 4.2.3 试运行报告的内容包括:试运行起止日期,试运行过程是否正常;故障产生的日期、次数,原 因和排除状况;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等。
3
GB/T ××××—×××× 4.3 扩声系统技术资料
扩声系统技术资料包括: a) 工程合同书中相关内容; b) 系统试运行报告; c) 工程竣工报告(含竣工图和相关文件); d) 系统检测报告。
5 扩声系统验收组织与职责
5.1 验收组织 5.1.1 扩声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安排。 5.1.2 应协调成立工程验收小组,重点工程或大型工程验收时,应组成工程验收委员会,工程验收委 员会下设技术验收组、施工验收组、资料审查组。 5.1.3 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成员中技术专家不应低于验收人员总数的 50%。 5.2 验收职责
2、综合安装质量的检查结果,在验收栏内填写验收意见并扼要说明情况。
7.3.3 按表 4 列出的相关项目与要求,现场抽查系统设备的安装质量并做好记录。 表4 扩声系统施工验收抽查表
6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 1. 安装位置 箱前插(端座盒)(2(.方工位安艺)装)质量 及设备 3.线缆连接
噪声影响)平均值,以NR曲线评价。 3.10
总噪声级 total noise level 扩声系统达最高可用增益,无有用声信号输入时,听众区内各测量点噪声声压级的平均值。以NR 曲线评价。 3.11 语言传输指数 speech transmission index(STI) 一个物理量,且表示与可懂度有关的语言传输质量。 由调制转移函数(MTF)导出的评价语言可懂度的客观参量。从MTF到STI的最主要概念是,将调制 指数的作用以表观信噪比来解释,采用加权平均求出平均表观信噪比,经归一化后导出语言传输指数。 3.12 房间声学语言传输指数 room acoustics speech transmission index(RASTI) 语言传输指数法(STI法)在某些条件下的一种简化形式,用来测定不使用扩声系统条件下人与人 之间直接通话时与可懂度有关的语言传输质量。RASTI计入了噪声干扰和时域失真(回声、混响)的影 响。 3.13 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 speech transmission index for public address systems(STIPA) 语言传输指数法(STI法)在某些条件下的一种简化形式,适用于评价包括扩声系统的房间声学的 语言传输质量。它受包括扩声系统的房间声学失真的影响。 3.14 听音评价 listening evaluation 听音试验 listening test 通过听觉判断扩声系统的音质状况。 4 扩声系统验收条件 4.1 竣工要求 4.1.1 扩声系统按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书)的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 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处理方案,经试运行基本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以视 为竣工。 4.1.2 由施工单位统一出具工程竣工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对照设计文件安装的主要设备以 及完成的工程质量自我评估。 4.2 试运行 4.2.1 扩声系统宜试运行一个月,并按表 1 的要求做好试运行记录。
注:单位为分贝(dB)。
3.8
1
GB/T ××××—×××× 声场不均匀度 sound distribution 听众区内各测量点的稳态声压级的最大差值。
注:单位为分贝(dB)。
3.9 系统总噪声级 system total noise level 扩声系统达最高可用增益,听众区内各测量点由扩声系统所产生的各频带的噪声声压级(扣除环境
4.机柜、操作台
5.控制设备安装 设

6.开关、按钮
安 装 机 7.机柜、设备接地 质房 量 设 8.接地电阻

9.机柜电缆 线扎及标识 10.电源引入 线缆标识
11.通电
扬声器 12.安装位置 系统 13.安装质量
14.明敷管线 管
线
敷 15.光纤



16.隐蔽工程
ICS 33.160.99 M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
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quality of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 of auditorium gymnasium and stadium
I
GB/T ××××—××××
前言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规范由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声学 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声学研究所、中国交响乐团、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联合大学信息学院、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 标准办公室、北京华体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广广播电视工程安装公司、北京天创奥维科技有限 公司、北京中大华堂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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