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财政联邦制共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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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财政体制

11第十一章财政体制
第一节 分权财政体制的 一般特点
❖ 一、美国的财政联邦主义 ❖ 二、主要发达国家的财政管理体制
一、美国的财政联邦主义
美国实行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相对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 三级政府各有各的财政收入来源和支出权限,权责明确划分, 各有侧重,是一种典型的财政联邦主义。从财政收入方面看, 三级政府在税收征管上有一些重叠之处,除了关税完全由联 邦政府征管外,其他主要税种,由两极或三级政府交叉征管。 在财政支出方面,三级政府的分工也比较明确。联邦政府的 支出主要用于加强国防,开展对外关系,以及发展全国性福 利事业;州政府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州的社会福利事业;地方 政府的支出主要用于发展初级教育,维持社区治安等等。美 国的财政管理体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 第一,美国的分级财政制度是以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 政府的事权划分为基础,而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划分又是以明 确法律规定为依据。 ❖ 第二,地方政府在财政活动中有一定的自主权。 ❖ 第三,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责 任不断扩大的同时,联邦政府的主导作用则不断得以加强。 ❖ 第四,在美国财政管理体制中,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 系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上下级政府关系,而是一种独特的 合作关系。
合理性 ❖ 三、财政分权管理体制中政府间的收入分配 ❖ 四、财政分权管理体制与宏观经济调控
一、财政分权的基本理论
❖ 依据马斯格雷夫的政府财政职能理论,现代国家公共产品提供职 能应该主要地由各级地方政府执行,而收入分配职能和经济稳定 职能则应由中央政府执行。
❖ 在公共物品提供方面,那些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具有统 一质量标准的公共物品最好由中央政府提供;而那些具有多样化 要求的公共物品最好由地方政府提供。
❖ 第一,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助于抑制各级政府在政治、 经济等方面的决策活动中,产生严重分裂倾向。

经济学专业财政 第十一章

经济学专业财政  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拓宽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外延拓宽,即扩大征税范围,主要根据综合 所得概念来扩大税基;二是内涵拓宽,即减少税收 优惠(包括各种扣除、豁免、抵免等) ——个人所得税减少税率档次 在OECD国家中, 除了丹麦、瑞士和土耳其以外,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档次, 平均税率档次 由10个减少到6个,西班牙由34个减 少到17个,瑞士由10个减少到只有1个比例税 率。但到了90年代中期,加拿大、丹麦、瑞士和美 国的纳税档次又有所增加。
B、“逆弹性法则”的局限性: 受信息和征管能力限制,不可能充分实现; 只考虑效率,不考虑公平,税负具有累退性。 因此,还必须开征其他扭曲性税收。 3、最适所得课税理论 (1)最适所得课税的主要问题 • 是如何设计所得税率才有利于实现税收的公平与效 率(累进所得税制符合公平原则,但削弱了效率)。 (2)最优的税率结构应使收入再分配增加的边际福利 (效用)与累进税制削弱激励机制造成的边际效率损失 相等。
(5)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过高,优惠太多且不合理。 (6)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定率、分项征税,累进税率只 适用于部分项目,形成税负不公,加上征管薄弱,未能 很好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7)地方税种的改革迟滞,地方政府正常的税收收入需 要难以保障。 3、一些急需开征的税种尚未开征,如遗产税、社会保障 税、生态环境保护税等;证券市场税制和资源税制度等 尚待进一步完善。 4、不同地区之间的税收政策差异较大,区域性的税收优 惠过多过滥,不利于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的形成。 5、税费改革的成果尚待巩固,政府收入的法制化、规范 化仍然任重道远。
2、公司所得税 除奥地利之外,几乎所有OECD国家都不同程度地降 低了公司所得税的税率,平均削减近10个百分点。 公司所得税大税基主要靠内涵拓宽,许多国家限制或 取消了各种税收优惠。 3、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所得税一体化 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双重征税容易导致重复征 税问题。世界各国纷纷采取措施缓解或消除这种重复征 税——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所得税一体化。 各国普遍采用的是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所得税部分一 体化,在公司层次上或个人层次上减除对股息的双重征 税。

第十四讲财政联邦制

第十四讲财政联邦制
2001年《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 出:“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 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 2006年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义务教 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 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本讲内容安排
❖ 一、什么叫财政联邦制? ❖ 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 ❖ 三、中央与地方财权财力的划分 ❖ 四、中国分税制 ❖ 五、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1)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实施宏观调控所需的支出 (3)协调地区差别所需的支出 (1)地方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本地区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支出
财权的划分
❖ 2.收入的划分
税基流动性大、对国民经济调节功能强的 税种——由中央统一征收; 税基不流动的、税源分散不宜统一征收的 税种——划为地方征收;
棋”。
以日本为代表
“财政联邦制”
是指公共部门的经济职能不是由中央 政府或地方政府独自去履行,而是由 他们在合理分工、鼎力合作的基础上 共同去完成。
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 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
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
1.集权的优点
有利于实施宏观调控 有利于矫正外部效应
分税制
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依据:1.事权范围,2.税种自身的特 点,3.便于税收征管。
四、中国现行分税制方案
收入范围
中央税 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中央企 业所得税等;
地方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增 量分成)、地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 增值税等;
共享税 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资源税 (海上资源归中央,陆地资源归地方), 证券交易税(50%-50%未开征)(证券交 易印花税80%:20%)

第11章 政府间财政关系 《财政学教程》PPT课件

第11章 政府间财政关系 《财政学教程》PPT课件

第二节 政府间的税收划分
一、政府间税收划分的依据 二、政府间税收划分的方式 三、政府间税收权限的划分
一、税收划分的依据
(一)将各税种的功能与各级政府的职 责相结合
(二)注重多级财政间的相互协调 (三)体现税收划分的便利性 (四)使税收划分有利于经济的运行与
发展
二、税收权限的划分
(一)税收权限的内容 (二)税收权限的基本划分模式
(一)税收权限的内容
1.税收立法权 2.税法解释权 3.征收管理权 4.税收调整权
(二)税收权限的基本划分模式
1.分散型税权划分模式 2.适度集中、相对分散型税权划分模式 3.集中型税权划分模式
三、政府间具体税种的划分
• (一)关税 • • (二)增值税 • • (三)个人所得税 • • (四)公司所得税 • • (五)财产税 • • (六)使用费和规费
(二)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三)1994年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
支付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四)1994年后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与规
范 (五)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划分改革
(一)1994年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的主 要调整与变动
1.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分享比例 2.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 3.建立中央和地方的出口退税共同负担机制 4.成品油税费改革 5.其他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收入划分的调整
• 二是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国家基础标准。参照现行财政保 障或中央补助标准,制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 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补助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国家基础标准。
• 三是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 责任分担方式,主要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财政联邦主义原则

财政联邦主义原则

财政联邦主义财政联邦主义(fiscalfederalism)是联邦主义一词的延伸,虽然它是个经济概念,但它仍然具有政治意义上联邦主义的基本特征:一是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二是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划分。

马斯格雷夫认为,围绕“财政联邦主义”的问题,是关于财政事务的空间安排以及在各种管辖权内对这些事务的管理。

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认为财政联邦主义就是指不同层次政府的财政责任的划分。

可见,财政联邦主义最简单的含义就是指多级政府间进行财政职能分工的体制或原则。

在政治上是单一制的国家,在财政上同样可能是联邦主义的。

一、财政联邦主义的原则经历数百年的发展,财政联邦主义逐渐形成了一些基本的原则,按照布朗和杰克逊的看法,财政联邦主义至少包括八项原则:一是多样性原则。

由于各个社区对于公共服务的偏好有所不同,因此强迫社区公众遵循单一的模式,地方政府财政存在着差别。

二是等价原则。

对于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的提供,须由受益地区的公众来投票决定,并由他们支付成本。

三是集中再分配原则。

指财政政策的再分配职能应当集中在联邦这一级政府手中,否则再分配就会无效,居住地的决定也会被扭曲。

四是地区中性原则。

一定程度的干预是财政联邦主义不可避免的成本,为使这种成本最小化,就须使干预尽可能地克服地区间的财政差异。

五是集中稳定原则。

以宏观政策(稳定、增长)为目的的财政工具的使用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地方政府没有自身的稳定政策。

六是纠正溢出效应原则。

地方辖区间的收益外溢导致无效的支出决定,这要求上级政府对此类行为进行纠正。

七是基本服务的最低供应原则。

在一国之内,无论处在哪个地区,公民个人都能得到某些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低标准的保证,如安全、健康、福利和教育等。

八是财政地位的平等性原则。

地方政府的财政地位应该是平等的,这样才能通过税收上的可比努力,保证最低水准的服务。

不过,以上八项原则在实际运用中难以同时坚持,其中一些甚至相互冲突,如多样性原则与地区中性原则就是相互冲突的。

财政联邦制

财政联邦制
财政联邦制

【基础知识】 一、财政联邦制的概念 财政联邦制:各级政府为共同履行 公共经济职能,各自拥有一定财权和财 力的制度。 它能兼取集权和分权的优点。





1、集权与分权的优点 (1)集权的优点 集权:财权财力主要为中央政府所 掌握的状态。 有利于矫正区际外部效应:如水利 工程。 有利于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如对贩 毒行为的打击。 有利于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利用利 率、汇率和税率等参数影响经济。

奥茨定理: Oates 认为,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 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它们各自的选 民,则总是要比由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 提供任何特定的并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 得多。



(2)协调收入分配 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因为地方各自为政,可能引起富人 与穷人的流动。 (3)促进经济稳定 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因为地方各自为政,可能引起“进 口漏损”或“出口漏损”。
49.4 48.9 49.5 51.1 52.2 52.4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15.7
16.0 16.5 17.2 18.5 20.5 20.4
55.0
54.6 54.9 52.3 52.8 55.8 54.8



2、争论 财政自给能力=一般预算收入/一般 预算支出 1993年中央财政自给能力只有0.73, 到2006年增加到2.05,年均增长10%; 与此同时,地方财政自给能力由 1.02下降至0.61,年均下降3.2%。





(2)分权的优点 分权:财权财力主要为地方政府所 掌握的状态。 有利于增加居民参与决策的机会: 减少委托代理的链条,实行分散决策。 有利于发挥信息优势:地方比中央 更了解居民的偏好,可以迅速搜集和处 理信息。 有利于推动制度创新:地方官敢冒 创新失败的风险。

财政学第六版陈共编著第十一章

财政学第六版陈共编著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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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基是计税依据或计税标准。它包括实物量与价值 量两类,前者如现行资源税中原油的吨数,消费税 中黄酒、啤酒的吨数,汽油、柴油的数量。后者如 个人所得税中的个人所得额,营业税中的营业额等。 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税基会增加税额,缩小 税基会减少税额。
3.理想税制
对宽税基、低税率
4.评价 支持者:优势明显 反对者:消费加上应计净财富 综合所得无法适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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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交换论
1.产生
最近复兴,布坎南等对魏克塞尔自愿交换理论这一传统理 论的现代研究成果
2. 财政交换论主要内容:
(1)对政府征税的能力必须从宪法上予以限制 (2)重点是选择税基和税率结构,将政府的总税收收入限制 在理想的水平范围,过宽的税基会造成无谓损失。 (3)宪法对政府可利用的税基性质进行限制,有助于确保政 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水平和类型符合公民的意愿 (4)要从宪法上制约政府制定税收差别待遇 (5)政府应该取消对资本的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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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结果—限制政府权力过度膨胀的可能性 选择税基(主张窄税基)和税率结构以把政府的总 税收收入限制在理想的水平范围内;赞同取消资本 课税,尽可能广泛采用受益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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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拓宽税基 、减少档次,个人所得税与公 司所得税一体化 1.个人所得税 (1)外延拓宽,扩大征税范围 如,澳大利亚、芬兰、新西兰、英国,提高附加福利征 税;美国、英国把资本利得并入所得税,日本、芬兰、瑞 典等国提高长期资本利得税率 (2) 内涵拓宽,减少优惠措施 减少或取消所得税制中税收支出,包括各种扣除、豁免 、抵免等。
(二)一般消费税:普遍开证增值税、提高标准税 率、制定标准化的增值税
由选择性征收增值税转为普遍开征增值税 采用最合适的增值税税率

财政联邦主义

财政联邦主义

财政联邦主义是指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划分,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制度。

或者说,财政联邦主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财政分权,就是给与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权力和支出责任范围,并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决定其预算支出规模与结构,其精髓在于使地方政府拥有合适与合意的财政自主权进行决策。

传统:财政联邦制需要遵循着一系列的原则,我们称之为财政联邦制原则或者财政联邦主义原则。

财政联邦制原则关注不同的财政职能应由哪个级次的政府来履行才能达致财政的效率目标。

根据布朗等的总结,存在八项(传统的)财政联邦主义原则:(1)多样性原则:它是指联邦制度应当为涉及不同州和地方政府协定的种类及差别提供一定的空间。

各个社区对公共服务的偏好不同,因此不能强迫他们遵循单一的模式。

(2)等价原则:即指在受益地区,公共服务提供的成本与受益要对等。

各种公共服务的空问范围各不相同,要使财政契约真正有效,每项服务都必须让受益地区的居民投票通过,并由他们支付成本。

(3)集中再分配原则:指财政政策的再分配职能(即累进税和转移支付)应集中在联邦一级政府,否则再分配就会变得无效,居住地的决定也会被扭曲。

(4)区位中性原则:地区性财政差异常常影响关涉经济活动所在地,一定程度的关涉是财政联邦制不可避免的成本,但这种成本必须最小化。

扭曲居住地收入决定的差别性税收必须避免。

(5)集中稳定原则:以宏观政策为目的的财政工具的使用应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6)溢出效应的纠正:辖区间的收益外溢导致无效的支出决定,这就要求上级政府加以纠正。

(7)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低供应:政府应让每个公民都确信,无论他居住在哪个地区,都会得到某些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低水准保证,如安全、健康、福利和教育。

(8)财政地位的平等性:即财政需要与可能之间的平衡在不同的地方政府间存在着地区差异。

地方政府间一定程度的财政平等是必要的,这样通过或多或少的税收上的可比努力,才能得以保证最低水准的服务。

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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