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道路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道路工程成品保护制度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道路工程施工后期的成品保护工作,确保道路工程质量,延长使用寿命,保障交通安全。
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的道路工程项目。
二、成品保护原则1. 预防为主: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成品损害的发生。
2. 责任明确:施工单位应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人,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责。
3. 全面保护:对道路工程的所有成品进行全面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路面、路缘石、交通标志、绿化等。
4. 及时修复:一旦发现成品损害,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三、成品保护措施1. 施工期间,应对未固化的路面进行封闭管理,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
2. 对于新铺设的路面,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围栏、警示带等隔离措施。
3. 在施工区域内,应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巡查队伍,定期检查成品保护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4. 对于易受损害的部分,如路口、转弯处等,应加强保护措施,必要时可设置临时交通管制。
5. 在施工结束后,应对成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损害后方可开放交通。
四、监督与考核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于成品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成品保护制度,造成成品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应急处理1. 建立成品损害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成品损害,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设备和材料,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修复工作。
3. 对于重大成品损害事件,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六、制度修订本制度应根据道路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和技术发展进行不定期的修订,以保持其科学性和先进性。
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方案一、前言道路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交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道路工程成品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环节。
本方案旨在对道路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进行系统规范,确保道路工程成品在施工、运输和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最终实现道路质量的可控和可靠性。
二、保护范围道路工程成品的保护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现场保护:包括建筑现场、路基、路面和路肩等各个施工部位的保护。
2. 运输保护:包括道路工程成品的运输车辆及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措施。
3. 存放保护:包括道路工程成品的临时存放点和正式存放点的保护。
三、保护措施为了保障道路工程成品的安全和完整,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1. 施工现场保护(1)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规范,制定现场交通管理方案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管。
(2)施工区域划分: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划分施工区域,设置围挡、隔离带等措施,确保施工区域内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3)机械设备保护: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正常,避免设备对成品的损坏。
(4)材料堆放保护:临时堆放的道路材料和成品应按规定标高堆放,采取喷涂、覆盖等措施,避免因风化、水浸等导致成品受损。
2. 运输保护(1)运输车辆选择:选择专业的运输公司和合格的运输车辆,保证运输车辆的安全和合理负荷。
(2)运输路径规划:根据道路工程成品的特点和运输途中的道路情况,制定合理的运输路径和行车速度,避免在恶劣路况和环境下运输。
(3)运输过程监管: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管和跟踪,确保路面、路基等道路工程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 存放保护(1)临时存放点保护:选择平整、通风、不易积水的区域临时存放道路工程成品,对成品进行覆盖或者设置临时遮阳棚等保护措施。
(2)正式存放点保护:对于正式存放点,应严格执行规范的存放要求,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成品的安全和完整,比如安装监控设备、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等。
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1、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责任到人。
派专人负责对应区域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安排专人定期巡回检查,将成品的监护作为项目的重要工作进行。
2、加强职工的质量和成品保护教育及成品保护人员岗前教育,树立了工人的配合及保护意识,各种成品临时交接制,做法哦层层工序有人负责。
3、设置现场工序保护警示牌。
路基整形以后,在未经允许进入下道工序之前应进行封闭,不得停靠大型车辆,边坡不得走人。
4、路基施工应选择晴好天气进行,且施工时路基两侧做好排水措施。
5、路基碾压完成后,应进行养护,雨前应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养护期间,严禁车辆、重型机械在其上行驶。
6、路面预埋排水管道、线管等不得随意移动、拆除、切断等。
7、钢筋绑扎完成后,严禁施工机械的油污等污染钢筋。
8、对于绑扎成型的钢筋,现场设置特制的成品保护标志牌,防止踩踏,并安排专人看守并负责修理。
9、用人工搬运时,轻拿轻放,放置钢筋时,端头严禁先触地,严禁抛掷钢筋。
10、浇筑混凝土时有专人修整钢筋,及时调整由于打混凝土时造成的钢筋移位。
11、侧模板拆除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棱角和表面不受损伤时,方可拆模。
12、混凝土浇筑完后,不得随意上人踩踏,破坏混凝土面,且应对浇筑部位采取暂时封闭措施,待其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可在其上行走。
13、道路中预埋的排水管、线路管等在浇筑混凝土时不得随意拆除、移动。
14、雨期混凝土施工时,应采取覆盖保护措施。
15、大型起重设备起吊前应对撑脚提前垫好垫块,垫块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
16、在完成的沥青混凝土路面,严禁一切施工车辆、机械原地掉头、急打方向急刹车等操作,避免造成对路面的破坏,严禁一切车辆设备在路面上进行维修,如无法避免在路面上维修,要采用不透水、油的油布对维修区进行铺垫,严禁维修产生的油水等污染物接触路面。
17、施工完成的沥青混凝土路面,严禁直接在路面上堆放水泥、黄沙、砖,以及砼和砂浆的拌制,如一定要堆放和拌制,应在堆放材料与路面间铺油布隔离,对拌合一定要采用防漏的金属容器拌合,不得在路面上架设小型拌合设备。
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级配碎石层一、级配碎石层成品保护1、封闭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禁行标志,设专人引导交通,看护现场。
2、严禁车辆及施工机械进入成活路段,倘假设车辆必须走碾压完的基层,必须对基层外表米取保护措施。
3、级配碎〔砾〕石成活后,如不连续施工适当洒水湿润。
二、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为防止施工缝处衔接不平顺,施工作业段之间的横缝衔接应认真处理,在碾压时预留5m~10rnT压,待下一个施工段一起碾压。
对于纵缝,预留300mmW下一幅搭接,一起碾压。
2、施工时白卸汽车倾倒速度要慢,应使混合料缓缓落下,假设在摊铺时局部有粗细集料离析严重时,应更换材料或按照设计配比,筛分掺拌,以消除因离析造成的基层强度降低。
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1、环境管理措施〔1〕、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油料污染环境。
〔2〕、对施工噪声应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3〕、施工临时道路定期维修、养护、洒水,防止扬尘。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1〕、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保证机械的安全使用性能。
〔2〕、施工现场设专人指挥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施工中车辆前禁止站人。
〔3〕、油料库应有健全的防火防爆措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混凝土路面一、混凝土路面成品保护1.混凝土板在养护期间和填缝前,应禁止车辆通行。
在到达设计强度的40恕后,方可允许行人通行。
在路面养生期间,平交道口应搭建临时便桥。
面板到达设计抗弯拉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2.对摊铺完的路面接头钢筋要派专人看管,以防被破坏。
3.框架施工期间如遇雨季,应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防止未铺筑的路基被水浸泡。
二、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为防止混凝土板块裂缝或断板,应对混凝土板在成活后,及时覆盖养生,养生期间必须经常保持湿润,绝对不得暴晒或风干,养生时间一般不应少于14d;混凝土施工的工作缝不应设在板块中间,应设置在胀缝处;及时切缝,当混凝土到达设计强度的25吟30%寸〔一般不超过24d〕可以切缝,以切缝锯片两侧边不出现超过5mmfe宜;加强对路基和基层施工时密实度、稳定性、均匀性的检查;加强角隅处振捣,必要时可加设钢筋,软路基地段,可作加固设计;控制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特别是水泥的技术指标;混凝土振捣时,防止漏振或过振。
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在道路工程建设中,保护成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只有保护好成品,才能保证道路工程的质量,减少后期修复和维护的成本。
本文将介绍道路工程成品保护的相关措施,包括物理防护、化学防护和行为防护三个方面。
物理防护物理防护是指通过物理手段保护道路工程成品免受外部物理损害的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1. 使用覆盖物覆盖物是指在道路工程成品表面铺设一层保护性材料,起到保护作用的手段。
覆盖物可以采用专业的保护膜、保护布或者是废弃物料等材料。
在使用覆盖物时,需要注意不要对道路工程的使用和功能产生影响。
2. 搭建遮蔽棚在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在成品上方施工,则可以搭建遮蔽棚进行保护。
遮蔽棚可以采用钢管或者木架等结构搭建,在保护成品的同时不影响施工。
3. 制定交通管制方案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对交通产生影响。
如果车辆和人员经过施工区域时不注意保护,则可能会对成品产生影响。
因此,需要制定好交通管制方案,并在道路施工过程中设立临时交通标志,提示车辆和行人绕行或放慢速度。
化学防护化学防护是通过化学方法保护道路工程成品免受外部物质化学性质的损害的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1. 使用防水剂防水剂是一种能渗透成品表面形成一层防水膜,从而起到保护作用的化学物质。
防水剂可以使成品表面不受潮湿和液体渗透的影响,降低成品表面的水分含量,从而达到保护作用。
2. 采用防腐剂防腐剂是一种能够防止成品受到腐蚀的化学物质。
防腐剂可以制止腐蚀介质的分子侵蚀成品表面,保持表面本身物理和化学特性的完好性,从而起到保护作用。
3. 使用防火剂防火剂是一种能够降低成品起火发生的概率的化学物质。
防火剂可以使成品的火灾难度增加,从而减少火灾的可能性,保护成品的安全性。
行为防护行为防护是指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定的行为方式以保护道路工程成品的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1. 规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工人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所有人员的施工方式和程度都符合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一、路基工程成品保护1、针对已成型的路基,应做好路拱排水、完善并及时清理路基排水系统,同时应封闭道路禁止车辆碾压防止损坏路基面,对路基边坡植被应设置隔离设施,防止人为践踏。
2、中间施工的路基,在下雨前必须碾压密实,来不及碾压时必须最少静压一遍,做好路拱,防止路基积水。
3、雨后路基彻底晾晒干之前,静止一切车辆通行,防止车辆将路基碾压成弹簧土。
4、为防止路基边坡碾压不密实,和雨水冲刷亏坡,路基施工时在路基两侧各宽填50cm,保证刷坡后边坡压实度到达设计要求。
5、路基施工应做好临时排水,并与永久性排水系统相结合,防止积水冲刷边坡,挖方路基施工应做到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绿化一级,高填方路基分台阶施工,也应做到填筑一级,防护一级,以防止坡面冲刷。
二、钢筋工程防护1、钢筋运到加工工地后,必须严格按进场时间,批号,强度,牌号,直径,长度分别标识堆放,不得混淆。
2、存放钢筋场地要进行平整夯实不得积水。
堆放时,钢筋下面要垫以垫木,离地20cm左右,上面要覆盖,防止钢筋锈蚀和污染。
3、钢筋半成品要分部、分层、分段并按构件名称、号码顺序堆放,同一部位或同一构件的钢筋要放在一起,挂标识牌,注明构件名称、部位、钢筋型号、尺寸、直径、根数、堆放场地要有遮盖、防止雨淋日晒。
4、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安排专职钢筋工值班,发现钢筋移位和变形后及时修复,保证钢筋间距、位置、保护层始终符合设计要求。
5、转运时钢筋半成品应小心装卸,不应随意抛掷,防止钢筋变形。
成型钢筋、钢筋网片应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压弯变形。
三、墩柱、盖梁、预制梁成品防撞保护1、施工便道侧墩柱成品保护措施为防止过往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碰撞,便道侧墩柱用钢管搭设成品保护支架或用浆砌片石砌筑厚30cm防护墩,并在醒目位置处贴“注意平安、小心碰撞〞反光提示标语。
2、墩柱施工完毕,必须采用塑料薄膜整个的将墩柱包裹起来养生,保证实体砼强度到达设计要求。
交通工程成品保护方案(3篇)

第1篇一、前言交通工程成品保护是确保工程质量、延长工程使用寿命、保障施工安全和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本方案旨在对交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的成品进行全面的保护,确保工程质量和外观不受损害。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市XX道路改造工程2. 工程地点:XX市XX区3. 工程规模:全长XX公里,宽XX米,双向XX车道4. 工程内容:道路路面改造、排水系统改造、照明系统改造、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等三、成品保护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对成品的损害。
2. 分阶段保护:根据施工进度和成品特点,分阶段制定保护措施。
3. 责任到人:明确成品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4. 经济合理:在确保保护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保护成本。
四、成品保护范围1. 道路路面: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标线等。
2.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井、检查井、排水管道等。
3. 照明系统:包括路灯、交通信号灯等。
4. 交通标志标线: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反光材料等。
5. 绿化设施:包括行道树、绿化带等。
五、成品保护措施1. 道路路面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临时路面封闭措施,防止车辆碾压。
- 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材料,避免对路面造成污染。
- 在路面铺设完成后,进行交通疏导,减少车辆通行对路面造成的影响。
2. 排水系统保护- 施工过程中,对排水管道进行临时封闭,防止杂物进入。
- 定期清理雨水井、检查井,确保排水畅通。
- 完成后,对排水系统进行试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3. 照明系统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对灯具进行保护,防止碰撞损坏。
- 使用专用车辆运输灯具,避免损坏。
- 完成后,对灯具进行调试,确保照明效果。
4. 交通标志标线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对标志、标线进行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施工,避免对标志、标线造成损害。
- 完成后,对标志、标线进行检查,确保清晰、完整。
5. 绿化设施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对行道树进行保护,避免损坏。
市政道路工程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市政道路工程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市政道路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一、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为此,每个分项工程都必须编制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并加强教育施工人员提高成品保护意识。
安排专人保护,砌筑安装完的工序完成三天后允许行人通行。
工程完工前安排二人巡视,如出现成品破坏及时更换维修。
根据工程性质,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成品完好无损。
具体措施:1.认真执行上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保护规定,发扬各工种之间相互协作精神,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2.合理安排各道工序,减少工序颠倒造成的破坏污染。
3.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
4.各工种完成成品后,派专人看管。
5.施工前对建筑物进行详细的调查并记录在图纸上,在建筑物上做好明显的标志。
6.对施工完毕的边石采取保护措施,待水泥砼及水泥砂浆达到强度要求后才允许行人走动。
二、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维护方案1.工程竣工后成立由项目总工为组长、技术干部及有关人员组成的工程竣工维护两制任期的工程维护工作。
2.缺陷责任期内维护组定期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特别遇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后,要及时组织检查,对出现的工程要分析原因、登记清楚,及时向业主上报缺陷数量、缺陷范围、缺陷责任及原因等,并立即组织维修。
3.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认可。
4.必要时采取可行的防护措施,确实需要中断运行必须经业主同意。
5、在维护缺陷责任方面,有两种情况。
如果缺陷是由承包人的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那么承包人将负责修复,并与设计院一起制定修复方案。
修复方案需经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立即实施。
如果缺陷是由设计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承包人需及时向设计院和业主报告,并按照设计院和业主批准的方案进行维修。
6、本承包人将成立缺陷维修组,对管段内设计不完善的地方进行合理完善和补建,以确保工程完美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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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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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配碎石层
一、级配碎石层成品保护ﻫ1、封闭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禁行标志,设专人引导交通,看护现场。
2、严禁车辆及施工机械进入成活路段,倘若车辆必须走碾压完的基层,必须对基层表面采取保护措施。
ﻫ
3、级配碎(砾)石成活后,如不连续施工适当洒水湿润。
ﻫ二、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为防止施工缝处衔接不平顺,施工作业段之间的横缝衔接应认真处理,在碾压时预留5m~10m不压,待下一个施工段一起碾压。
对于纵缝,预留300mm与下一幅搭接,一起碾压。
ﻫ
2、施工时自卸汽车倾倒速度要慢,应使混合料缓缓落下,若在摊铺时局部有粗细集料离析严重时,应更换材料或按照设计配比,筛分掺拌,以消除因离析造成的基层强度降低。
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环境管理措施ﻫ(1)、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油料污染环境。
(2)、对施工噪声应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3)、施工临时道路定期维修、养护、洒水,防止扬尘。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ﻫ(1)、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保证机械的安全使用性能。
(2)、施工现场设专人指挥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施工中车辆前禁止站人。
ﻫ(3)、油料库应有健全的防火防爆措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ﻫ混凝土路面ﻫ一、混凝土路面成品保护ﻫ
1.混凝土板在养护期间和填缝前,应禁止车辆通行。
在达到设计强度的40%以后,方可允许行人通行。
在路面养生期间,平交道口应搭建临时便桥。
面板达到设计抗弯拉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ﻫ 2.
对摊铺完的路面接头钢筋要派专人看管,以防被破坏。
3.分幅施工时如遇雨季,应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防止未铺筑增幅路基受水浸泡。
ﻫ二、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为防止混凝土板块裂缝或断板,应对混凝土板在成活后,及时覆盖养生,养生期间必须经常保持湿润,绝对不得暴晒或风干,养生时间一般不应少于14d;混凝土施工的工作缝不应设在板块中间,应设置在胀缝处;及时切缝,当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25%~30%时(一般不超过24d)可以切缝,以切缝锯片两侧边不出现超过5mm为宜;加强对路基和基层施工时密实度、稳定性、均匀性的检查;加强角隅处振捣,必要时可加设钢筋,软路基地段,可作加固设计;控制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特别是水泥的技术指标;混凝土振捣时,防止漏振或过振。
灰土成品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测量定位桩、轴线桩和水准点桩,防止碰撞位移。
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配合比不准确和铺填超厚。
3.灰土夯实后及时修建基础和回填基坑(槽),或作临时遮盖,防止日晒雨淋;四周应作好排水设施,防止受水浸泡。
4.雨季应采取料场覆盖措施,防止原材受潮。
5.每一段石灰稳定土层碾压完成并经压实度检查合格后,立即开始养生。
整个养生期间始终保持稳定土层表面潮湿,但不应过湿或忽干忽湿。
养生期不少于七天。
6.养生期间,除洒水车外,不准其他车辆行驶,树立标示牌并指派专人看护。
7.养生后仅允许施工车辆行驶,控制车速不超过30公里每小时,严禁重型卡车和履带车通行。
8.对排压好的石灰稳定土层,做出路拱和排水沟保证及时排水,以防水浸。
二灰碎成品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测量定位桩、轴线桩和水准点桩,防止碰撞位移。
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配合比不准确和铺填超厚。
3.二灰碎完工后,必须覆盖洒水养护,养生期间不允许重车通行。
4.雨季应采取料场覆盖措施,防止原材受潮。
5.在反开挖的检查井周围必须设置标示牌。
6.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置路障及标示牌
市政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并落实到各部门、各队、各班组,并制定成品保护奖罚办法。
2)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工序间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产生污染和损坏的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否则不许开工,一旦造成损坏和污染应及时清除处理。
3)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即行插牌、遮挡,必要时封闭隔离,不得在其上行走、通行车辆、装卸物资材料,加强保护。
4)基层班组设成品保护员,负责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5)不得碰撞已做好的防水层、保护层、止水件、预埋件,已浇筑好的砼部位应设围栏局部封闭、保护,并不得刮、碰、撞击等。
6)现场使用的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半成品应放置在有盖有垫处,防止雨淋、日晒和受潮;
7)制定成品保护奖罚措施,教育职工增强文明意识,不得在新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一旦发现,将给予必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