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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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再审法律法规(3篇)

民事案件再审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概述民事案件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因发现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再审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

以下是对民事案件再审相关法律法规的概述。

二、民事案件再审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1.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2. 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3. 证据不足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4.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情形。

三、民事案件再审的提起方式1. 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 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四、民事案件再审的审查程序1. 审查申请: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 立案审查: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再审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

3. 审理程序: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但当事人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争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五、民事案件再审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六、民事案件再审的法律效力1.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依法作出判决、裁定。

2. 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与原判决、裁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

七、民事案件再审的审判组织再审案件的审判组织,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组成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保证审判人员的独立性。

八、民事案件再审的诉讼费用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第一条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3篇)

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活动。

再审程序是维护司法公正、纠正错案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

二、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依据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

在再审民事案件中,适用法律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2.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案件的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等程序,是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重要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其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在再审民事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地方立法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对于再审民事案件的适用法律具有参考价值。

三、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原则1.依法原则依法原则是指再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

依法原则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2.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再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必须公正无私,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公正原则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3.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再审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原则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

4.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再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必须高效,减少当事人诉累。

效率原则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

四、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具体问题1.法律适用的范围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范围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是指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程序法是指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法律适用的时间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时间是指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的时间。

再审申请法律规定

再审申请法律规定

再审申请法律规定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判决型文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要求重新审理、修改或撤销它的一种诉讼程序。

再审申请作为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影响。

本文将介绍再审申请的法律规定,并分析其适用条件和程序,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再审制度。

一、再审适用条件再审适用条件是指再审申请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 发生了重大新的证据,但在原审时无法提供;2. 原判决依据的法律文书认定错误;3. 原判决对当事人的法定权益有重大错误处理的;4. 原判决确有事实错误,需要予以纠正;5. 原判决在追诉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后来发现被告不是犯罪分子。

二、再审申请程序再审申请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其程序和程序规定相对较为严格。

具体程序如下:1. 提交再审申请书: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陈述理由;2. 受理再审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再审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查,核实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受理申请;3. 审查再审申请:法院依法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核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4. 再审庭审:上一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依法组织开展再审庭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审查证据;5. 再审裁定:经过庭审后,上一级人民法院将作出再审裁定,决定是否维持原判、修改或撤销原判;6. 执行再审裁定:当再审裁定生效后,下级人民法院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执行。

三、再审申请的意义和作用再审申请作为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具有以下几个意义:1. 修正错误:再审制度可以修正原判决中的错误,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2. 保障权益:当事人可以通过再审申请,要求法院对其权益进行重新审视,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3. 创造司法公正:再审制度能够纠正原判的错误,提高司法公正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4. 促进法治建设:再审申请的存在和正常运行,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促进法治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监督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为依法保护当事人正确行使民事申请再审权利,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稳定性、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一条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条下列情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三)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四)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案件;(五)再审判决、裁定;(六)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

二、当事人可以对哪些裁定申请再审?第三条当事人可以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符合本指南第一条规定的下列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不予受理的裁定;(二)驳回起诉的裁定。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第四条再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判决、裁定、调解书列明的当事人;(二)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所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的案外人;(三)上述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

四、民事申请再审应当在何时提出?第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民事案件如何申请再审

民事案件如何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是指申请人对某些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认为有错误的,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向相关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相关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后符合形式要求的,则给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进入再审事由审查阶段,再审事由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再审。

申请再审的主体一、可以申请再审的主体1.原审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是指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民事诉讼法》第199条2.原审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申请再审;《民诉解释》第375条3.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民诉解释》第422条4.执行异议中异议被驳回的案外人;《民诉解释》第423条二、不可以申请再审的主体债权受让人不可以申请再审。

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诉解释》第375条申请再审的对象一、可以申请的法律文书1.生效的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199条2.生效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民诉解释》第381条3.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201条二、不可以申请的法律文书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202条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民诉解释》第380条申请再审的期限一、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205条二、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具体情形如下: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民事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民事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民事再审申请书主要适用于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调解书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判、调解书,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

而民事申诉状则适用于所有民事案件,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不服,要求改变结果或者表达其他诉求时,均可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

二、法律依据民事再审申请书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第178条和第18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而民事申诉状依据的是宪法赋予的申诉权,即公民基本民主权利。

三、程序要求民事再审申请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提交期限、申请材料、形式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为生效裁判或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而民事申诉状则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但当事人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

四、法律效力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的具体体现,法院受理申请再审后必须进行程序处理,并给予是否再审的裁定。

若法院决定再审,原裁判、调解书将失效,案件将重新审理。

而民事申诉状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接到申诉状之后,没有法律义务进行程序上的处理,只能期待青天主动发现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五、提交法院民事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而民事申诉状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

总之,民事再审申请书与民事申诉状在适用范围、法律依据、程序要求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文书进行申诉或申请再审。

在处理过程中,若遇到法律难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民事案件申诉法律法规(3篇)

民事案件申诉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或者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行为。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申诉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就民事案件申诉的法律法规进行简要梳理。

二、民事案件申诉的法定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民事案件申诉的程序(一)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二)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应当递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三)再审审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四、民事案件申诉的期限(一)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二)再审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五、民事案件申诉的法律后果(一)再审裁定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再审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六、民事案件申诉的费用(一)上诉费用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上诉费用。

(二)再审费用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缴纳再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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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法律法规《民事诉送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

第十三条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二)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三)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四)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五)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六)明显违背立法本意的。

(三)《民诉意见》第207条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也不得申请再审。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采取以下方式:(一)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二)审阅原审卷宗;(三)询问当事人;(四)组织当事人听证。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调卷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调卷函后15日内按要求报送卷宗。

调取原审卷宗的范围可根据审查工作需要决定。

必要时,在保证真实的前提下,可要求原审法院以传真件、复印件、电子文档等方式及时报送相关卷宗材料。

第二十一条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在询问、听证过程中陈述意见的权利。

来源:(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法律法规/s/370685.html)心怀法治.相关法律知识∙浙江宁波无房也可落户你知道吗/s/664867.html∙劳动仲裁没有任何证明怎么办/s/664866.html∙教育部治理"择校热":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s/664865.html∙当兵两年退伍后国家会补助多少钱/s/664864.html∙当兵复检完了多久政审 /s/664863.html ∙如何向劳动仲裁委写申请延后提供证据/s/664862.html∙劳动仲裁被申请人缺席怎么处理/s/664861.html∙劳动仲裁和解可以要求多少赔偿/s/664860.html∙2018年当兵政审内容包括什么/s/664859.html∙2018年二级残疾证可以给生活费吗/s/664858.html∙怎么查身份证可能在被使用/s/664857.html∙有哪些疾病不能去当兵 /s/664856.html ∙新罪解读:帮助他人考试作弊罪/s/664855.html∙农业合作社可以办理农机补贴吗/s/664854.html∙改名字材料及程序2018最新/s/664853.html∙已经转业的可以再入伍吗/s/664852.html∙2018城镇低保户住院报销/s/664851.html∙农村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s/664850.html∙劳动仲裁法解读: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s/664849.html∙劳动仲裁委员会指什么 /s/664848.html ∙劳动仲裁生效时间说明时候开始支付赔偿/s/664847.html∙撤销劳动仲裁申请后被申请人如何知道/s/664846.html∙节能补贴领取补贴程序详解/s/664845.html∙(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几类劳动争议/s/664844.html∙劳动仲裁被告能否也提出诉求/s/664843.html∙2018结婚迁户口去派出所吗/s/664842.html∙教你书写格式2018劳动仲裁申请书(2018最新)/s/664841.html∙2018军官转业工龄如何计算/s/664840.html∙委员:种田应接受系统教育,年轻人满20岁才允许工作/s/664839.html∙参战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s/664838.html ∙成都公租房补贴开始申请了,你符合申请条件吗/s/664837.html∙公职人员车改补贴发多少/s/664836.html∙2018年取暖费发放标准(2018年)/s/664835.html∙当兵一定要注销户口吗 /s/664834.html ∙怎么查身份证有没有被盗用过/s/664833.html∙2018各省大学生当兵经济补贴政策/s/664832.html∙户口什么情况可以迁移 /s/664831.html ∙青海省出台社保扶贫政策助力精准脱贫你知道吗/s/664830.html∙复检过了就必须去参军吗/s/664829.html∙宁波掀"抢人"热潮:降低落户门槛大专生可无房落户/s/664828.html∙不服解除劳动合同提出仲裁怎样写仲裁请求/s/664827.html∙2018年农村土地流转哪些条件可以领补贴/s/664826.html∙用人单位能在劳动仲裁中提出赔偿请求吗/s/664825.html∙绿标车报废有补贴没有 /s/664824.html∙什么样的条件才能领取跨区补贴/s/664823.html ∙关于成都积分入户的热点回答/s/664822.html ∙2018年农业补贴政策有什么变化/s/664821.html ∙合同纠纷仲裁判决怎么执行/s/664820.html ∙农业补贴的发放形式有哪些/s/664819.html ∙在校大学生当兵年龄限制是多少岁/s/664818.html ∙宪法修改原则: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s/664817.html ∙实习律师可以代理劳动仲裁案吗/s/664816.html ∙劳动仲裁受理后会为申请方配律师吗/s/664815.html ∙2018年资料政策积分落户需要多少分/s/664814.html ∙租房子房东签合同要写身份证号吗/s/664813.html∙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职工只有人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s/664812.html∙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就业补贴办事指南/s/664811.html∙当兵5年后退伍费是多少/s/664810.html∙集体户口买房限购吗 /s/664809.html ∙怎样在个人户口上改名字,费用多少/s/664808.html∙最高法:案外人权益受虚假仲裁损害可申请不予执行/s/664807.html∙将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s/664806.html∙大学生服兵役期间可以考军校吗/s/664805.html∙已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如何处理/s/664804.html∙公司怎么执行劳动仲裁判决款项/s/664803.html∙劳动仲裁需要什么人证 /s/664802.html ∙2018年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呢/s/664801.html∙迁跨省户口最快要多久 /s/664800.html ∙杭州硕士落户政策2018 /s/664799.html ∙上海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议案:建议制定(财政法)/s/664798.html∙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代理词/s/664797.html∙嫁人后户口怎么迁 /s/664796.html∙没有兵役登记会怎么样,有什么后果/s/664795.html∙农村社保卡办理资料及程序/s/664794.html∙照片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吗/s/664793.html∙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一次交完证据吗/s/664792.html∙劳动仲裁申请调解之后需要撤销吗/s/664791.html∙2018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需要哪些材料/s/664790.html∙可不可以更改户口簿上的名字,去哪里办理/s/664789.html∙近年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及表现/s/664788.html∙财政部:杜绝农村财政资金使用中的"苍蝇式腐败"/s/664787.html∙最高检:坚决防止和纠正‘假精神病’‘被精神病’/s/664786.html∙居民家庭户口什么意思 /s/664785.html ∙身份证丢了买火车票程序/s/664784.html∙户口迁移了户籍会变吗 /s/664783.html ∙高中生必须兵役登记吗 /s/664782.html ∙环保部:对"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拉网式排查并处罚/s/664781.html∙入伍时间一般从何时算起/s/664780.html∙如果仲裁判决对方不执行怎么办/s/664779.html∙2018年退体新规定(2018)/s/664778.html∙成都户口迁入条件2018 /s/664777.html ∙户口迁出必须本人办理 /s/664776.html∙大学生参军如何选择当兵入伍的兵种/s/664775.html∙新兵入伍通知书是当地发还是去了部队发/s/664774.html∙对已生效的劳动仲裁如何申诉/s/664773.html∙教育部:自学考试不会取消相关法律法规无调整变化/s/664772.html∙关于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s/664771.html∙原籍没房产能迁回吗 /s/664770.html ∙劳动仲裁判决书如果不执行会怎么养/s/664769.html∙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怎么攒够100分落户/s/664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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