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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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流程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流程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流程在工作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和矛盾。

当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时,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就成为了重要的解决途径。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流程。

一、劳动争议调解流程1、申请调解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认为存在劳动争议,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或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并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条件,调解组织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开展调解调解组织会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调解员会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并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4、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组织会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和履行期限等内容。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5、履行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流程1、申请仲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受理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一、劳动争议的定义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因权益问题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或劳动者权益意识的觉醒等原因引起的。

二、劳动争议处理流程1.调解阶段在劳动争议发生时,首先应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可以由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调解的目的是通过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尽量避免进一步的纠纷扩大化。

2.仲裁阶段如果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委员会由政府或相关部门设立,具有独立公正的性质。

在仲裁阶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并进行口头陈述。

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作出仲裁决定。

3.诉讼阶段如果双方对仲裁决定不满意,可以将争议提交劳动争议法院进行诉讼。

诉讼程序包括起诉、举证、开庭审理、判决等环节。

劳动争议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并根据相关法规作出判决。

三、相关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了更好地处理劳动争议,需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

这样可以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减少纠纷的发生。

2.加强调解机构建设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需要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调解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知识普及,提高双方的法律素质,增强解决纠纷的能力。

3.提高仲裁公正性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环节,要确保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加强对仲裁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仲裁能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仲裁程序,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维护。

4.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是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意识,从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5.建立健全劳动监督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劳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劳动争议案件流程指南

劳动争议案件流程指南

劳动争议案件流程指南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

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

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三、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

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

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

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

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

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四、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

五、申请再审和申诉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

劳动仲裁调解流程

劳动仲裁调解流程

劳动仲裁调解流程劳动仲裁调解流程是指在劳动纠纷发生时,通过仲裁机构的调解程序,将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进行调解处理的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动仲裁调解流程。

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调解流程的第一步是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申请人可以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提供有关纠纷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笔录等。

二、仲裁机构立案受理仲裁申请被确认符合受理条件后,仲裁机构将受理双方的仲裁申请并立案。

同时,仲裁机构会通知对方一方,告知接收到仲裁申请的事实,并约定双方仲裁员的产生方式。

三、仲裁员组成在劳动仲裁调解流程中,仲裁机构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或根据法律规定,组成由主任仲裁员或副主任仲裁员一人组成的驳回仲裁书或数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组成应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四、调解程序调解程序是劳动仲裁调解流程的重要步骤。

在调解程序中,仲裁机构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梳理纠纷的事实、分析双方的争议点,并进一步了解双方的调解意愿。

五、提出调解意见在庭前会议结束后,仲裁机构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和纠纷的特点,提出调解意见。

调解意见是仲裁庭在调解程序中,综合考虑双方的诉求和事实,提出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的解决方案。

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接受仲裁庭的调解意见,也可以在调解意见的基础上自行协商,最终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并经双方当事人签署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七、作出裁决若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入裁决程序。

仲裁庭将依法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八、法院执行一旦仲裁庭作出裁决,该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履行仲裁裁决。

总之,劳动仲裁调解流程是一种对劳动纠纷进行调解处理的程序。

通过仲裁机构的中立调解,可以解决双方的纠纷,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个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实用3篇)

个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实用3篇)

个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实用3篇〕个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实用3篇〕(篇一)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受权委托书等;(三)可以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可以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络等。

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

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申请劳动仲裁,要有充分的证明文件证明劳动者和用热你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它不但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也能在出现劳动纠纷时作为证据文件保护劳动者权益。

另外申请仲裁必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个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实用3篇〕(篇二)申请合同纠纷仲裁,首先您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相关内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您的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假如断定立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之内会向您和对方发出相关的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并要求其十五日内提交辩论书和证据。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怎么写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怎么写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怎么写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写作:
1. 引言:对劳动争议的定义进行简要说明,并指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性。

2. 定义劳动争议:阐述劳动争议的范围和内容,包括薪酬、工时、劳动条件、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等方面的争议。

3.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
a. 第一步:争议解决尝试。

当出现劳动争议时,首先应当通
过协商、谈判等方式寻求通过争议解决。

b. 第二步:争议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请示相关政府
部门或劳动调解机构介入,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c. 第三步:争议仲裁。

如果调解未果,双方可以申请将劳动
争议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相关法院进行仲裁。

d. 第四步:争议诉讼。

如果仲裁判决不被任何一方接受,可
以通过对仲裁判决提起诉讼,将争议提交到法院进行审理。

4. 相关措施:
a. 维护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注重与员工进行沟通、交流和合作,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b.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加
员工对劳动权益的知识和意识,提高维权能力。

c. 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提供及时、公正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

d. 加强监督和执法: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及时发现和处理劳动争议。

5. 结论:总结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的重要性和效果,强调通过合理的处理流程和积极的措施可以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的流程

劳动争议调解的流程

劳动争议调解的流程劳动争议调解是指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过程,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劳动关系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来解决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的流程通常包括申请调解、调解机构受理、调解会议、协议签订等步骤,下面将分别介绍。

一、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的申请调解可以由任何一方发起,当一方认为劳动关系出现了问题,可以向相关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提交调解申请。

通常情况下,申请调解需要提供劳动争议的相关材料,包括工作合同、工资单、证据材料等。

申请人可以选择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调解机构一般会在受理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纠纷属实后,会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

二、调解机构受理调解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需要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以便为接下来的调解会议做准备。

在初步调查中,调解员需要秉公、公正、客观的态度,确保了解所有相关情况,为后续的调解会议提供准确的信息。

三、调解会议调解会议是劳动争议调解的重要环节,双方在调解会议上可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找出纠纷的解决方案。

调解员在调解会议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需要秉持中立的角色,引导双方进行沟通,并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在调解会议上,两方需要开诚布公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同时也需要倾听对方的意见,努力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四、协议签订如果双方在调解会议上达成了共识,调解员会起草调解协议,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同时也由调解员签字作为见证。

调解协议一旦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

如果在调解会议上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失败,双方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解决劳动纠纷,例如申请仲裁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以上便是劳动争议调解的一般流程,但具体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调解机构和纠纷性质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问题可能需要双方多次的调解会议才能达成一致,而有些纠纷可能会因为调解无法达成解决方案,进一步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

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流程

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流程

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流程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与职⼯建⽴劳动关系后,⼀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劳动合同。

但由于各种原因,双⽅之间产⽣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

解决劳动争议的⽅式很多,那么运⽤调解⽅式解决劳动纠纷的程序有哪些?店铺⼩编马上为您介绍。

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流程:1、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发⽣后,当事⼈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接到当事⼈的申请后,才能考虑是否受理。

申请调解是当事⼈的⼀项权利,任何⼈不得对此进⾏⾮法⼲涉、限制和剥夺。

根据⼯作规则第14条的规定,当事⼈申请调解,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起30⽇内,以⼝头或书⾯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当事⼈申请调解的⽅式可以是书⾯的,也可以是⼝头的,不管采取何种⽅式,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即申请⼈必须说明与谁发⽣了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

申请⼈以书⾯或⼝头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应当依法进⾏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决定。

调解委员会审查,主要应从以下⼏个⽅⾯着⼿:审查申请调解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是劳动争议的,不予受理;审查调解申请⼈是否合格;审查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是否符合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申请的范围和条件。

⼯作规则第15条规定,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当事⼈的意见,对⽅当事⼈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3⽇内以书⾯形式通知申请⼈;审查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是否已经经过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

对已经过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调解委员会不应受理,应当告知当事⼈按照申诉办理。

调解委员会应在4⽇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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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仲裁程序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的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仲裁申请书∙证据方法/步骤1.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号等,被申请人信息包括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卡等2.准备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作文件,工作日志等3.将申请书交到单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知道在哪的咨询12333。

等待仲裁立案,并确定开庭时间地点。

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

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参见沈律师的另一篇文章“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劳动关系举证”;2、身份证复印件;3、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一、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劳动纠纷该哪个单位管1、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的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子做分析并做出仲裁。

3、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劳动纠纷诉讼。

二、如何解决劳动纠纷、如何处理劳动纠纷、劳动纠纷怎么解决、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没有签订合同的劳动纠纷1、根据法律规定,没签劳动合同能得到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2、公司扣发提成是不合理的。

3、因为客户未及时付款,和劳动者是否完成任务没有关系,而是公司的责任。

四、劳动纠纷怎么处理、劳动纠纷处理、劳动纠纷解决、劳动纠纷官司怎么打1、停薪留职人员在约定期满后,未与单位办理延续手续,也未对单位付出实际劳动,而单位未对其支付劳动报酬。

2、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已没有劳动权利义务,单位可行使对“空壳”劳动关系的单方解除权。

3、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从劳动纠纷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当劳动者就报酬被拖欠、克扣与雇佣方发生纠纷时,有关方面判断纠纷发生的时间,不能简单地把“发薪日未发薪”视为纠纷发生之日,而应以劳动者追索被拒绝之日算起,以避免不法单位借助“时效”来逃避法律责任。

4、企业辞退、解聘或开除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本是正常现象。

但由于一些企业开具的处理意见书中使用的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印章,而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印章,结果被劳动仲裁部门认定为无效。

5、用人单位变动员工工作岗位未进行转岗培训,员工拒绝服从安排,从而引发劳动纠纷,仲裁部门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相关程序而认定其决定无效。

上述现象在国内许多企业都存在。

6、这就告诉用人单位:企业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应依法进行,否则将会形成无效处理意见,无法及时处理犯错误的员工,还白白浪费了精力和时间。

7、企业在处理劳动纠纷、纠纷过程中容易忽略的法律问题还有:处理证据不充分,缺少有力证明;忽视处理时效性规定和处理书送达手续不完善等,以上任何一个方面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企业处理意见无效。

8、企业处理劳动纠纷、纠纷留有法律“漏洞”的现象说明,一些企业处理员工存在随意性,没有充分重视员工的辩驳权利,以为劳动纠纷纠纷处理仅是企业内部管理问题,而没有意识到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程序严格执行。

9、企业如果继续忽视这些问题,被处理员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仲裁,不仅人力资源管理无法正常进行,而且企业的声誉也会受到损害。

10、《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你与单位或老板发生了劳动纠纷,首先应与单位或老板进行协商,找出解决纠纷的方法。

协商虽然不是法定程序,但却是解决一般纠纷最常用的方法。

11、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也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但对解决劳动纠纷有很大作用。

12、调解不成,就得申请仲裁了。

根据规定,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要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14、仲裁庭处理劳动纠纷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30日。

15、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也要注意时限,必须是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

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或审理劳动纠纷案件,其审理期限为6 个月。

16、劳动合同是企业与职工之间为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否订立和如何订立,对于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有重大影响。

17、所以,劳资双方在招聘或受聘进入劳动关系时,应该考虑将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头等大事来付诸实施,以免留下后患。

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举证原则,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也应当适用这一原则。

但由于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且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相对特殊性,劳动法律关系除了具有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平等性外,还具有隶属性、依附性的特征。

大量的劳动争议都是由资方即用人单位以管理者身份的单方行为引起的,劳动者在面临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往往无法用有效的证据来证明。

如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职工的档案材料、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交纳社会保险记录、福利设施和待遇发放记录、劳动安全设施材料等都掌握在用人单位一方,劳动者对这些证据是不可能具有举证能力的。

如果一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有失偏颇。

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践表明,在大量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争议案件中,完全让劳动者举证证明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是不公平合理的。

我认为,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根据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和民事诉讼法的公平原则,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当事人对证据的控制情况、收集证据能力的强弱等因素,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一)对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或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案件,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争议纠纷案件,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二)根据最高法院《民事证据规定》第6条和《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这6种类型的情况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

(三)(三)根据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直系亲属对于是否构成工伤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该规定进一步补充了举证责任倒置的类型,解决了工伤保险争议中劳动者往往难以举证的问题。

(四)对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或不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与卫生条件,或不为女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案件,我认为这是关于是否违反劳动基准法的争议案件,用人单位处于支配地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工资或待遇发放记录、卫生物品发放记录、安全防护措施的考核记录以及女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管理记录等,劳动者是无法举证证明的。

因此,对于这类争议案件,应当将是否实施行为的主要举证责任分配给用人单位。

当然,我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原告在诉讼中对自己应当提供的证据必须提供。

原告首先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合法诉讼主体资格,即自己是与争议案件事实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其次应当举证证明被告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以及造成的损失等。

原告拒不提供或不积极提供自己应当提供,而且能够提供的证据的,原告应当承担败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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