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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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的输血适应证,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遵照合理、科学用血的原则,制订各类成分血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因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主管医师决定需输血量、血液成分、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逐级核准签字,同受血者血样至少在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急诊用血即刻)送交临床输血科,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三)凡需输血的患者,在输血前必须做相应的检测,包括血常规、乙肝五项、甲肝抗体、丙肝抗体、梅毒抗体及HIV抗体。

(四)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尽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问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保存,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五)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日常对症治疗、纠正治疗用量小于600mL,应该在用血日的前一天将血样送至输血科;择期手术预计用血量在600—1600mL的患者,应于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大于等于1600mL的手术必须提前两天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并报医务部审批。

急诊和意外情况,可根据患者病情及时申请。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少于800ml(或红细胞4U)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在800ml至1600ml (或红细胞4U至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4.以上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如遇急救用血,事后按《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补报审批手续。

(二)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用血报批管理1.对临床用血,科室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开具或填写,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输血申请单的填写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无误,对有输血史者要求特别注明:血标本标签的粘贴须规范。

2.《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标本,由经专业培训人员执行(住院患者血标本采集、送检流程》于预定输血日期内送交输血科。

3.输血科工作人员仔细审核《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交叉配血标本,并签字或盖章。

(1)输血科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中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和目的等进行审核。

发现填写内容不正确、不完整,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补充或者重新填写。

(2)输血科应审核输血申请是否合理,符合输血指征者方可按《临床输血申请单》备血和发血:不符合输血指征者,应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经治医师参考。

收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达到交叉配血标本的相关规定,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执行“八不”接收原则:①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②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③血标本量少于3ml不收:④血标本被稀释不收:❺血标本溶血不收(溶血性疾病除外)⑥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标记说明不收:⑦非医护或授权人员送血标本不收:⑧用右旋糖酐,聚乙烯吡咯酮,羟乙基淀粉类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做标记说明不收。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聊城市人民医院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输血申请管理,杜绝不合理输血申请的出现,严格把握输血适应证,控制临床医师滥用血液,医院将限制各级医师的最大申请权限,加强上级医师审核批准和医院行政干预,最大限度的保护血液资源,对各级医师及大量输血申请进行规定如下,输血科和各级审核人员要严格把关,杜绝不合理的输血申请。

一、主治医师最大申请权限:
红细胞:4U,血浆1000ml,血小板1个治疗量,冷沉淀10U 二、副主任医师最大申请权限:
红细胞6-10U,血浆1000-2000ml,血小板2个治疗量,冷沉淀20U
三、输血科会诊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
红细胞10U以上20U以内,血浆2000-3000ml,血小板3个治疗量,冷沉淀20-30U
四、输血科会诊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和分管领导:
红细胞20U以上,血浆3000ml以上,血小板3个治疗量以上,冷沉淀30U以上
五、非计划应用血液制品,为抢救急诊患者,值班住院医师可临时使用成分血及全血一次。

六、特殊血液制品及稀有血液必须提前申请。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一、目的:该制度为了保障科学、安全、合理、有效用血,使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院范围内的临床医生申请用血。

三、具体要求
(一)全院临床医师用血必须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二)所有输血申请单必须根据申请量由相应资质人员或部门进行审核后签字,由输血科审核其申请单格式及书写是否规范、信息记录是否完整后才同意其申请备血。

1.大量用血需要填写《大量用血申请单》,并需要向医务部报批并做好登记,大量用血指同一患者一次申请备血量(包括所有血液制品)超过1600ml。

2.同一患者本次住院期间累计用血超过10U(全血或红细胞)时,需要填写《同一患者累计用血超过10U申请单(全血或红细胞)》,并向医务部报批并做好登记。

(三)紧急抢救输血时,按相应的紧急抢救流程先进行输血抢救,紧急用血完毕后必须补办签字手续,职能部门要做好相应登记,相应科室要做相应的总结分析。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科室科学、合理用血,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及安全,保护血液资源,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做到节约用血、安全用血、计划用血,根据卫生部2022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精神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用血全院所有临床医生必须严格执行《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控制输血指征,做到节约用血、安全用血、计划用血。

(二)临床科室制定年、月用血计划全院临床科室应结合本科既往及现期用血量情况,制定年、月用血计划,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定期报输血科(急诊用血除外)。

实际用血情况由输血科和医务科进行核实及监管。

(三)严格执行临床计划用血审批制度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ml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申报,上级医师审批和签字后报输血科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ml至1600ml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申报,上级医师审批,科主任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申报,科主任核准签字后,由医务科批准,报输血科备血。

以上1、2、3条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但事后需补报审批手续。

(四)规范工作程序2.临床常规用血,临床备血超过72小时,仍需继续用血时,需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及送配血标本。

3.临床用血要求严格掌握适应症,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严格掌握血浆使用适应症,尽量减少血浆的不合理使用。

4.治疗用血、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一日下午16:30前完成各级审批后送到输血科,以便于输血科及时订购血液成分,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5.值班人员接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达到《临床输血标本采集手册》的相关规定,值班人员应拒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或标本,并在《临床输血标本拒收登记表》详细登记以后通知临床科室改进。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1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病历中记录。

除急诊抢救外,输血应安排在白天,以便发生不良反应时能及时发现抢救2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3医师必须正确完整地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有相关检查结果,字迹清楚,不得遗漏,。

4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签字申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同任职资格医师申请用血量权限:4.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由上级医师审核。

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4.4临床输血一次性备用2000ml以上(或单例患者用RBC超过10U),需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由输血科主任核准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

急诊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4.5急诊抢救用血除外!事后按照以上规定补办签字手续。

5择期手术和治疗性用血必须提前一天到输血科备血,稀有血型提前三天备血,抢救用血可随时申请。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和《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在标本登记本上登记并双方签名。

6输血科审查《市医疗机构用血申请登记表》和《交叉配血申请单》填写的正确与完整性。

凡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输血科人员有权拒收,并通知主管医师。

7对于不合理输血申请,输血科应与临床医师沟通,输血科有权拒绝不合理输血。

8特殊血液成分如:50及100毫升的包装血液制剂、洗涤红细胞、新鲜血、全血、特殊用血(包括RH阴性血液、冷沉淀、血小板、白细胞)等必须提前一天与血库预约,以便与血站及早预约、分离、洗涤、分装;新鲜血、全血备血必须经科主任签名报医务科核准签字后送输血科与血站联系;临床上的特殊用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输用、及时记账,避免浪费。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一、临床输血实行分级审核与报批管理,临床医师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科学合理用血,杜绝不必要的用血。

二、输血申请单的审核:1)上级医生审核:申请医生打印输血申请单后签字,交由上级医生审核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如不符则由申请医生重新在网上进行修改、保存、打印、签字后再交上级医生重新审核;2)输血科审核:输血科在按收输血申请时应对输血申请单上的信息进行审核;3)输血申请单审核率为100%。

三、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审核:1)输血申请前评估:申请医师应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评估患者输血指征及所需血液品种和剂量;2)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审核:申请医生打印输血申请单后签字,交由上级医生审核患者输血指征、预定输血时间、输血品种与剂量是否与患者病情相符,如不符则由上级医生提出修改意见,交由申请医生重新在网上进行修改后,再交上级医生重新审核;3)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二次审核:输血科在接到临床用血申请后,对可能存在不合理的申请,应积极与用血申请科室或医师沟通,了解患者病情,对患者输血指征、所需血液品种和剂量进行二次审核。

若存在部分不合理则应给临床用血部门和申请用血医师合理的建议,并将二次审核内容和建议详细记录在输血申请单上;对无输血指征的申请则将二次审核内容详细记录在输血申请单上,并将输血申请单归档保存于输血科。

4)医院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0%,术中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5%,成分输血比例≥90%以上。

四、临床输血申请经上级医生审核合格后,由上级医生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字。

需履行报批手续的则应履行报批,要求大量输血报批审核率必到100%。

临床科室应及时将输血申请报批手续交由输血科保存于10年。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节约有限的血液资源,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8个单位(1600ml)的,需由患者所在科室组织讨论、科室主任签字,经输血科审核后,再报医务科批准(急诊抢救用血除外)。

二、同一患者24小时累计用血超过8个单位(1600ml)且超过备血量的,需由输血科报医务科备案,并由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进行用血后评价。

三、医师的分级权限和审批程序:计划用血量小于4单位(800ml)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上级医师核准后签发;同一患者一天计划用血在4到8个单位800到1600ml)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后签发;计划用血量在8单位(1600 ml)以上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由科主任核准签字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四、本制度中所指的用血量主要是红细胞制品或全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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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用血科室必须严格掌握用血适应证和禁忌证,合理应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保证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输血。

二、输血适应证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原则上不输血。

三、申请输血量600ml(或红细胞3U)以下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四、申请输血量600ml(或红细胞3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五、申请输血量1000ml(或红细胞5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或副主任核准签名。

六、临床输血一次性备用2000ml以上(或单例患者用RBC超过10U)为大量输血,需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由输血科主任核准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

急诊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附:医院大量输血申请审批表
2、1单位红细胞记按200ml计算,10单位浓缩血小板或冷沉淀按250ml计算。

3、本表在OA中电子审批中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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