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规章制度
城管大队规章制度

城管大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城管大队)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权。
第六条城管大队的主要职责:(一)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二)依法查处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三)参与城市管理执法联勤联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四)依法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城管大队应当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
第三章执法行为规范第八条城管大队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三)依法收集证据,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四)调查和处理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公正、客观、全面;(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七)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第四章执法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城管大队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发现并纠正。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一)2024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城市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而城管管理规章制度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基础,用以规范城管队伍的行为,维护市容市貌,确保公共秩序。
本文将围绕城管管理规章制度展开探讨,从建立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制度主要内容、执行与监督等方面进行分析,旨在提高城管队伍的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管理。
正文:1. 建立城管管理规章制度的必要性1.1 提升城管队伍执行力1.2 规范城管执法行为1.3 保障市民合法权益1.4 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市貌1.5 减少腐败和不当行为2.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2.1 城市管理授权与责任划分2.2 城管队伍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2.3 城管队伍培训与业务水平要求2.4 执法行为规范与流程2.5 案件处理和行政处罚程序3.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3.1 领导重视与积极指导3.2 落实责任制与考核机制3.3 加强执法监督与严厉惩处3.4 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3.5 听取市民建议并建立投诉机制4.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的问题与挑战4.1 司法与行政的权责界定问题4.2 城管队伍文化建设的难点4.3 部分城管队员从业素质不高4.4 执法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问题4.5 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模式5.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5.1 创新管理机制与手段5.2 加强技能培训与专业化建设5.3 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5.4 提升城管队伍的公信力和形象5.5 建立城管与市民的良好互动机制总结:通过对城管管理规章制度的探讨,可以看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于加强城市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解决现有问题与挑战,并不断推进规章制度的发展与改进,才能更好地提升城管队伍的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的长远发展目标。
城管规章制度范文(一)2024

城管规章制度范文(一)引言概述:城管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明确城市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城管规章制度的范文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正文:一、市容环境管理1.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包括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清洁与整齐。
2. 管理和监督各类商业广告牌匾的摆放,确保不影响市容环境的美观。
3.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督导,引导市民正确投放垃圾,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
二、建筑物管理1. 管理和监督建筑物的外观,确保建筑物的外立面整洁、无破损。
2. 监督市民违规搭建和改建建筑物,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3.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确保城市建筑物的风貌统一和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市场管理1. 监督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的秩序和市民的安全。
2. 执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3. 组织市场整治活动,清理非法摊贩,提升市场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交通管理1. 组织并执行交通指挥任务,保障交通流畅和市民出行的安全。
2. 执法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环境,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五、突发事件管理1.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2. 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应急资源,确保灾害损失最小化。
3. 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总结:城管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确保市民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市容环境管理、建筑物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是城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规范管理和有效执法,可以有效提升城市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市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自觉性和合作性,也是城管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通过多方合力的努力,才能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和使命。
城管规章制度有哪些内容

城管规章制度有哪些内容一、城管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1. 依法执法: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权力范围,不能滥用职权。
2. 公平公正:城管部门执法必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市民都要一视同仁,不能搞特权现象。
3. 依法行政:城管部门的工作必须依法行政,严格遵守程序规定,不能擅自制定规章制度。
4. 服务为民:城管部门必须把服务市民作为中心工作,做到民生为民,让市民满意。
5. 防腐倡廉: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拒绝任何形式的贿赂,防止腐败现象。
二、城管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1. 政策法规:城管规章制度要明确城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
2. 执法程序:城管规章制度要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程序,比如巡查、检查、查处等程序,保障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执法标准:城管规章制度要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标准,明确执法人员的权力范围和执法方式,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
4. 执法责任:城管规章制度要规定城管执法人员的责任,明确执法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和监督。
5. 执法文明:城管规章制度要规定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强调执法文明和执法礼仪,提高城管执法效果。
6. 执法督察:城管规章制度要规定城管部门的督察机制,建立健全城管执法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城管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反馈。
7. 执法处罚:城管规章制度要规定城管执法的处罚措施和标准,明确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8. 执法教育:城管规章制度要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城管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建立健全城管规章制度的执行机制,明确各级城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城管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 建立城管规章制度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城管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3. 加强对城管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城管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城市管理督查规章制度

城市管理督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利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城市管理督查是指地方政府机构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第三条城市管理督查的宗旨是促进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环境优化、市容市貌提升,推动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城市管理督查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依法、科学的原则,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公正执行和改进提升。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城市管理督查机构,明确其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城市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城市管理督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队伍,配备专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城市管理督查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第七条城市管理督查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城市管理相关数据,为督查和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条城市管理督查机构应当定期向地方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推动城市管理改革和创新。
第九条地方政府应当支持城市管理督查机构依法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督查工作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城市管理督查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和弱点,促进城市管理督查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升。
第二章城市管理督查目标第十一条城市管理督查的目标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环境,改善市容市貌,确保城市居民的基本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督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对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场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规范。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督查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市容市貌的整治和提升;(二)城市环境的卫生和安全;(三)市场秩序和商业环境的改善;(四)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保障。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督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各部门合作,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推进。
城管十大规章制度(精选)(一)

城管十大规章制度(精选)(一)引言:城管(城市管理)规章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城市管理秩序,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本文将介绍城管的十大规章制度,以便大家更加了解和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正文:一、行政执法规范1. 执法权限明确:规定城管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行为处理方式。
2. 执法人员证件: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出勤时必须佩戴有效的执法证件,以便市民识别。
3. 执法程序规定:明确了城管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任务时的程序和步骤,确保公正公平的执法过程。
4. 行为规范: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行为中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滥用职权或侵犯市民权益。
5. 处罚程序规定:规定了城管执法人员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程序,确保执法结果的公开透明。
二、环境卫生管理1. 垃圾分类处理:要求市民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并指定相应的收集点和处理方式。
2. 排污许可管理:规定了涉及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对排污超标行为进行处罚。
3. 绿化管理规定:明确了对公共区域的绿化工作责任和要求,提倡绿色环保的城市发展理念。
4. 噪音管理规定:制定了对噪音污染的防控措施和标准,保持市民的良好生活环境。
5. 环境巡查制度:建立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
三、市容市貌管理1.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了道路交通秩序的各项规定,包括车辆停放、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
2. 违章建筑治理:设立了治理违章建筑的措施和标准,维护城市的良好市容形象。
3. 商业广告管理:制定了商业广告发布和规范的管理规定,控制乱贴乱放的现象。
4. 城市道路清扫:建立了城市道路清扫的计划和措施,保持城市的清洁整洁。
5. 市容破损修复:规定了市容设施的维修和修复,保障市容市貌的完整性。
四、市民服务1. 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了市民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机构,便于市民有效地表达不满和意见。
2. 公共设施建设:规定了公共设施建设的标准和计划,提高市民的基础生活条件。
南京城管规章制度

南京城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南京市城市环境的整洁、美好,保障市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南京市城市管理执法规章制度》。
第二条城市管理执法规章适用于南京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范围。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应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市民、科学管理和良好示范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四条勘察解决市容环境和规划管理、建筑物建设和利用、交通安全和秩序、外环境卫生、绿化维护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查处垃圾乱倒、擅自占用道路、乱设摊贩等扰乱公共秩序和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
第六条执行市容环境整治、违法建筑拆除、占用道路设施恢复等城市管理执法任务。
第七条对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社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整改提升。
第八条制定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计划和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保障执法工作的稳健有序推进。
第九条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行政审批等相关配套工作的协调和支持。
第十条受理市民投诉、检举,维护市民合法权益,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便民和便捷。
第三章执法权力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权,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条例的行为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对发现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有权进行勘察、检查,并当场责令改正。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对需要取证的行政违法行为,有权依法调查取证。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有权对拒不履行职责和协助执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纠正和制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发现城市管理违法行为,有权决定施行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合理使用城市管理执法职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执法权利。
第四章行政处罚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和《南京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济南城市管理规章制度

济南城市管理规章制度一、城市建设管理1. 城市规划管理:济南市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明确了城市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发展区域。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各项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城市的整体发展有序。
2. 城市环境管理:济南市建立了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的排放标准,加强垃圾处理和废水处理等环境工程建设,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
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济南市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城市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水平,确保城市公共服务的顺畅进行。
4. 城市绿化管理:济南市积极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加大绿地建设力度,创建更多的城市绿色空间,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二、社会管理1. 民生服务管理:济南市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系统,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福利制度,确保市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2.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济南市建立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教育与文化管理:济南市加大对教育和文化事业的投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文化建设,促进市民文化素质的提升。
4. 社会组织管理:济南市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赋予社会组织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
三、城市交通管理1. 道路交通管理:济南市建立了完善的交通管理制度,加强对城市道路的规划和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的运行效率。
2. 公共交通管理:济南市积极推进公共交通的发展,加大对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投入,提高市民出行的便利性。
3. 交通安全管理:济南市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保障市民出行的安全。
四、城市管理体制1. 城市管理体制:济南市建立了健全的城市管理体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市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城市管理模式。
2. 城市管理规章制度:济南市不断完善城市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各项管理措施,形成权责明确、操作便捷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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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城管所各项规章制度
城镇管理所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镇市容市貌的管理。
二、负责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
三、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负责城镇各类建设活动的相关审查。
五、负责城镇各类占道的管理。
六、负责城镇各类垃圾等废弃物的管理。
七、负责城镇绿地的管理。
八、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城镇管理所学习制度
一、城管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每月召开2次部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就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知识进行学习。
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缺勤。
四、凡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缺席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15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
城管所值班制度
一、为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城管所安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轮流值班制度。
二、各班次早8时30分接班,次日8时30分交班,值班人员负责好办公室的卫生、用水、用电。
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
三、保护好城管所财产安全,凡值班丢失的公共财物将视其情节,由值班人员全额或差额赔偿。
四、值班人员凡擅离职守,不履行值班职责造成重大失误的追究其值班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五、值班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一次,罚款5—10元,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城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严守财经纪律,坚决按财会管理规定办事。
二、厉行节约,城管所实行统一计划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应事先造计划,由主管领导审签后,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开支。
三、城管所资金不准借予私人,收费人员每月15日前和月底应及时将所收款项向镇财政所交清,不及时交清或坐支所收款项的将从本人工资中进行处罚并追缴未交清的款项。
四、城管所所有收费票据必须统一在镇财政所领销,不得自制收费票据,否则按贪污论处。
贪污公款500元(含500元),一经查实,立刻停发工资,并进行解聘用工关系。
五、收费人员不得在票本、财本上作手脚,如发现问题将对收费人员进行辞退,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收费人员要认真保管好票本,无论什么原因票本丢失将辞退收费人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城管所一切开支坚持“五不支”原则,即无计划不支、无领导审批不支、超计划预算不支、用途不清无经办人签名不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支。
城管所公物管理制度
一、城管所内部公用财物,由城管所统一登记,内部建立管理制度,个人办理领取手续并妥善保管,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丢失公物者,视其情节,按价赔偿。
二、因工作辞退等,应将公物向城管所交清后方可结付本月工资,否则扣除本月工资并追回公物。
三、用于清扫的人力车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违规一次,从违规人员工资中扣除20元。
四、凡属城管所公用财物,不经所长批准或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挪用,更不得自行处理。
篇二:数字城管规章制度
数字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数字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实现“六化”目标,增强中心职员的职责意识、岗位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工作效率;依据城市管
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场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工作规范制度。
二、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严于律己,恪尽职守。
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领导指挥调度,不擅离职守。
第二条求真务实,团结一致。
团结同事,甘于奉献,提高认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
第三条兢兢业业,忠于职守。
工作时间,受理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牌,迅速准确受理监督员、社会公众信息和电话。
第四条严守纪律,谨慎工作。
不准利用工作热线和设备接听私人电话。
外来人员因公进入服务大厅,须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并由值班长或领导陪同。
第五条爱护公物,整洁有序。
服务大厅应保持整洁安静。
第六条提高认识,优质服务。
严禁推诿、刁难、拒绝受理公众电话,在群众来电尚未挂机前不准抢先挂机。
第七条热心服务,爱岗敬业。
严禁工作中与来电群众发生争执,讲粗话。
一经发现并确认为受理员有主要责任者,按照本单位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三、上下班和请假制度
第八条上班期间因事临时外出办事,应向各自负责人报告,整个科室外出的,须通知分管农场领导。
四、接听电话文明用语制度
第九条接电话使用普通话,语气亲切和蔼,不得使用粗话、脏话及不
文明、不规范的口语。
五、办事、服务制度
第十条首问责任制是指按照“首问责任、对口接待”的原则,不论当事人询问的内容是否与首问责任人职责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回避、拒绝群众的询问。
第十一条服务承诺制度是指中心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十二条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中心各成员部门,依据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对其管理职能范围内的业务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服务群众、高度负责、又好又快的原则,做到明确职责,精通业务,办事严谨,雷厉风行,确保制度落实。
六、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均属单位固定资产,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资料、说明书均由使用者自行保存,以便查用。
第十四条计算机发生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向技术保障负责人反映,由专人负责排除,严禁擅自拆装。
第十五条使用人员要爱护计算机设备,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进行操作。
由于人为的非正常操作造成计算机设备硬件损坏的,其经济损失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来路不明、可能有损系统的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