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监狱法律文书
监狱法律文书概述

监狱法律文书概述引言监狱法律文书是在监狱系统中使用的一类重要文书,它涵盖了诸多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书。
监狱法律文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监狱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监狱中的秩序和安全,保护被监禁人员的合法权益,并有效管理监狱中的各项事务。
本文将对监狱法律文书的概述进行详细阐述。
一、刑罚执行变更通知书刑罚执行变更通知书是一种监狱法律文书,用于通知被监禁人员刑罚执行情况的变更。
当法院对被监禁人员的刑期进行调整或其他刑罚执行情况发生变化时,监狱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向被监禁人员发出刑罚执行变更通知书。
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刑罚执行的具体变动内容,并告知被监禁人员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二、投诉申诉书投诉申诉书是被监禁人员在监狱系统内提出申诉或投诉的一种法律文书。
监狱的管理机构应设立投诉申诉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处理被监禁人员的投诉和申诉事宜。
被监禁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监狱系统提出投诉和申诉,并要求监狱方面给予合理的处理和回应。
投诉申诉书应包括投诉或申诉的事实、理由及要求等内容,并由被监禁人员本人签名。
三、家属探监申请书家属探监申请书是监狱中被监禁人员的家属向监狱方面申请探访被监禁人员的一种法律文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监禁人员的家属可以递交家属探监申请书,申请获得探访被监禁人员的许可。
家属探监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与被监禁人员的关系、探访的具体目的和时间、个人身份证明等信息。
四、监狱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狱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监狱执法机关对被监禁人员违反监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时使用的一种法律文书。
根据监狱法律法规,监狱执法机关可以对被监禁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禁闭等。
监狱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详细说明被监禁人员的违规行为、处罚的种类和理由、申诉的途径等内容,并告知被监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减刑假释申请书减刑假释申请书是被监禁人员向监狱方面申请减刑或假释的一种法律文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监禁人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向监狱系统提出减刑假释申请。
监狱法律文书模板

监狱法律文书模板篇一:法律文书一、名词解释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3、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4、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5、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6、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7、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8、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9、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
10、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11、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2、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
第六章监狱法律文书

监狱是怎样工作的?很恐怖吧!
一、监狱法律文书的概念、种类
• 监狱法律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含未成年犯 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 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改 造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依 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 意义的文书总称。监狱法律文书也被称为 监狱执法文书。
一监狱法律文书的概念种类?监狱法律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法律文书学
主讲人:李小红
第六章 监狱法律文书
• 本章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1.会制作监狱的常用文书:提请减刑建议书、 提请假释建议书等; 2.了解监狱的的基本职能; 3.复习巩固三大诉讼法相关知识。
二、提请减刑建议书
• 概念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编 • 实例
三、提请假释建议书
• 概念 • 法律依据 • 实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监狱法律文书的概念、种类
• 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 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 录式文书。 • 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决定类文书、建议 和意见类文书、审批表和报 告表类文书、 通知和证明类文书、登记表和其他类文书。 • 依文书内容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执行刑 罚文书、狱政管理文书和监 狱侦查文书。 • 依受文对象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监 狱内部文书和监狱对外文书。
监狱法律文书——执法文书

一、概念、功用
提请减刑意见书,是监狱依法对服刑 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 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 裁定减刑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的主要作用是体现党 和国家对罪犯所采取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促使罪犯接受改造,改恶从善,重新做人。
《刑法》第七十八条 司法解释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期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 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一)首部
包括标题、编号、 罪犯基本情况和提请事 项等。 1.标题
在文书首页顶端正中分 两行写明制作意见书的 执行机关名称和文书名 称。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注明文书 编号,一般由年度、机 关代字、文书代字、序 号组成,如“(20×× )×监减字第××号” 。
监狱通过此表可以掌握罪犯的基本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地 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而且,将来罪犯出监,此表格对出监人 员进行社会帮教也有参考价值。
二、项目、内容和填写方法
1、罪犯的基本情况; 2、罪犯受到的强制措施和被处罚的情况; 3、罪犯个人简历; 4、主要犯罪事实; 5、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详细
第三节 提请减刑建议书
(2)具体事实要用证明材料支持
建议书本身是表明监狱态度的,本身不是证据材料,建议书所有的情 节,都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作支持。
一、监狱执法文书的概念、功用
监狱法律文书是,是监狱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的规定为处理有关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法律事 务而依法制作的各种专用文书的总称。
1、是执行刑罚、惩罚犯罪,使其认罪服法的有效 手段,又是教育改造罪犯,使其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的生动教材。
监狱法律文书(DOC)

第七章监狱法律文书第一节监狱法律文书概述一、概念监狱法律文书是,是监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为处理有关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法律事务而依法制作的各种专用文书的总称。
概念的含义:1.制作主体是监狱●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是(A.劳教所 B.劳改所C.司法局 D.监狱2.监狱文书的内容涉及监狱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犯罪过程中所产生和需要处理的各种法律事务。
3.制作依据是有关的法律规定。
刑法、刑诉、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及行政法规。
4.基本属性为专用法律文书。
二、监狱文书的沿革1982年6月当时主管监狱的公安部制定《劳动改造机关执法文书格式》,32种文书格式。
2002年7月司法部监狱管理局颁布了《监狱执法文书格式(试行)》,规定了共48种文书。
三、分类(一)根据内容分为:1.监狱执行刑罚事务文书。
收监文书、暂予执行文书、建议减刑、假释文书等。
2.狱政管理文书。
对罪犯的奖惩文书、评审鉴定表、对罪犯关押禁闭、使用戒具审批表、抓捕脱逃罪犯文书。
3.监狱侦查文书。
狱内立案文书、笔录、结案文书等。
(二)根据受文对象及处理方式可分为:监狱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四类:(l)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l分);(2)向法院和检察院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时使用的文书(2分)(3)通知有关人员的文书(1分);(4)其他文书(l分)。
1.监狱等执行机关内部使用的表格式文件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奖惩审批表,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等等。
例题:⑴.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是( ) BA.监狱起诉意见书B.保外就医审批表C.提请减刑意见书D.释放证明书⑵.记载出监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表现和监狱对其表现作出结论的法律文书是( ) BA.罪犯评审鉴定表B.罪犯出监鉴定表C.罪犯奖惩审批表D.罪犯入监登记表⑶.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是( )BA.罪犯评审鉴定表B.罪犯入监登记表C.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D.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监狱在收押新入监罪犯时,必须填写的法律文书是()AA.罪犯入监登记表B.犯人入监登记表C.犯罪嫌疑人入监登记表D.被告人入监登记表⑷.监狱在年终对罪犯进行评审、鉴定时填写的表格式文书是()AA.罪犯评审鉴定表B.罪犯奖励审批表C.年终评审登记表D.罪犯奖惩审批表⑷罪犯服刑期间,符合法定条件保外就医的,需要填写( )A.罪犯监外执行审批表 B.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C.罪犯奖励审批表D.罪犯评审鉴定表2.向法院和检察机关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的书写式文书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起诉意见书,提请复查意见书,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等等。
监狱刑事案件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名称: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案案号:(2021)XX刑初字第XX号公诉机关: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某,男,汉族,1980年2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住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小区XX号。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3月15日被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5日被逮捕。
辩护人:XXX,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起诉书指控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具体事实如下:2021年2月28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张某某持一把水果刀将李某某刺伤。
经法医鉴定,李某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辩护人意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被告人张某某认罪态度良好,悔罪表现明显,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庭审调查(一)法庭调查1.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张某某表示无异议。
2. 公诉人出示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
3. 被告人张某某陈述犯罪经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4. 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法庭辩论1.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2.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请求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法庭辩论结束,合议庭宣布休庭,进行评议。
五、合议庭评议合议庭经过评议,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六、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监狱法律文书学习指南

监狱法律文书学习指南第一节 监狱法律文书概述一、概念监狱法律文书是,是监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为处理有关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法律事务而依法制作的各种专用文书的总称。
概念的含义:1.制作主体是监狱2.监狱文书的内容涉及监狱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犯罪过程中所产生和需要处理的各种法律事务。
3.制作依据是有关的法律规定。
刑法、刑诉、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及行政法规。
4.基本属性为专用法律文书。
二、监狱文书的沿革1982年6月当时主管监狱的公安部制定《劳动改造机关执法文书格式》,32种文书格式。
2002年7月司法部监狱管理局颁布了《监狱执法文书格式(试行)》,规定了共48种文书。
三、分类(一)根据内容分为:1.监狱执行刑罚事务文书。
收监文书、暂予执行文书、建议减刑、假释文书等。
2.狱政管理文书。
对罪犯的奖惩文书、评审鉴定表、对罪犯关押禁闭、使用戒具审批表、抓捕脱逃罪犯文书。
3.监狱侦查文书。
狱内立案文书、笔录、结案文书等。
(二)根据受文对象及处理方式可分为:1.监狱等执行机关内部使用的表格式文件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奖惩审批表,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等等。
2.向法院和检察机关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的书写式文书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起诉意见书,提请复查意见书,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等等。
3.向罪犯家属和有关机关发的通知书,大多是填空式文书罪犯入监通知书,罪犯奖励、惩罚通知书,提请对保外就医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罪犯病危通知书,罪犯死亡通知书,等等。
4.其他文书刑满释放人员证明书、罪犯申诉材料转递单。
(三)按文书的体裁可以分为1.笔录类文书如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等。
2.填充类文书监狱使用文书和各表格类、通知类、清单类文书均属填充型文书。
3.报告类文书如狱内立案报告、狱内结案报告等。
第二节 罪犯收监文书罪犯收监文书是指监狱在对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入监狱内并开始执行刑罚时所制作的各种文书。
第六章监狱法律文书

第六章监狱法律文书【了解】监狱法律文书的分类【一般掌握】一、监狱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二、罪犯入监登记表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三、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复查函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四、罪犯奖惩审批表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五、罪犯评审鉴定表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六、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七、罪犯出监鉴定表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一、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二、监狱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第一节监狱法律文书概述一、概念监狱法律文书是指监狱等刑事执行机关在对依法判处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过程中,依照法律程序和监管规定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罪犯从入监到释放,以及在服刑过程中减刑、假释;对死缓犯提请执行死刑等都需要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因此,监狱文书是实施法律的具体手段,能够如实地反映改造活动的全过程,反映改造工作的质量,能够保证监狱机关的活动合法有序。
掌握其中的每一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理论、技巧及规范化的格式,对提高改造工作质量,保证改造工作合法有序地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分类公安部于1982年6月制定的《劳动改造机关执法文书格式》,共32种监狱文书格式,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实践和总结,已逐步完善和规范。
监狱文书大致可分为以下五类:(一)监狱等执行机关内部使用的表格式文件主要有: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奖惩审批表,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申请使用戒具、关押禁闭审请表,罪犯评审自查表,脱逃罪犯捕回报告表申请使用戒具、关押禁闭审请表,罪犯评审自查表,罪犯出监自查表等等。
(二)向法院和检察机关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的书写式文书主要有: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起诉意见书,提请复查意见书,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等等。
(三)向罪犯家属和有关机关发的通知书,大多是填空式文书主要有:罪犯入监通知书,罪犯奖励、惩罚通知书,提请对保外就医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罪犯病危通知书,罪犯死亡通知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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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监狱法律文书【了解】监狱法律文书的分类【一般掌握】一、监狱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二、罪犯入监登记表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三、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复查函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四、罪犯奖惩审批表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五、罪犯评审鉴定表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六、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七、罪犯出监鉴定表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一、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二、监狱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第一节监狱法律文书概述一、概念监狱法律文书是指监狱等刑事执行机关在对依法判处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过程中,依照法律程序和监管规定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罪犯从入监到释放,以及在服刑过程中减刑、假释;对死缓犯提请执行死刑等都需要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因此,监狱文书是实施法律的具体手段,能够如实地反映改造活动的全过程,反映改造工作的质量,能够保证监狱机关的活动合法有序。
掌握其中的每一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理论、技巧及规范化的格式,对提高改造工作质量,保证改造工作合法有序地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分类公安部于1982年6月制定的《劳动改造机关执法文书格式》,共32种监狱文书格式,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实践和总结,已逐步完善和规范。
监狱文书大致可分为以下五类:(一)监狱等执行机关内部使用的表格式文件主要有: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奖惩审批表,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申请使用戒具、关押禁闭审请表,罪犯评审自查表,脱逃罪犯捕回报告表申请使用戒具、关押禁闭审请表,罪犯评审自查表,罪犯出监自查表等等。
(二)向法院和检察机关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的书写式文书主要有: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起诉意见书,提请复查意见书,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等等。
(三)向罪犯家属和有关机关发的通知书,大多是填空式文书主要有:罪犯入监通知书,罪犯奖励、惩罚通知书,提请对保外就医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罪犯病危通知书,罪犯死亡通知书,等等。
(四)笔录类文书主要有: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个别谈话记录,等等。
(五)其他文书,如释放证明等第二节罪犯入监登记表一、概念与功能入监登记表是监狱收押新入监的罪犯时按照监管法规的有关规定,记载新入监罪犯身份的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
对司法警官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入监罪犯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罪犯的改造教育工作有重要意义。
二、格式单位: 入监时间: 年 月 日姓名别名 性别 一寸免冠照片民族出生时间 文化程度 拘留时间逮捕机关 逮捕日期 判决机关判决日期 罪名 刑种 刑期 起止日期 剥夺政治权利年限捕前职业政治面貌有何特长 籍贯 口音 家庭住址曾受过何种惩处本人简历主要犯罪事实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关系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单位住址政治面貌第三节提请假释(减刑)建议书一、概念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是监狱等执行机关对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提出减刑或假释的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的文书。
这是提请减刑意见书和提请假释意见书的合称。
尽管两者适用的对象、适用的法定条件不完全相同,但两者提请的主体和写作格式相同,所以,我们将两种文书合在一起讲述。
对上述概念,可作如下理解: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期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刑期的限制。
”第二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这些是在押劳改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这是监狱和劳改执行机关制作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的法律依据。
最后,按照上述法定条件和法律依据,我们可作如下理解:1、只有监狱等执行机关依法向人法院提出对具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罪犯予以减刑或假释的书面建议,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之后,才能生效。
人民法院也只能在监狱等执行机关提出书面建议的前提下,才能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和监狱等执行机关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制约。
监狱等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具有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的理由、事实和具体意见,要求依法对那些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予以减刑或假释的法律效力,也是法院作出裁定的事实与文字依据。
2、这体现了我国惩办与宽等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劳政策。
对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适当减轻原判刑罚,或对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附有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要刑罚制度。
依法准确地制作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及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适时地得到减刑或假释,可以使他们看到前途光明,达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增强改造信心,调动劳动积极性,加速改造他们成为新人的进程。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包括标题、编号、罪犯基本情况和提请事项等。
1、标题在文书首页顶端正中分两行写明制作意见书的执行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注明文书编号,一般由年度、机关代字、文书代字、序号组成,如“[19××]×监减字第××号”。
3、罪犯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提请减刑或者假释的罪犯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原判法院、判决时间、判决书编号、原判罪名、刑种、刑期,以及交付执行的时间和服刑所在的监狱等。
4、提请的事项写“减刑”或者“假释”,然后用承上启下语“具体事项如下”领起下文。
(二)正文包括两项内容:1、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包括表现的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
表现的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是制作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的重点,也是人民法院对罪犯准确作出减刑或假释裁定的前提和依据。
根据《管教工作细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在叙述悔改表现时,重点写明罪犯怎样遵守监规纪律、认罪服法、加速思想改造、努力学习文化技术、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等情况;在叙述立功表现时,重点写明罪犯在劳动生产中的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及突出贡献,揭发了某个案件或检举了其他犯罪行为,抢救了国家财产或消除灾害事故,制止了监内的犯罪活动或其他破坏活动,及在其他方面作出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事情等。
叙述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时要实事求是,准确可靠,清楚明白,证据充分。
不要用制作者的感情或主观愿望去代替客观事实,也不能用鉴定性语言代替具体事实的叙述。
在叙述假释罪犯的悔改或立功表现时,应全面叙述他在服刑改造期间的全部表现情况,使“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一构成假释的基本要件重点突出。
还要说明假释罪犯已服刑的期限和所剩的减刑,为人民法院提供具备假释的法定条件提供根据。
2、减刑、假释的理由和根据理由是对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后所作的结论,因此,叙述用语要精辟、明白,要能表明监狱和劳改场所对减刑(假释)罪犯改造表现的具体看法和结论。
根据就是法律依据,制作减刑(假释)建议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何条何款,供报人民法院裁定用的。
报请减刑或假释的罪犯刑种不同,援引的条款也不同:对死缓犯提请减刑,依据是该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对有期徒刑犯、无期徒刑犯(包括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犯和原判死缓或无期徒刑已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或假释,依据是刑诉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
(三)尾部1、主送机关即意见书移送有权审核裁定的人民法院。
根据刑法第79条的规定,对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同样,提请假释意见书的主送机关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2、制作文书的执行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3、制作文书的时间4、附项用条款式写明随意见书所移送的罪犯改造档案及其卷数、页数,有关证据材料及其份数、件数等。
三、注意事项实事求是。
可供减刑或假释的事实必须是经过认真查证核实的,不能偏听偏信,不能道听途说,不能凭空想像,更不能弄虚作假,贪赃枉法。
做到事实清楚、准确、真实、具体,证据充分,并在罪犯档案中有据可查。
叙述集中。
主要集中叙述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
与此无关的内容,一概不写。
罪犯在服刑期间已经有过一次或几次减刑等情况,应在罪犯的基本情况一栏内逐一写明,便于人民法院在审核裁定这次减刑或者假释时正确计算剩余的刑期。
文字简洁,态度正确。
监狱和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具体表现,叙述要清楚明白,文字要简洁,态度要明确。
按照法定条件,罪犯是立功还是悔改,是提请减刑还是提前假释,要写得清楚明白。
【范文一】××省××监狱提请减刑意见书(199×)×监减字第××号罪犯陈×,男,现年26岁,汉族,××省××县人,因奸淫幼女罪、抢劫罪,经××县人民法院于1992年12月19日以(1992)×法刑字第104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于1993年1月3日送××省××监狱执行劳动改造。
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该犯自服刑改造以来,经过反复教育,对其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有了正确的认识,曾多次表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