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外委管理制度
外委维修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外委维修单位的管理,确保维修工作安全、高效、优质,保障生产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外委维修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安装、改造、维护等。
三、外委维修单位准入管理1.外委维修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外委维修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5)相关技术人员和设备证明材料。
3.我公司将对外委维修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维修合同。
四、外委维修单位职责1.外委维修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维修任务,确保维修质量。
2.外委维修单位应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维修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外委维修单位应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监督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进度和质量。
4.外委维修单位应做好维修过程中的资料记录,包括维修方案、维修记录、验收报告等。
五、维修质量管理1.外委维修单位应严格按照维修方案和维修标准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2.我公司将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外委维修单位,并要求整改。
3.外委维修单位对维修质量问题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维修费用管理1.外委维修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合理报价,确保维修费用合理。
2.我公司将对维修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真实、合理。
3.外委维修单位应按时提交维修费用结算报告,我公司将在审核通过后支付费用。
七、合同管理1.外委维修单位与我公司签订维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2.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妥善处理剩余维修工作。
八、附则1.本制度由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保障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部单位进行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外委单位对设备检修维护工作负责,公司负责对外委单位的检修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外委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设备检修维护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外委单位必须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完成各项工作。
第五条外委单位在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外委单位的检修维护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外委单位必须保证检修维护工作的质量,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运行的良好状态。
第二章外委单位的资质要求第八条外委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有相关的从业经验和技术水平。
第九条外委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检修维护设备和工具,确保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外委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检修维护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服务意识,能够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外委单位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检修维护计划和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外委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作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外委单位在接到公司委托后,必须根据公司的要求和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检修维护计划。
第十五条外委单位必须按照检修维护计划的要求进行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外委单位必须在检修维护工作完成后,将相关的工作记录和报告上报给设备管理部门,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外委单位在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时,必须注重设备的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外委单位在检修维护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外委检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外委检修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有序进行,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部合作的外委检修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管道、消防等检修项目。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外委检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检修作业安全。
3. 外委检修单位: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检修作业安全。
四、管理措施1. 外委检修单位准入(1)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外委检修单位应提交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急预案等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外委检修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检修合同。
2. 安全教育培训(1)外委检修单位应组织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外委检修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安全检查与验收(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外委检修单位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3)检修作业完成后,外委检修单位应进行自检,确保检修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4. 安全生产责任(1)外委检修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外委检修单位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3)外委检修单位在检修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五、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外委检修单位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
2. 事故调查与处理(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外委检修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检修外委管理制度

检修外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外委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外委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外委管理的范围和目标外委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外委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和改造等工作。
旨在确保公司外委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寿命,提高设备性能,减少设备故障率,降低维修费用,节约能源。
第三章外委管理的责任1. 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外委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和改造等工作负有最终责任。
2. 外委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外委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和改造等工作。
3. 外委管理部门下设外委维护、外委保养、外委检修和外委改造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维护、保养、检修和改造工作。
4. 外委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外委维护、外委保养、外委检修和外委改造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四章外委管理的流程1. 外委维护流程(1)定期维护外委维护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要求,制定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
(2)临时维护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进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 外委保养流程(1)定期保养外委保养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保养要求,制定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保养。
(2)临时保养发现设备出现磨损或松动等情况时,应立即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3. 外委检修流程(1)定期检修外委检修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检修要求,制定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检修。
(2)临时检修发现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或损坏等情况时,应立即进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 外委改造流程当设备性能降低或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时,外委改造部门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改造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改造。
第五章外委管理的标准1. 外委管理部门应按照《设备维护管理规范》、《设备保养管理规范》、《设备检修管理规范》、《设备改造管理规范》等标准进行管理。
2. 外委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外委维护、外委保养、外委检修和外委改造等工作流程。
3. 外委管理部门应不断提高外委维护、外委保养、外委检修和外委改造的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维修费用,节约能源。
外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检修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委单位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的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外委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第二章外委检修单位管理要求第四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依法设立,具备相应的资质,具有从事相关检修工作的合格人员。
第五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八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作业,保障检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外委检修现场安全管理第九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防护区域,明确安全标识,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清楚辨认。
第十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并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佩戴。
第十一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具备完善的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处置。
第十二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外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提前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流程进行,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第十五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做好安全交底和安全监督,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安全风险和操作要求。
第十六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做好安全记录和安全档案的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措施。
第五章外委检修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外委检修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事故不扩大。
第十八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配合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对安全事故进行认真总结,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提高检修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是指在本单位检修工作过程中,由外部单位提供人员、技术和装备等支援服务的一种合作方式。
第三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四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具体事项和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纳入工作合同或协议中。
第二章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由检修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支援时间、支援人员数量、支援技术要求等。
第六条检修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外委单位支援检修计划,并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审批部门应当审核申请材料,分析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必要性和安全风险,并根据检修需求和资源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第八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计划获得批准后,应当书面通知外委单位,并签订工作合同或协议。
第三章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组织与管理第九条检修单位应当组织人员编制外委单位支援检修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目标。
第十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由专门的监管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参加相关的培训,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检修单位应当为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具,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检修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指挥。
第十四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当提前请假并报告检修单位。
第十五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单位应当对外委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评价,并及时支付支援费用。
第四章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和指挥。
车辆外委修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外委修理管理,确保车辆维修质量、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维修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委修理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养、维修、故障排除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规范管理、保障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修理范围及标准第四条修理范围:1. 定期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燃油滤清器等;2. 故障维修:包括更换零部件、排除故障等;3. 特殊维修:包括大修、改造等。
第五条修理标准:1.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采用合格的维修材料和配件;3. 保证维修质量,确保车辆安全运行;4. 保障维修成本合理。
第三章外委修理单位选择与管理第六条外委修理单位选择:1.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2. 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服务质量高、价格合理的维修单位;3. 对维修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维修能力、设备水平、人员素质等。
第七条外委修理单位管理:1. 与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明确维修范围、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2. 对维修单位进行定期考核,包括维修质量、维修效率、服务态度等;3. 对维修单位进行动态管理,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合作关系;4. 建立维修单位档案,记录维修单位信息、维修合同、维修记录等。
第四章维修流程第八条维修申请:1. 车辆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或需进行保养时,应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2. 部门负责人对《车辆维修申请单》进行审核,确保维修项目合理;3. 将《车辆维修申请单》报送至车辆管理部门。
第九条维修派工:1.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维修申请单》内容,选择合适的维修单位;2. 将《车辆维修申请单》及车辆信息发送至维修单位;3. 维修单位安排维修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
第十条维修验收:1. 维修完成后,驾驶员应与维修人员进行车辆验收;2. 验收合格后,驾驶员在《车辆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3. 车辆管理部门对维修单位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维修质量。
煤矿设备(配件)外委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设备(配件)外委检修管理制度
1.本矿不能自行组织维修的设备、配件,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检修计划,机电科统一汇总审核。
2.汇总完毕,机电科组织矿需要外委检修的各单位开检修会议,并出具会审纪要。
3.机电科将会审纪要及检修计划一并上报机电动力部。
4.通过机电动力部的反馈,机电科根据审查计划进行检修。
5.机电科将按照询比价平台,有长协的检修内容,机电科按照长协要求进行检修;没有长协的项目,机电科根据检修
内容,做招标文件,挂询比价平台,进行询价,询价出结果,
根据结果落实检修内容,报机电矿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
不予结算维修费用。
6.检修前,由机电科、设备使用单位及相关部门确定检修内容,对于提出申请外委维修的设备,机电科必须严把设备检修确认关,由机电科组织认真检查修理原因。
7.检修完毕,机电科组织使用单位进行检修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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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014检修外委管理制度编号:XSC-SBC-014(第四版)(受控)2015-04-30发布 2015-05-01实施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工业区生产管理部文件修改简要检修外委管理制度编号:XSC-SBC-014(第四版)1 目的为了规范设备的外委检修的项目申报、审批、招标、实施及验收、预决算、合同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通过严格管理,降低检修费用。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工业区所辖各单位设备现场检修外委管理。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的防水、零星土建等项目的管理参照工程管理部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 管理程序3.1 项目申报及审批3.1.1 申报原则,各单位根据公司年度设备计划预算和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没有能力或条件不允许而确需外委的项目,可申报外委实施。
3.1.2 各单位的设备的检修外委申报项目,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主管要认真调查、研究、平衡,在确定无法内部实施的情况下,进行外委实施。
3.1.3确定外委实施的项目,应由相应单位填写《设备检修外委招(议)标申请表》,特殊情况不通过招标办的需做出书面说明,由相应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强制实施的检验检测等项目参照收费文件由主管业务牵头可直接签订合同或协议,其他可不招标的情况以招标办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为依据。
申报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内容、数量和质量、工期要求等。
3.1.4 外委检修准备实施前,各单位应打呈批件或报告注明外委项目的内容及费用,必要时应附附件说明,经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审查,主管副部长同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立项实施。
3.2 项目招标与合同签订3.2.1 各单位的外委检修项目提出后,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根据业主单位提报的《设备检修外委招(议)标申请表》(本申请表由业主单位填写,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请负责人、项目具体内容、设备现状、技术及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资质要求、推荐承修单位、业主单位意见等),提请招标办组织业主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竞标单位等进行招标或议标选定,具体的办法参照招标办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
参与竞标单位应上报费用明细表,以委托方标书或提供的参考规范为准,首次报价应加盖公章,实施中出现特殊情况,以招标办要求为准。
竞标方出现弄虚作假、影响公平竞争等情况根据招标办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款第五十五条,中标无效、取消参与项目的投标资格等。
竞标方中标后弃标的,根据招标办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款第三十一条,弃标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的任何招标活动。
3.2.2中标方应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安排、安全措施、检修准备、检修具体方案、工种人员计划、机械设备仪器准备、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等。
实施方案、工期等由业主单位、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等共同审核。
外委项目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由业主单位审定并把关,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监督实施。
3.2.3已立项的外委项目选定承修单位后,由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主管人员根据呈批件和招标结果起草合同;合同约定条件要清楚,数量准确,质量标准严格,价格公平合理,必要时附加技术协议。
3.2.4 合同起草后首先由委托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再由生产管理部主管设备副部长审核签字,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有关副总联签后经审计处审查合格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3.2.5项目招标其他事宜详见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合同签订具体要求详见公司的合同签订管理办法及流程。
3.3 项目实施3.3.1 合同书签定生效后,承修单位及时办理安全开工手续,现场检修项目,承修单位应结合业主单位积极着手准备,需要强调的原则是工作量要准确,检修所需的主材及备品备件一般由委托单位备齐。
特殊情况需由修理方提供备件、材料等主材时必须在合同附表中列出详细的材料名细。
3.3.2开工后各单位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监督质量、核定数量。
凡由检修方提供主材的必须有委托单位管理人员进行点收。
3.3.3 承修方应严格按工期要求和质量标准组织安全检修。
3.4 验收3.4.1 检修项目竣工后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图纸、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条件或技术协议等组织试车、验收,承修方必须积极配合。
试车完毕后,承修单位才能够退场。
3.4.2 检修项目验收完毕后,业主单位要结合承修单位填写项目竣工单,由业主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承修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作为结算凭证。
3.4.3 列修理费的技改技措项目验收合格后承修单位应提交竣工图、实施记录、交工验收单等资料,甲乙双方审查后入档。
3.5 预决算3.5.1 合同规定需要通过预决算审核把关的,开工前,承修单位需编报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报业主单位主管人员审阅。
3.5.2 需要进行预决算的检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修单位立即编制《检修签证单》,签证单交业主单位,由经办检修的业主单位相关技术人员核实检修项目和工作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由承修单位按照《检修签证单》编制检修决算,编制决算要认真、准确。
3.5.3 检修决算首先报到委托单位审核,然后报送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主管工程师审核签字。
3.5.4再由承修单位报预算处审核。
3.5.5 经预算处审批后,设备检修处主管报设备主管部长与公司主管副总签字后由业主单位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3.6 合同管理与评审3.6.1 呈批件原件及合同在检修结束连同验收单等资料一并交财务挂帐,期间,呈批件原件流向经手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台帐。
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留合同复印件备查。
3.6.2对不能按工期完成、不能保证修理质量的承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扣罚,情形严重的取消以后的承修资格。
3.6.3 合同第一联留存审计处,设备检修处要保留合同复印件至少3年备查。
每个外委现场检修项目结束后应按照《外委检修项目(队伍)评价办法》进行评价。
3.7 考核3.7.1严禁张冠李戴,严禁先干活后呈批、签合同,紧急情况需经公司主管副总同意,未经公司主管副总同意,查出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10%扣罚责任单位,并与单位主管领导挂钩考核1%。
3.7.2未按上述规定发生的修理项目设备检修处有权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自负。
3.8附件《设备检修外委招(议)标申请表》《外委检修项目(队伍)评价办法》以上引用条款内容及附件表格随公司相关流程、制度更新为准,此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负责解释。
本制度起草人:李青松本制度审核人:张利强本制度审批人:申爱国附件:外委检修项目(队伍)评价办法1 目的对外委检修项目进行有效评价,增强对外委检修队伍安全、质量、工期与服务的管理。
外委项目结束,对外委检修队伍及项目实施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检修款结算的一项依据,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促进外委队伍工作改进的同时,也为下一次检修提供改进意见,为外委检修队伍的使用管理总结经验及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工业区各单位现场检修外委队伍管理。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的防水零星土建等项目的队伍管理参照工程管理部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不适用于设备、备件离开厂区外委修理的管理。
3 相关评价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评价:以双方的安全协议内容为评价依据。
如:检修队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的严禁实施,要为检修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等。
现场环保管理评价:以双方的环保协议内容为评价依据。
如:现场卫生、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废油处理、漏油措施等。
检修质量控制评价:按技术协议、相关对应的国家技术规范,检修后及质保期内是否发生影响生产的检修质量问题等为评价依据。
进度与工期控制评价:以检修计划与合同工期进度要求为评价依据。
检修人员技术技能水平评价:以检修人员的技术等级、实际经验、是否按规范要求、检修实施是否井然有序等为评价依据。
检修手续完整性评价:以安全资质备案、合同签订、开工手续齐全、公司资质及人员资质符合性等是否合乎本公司要求为评价依据。
文明行为规范评价:以股份公司的行为规范管理办法为参考及各管理部门对外工队伍的相关管理内容为评价依据。
如:不得在厂区范围打架、偷盗、不得违反门岗的管理规定等。
评价人:为负责此项检修的主要具体负责人、检修主管工程师或主管领导、设备处项目主管工程师。
4 管理程序4.1 施行“一项目一跟踪、一合同一评价”的常态化评价方式。
“一合同一评价”即对每个施工合同评价一次。
项目竣工后10日内,各管理部门要从现场安全管理、现场环保管理、检修质量控制、进度与工期控制、检修人员技术技能水平、检修手续完整性、文明行为规范等7个方面对外委队伍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
4.2每个方面采用5分制的评分方法将每个评价栏目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评价,对应分值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此外,该套评价机制要求项目责任部门对每一个外委施工队伍承接的每一个检修项目进行必要的跟踪、监督,项目一完结,应立即对承接该检修项目的施工队伍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结(决)算的一项必不可少的资料,也作为检修队伍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依据。
4.3评价结果以总得分为准,按照不同得分,分为四类评价结果:优秀:得分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得分总分80-90分(含80分)合格:得分总分65-80分(含65分)不合格:得分总分在65分以下。
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一票否决,直接评价为不合格。
4.4在每次检修完毕即公布一次外委队伍评价结果,连续两次评价为不合格单位的施工队伍,取消其承接本单位任何检修项目的资质,列入不合格供方黑名单。
评价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外委队伍沟通,并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促其改正。
到年终时,对平时评价进行汇总,并得出年度评价结果,对于年度评价进入前三名的,在来年检修中给予优先考虑。
4.5 对外委项目每月进行汇总,应包含:业主单位、承修单位、检修项目名称、检修内容、开始及结束日期、费用、评价情况等。
4.6本办法及评价表作为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中,《检修外委管理制度》的附件。
本办法可根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
参考表格:检修外委队伍评价表日期:实业部:项目名称:检修队伍名称:评价标准:每个方面采用5分制的评分方法将每个评价栏目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评价,对应分值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
评价结果以总得分为准,按照不同得分,分为四类评价结果:优秀:得分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得分总分80-90分(含80分)合格:得分总分65-80分(含65分)不合格:得分总分在65分以下。
**部检修项目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