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陈村为民服务代理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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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首问责任制WVL1、凡是群众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或本人来访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WVL2、首问责任人热情接待所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

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请、你好、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及其他文明用语,禁止使用伤害对来办事的群众感情,损害政府形象,影响服务效果语气。

WVL3、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协调、办理,不能立即解决,应向对方交代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

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指引到相应的职能部门,不能简单的避而不答或一推了之,对待来访群众,要按规定引导到指定的部门处理,不能激化矛盾,置之不理。

WVL4、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主办人交代清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严重给予批评和相应的处分。

WVL 服务承诺制WVL1、举止: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仪表端庄,态度热情。

WVL2、接待:首问责任,百问不厌,百帮负责,一帮到底。

WVL3、咨询:提供电话、网止,当面咨询服务。

WVL4、一次性说明需提交材料七个工作日内办成材料齐全的登记事项。

WVL5、公开:实行机构、职责、人员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WVL限时办结制WVL1、限时办结制是指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承办人应在服务承诺的承诺期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所申办事项。

WVL2、承办人应认真地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项,热情主动地接待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

WVL3、承办人对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提出的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严格按照限时办结的具体时限办结,对办结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立即予以办理;对限时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有特殊情况许延时办理的,承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高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WVL责任追究制WVL1、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室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人的馈赠或吃请,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如数退回馈赠物品或付清吃请费用。

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接收点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接收点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接收点
代理员岗位职责
一、代理员必须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代理项目,并积极宣传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及代理项目。

二、代理员要熟悉本辖区内基本情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积极参加代理活动。

三、代理员接待来访群众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四、代理员为群众代理业务时,要妥善保管好各种材料,严格执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申办人。

五、代理员必须严格执行政策,履行职责。

代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村干部年终考评。

六、代理员必须接受镇乡、街道全程代理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接收点工作制度
一、村(居)委会、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接收点代理员实行村干部轮流排班值日,工作日内必须保证随时接待群众,受理服务事项。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

对来电、来访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三、对群众需要全程代理的事项,要认真查阅《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服务手册》,负责任地向申办人介绍清楚所需要的材料。

四、对材料齐全的代理事项,要及时登记,并及时向镇乡、街道代理室移送。

五、对不能全程代理的咨询类服务项目要认真地把办事程序向群众介绍清楚,并要给予帮助,输结果要及时做好登记记
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2024年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三篇)

2024年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三篇)

2024年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1、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

做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

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办事人员和办事单位的宴请、钱物和其他好处。

3、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4、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人员职责1、根据当地实际,村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员要定时在便民服务代办站值班;值班时间之外,代办员也要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群众提出的要求。

2、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便民服务各项工作流程。

3、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态度要热情、用语要规范、工作要细致。

4、群众来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

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手续。

5、群众委托代办的事项,要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属于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当在承诺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和相关材料交给办事群众。

6、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实行代办制度,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代办事项不得收取办事群众的任何报酬。

2024年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二)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便民服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因素的限制,农村居民的生活、工作和生产能力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为此,我们将在2024年推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以提升农村居民的服务体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制度背景农村地区人口分散、交通条件较差,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目前,有些农村地区没有便民服务代办点,一些农民需要到城市或县城办理各种证件和手续,不仅费时费力,还增加了经济负担。

因此,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三、制度目标1. 提供多样化的便民服务: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将提供各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退休证办理、社保缴费、医保报销等。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相关制度及职责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相关制度及职责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相关制度及职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相关制度及职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员岗位职责一、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熟悉代理项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时限等业务要求。

二、做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宣传、发动工作,当好为民服务的宣传员、工作员、服务员。

三、认真做好代理登记,妥善保管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证件等资料,及时办理承诺事项。

四、按时参加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

六、妥善保管好各种资料,定期进行整理归档。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首问责任制1、凡基层、上级或外单位来人来电,为民服务中心第一个被询问人或第一个接听人是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首问职责,热情文明接待来人,接听来电,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回避、推诿、搪塞。

3、来人来电咨询有关事项,能予以解答的,要耐心解答;本人不能解答的,需由其他同志解答的,应主动为其找人解答。

4、来人来电反映情况,提意见和建议,应虚心听取,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反映。

5、来人办理有关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必须及时为其办理。

属于镇其他办、站、所职责范围的,应主动为其引领予以受理;非本镇职责范围的,应详细告知办理途径。

6、首问人不履行首问职责的,一经发现,由镇党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导致影响工作、损害单位形象、损害党群关系的,予以严肃处理。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次性告知制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代理点或电话咨询办理属于本代理点职责范围内的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所办事宜需要的条件、依据、时限、程序、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如果服务对象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应马上办理;如果服务对象手续不齐全、不符合法定程序,应一次性告知所要补齐的材料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三、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属于全程代理业务范围的,要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应找哪个部门或哪位同志办理,并将服务对象带到相关部门。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
一、受理事项: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备案、土地建房审批,社会保障和民政事项申请,计划生育审批,合作医疗报销,农经信息咨询,供水供电、有线电视服务,法律、劳动咨询等。

二、受理方式:严格按照受理事项的分类和相关的运行程序办理。

对即办件保证即收即办;对承诺件确保按期完成;对补办件,一次性告知补办内容;对联办件,做好协调、监督、督办工作,保证按期完成;对上报件,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代办员联系,进行帮办;对退回件,当面说明原因。

三、纪律要求:
1、凡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申办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受理、刁难办理人员。

2、负责接待的承办人即为首问负责人,对受理事项所需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3、对申办事项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保证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应办理的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向申办人交还受理事项所需的材料和告知答复等。

4、代办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办理人员任何形式的吃请、礼物。

在工作时间不闲谈、不吃小食品,并定期总结汇报工作,遇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报告。

5、设立服务监督意见箱及监督电话,对反映的情况查实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向有关人员反馈处理情况。

监督电话:。

2024年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3篇)

2024年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3篇)

2024年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首问负责制度是指来本中心办事的群众或党员询问有关问题和联系工作时,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

二、对属于本职责范围或本站所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

三、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其他站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者必须帮助联系相关服务窗口,协助联系有关人员。

四、首问责任者借故推诿、推脱、不予回答或不予协助服务对象联系有关人员解决问题的,按工作失职论处。

五、对前来办事人员态度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不按规定办理借故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统一佩戴工作上岗证,方便服务对象辩明身份,进行监督。

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含电话咨询)党务政务服务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的材料,并提供相关办事指南。

二、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办的全部材料和具体要求。

事项复杂,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限时办结制进入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政务服务事项均应公开承诺办理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

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当场修正,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修正,并及时予以办理。

监督投诉制服务大厅设监督投诉台,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廉政行为等举报投诉。

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刁难、故意拖延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全程代理服务制一、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

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能够办理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后交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1、申请人或村级全程代理人员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并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2、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带来办结;3、将办理结果反馈送达当事人。

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工作计划

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工作计划

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目标规划我们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为广大居民解决生活中烦琐的事务,并提升居民的满意度。

目标规划如下:1. 在两个月内,建立完整的代办制服务体系,制定服务暂行规则,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2. 在三个月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广泛宣传代办制服务,提高市民对服务的知晓度和认知度。

3. 从四个月开始,按照工作计划日常开展服务,每周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

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1. 建立代办制服务体系,并制定服务暂行规则(2周)2. 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1周)3. 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与代办制服务有关的规定(1周)4. 制定宣传资料,并进行宣传推广活动(3周)5. 收集居民需求和留言,及时反馈并处理(持续进行)6. 针对常见代办事务,建立指南和流程图,方便居民查询(2周)7. 开展满意度调查和分析,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和品质(持续进行)资源调配和预算计划1. 人力资源:10名综合服务人员,3名专业服务人员2. 资金预算:50万元,分为宣传推广费、办公用品购置费、人员培训费等。

3. 为保证服务品质,需要购置服务车辆,预算为20万元。

项目风险评估和管理1. 首先要考虑的是政策风险。

代办制服务涉及到政策法规、业务守则等,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并及时调整服务流程。

2. 其次是人员风险。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需要筛选优质人员并进行培训。

同时,要对服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3. 系统风险:代办制服务需要建立以服务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如出现系统故障,将不利于服务的进行。

工作绩效管理1. 每周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制定改进建议。

2. 按照服务流程和标准,定期进行服务质量测评,并考核绩效。

3.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服务人员进行奖惩措施,并及时反馈改进建议。

沟通和协调1. 要保持与居民的沟通畅通,及时收集居民反馈意见,改善服务质量。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工作制度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工作制度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免费代办制度一、代办服务对象:前来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申办便民服务事项的村民(居民)。

二、代办服务内容:1、证照代办服务。

主要包括:申请种养殖业扶持,社保补贴,求职登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独生子女光荣证,生育证,计生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再生育,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计生并发症鉴定,残疾人求职登记,特困残疾人专项补助,残疾人康复医疗优惠卡,老年优待证,新(改)建房屋办证,农宅用地报批代理,救灾救济,集体土地变更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证。

2、咨询服务。

主要包括:“三农”信息咨询、劳动用工信息咨询、农村合作医疗相关信息咨询以及司法、劳务咨询,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3、公共服务。

代办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服务事项。

三、代办服务要求:1、群众前来提交代办事项,在村便民服务室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2、对前来村便民服务室申办事项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等。

3、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5、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主动向办事群众并说明延期理由。

6、认真填写服务对象登记册,负责做好办理事项的登记、上报和资料保存工作。

四、代办服务监督:1、群众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可以进行举报,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2、镇将对村级便民服务活动中心出现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2、实行村级便民服务追踪抽查,镇便民服务大厅每月对委托代办群众按5-10%比例进行抽查。

3、镇政府不定期对村级便民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该村的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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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陈村为民服务代理室工作制度
一、村代理员实行坐班或轮流排班值日,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离岗或脱岗。

二、服务公开、工作透明,实行首问负责制。

对来电、来访的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或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向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移交;对属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服务范围且材料齐全的代理事项,即时受理,材料不全的,补齐材料后予以受理,并及时向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移交。

三、文明规范,礼貌待人,绝不允许“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四、各项代理业务熟练操作,讲究职业道德,不得吃、拿、卡、要,故意刁难。

五、强化优质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禁讲“服务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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