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范文

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范文1. 引言地测科长作为企业中的管理职位,具有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确保地测科长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我们制定了本规章制度,明确了地测科长的职责和管理标准,并设立了相应的考核体系,以确保地测科长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地测科长的职责1.负责制定并执行地测相关工作的计划、目标和策略。
2.组织并指导地测工作团队完成各类地测项目,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3.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提供地测技术和数据支持,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必要的地理信息支持。
4.负责编制和提交地测工作报告,定期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地测工作进展情况。
5.负责制定和执行地测工作的质量控制标准,确保工作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积极参与地测技术的研究和发展,不断提升自身的地测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地测科长的管理标准1.监督和管理地测工作团队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2.定期与工作团队成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3.确保地测工作团队的人员配备充足,并合理分工,确保工作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4.平衡工作任务和工作负荷,合理安排和调配工作资源,确保工作效率最大化。
5.监督并执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地测工作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确保地测工作的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7.建立健全的工作档案和记录,保证工作数据和信息的安全和可查阅性。
4. 地测科长的考核标准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计划要求,评估地测科长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益等指标。
2.团队管理能力:评估地测科长对地测工作团队的管理和指导能力,包括团队成员合作情况、工作任务分配和工作效率等指标。
3.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评估地测科长的地测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包括地测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工作能力等指标。
4.合规性和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地测科长对地测工作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能力,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等指标。
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一、地测工作的基本原则1. 客观、公正、准确:地测工作必须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要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2. 科学、规范、合法:地测工作必须遵循科学的测量原理和方法,贯彻规范的操作流程,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3. 保证质量、保障安全:地测工作要确保质量和安全,避免测量造成的损失和事故发生。
4. 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地测工作人员要忠诚、勤勉工作,不得有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
二、地测工作的组织机构1. 地测工作小组:地测工作小组是地测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由测量员、测绘员、助理测量员等组成。
2. 地测工作管理部门:地测工作管理部门是地测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地测工作的规章制度。
3. 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测工作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三、地测工作的工作流程1. 前期调研:在实地测量前,需要进行地形地貌、地质地貌等方面的调研。
2. 测量准备:确定测量方法、测量仪器和测量线路,做好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3. 实地测量: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4. 数据处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生成测量报告和图纸。
5. 质量检查:对测量数据和报告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6. 结束工作:完成测量任务后,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归档。
四、地测工作的质量管理1. 输入管理:对测量仪器、设备等的进货、验收和存放进行管理。
2. 过程管理:对测量过程中的采样、测量、数据处理等环节进行管理。
3. 出口管理:对测量报告、图纸等文件的审核和发放进行管理。
4. 督导检查:对地测工作的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地测工作的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责任。
2. 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设施:对测量现场、车辆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五篇)

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测科(以下简称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二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由领导班子和相关职责人员承担,并逐级下达到所有员工。
第三条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等。
第四条相关职责人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执行领导班子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控;2.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4.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5.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和处置工作;6.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7. 负责组织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分级负责制、目标管理制、考核问责制和奖惩制等。
第六条分级负责制是指各级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责人员负有安全生产责任,逐级下达责任,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1. 领导班子负责安全生产的决策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2. 相关职责人员负责执行领导班子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并逐级下达责任到各个部门和岗位。
3.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下级岗位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
4. 岗位职责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应对事故。
第七条目标管理制是指本单位依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落实到各级责任人及相关职责人员。
1. 领导班子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
地测科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地测科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地测科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地测科工作效率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本制度涵盖了地测科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以及员工考核等内容,旨在确保地测科的正常运作和客观评价。
二、组织架构1.地测科设置主任一名,直接向上级单位负责,并对地测科内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2.地测科设岗位若干,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合理划分,保证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
3.地测科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并接受相应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职责分工1.地测科主任负责地测科的总体工作安排和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地测科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工作,确保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3.地测科应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安排的任务,提供相关数据和报告,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
4.地测科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文件的保存和查询。
四、工作流程1.地测科接到任务后,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组织和安排。
2.地测科应进行周密的调研和实地勘测,获取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3.地测科应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与上级单位进行有效沟通,确保任务的有序进行。
4.地测科应及时汇总和分析数据,形成科学和系统的报告,以供决策参考。
五、质量控制1.地测科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地测科应采取有效的检查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3.地测科应加强团队合作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六、员工考核1.地测科应按照一定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价,并形成相应的考核报告。
2.地测科应公正、客观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激励优秀员工,提供培训和改进机会给予予以指导。
3.地测科应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指导并帮助其改进不足,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七、奖惩机制1.地测科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相应的激励和奖励措施。
2.地测科应按照规定对工作不达标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八、保密制度1.地测科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工作中的敏感信息不被外泄。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地测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维护矿山作业环境,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地测工作的人员,包括地测技术人员、测量人员、矿山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遵循科学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第四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矿山作业安全。
第五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矿山资源,维护环境安全。
第二章煤矿地测人员管理第六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地测工作。
第七条煤矿地测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矿山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私自更改测量数据。
第八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确保测量工作质量。
第九条煤矿地测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煤矿地测数据,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尊重工作环境,爱护工具设备,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确保工作安全。
第三章煤矿地测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煤矿地测工作应按照矿山生产计划和安排进行,确保数据及时有效。
第十二条煤矿地测前,应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制定详细测量方案,确定测量范围和目的。
第十三条煤矿地测中,应严格执行测量程序,按照规定方法测量,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四条煤矿地测后,应及时整理数据,编制报告,上报矿山管理部门,做好数据备份。
第四章煤矿地测工作安全第十五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加强现场监控,及时处理突发安全事件,确保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定期检查测量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及时处置测量设备故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煤矿地测工作质量第十九条煤矿地测工作应保证数据准确性,不得造假篡改数据。
第二十条煤矿地测工作应及时上报数据,确保数据信息有效利用。
地测科安全管理制度

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批:编制:地测科2005年7月20日为了配合我矿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大恶性生产事故,原煤生产和工业生产百万吨死亡律实现零的目标;有效避免非伤亡事故和零敲碎打事故,千人重伤事故律控制在2以下;最大限度消除生产事故和职业疾病隐患,控制和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危害,千人职业病发病律控制在5以下”。
搞好我科的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制度从2005年7月20日执行)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地测科科长是地测科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地测科内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考核体系。
3、负责组织编制地测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矿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7、负责组织传达安全生产文件的精神、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通报。
8、发现安全事故及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
地测科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地测科书记是地测科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导责任者,对地测科内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安全指示、指令、通报、通知、决定。
3、参与组织地测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工作。
4、教育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提高自我保护各应急能力。
5、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以宣传安全知识。
6、组织共产党员、工会安全网员、共青团员带头抓安全工作,搞好安全活动。
7、检查生产中职工的违犯劳动纪律、违犯安全制度的形为,严励查处。
8、定期召开科内安全生产会议。
9、发现安全事故及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
地测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地测科副科长是地测科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者,对所分管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科长搞好安全工作。
3、参与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
地测工作制度

地测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测量工作,规范地质测量行为,提高地质测量工作质量,确保地质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地质测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坚持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可靠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地质测量标准和规范,保障地质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国家地质测量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测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地质测量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测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地测机构与人员第五条从事地质测量活动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工作场地等。
第六条地质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地质测量资格证书。
第七条地质测量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频繁调动。
确需调动的,应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报上级地质测量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地质测量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地质测量业务水平。
第三章地质测量计划与任务第九条地质测量单位应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等需要,编制地质测量计划,报上级地质测量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地质测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地质测量目标、任务和内容;(二)地质测量范围、面积和坐标系统;(三)地质测量方法、技术和手段;(四)地质测量周期、进度和成果提交时间;(五)地质测量人员、仪器设备和资金投入;(六)其他应当包括的内容。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地质测量计划开展地质测量工作,确保地质测量任务按时完成。
第四章地质测量实施与质量控制第十二条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批准的地质测量计划、设计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地质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地质测量单位应建立健全地质测量质量控制体系,对地质测量过程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单位应定期对地质测量成果进行审核、检查和验收,确保地质测量成果的质量。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地质工作,提高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地质工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法、诚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地质工作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四条地质工作中的技术资料、数据和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保密规定。
第五条地质工作的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并依法缴纳地质资源费。
第六条地质工作的实施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地质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地质工作项目的实施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机构。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程序,确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第九条项目管理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明确项目区域的地质特征和自然环境,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地质基础。
第十条项目管理要确保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符合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的安全,避免地质灾害。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要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项目资料、数据和成果,便于日后查询和使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地质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地质工作的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要对地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要保持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机制,处理事故后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十八条资源管理要合理规划地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保护好地质资源,推动地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九条资源管理要对地质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资源数据库,为地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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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科室岗位责任制1、地测科岗位责任制2、地测科业务保安制度3、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4、生产安全联系制度5、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6、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7、仪器、设备、工具保管使用制度8、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二、地质水文人员岗位责任制9、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0、水文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1、地质技师岗位责任制12、地质助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3、水文地质助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4、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5、探厚煤工岗位责任制16、地质工岗位责任制三、测量人员岗位责任制17、测量高级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8、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9、测量技师岗位责任制20、测量助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21、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22、测工岗位责任制23、绘图员岗位责任制24、储量治理员岗位责任制一、科室岗位责任制1、地测科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及开采工程地质、瓦斯地质工作的观测、资料收集、整理、编图与研究,按时、按质、按量上报有关资料、报告、地质讲明书,保证矿井水平和采区的正常接替。
(2)负责编写矿井防治水打算,进行年度、月水文地质预报,负责研究和查明矿井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协助采区解决阻碍生产建设中的疑难问题。
(3)负责全矿井上下测量治理工作,搞好矿井操纵系统测量、地形图测绘以及全矿性的工程测量工作,经常审查中腰线的标定正确性。
(4)组织开展地表和岩移观测工作,审查新取得各种参数和煤柱留设的正确性,提供三下压煤、村庄搬迁的技术资料。
(5)按照矿产资源法和测量规程规定,搞好煤炭资源储量治理工作,负责统计、上报工作,掌握矿井月、季、年的各类储量动态及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
(6)负责“三量”治理,对各种台帐如实上报,表、图对比,每季、年要有总结,对矿井内小煤窑要经常检查并及时上图,有问题及时反映。
(7)参加矿年度生产打算和远景进展规划编制,负责填绘采掘工程交换图和地测图的编制和上报。
(8)按地测标准抓好达标升级,对各种规程和细则要经常学习,严格执行。
(9)组织地测人员学习先进技术,经常协助教育部门进行人员培训和同工种业务竞赛。
(10)搞好生产补勘设计,井下探测及井下探放水工作,要有设计、有总结、有台帐、有图纸、有措施。
(11)及时对石门、构造、要紧运输大巷进行地质水文编录,对采区、水平、时期要进行采后总结。
(12)加强技术档案治理和科内各类仪器维修和保养。
(13)对生产中的疑难地测问题,进行技术攻关。
(14)作好扎实地测基础工作,并对资料负责。
2、地测科业务保安制度(1)及时为矿井生产设计提供地测资料。
依照生产进展情况组织进行生产补勘,提交有关地测数据、图纸,作为开拓设计依据。
(2)参加制定生产规划及年度灾难预防打算,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和及时认真作好水文地质及地质预报工作,对有害地质问题,列入月打算,作专题研究,组织实施。
(如瓦斯地质、顶板地质,工程地质等)(3)加强地测基础工作,完善地测技术治理,执行国家档案治理规定,并对资料分级治理,不能泄密。
(4)参加矿井内的小煤窑的审批,按协议规定搞好井田内小煤窑治理,危及大矿安全时要立即制止和报告上级处理。
(5)搞好防治水工作,在开拓掘进中不能误揭大于5m的断层。
执行有疑必探,随时分析地测资料,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对老巷水要组织调查进行探放水。
(6)做好夏防工作,对窑断缝下水段要充填,对废、老井筒要填实,对洪水位要调查,对过水通道要有打算开通,对水位动态定期观测。
(7)矿井发生地测重大事故时,要以三不放过精神认真处理,决不姑息。
地测科每月要认真对地测工作业务保安分析研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8)坚持及时进行复测复算制度,未经复测复算的资料,不能作为延长导线的依据。
(9)井下导线的延长,必须应用经检查无误的直接观测方向,不得用反算方向作为延长导线的起算方向。
(10)在同一条巷道中进行导线测量时,应每站只观测一个前视点,如必须观测两个前视方向时,应测完近点后再测远点。
(11)坚持有充足的复测复算时刻,测量差不多操纵线时测量人员不得少于7人,测采区导线时不得少于5人。
(12)各类资料不同意涂改、虚报,要有编制人校对、审查,批准人签字,有编号,妥善分类分年度保管。
3、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以及有关地测规范、安全生产指示、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地测科全面治理工作,对领导交给的各项地测任务按时、按规定组织完成,不能拖延,否则要追究责任。
(3)负责组织矿井生产地质、防治水、地表岩移、井上下导线系统操纵、地质储量、三个煤量的打算编制和实施。
(4)开展地测达标和预测预报工作,一定要把工作做到实处,为采掘提供可靠资料。
(5)组织矿井测绘、水文地质观测、三下采煤工作,按规程细则做好各项工作,按地测标准台、卡、图对比,杜绝不按规程办事现象。
(6)定期开好业务分析会,尤其对防治水,小窑危害大矿的不安全因素,都要专门记录及时上报,对出现事故要组织分析讨论同意教训。
(7)负责组织审查地测各项技术报告、文件,要签名盖章,有信息反馈。
(8)负责指定月、季、年的工作打算及其总结,并要推广新技术应用,加强技术培训和业务竞赛。
(9)组织对生产中疑难地测问题及瓦斯地质,有益伴生产矿等进行研究。
4、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每月5日前各组要填绘好采掘工程平面图,地质及水文地质交换图,经矿总工程师批阅后,报矿各有关领导、科室和地测处一份。
(2)每月5日前要逐头逐面作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重点预报要附专门图纸),井巷贯穿预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送局地测处、生产区队、安全科、调度室及矿有关领导各一份。
(3)井下地质及水文地质钻探,每月25日前地测科应向矿上提出打算,要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三天发送到矿有关领导、区队和施工单位。
(4)依照“矿井地质规程”和“煤矿地测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矿上及有关单位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和三书,必须事先按规定时刻要求向地测科提交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托付书。
零星地测资料,可事先和地测科联系共同商定提交时刻。
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
地质测量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
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后五天内提交。
掘进各类巷道(包括开拓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早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部门。
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5)巷道开口前三天,生产、设计部门必须向地测科提交开口卡片,并经审查与设计图纸相符,方可给开口位置,停掘或复工也应提早两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下达停掘通知单。
(6)重要井巷贯穿工程,设计部门应提早三天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及文字讲明,并在矿总工程师主持下,共同确定贯穿同意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刻。
(7)巷道的大小贯穿工程,在巷道两头相距,岩巷15-20m,煤岩20-30m,地测部门要及时填写安全放炮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调度室、安全科、通风区队。
(8)巷道进尺、收尺、回采工作面进度等应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地测部门进行,并以测量的数据为准。
巷道施工过程中如遇专门情况,必须更改设计时,应由设计部门填写更改巷道设计通知书,测量人员方可执行,测量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无设计在井下任意指定开口或改变设计。
(9)工作面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等应以测量的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储量治理人员应及时填写丢煤通知单,通知回采单位,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储量治理人员对资源回收有监督权。
(10)对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的实地标定,由地测部门依照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改。
(11)以上十条中所有地测部门下达的通知单、通知书、通知卡或发送的图纸资料,同意单位和个人均应签收,地测部门留以保存以便备用。
(12)重要地测问题,有权向矿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直接反映。
5、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每月科、组在安排工作打算时,要有工作质量的要求,即严格按现行的各种规程及细则、标准化的标准要求,要有安全、工作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并书面报矿总工程师批阅。
(2)地测科所有成员应依照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和当日的工作打算安排,认真、保质保量地完成。
月底要进行总结,作出评价,找出差距,做到扬长避短,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3)凡因地测工作失误和失职,造成损失(不管大小)、科内应及时组织,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缘故及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落实责任人,吸取教训,以免重犯,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补救措施,汇报矿领导。
(4)地测科每月由科长主持召开一次地测工作质量分析会,并认真作好记录。
(5)对交换图、地质讲明书、地质预报要实行评分制,划分:优良(>80分)、尚可(60-80分)、不合格(<60分)三项。
6、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地测资料是矿井生产和建设的基础资料和依据,为了确保资料的正确性,必须对井下和野外收集的一切资料,通过定期认确实分析,去伪存真,编绘成各种综合性的图件、台卡和文字,采掘平面图每半年修绘一次,采区每月修绘一次,修绘出的图件才能提供给设计、生产和建设部门。
(2)地测科每月一次对以往收集的地测资料进行认真地整理分析,按规程和标准化要求,绘制和填写在各种图件和台卡上,并依照生产要求作出大小贯穿预报和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3)储量治理人员,每季每月要对三个煤量、工作面丢煤情况、矿井资源回收率进行一次分析研究,作出丢煤缘故、丢煤量的分析报告和三量动态表一并送交矿总工程师审签后报送地测处一份,用以监督检查矿山资源的合理开采。
(4)每月三次(5、15、25)的水位、水量观测后,应及时对矿井水位、水量变化情况作出分析,如发觉异常及时复测,确系异常,应赶忙向矿领导和局地测处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地测资料的保管应按标准化要求,有索引、有目录,台卡相符,装入卷柜,对一些不经常使用的资料应通过分析整理存入矿档案室保存。
(6)对一些半成品,未经审查批准的地测图纸资料,编制者一定要妥善保存,不得随意丢失或借出,如需外借时必须按借阅手续进行登记,以免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
(7)报废的地测图纸资料,不得随意丢失,应通过科内要紧技术人员审查批准后,有打算烧毁,以防失密,并要建立销毁资料登记本。
(8)对一些井下或野外的原始资料,包括各种原始记录本,也应有索引,有目录,通过分析整理,编页,打号装入卷柜,不准随意涂改,撕页和丢失。
(9)矿地测部门向生产设计以及外单位提供的一切图纸资料,报表和文字讲明等,均须经科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签名盖章,并经矿总工程师或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