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园林工程定额
内蒙古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问题的说明

内蒙古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问题的说明(内建工[2007]236号)《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07]236号)发出以来,一些从事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专业人员,陆续来函来电询问具体调整的范围和具体计算方法。
为正确理解《通知》精神,准确计算调增数额,有关问题解释如下: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及其执行或参照内蒙自治区2004年定额执行的其它工程。
在调整定额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同时,也应相应调整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装饰工程因为2006年已进行了调整,故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二、调整方法1、对于2007年3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工程,不分计价方法,只要是执行内蒙古现行定额且合同双方当事人未对定额中的人工费进行过调整的,均应在定额人工费基础上,调增20%。
2、对于2007年3月1日以后施工的部分,调整方法和调整条件与2007年3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工程一致。
3、本次人工费调整属政策性调整,是根据我国各项产业政策以及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为依据测定的,不论固定价格合同还是可调价格合同,均应进行人工费调整。
4、对于以费率形式计取的通用项目措施费,如已完未完工程保护费、雨季施工增加费等,按其费用中人工工资所占比例(25%)计算人工费调增额。
5、机械费中的机上人工虽然也在本次人工费调范围内,但因其所占比重较小,计算复杂,为简化计算,不单独进行分析计算。
6、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未按定额内人工费单价报价的计时工日,不做调整。
如果计时工日单价和合同双方虽然进行过人工费的调整,但是合同双方调整后的人工单价未达到本次调整后人工单价水平的,双方可协商调整到本次调整后的人工单价水平。
7、人工费调增后,直接计入不含税工程造价内,与材料差价同时计取或按内蒙神机(未来)软件升级版规定计取,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只计取规费和税金。
内蒙神机妙算计价软件(内建工[2011]303号)人工单价已调整根据内建工[2011]303号文件规定,2009年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和2010年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机械台班基价中的人工单价在原来基础上调增30%。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1 材料费
园林工程所使用的各类材料的费用。
2 人工费
园林工程所需的人工劳动力的费用,包括工 人工资和社会保险等。
3 机械使用费
园林工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的租赁费 用。
4 管理费
园林工程管理的各类费用,包括监理费、项 目管理费等。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制定方法
料价格、工人工资、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等。
2
数据分析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确定各项费用的标准值。
3
定额制定
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制定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应用范围
• 园林景观设计与建设 • 公园、花园、庭院等景观空间的规划和施工 • 绿化工程的设计与建设 • 其他与园林工程相关的领域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局限性
1 地域差异
不同地域的工程造价差异较大,预算定额无法完全覆盖所有情况。
2 工程复杂性
一些特殊工程的造价难以在预算定额中准确计算。
3 材料价格波动
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影响园林工程的造价,需要及时调整预算定额。
结论和展望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是园林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预算定额制度,以适应不断发展 的园林工程需求。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本幻灯片将介绍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概述、目的、组成要素、制定方法、应 用范围、局限性以及结论和展望。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概述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是指计算园林工程造价的规定标准和方法。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目的
通过制定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可以实现园林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和预测,提高工程质量。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组成要素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20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YD15-2020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DYD)2020-06-08发布2020-07-01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目录总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份建设工程计价的一样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份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工程名称及费率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式和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费用计算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劳务分包企业取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建设工程其他项目费........................ 错误!未定义书签。
总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形,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20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利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操纵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置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信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完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园林工程概预算定额

(7)实体消耗性材料定额的制定方法
1
理论计算法
2
实验室实验法
3
统计分析法
4
现场观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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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园林工程概算定额与估算指标 一、概算定额
(一)概算定额的概念
概算定额,是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确定完成合 格的单位扩大分项工程或单位扩大结构构件所需消耗 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限额,所以概算 定额又称作“扩大结构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与概算指标的主要区别: 1. 确定各种消耗量指标的对象不同 2. 确定各种消耗量指标的依据不同
(二)概算指标的表现形式
1. 综合概算指标 2. 单项概算指标
(三)概算指标的应用
1. 概算指标的直接套用 2. 概算指标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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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一、预算定额概念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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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规定:一般情况下,材料换算时,人工费和机械 费保持不变,仅换算材料费。而且在材料费的换算过程 中,定额上的材料用量保持不变,仅换算材料的预算单 价。材料换算的公式为:
换算后的基价原 =定 换额 算基 前价+料 应的 换算材 定额用(量换入材料的 换单 出价 材料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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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工日数 小组台班产量
小组成员工日数总和 小组台班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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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定额
定义 是指某种专业的工人班组或个人,在正常施工条件 下,单位时间(一个工日)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
产 量 单位 定
产品数量的计量单位。如:m3/工日、t /工日、m2/工日 ……
额 公式
每一工日的产量定产 额品 =数量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说明

总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招标工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人管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的。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计取。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用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
采用哪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定。
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该采用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八、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一、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方法。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项目业主确定。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国有资金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说明

总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招标工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人管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的。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计取。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用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
采用哪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定。
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该采用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八、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一、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方法。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项目业主确定。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国有资金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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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一、《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园林绿化专业工程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施工工序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园林绿化和园林建筑工程计价。
园林绿化包括公共绿地(公园、街道绿地、行道树、林地等)、城市绿地(供公众游览、观景休息、开展户外科普、文体及健身等活动并且有较完善设施及良好生态环境的住宅小区、公园、广场、游园、景点等)、道路绿地(分车绿化带、行道树绿化带、路侧绿化带)、交通岛绿地(中心岛绿带、导向岛绿带、立体交叉绿岛)、交通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等。
三、本定额中栽植土以原土回填为准,栽植土如需过筛时,按照相应的子目计算。
如需换栽植土时,按附表三“人工换种植土增减表”基价另行计算。
换种植土已扣除带土球苗木球直径超过40am(不含40cm)所占换土量。
四、定额中的种植土单价综合考虑5km以内的运土距离,超出5km运距按实际里程套用《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五、苗木栽植所用肥料是按有机肥(羊粪发酵)考虑的,如使用其他肥料允许换算。
六、苗土栽植和后期养护管理是按自来水及人工胶管浇水考虑的,以四遍透水为准。
七、苗木栽植和养护管理如采用汽车浇水,可按附表四“汽车浇水与人工胶管浇水”基价调整,同时扣减人工胶管费用。
第一章新工栽植工程第一章新工栽植工程说明一、本章绿地整理是指地面高差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清理杂物,并堆积一处,凡超出者发生的土方工程,执行其它相关定额。
一、如需换土的绿化用地,不得采用整理绿化用地子目。
三、本章中的栽植是指一般土栽植,若为砂砾土、冻土栽植,则在套用一般土栽植的基础上,增加人工挖砂砾土、坚土、冻土的费用。
计算方法为挖方量(按照附表一中的土方量对照表计算)乘以价差(按照附表二中人工挖一般土、砂砾坚土及冻土的价格执行)。
土壤分类及鉴定方法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执行。
四、本章项目所列计算规格:胸径是指从地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苗高是指从地表面至梢顶的高度。
冠径是指枝展幅度的水平直径。
年生是指从繁殖起至刨苗时的时间。
地径是指地面处至树干1Om高处直径。
五、定额中花灌木以冠径区分,单株或多株栽于一穴成为丛,株为组成丛的单位,花灌木如一株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冠径,而采用多株栽植时,苗木按实栽株数计算,人工工日乘1.2系数,其他不调整。
六、各种植物在运输、栽植过程中,其损耗率如下:落叶乔木、常绿乔木、灌木为1.5%,绿篱、色带攀援植物为2%,露地花卉、草皮4%,满铺草皮4%,露地草本花卉10%。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绿地整理1、本定额未包括挖土外运(运距超过50m)、借土回填、整理绿地超过30cm厚度的挖填土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2、平整绿化用地按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
3、屋顶花园基底处理未包括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用。
4、屋顶花园基底处理项目做法多样,如设计做法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作相应调整。
工序中应包括闭水试验、安埋透水管、排水口等。
二、栽植工程1、伐树、挖树根,按伐、挖数量以株计算。
2、砍、挖灌木丛,按砍、挖数量以丛计算。
3、清除草皮按清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落叶乔木、常绿乔木、灌木、独株球形植物、攀缘植物栽植及新工养护,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5、单排、双排绿篱栽植及新工养护均按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6、片植绿篱、色带、露地花卉、花坛花卉、植物造型、铺种草皮及新工养护,均按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7、树木支撑均以株计算。
8、本定额未包括苗木花卉的价格,计价时应按设计的品种、规格另行计算。
9、本定额绿化工程已包括施工后绿化地周围2m以内的清理工作,不包括种植前清理垃圾及其它障碍物,障碍物及种植后的垃圾场外运输。
第二章大树移植工程说明一、大树移植的各项施工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二、本章包括落叶乔木和常绿乔木移植,在落叶乔木中分裸根、带土球两种,常绿乔木只有带土球移植。
三、大树移植的规格:落叶乔木以胸径15cm以上为起点,分20cm、25cm、30cm、35cm、40cm以内五个子目。
常绿乔木以苗高350cm以上为起点,分400cm、600cm、800cm以内三个子目,苗高大子800cm时按照800cm以内子目基价乘以1-15系数计算。
小于起点的树木按新工栽植执行。
四、大树移植项目中所列机械是按不同规格树木,不同移植方法综合考虑的,如与实际不同不得调整。
如遇超过定额所列胸径或苗高规格的大树移植,应由施工单位编制补充定额经批准后执行。
五、本定额未包括特大、名贵及古树木的起挖和栽植。
工程量计算规则移植树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不得计算损耗。
第三章新工绿化养护管理说明1、本章定额新工养护项目包含的时间为一年,即连续累计十二个月为一年。
2、养护管理期限:从新工栽植结束之日起一年内为一个养护期限。
3、养护管理的各项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管理养护技术规范进行。
4、养护管理期限以外的养护管理应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1、落叶乔木、常绿乔木、花灌木以株计算。
2、绿篱:单排、双排以延米计算,片植、色带以平方米计算。
3、草皮、露地花卉、花坛以平方米计算。
第四章防寒工程、风障说明1、落叶乔木防寒为草绳绕树干。
2、常绿、花灌木防寒(风)障分为木结构和钢结构两种方式,按照不同高度分列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1、树木防寒(风)障项目按照树木的高度不同,以面积计算。
2、绿篱、色带防寒(风)障项目按实际防寒长度以米计算。
第五章园路、园桥、假山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园路、园桥、驳岸、堆塑假山等内容。
二、园路、园桥、驳岸、假山等工程的挖土方、开凿石方、回填土方等应按《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项目计算。
三、定额块料面层的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四、在铺砌块料面层时,如采用和块料面层相同材料做路牙,其路牙的工程量并入块料面层工程量内计算,不另套用路牙子目。
五、砖地面、卵石地面和瓷片地面已包括了砍砖、筛选、清洗石子、瓷片等工料,不另行计算。
六、满铺卵石拼花地面,指用卵石拼花。
若在满铺卵石地面中用砖、瓦瓷片拼花时,拼花部分按相应的地面项目计算,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
七、满铺卵石拼花地面,若需分色拼花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八、在驳岸、园桥人工打原木桩子目的其它材料费中,已包含简易脚手架的费用。
九、假山工程:砖骨架塑假石山,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筋混凝土骨架时,应另行计算。
钢骨架塑假石山未包括基础、主骨架的工、料消耗量,发生时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子目执行。
十、园林小品是指园林建设中艺术性较强的工艺点缀品。
园林小摆设是指各种仿匾额、花瓶、花盆、石鼓、座凳、小型水池、花坛池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园路、园桥工程1、园路路床整理、原土打夯均按设计尺寸,两边各加宽1Ocm,以面积计算。
2、人工挖园路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两边各加宽1Ocm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3、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包括路牙。
4、汀步铺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树池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园桥的石基础、石桥台、石桥墩,石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7、铺砂卵石护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大卵石护岸按设计图示以重量计算。
8、木梁、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一、堆砌假山及塑假山工程1、石笋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重量计算。
2、塑假山的工程量按外围表面积以面积计算口3、堆塑装饰分别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其中塑松根、塑松皮柱以延长米计算。
4、小型设施的预制或现浇花色栏杆、飞来椅,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塑木纹板以面积计算。
5、小品装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第六章木作工程说明1、项目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费用另行计算。
2、本章项目使用材料,除有注明外,均以竣工木料为准,即定额内已包括刨光一面3mm、5mm的刨光损耗、圆木每立方米体积0.05m3的刨光损耗在内。
3、本章木作工程项目中圆形截面构件的木料是以杉圆木(首尾径相等的圆形木材)考虑。
4、斗拱规格以五七为准(斗面×斗底×斗高为20mm×140mm×140mm净料),刨光损耗5mm 已包括在定额内。
如做四六式(斗面×斗底×斗高为17mm×110m×11Omm净料)者,枋材乘系数0.65,人工乘系数0.80如做双四六式者,枋材乘系数2.3,人工乘系数1.44,5、博风板、封檐板制作不包括雕饰。
6、本章栏杆如设计不同时,材料按实调整,人工及机械不变。
7、定额子目中未列出的木砖、防腐油、臭油水等已在其他材料费中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1、各类门窗(古式木门窗)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门窗框外围以面积计算。
2、古式木门窗扇,按设计图示门窗扇的外围以面积计算。
3、古式木门窗槛、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截面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
附属于屋架上的垫木、风撑等,均应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工程量内计算。
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0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计算。
5、木柱、木梁、枋子、桁条、椽子、柱头座、戗角、木楞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6、斗拱以数量计算。
7、博风板、封檐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门头板、余塞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古式木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0、博古架、挂落、角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1、木凳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所有栏杆扶手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
楼梯栏杆扶手按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第七章石作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石料、石件加工及安装,石柱、梁、柱座加工,石栏板、望柱加工及安装,石浮雕、石镌字等。
二、本章的石构件制作材料是按照花岗岩石料考虑的,如使用其它石料,其材料用量不变。
三、本章基价中石料加工工日数均系累计数量,做糙包括打荒,剁斧包括打荒与做糙。
四、石件加工项目以素面考虑,若设计要求有装饰线时,按相应项目计算,但不包括艺术雕刻。
五、项目中所注的光面指见光部位,其余不见光部位以级外光面考虑。
六、石件的加工等级分类有一级、二级、三级、级外光面,各级光面的标准:要求平直,阴阳角方正,验收采用1cm厚,1OOcm长的硬木尺靠压加工面,按下列标准划分四个光面等级:1、一级光面,间隙不超过0.05cm2、二级光面,间隙不超过0.1cm3、三级光面,间隙不超过0.3cm4、级外光面,间隙不超过0.5cm七、弧型(拱型)石桥的坡度均以1:0.3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